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道德与法治辩论式教学的辩题设计
2024-06-21蒋春慧
【摘 要】辩题是初中道德与法治辩论式教学的灵魂。教师需要明确辩题的重要价值、厘清辩题设计的困境及原因,通过提升专业素养,夯实辩题设计的支撑点;关注教学现实,把握辩题设计的立足点;遵循发展规律,凸显辩题设计的生长点;落实育人目标,抓好辩题设计的落脚点等策略,为辩论式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 辩论式教学 辩题设计
【中图分类号】G6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75(2024)06-81-04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坚持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教师既要深入浅出地把道理讲清楚、讲透彻,也要启发学生主动学习,加以领悟和理解。因此,教师要积极探索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参与体验,促进感悟与建构。
辩论式教学法作为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一种较为新颖的教学方法,其辩题的预设性和辩论过程的动态生成性,促进了教师主导性和学生主体性的结合,能够有效实现教师引导下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深入理解,培养学生的辩证性思维、创造性思维等思维能力,树立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在辩论式教学法中,辩题的选取与设计至关重要。因此,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明确辩题的重要价值、厘清辩题设计的困境及原因、掌握辩题设计的策略,为辩论式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一、辩题的重要价值
所谓辩题,是指在辩论活动中,正反双方在某个或某些问题上所表现出的不同意见或观点争议的明确表达,简单地说,就是辩论活动的主题。辩论式教学的具体实施过程包括明确辩题、确定辩论方式、辩论前的准备、课堂辩论、教师总结等。可以看出,确定辩题是辩论活动开展的第一步,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占重要地位。辩题设计至关重要,不仅会影响辩论活动的顺利开展,而且对教师自身能力的提升和学生思维的发展起重要作用。
辩题是辩论活动开展的“触发器”。哲学家柏拉图曾经说过:“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辩题设计是辩论式教学的开端,辩题设计成功与否,关系着整个辩论活动能否顺利开展,也关系着教学目标能否顺利达成。辩题设计失败,辩论式教学的其他步骤就无法顺利推进,整个教学活动也就无法顺利完成。反之,辩题设计成功,则能触发辩论式教学的“机关”,推动辩论式教学的进程,引发精彩的课堂辩论,让道德与法治课堂生机盎然,更好地达成活动育人的效果。
辩题是教师能力提升的“鞭策器”。实现辩论式教学的常态化,对于教师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如果运用得当,也是锻炼和提升自身能力的机遇。为此,有不少教师愿意尝试这一教学方法,辩题设计就是他们迈出的第一步。为设计出难度适中的好辩题,大量的准备工作必不可少,例如教师必须深入钻研教材、研究学情、剖析社会热点、学习辩论的相关理论知识等。在此过程中,教师不断更新知识体系、创新教材呈现方式,自身能力也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提升。
辩题是学生思维发展的“推进器”。辩论式教学一改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将课堂还给学生,凸显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拿到辩题后,对辩题的解读和思考过程,就是学生打破常规、脱离思维惯性,开始发散思维和逆向思维的过程。这一过程能够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实现由被动灌输的“浅层学习”到主动探究的“深层学习”的转变。
二、辩题设计的困境及原因
作为一种重视学生主体性的教学方法,辩论式教学成为大部分教师在课堂上进行的新的教学尝试。尽管如此,其在常态化运用方面还面临诸多困境,这里主要分析辩题设计方面的困境。好的辩题不仅要满足学生的思辨性,也要满足学生的知识性,做到思辨性与知识性的统一。[1]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辩题设计还面临着选题范围狭窄、辩题原创较少、思维深度不够等困境。通过对与辩题设计相关要素进行分析,发现原因如下。
教育教学内容有限是辩题设计受限的根本原因。辩论式教学具有鲜明的学科特色,是为课堂教学服务的,是教师有目的地传授知识,帮助学生解决困惑的有效手段,最终目的是实现育人目标。这就意味着辩题的选择和设计不同于纯粹的辩论赛主题,必须在培养学科核心素养的基础上,与所学内容相结合,尤其要与教学重难点相结合。这种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辩题的可选范围,阻碍了教师的自由发挥。
教师自身能力不足是辩题设计受限的主要原因。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力量,一种教学方法能否在课堂上运用得当,与教师本身的能力水平密不可分。部分教师存在对本学科核心素养理解不透彻、对课程标准和教材钻研不深入、对辩论理论知识储备不足等问题,要么导致辩题设计的随意性强,不具备辩论的价值,不能保证育人质量;要么导致辩题“拿来”较多,原创较少,缺乏新意,不能很好地贴合教学目标,服务课堂教学。
学生现有知识水平是辩题设计受限的直接原因。辩论式教学强调学生的参与性和主体性,是一种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式,需要学生的有效配合。学生拿到辩题后,首先要进行破题、立论,这就需要一定的知识储备和理解能力。这时,班级学生参差不齐的水平,就成了教师设计辩题时必须面对的难题。为照顾到班级大部分学生,让多数学生有参与感,教师在设计辩题时多以班级的整体水平出发,这可能导致设计的辩题过于简单,不能很好地突破教学重难点,拓展教学深度,从而影响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
三、辩题设计的策略
