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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慧”就乡村振兴共富新景

2024-06-25梁亚丽

文化产业 2024年14期
关键词:数字化农民数字

梁亚丽

数字经济助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数字经济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引擎,它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向乡村地区流动,促进资源配置优化,推动农村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动力。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数字乡村建设为全面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新路径和新手段,能够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持。

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

数字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是以乡村数字化转型为重要驱动力,赋能乡村产业、生态、乡风、治理及生活各个方面,为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注入不竭活水和持续动力。

数字经济赋能乡村产业兴旺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运用数字化手段升级、改造、延伸农业产业链,可以为乡村产业振兴增添强劲动力。一是推动农业生产数字化。以数字经济为载体,深入挖掘乡村地区潜在的文化、生态、康养、旅游等功能,因地制宜激活生态要素,发展观光农业、游憩林业、休闲牧业、体验渔业、研学旅游、康养旅游等,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带动乡村产业振兴。二是推动农业服务数字化。当前,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数字技术的应用打破了传统服务的壁垒,通过加强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农业发展中的应用,可以实现信息远程获取,如温室大棚的土壤、温度、光照信息等;实现设施智能控制,远程遥控各类窗、网、喷、滴等设备;实现便捷操控,通过手机、PC等终端对农业生产看、控、管,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形成规模经济。

数字经济赋能乡村生态宜居

将数字技术与乡村生态修复、环境综合治理深度融合,有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生态振兴质效,助力实现共同富裕。一方面,探索打造农村人居环境监管平台。利用现代数字技术和通信技术,对乡村的环境卫生、水环境、空气质量、自然灾害、安全保护等进行动态监测、全面评估和科学预警,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开通群众举报渠道,推广举报电话、短信,以及数字化平台、App等,方便群众对乡村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通过各级人民政府协同共治,加强问题处理和回访,及时整改处理问题,并给予举报人奖励,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积极性。同时,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乡村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为农民创造更加友好、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数字经济赋能乡村乡风文明

将数字技术与乡风文明建设相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物质与精神的良性循环,成为促进乡村文明发展的新动力。一是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乡村地区借助互联网技术,将数字文化产业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田园风光、村居古韵、民俗活动、红色学习等进行融合、集聚与创新,能够为乡村传统文化注入新的内涵,进一步助推乡村文化振兴。二是提升村民文化素养。一方面,借助数字化技术搭建载体平台、创新展现形式,弘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从而充分调动村民学习的积极性,整体提升村民文化素养,为实现共同富裕添加精神砝码。另一方面,借助数字化平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农产品加工技能和市场意识,使农民不仅可以获得实用的知识和技能,还能激发他们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治理有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一是完善乡村智慧党建体系。基层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是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具体实施者,也是基层治理的“主心骨”。通过推进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优化升级,丰富党建信息化综合平台功能,加快建设“云上”基层党组织,积极稳妥综合运用网络平台,依法依规推动党务、村务、财务等信息网上公开等方式,可以把基层党建同乡村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凝聚乡村基层党员,突破农村基层党组织散、党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的困境。二是推动乡村综合治理精细化。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协同不足,村级组织运行无序是阻碍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主要原因。通过逐步完善“互联网+网格治理”服务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广运用智能移动调解系统,高质量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应用体系等方式,可以打造基层治理“一张网”,积极增强自治、法治、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

数字经济赋能乡村生活富裕

数字技术缩小了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催生了乡村新兴产业,激发了乡村内生动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一是在精神层面,推动发展成果城乡共享。数字经济通过“互联网+”模式推动城乡成果共享,以教育、医疗、社保服务等民生保障领域为重点,充分发挥数字技术赋能作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乡村共同富裕。二是在物质层面,促进农民收入稳步提升。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带货成为“新农活”,催生了直播卖货、助农直播间、移动“菜篮子”等新业态。与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模式相比,助农直播有效缩短了销售链条,拓宽了农村的产品销售渠道,缓解了城乡沟通障碍问题、城乡物资沟通问题、城乡文化沟通问题,全面提升了农村生产经营的数字化水平,切实提高了农民收入。同时,助农直播可以改善居民消费方式,使其足不出户就能买到各地产品,拉动乡村经济增长,改善村民生活质量。

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乡村振兴取得了显著成效,村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但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会面临诸多困境。