根据以上辩题设计的困境及原因分析,教师在设计辩题时应做到以下四点。
(一)提升专业素养,夯实辩题设计的支撑点
教师的专业素养包括理论素养、能力素养等。具有扎实过硬的专业素养是教师上好课的前提条件,也是教师设计好辩题的基本要求之一。
第一,教师要增强理论素养。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作为一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除了要具备专业的道德与法治教育相关理论知识,还需要熟练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来指导辩题的设计。教师在教授九年级下册第六课第一框“学无止境”时,可以明朝大思想家王守仁提出的“知行合一”教育理念为指导,设计辩题“正方:中学生理论学习更重要;反方:中学生实践锻炼更重要”,引导学生将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深入理解“在实践中学习”的必要性,重视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实践体验中增强问题意识,培养研究能力,做到知行合一。再如教师在讲授七年级上册第九课第二框“增强生命的韧性”时,可引入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提出的“挫折理论”,通过分析挫折产生的原因、心理表现、产生的影响和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设计辩题“正方:挫折有利于成长;反方:挫折不利于成长”,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挫折的两面性,建立积极的心态,培养和提高心理韧性,学会勇敢地面对挫折、战胜挫折。
第二,教师要提高思辨能力。所谓思辨能力,是指思考辨析的能力,具体地说,就是指人们通过思考、推理、分析和判断来解决问题或面对复杂情况的能力。辩论式教学在培养学生思辨能力的同时,也需要教师拥有思辨能力。良好的思辨能力是教师设计出一个好辩题的前提。好的辩题具有可辩性、公平性、准确性、启发性等特点,所以教师在设计辩题时,首先需要对辩题进行思考和辨析,确保辩题有意义。例如教师设计八年级上册第三课第一框“维护秩序”的辩题为“正方: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更重要;反方:维护社会秩序,道德更重要”,或者九年级上册第四课第二框“凝聚法治共识”的辩题“正方:法治比德治更重要;反方:德治比法治更重要”前,就应该充分考虑“法律和道德,或者法治和德治哪一个更重要”这一问题是否与教学内容高度契合,是否具有争议性,是否有足够的理论和实践支撑,正反双方是否都有话可讲,难度是否适中等。这些问题对教师的思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见,提高教师的思辨能力势在必行。
(二)关注教学现实,把握辩题设计的立足点
本文的教学现实主要指教材内容和社会热点问题,它是课堂教学的知识来源和素材来源,也是辩题设计的立足点和主要依据。
第一,紧扣教材内容。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是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是教师进行知识传授的一种手段,其目的都是达成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辩论式教学法也不例外。因此,教师在设计辩题时应紧扣教材和教学内容,注重教学重难点的突破,尤其关注教学难点中那些容易产生认识误区的问题,从而在有限的时间内帮助学生解决困惑,澄清认识。例如教师在教授七年级下册第四课第二框“情绪的管理”时,可以根据本课的教学难点“学会合理调节情绪”,就“如何调节负面情绪”这一问题进行加工设计,确定辩题“正方:负面情绪,发泄更重要;反方:负面情绪,克制更重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负面情绪,并学会合理调节情绪。又如教师在教授八年级上册第二课第一框“网络改变世界”时,可根据本框重点“网络发展给人们生活和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难点“网络是把双刃剑”,设计辩题“正方:网络利大于弊;反方:网络弊大于利”,引导学生辩证地认识网络,理性地利用网络。
第二,联系社会热点。所谓社会热点,是指近期在社会中发生的人们比较关注的事件。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代性和实践性特点决定了其课堂教学与社会生活密不可分。因此,结合社会热点进行教学,不仅是落实教学目标的要求,也是辩题的生活来源,更是让道德与法治课成为有现实关怀的课堂的需要。例如教师在讲授八年级上册第三课第二框“遵守规则”的时候,可以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将面临罚款的规定,根据问题“后排系安全带,主要靠乘客自觉还是交警监督”,设计辩题“正方:遵守规则主要靠自律;反方:遵守规则主要靠他律”。又如教师在教授九年级上册第五课第一框“延续文化血脉”时,可根据河南卫视弘扬传统文化,靠中国风火“出圈”,引起广大观众盛赞,被称为“文化卷王”的热点事件,设计辩题“正方:弘扬传统文化重在创新;反方:弘扬传统文化重在传承”,引导学生认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
(三)遵循发展规律,凸显辩题设计的生长点
所谓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和成长规律,道德与法治教学才能事半功倍,实现良好的育人成效,辩题设计也应如此。
第一,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辩题设计应以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为依据,着眼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坚持适度的原则。例如教师在教授七年级上册第三课第一框“认识自己”时,在学生了解正确认识自己的方法后,再让学生“跳一跳”,设计辩题“正方:认识自己,自我评价最重要;反方:认识自己,他人评价最重要”,引导学生深入了解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重要性,做到理性对待他人评价。又如教师在教授八年级下册第八课第二框“公平正义的守护”时,在学生知道个人如何守护公平正义之后,为进一步引导学生认识中学生在守护公平正义中应该承担的责任,设计辩题“正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中学生有关;反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中学生无关”,让学生在现有知识水平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提升对公平正义的认知。
第二,要遵循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规律。《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提到,道德与法治课程以“成长中的我”为原点,将学生不断扩大的生活和交往范围作为建构课程的基础。因此,辩题的设计也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生活经验,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升道德理解力和道德判断力。例如教师在教授七年级上册第五课第二框“网上交友新时空”时,可根据初中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我与他人”,以及初中生网上交友的生活常态,设计辩题“正方:网络交友利大于弊;反方:网络交友弊大于利”,引导学生认识网络交友的利与弊,正确对待网络交友,关注现实交友。再如教师在教授八年级上册第八课第一框“国家好 大家才会好”时,根据初中学生逐步扩展的社会生活——“我与国家”,以及初中生对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认识存在的误区,设计辩题“正方: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能两全;反方: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不能两全”,引导学生认识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四)落实育人目标,抓好辩题设计的落脚点
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而道德与法治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政课,在立德树人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由此可见,立德树人也是辩论式教学中辩题设计的落脚点。
第一,坚持德育为先。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所谓立德,是指通过正面教育引导人、感化人、激励人,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其中,既包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的社会主义道德,也包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体内容有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诚信观念、坚毅品质等。”[2]例如教师在教授八年级下册第七课第一框“自由平等的真谛”时,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为切入点,设计辩题“正方:自由需要一定的限制;反方:自由不需要一定的限制”,帮助学生澄清对自由的错误认识,进一步理解自由,形成正确的自由观。再如教师在讲授八年级上册第四课第三框“诚实守信”时,可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诚信”为切入点,设计辩题“正方:遵守他人隐私有碍于诚信;反方:尊重他人隐私无碍于诚信”,让学生在辩论中处理好诚信和尊重他人隐私之间的关系,学会践行诚信,运用诚信智慧,形成正确的诚信观。学生辩论的过程,就是价值澄清的过程,也是立德的过程。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所谓树人,是指通过合适的教育来塑造人、改变人、发展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在讲授七年级下册第一课第一框“悄悄变化的我”时,为了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可设计辩题“正方:内在美比外在美更重要;反方:外在美比内在美更重要”,让学生正确认识青春期的生理变化,追求内在美和外在美的统一。再如教师在教授九年级上册第六课第二框“共筑生命家园”时,为了培养学生正确的生态观,对学生进行德育,可设计辩题“正方:生态环境保护比经济发展重要;反方:经济发展比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让学生摒弃“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认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做到与自然和谐共生。
总之,在道德与法治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辩论式教学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价值,认识到辩题设计是辩论式教学的重中之重,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迎接辩论式教学常态化的挑战,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在辩题设计方面狠下功夫,打好辩论式教学的第一仗。
【参考文献】
[1]梁艳.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辩论式教学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21:22.
[2]姚春林,黄彬.立德树人与新时代思政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23(1):1.
蒋春慧 / 江苏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学校,一级教师,从事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扬州 22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