数字化“新基建”建设滞后

一些乡村地区受特殊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等因素的限制,基础设施落后,不能适应当前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是城乡之间互联网普及差距明显。农民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实践者,但当前我国农村地区老龄化严重,大部分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面对新产品、新科技只能望而却步。2024年3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较2022年12月新增网民248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较2022年12月增长2480万人。农村网民规模达3.26亿人,农村网民相较于城镇网民来说比重仍然偏低。二是乡村数字化应用承载能力不足。部分乡村农业生产基地4G信号盲点仍然较多,乡村5G基站、光纤宽带、物联网设施等“新基建”数量和布局亟待完善,数字技术的承载能力有限,无法满足数字技术的发展对网络基础环境的需求。

数字化“新农人”队伍紧缺

农民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但是受城乡“虹吸效应”的影响,我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和大学生不断外流,农村出现“空心化”现象,“新农人”的培育存在一些障碍。一是农民数字素养偏低。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居多,且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对数字技术专业领域的学习和掌握存在一定的困难。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于2021年3月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农民群体的数字素养得分仅为18.6分,比总体平均值(43.6分)低57%。而且,受传统生产生活观念的影响,部分农民对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缺乏深入的认识,数字化发展意识还比较薄弱,生产、经营、管理现代化程度不高,阻碍了数字乡村建设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发展。二是数字化专业人才匮乏。由于当前城乡发展的差异,城市拥有更为丰富的数字化人才培养资源和条件,而乡村地区的就业机会和发展前景相对有限,很多优秀的数字化专业人才更倾向于在城市发展,这使得乡村地区的数字化专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

乡村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汇聚不同的治理力量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才能有效发挥数字平台的协同作用。但在数字赋能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存在多元主体内驱动能不足的问题。一是多元主体治理结构“碎片化”。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以及科学的指引,加之府际关系的“层级博弈”,多元主体间的全方位互动不足,各部门之间的交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由于村民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局限性,其在数字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主观能动性不够,积极性也不高,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主体性未能得到有效显现。二是治理资源“差异化”。一方面,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缺乏统一的监管平台,各平台数据相互孤立,存在系统重复建设的情况。另一方面,各治理主体之间缺乏信息共享平台,对涉农数据的采集、共享缺乏一致性,导致无法实现数据的整合与互联互通,形成了“信息孤岛”。

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的策略

进入新时代,要牢牢把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的赋能作用,从完善乡村数字化“新基建”、培养乡村数字化“新农人”、构建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三个方面协同发力,绘就共同富裕新画卷。

完善乡村数字化“新基建”

加快数字乡村发展,应进一步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政府统筹和投入力度。在农村地区加快布局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设施,鼓励开发农业信息终端、技术产品,完善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网络提速降费,实现数字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二是将数字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智慧水利、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筑牢数字乡村的发展基础,从而不断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激活乡村发展的新动能。

培养乡村数字化“新农人”

一是加快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发“农民数字素养学习平台”,通过在线上、线下积极开办农村数字素养、数字技能培训班,对数字乡村用户中的“弱势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快弥合数字“使用鸿沟”和“能力鸿沟”。大力提高农村干部、新型经营主体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二是强化乡村高素质数字人才支撑。根据数字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引进相关领域的专家、领军人才、后备力量,打造一支思想理念先进、专业能力过硬、层次结构科学的数字化人才队伍;引导企业家到农村投资兴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同时建立数字人才库、注重人才的长效培养,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育的强、用得好”。

构建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

一是重塑治理理念,推进人人有责。一方面,基层政府应当重新定位自身角色,在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中发挥主导作用,充当好协调者、监督者、服务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强化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将“治理”和“服务”作为数字化治理的两条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对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以实际为村民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提升数字化治理平台和场景的实际运用效果,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在态度和目标上的统一,以实现共担治理责任、共享治理成果。二是优化顶层设计,推进人人尽责。健全开放有效的沟通表达机制,畅通多元主体间的表达渠道,推动多元主体间的平等交流,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协调有序、高效运行。三是锚定目标效能,推进人人共享。一方面,打破“数据壁垒”,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管理系统,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全时空”的农业农村大数据“一张图”,搭建互联互通的交流平台,促进多元共治、互惠共享、协同参与。另一方面,推进分配机制的法治化、精准化、信息化,确保分配公平正义,保证共同体成员普惠共享成果。此外,尤其要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完善相关帮扶服务体系,切实增进人民福祉,“慧”就乡村振兴共富新景。

(作者单位:中共沁源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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