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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政府会计准则要求的科学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与改进

2024-06-20汤晓芳

理财·市场版 2024年6期
关键词:科学事业国有资产资产

汤晓芳

提高无形资产管理能力和使用效益是提高科研竞争力、促进科技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环。2017年实行的《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准则》)对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了原则性规范,2021年实施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作为重要原则,但科学事业单位要有效执行落地还需要解决责任界定不清、风险控制不严、入账认定依据不足、计价不准确等现实问题。就此,本文就无形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及其难点展开分析,以期为优化科学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措施提供参考。

科学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近年来,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创造了大量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也是目前科学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准则》规定,首先明确了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非专利技术等。而实际上无形资产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科学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应当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特征:具有可识别性、具有控制权、将产生经济利益。

科学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是其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优势。一方面,无形资产可以是科学事业单位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能够保持和提升其竞争地位;另一方面,无形资产可以创造经济利益,增强机构的综合实力。一直以来,科学事业单位一直强调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近年随着《准则》等制度规定的出台,无形资产才开始引起关注,而由于无形资产价值难以确定、管理难度大、产权意识不强等原因,造成无形资产的登记缺失或价值缺失,因此,提高无形资产管理意识、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对科学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至关重要。

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不清

相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专业性强、服务对象少、损耗不直观等特点,因而在单位内部的管理及使用时常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其使用状况、保管等难以受到上级重视。在科学事业单位中,无形资产的管理一般不设置统一的归口部门,有的归行政办公室负责,有的归后勤办公室管理,还有的由研究人员自行保管,无形资产保管主体责任无法落实。因此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也是无形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

二、管理机制不健全,内控风险较高

目前,大部分科学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管理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申报轻维护”等现象,资产管理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缺少专门的内控制度衔接,实际工作中沟通配合不够,无形资产相关信息无法确认。除外购资产外,科研人员自行申报的专利、论文论著、动植物新品种以及其他职务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占比较高,有的无形资产虽然登记入账,但不满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的要求,明细分类不正确,资产类别代码选填错误,影响了单位资产认定管理的准确性,潜在的审计风险较高。同时,内部审计机制也相对较弱,审计监督的力度和频次不够,致使内控管理的效果无法得到保障。

三、价值管理意识不强,会计核算不科学

外购的无形资产按照购买金额入账。但科学事业单位存在大量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由于行业特性、开发周期、项目经费管理等因素,一般很难确定直接成本或评估其市场价值。例如:对于植物新品种权,新品种选育需要5―6年或更长的时间,育成后申请植物新品种权需要3年的时间,品种还需要经过2年以上的示范推广才可能被市场认可,品种价值评估一直以来也是业界的难题,对于这种市场价值尚未实现的资产,若沿用“申请时所花费的金额或研发成本作为其价值”的处理方式,将严重低估其真实价值;若将研发支出作为入账标准,由于支出范围缺少详细规定,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比较模糊,研发的实际投入很难界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研发成本的归集工作难以实施。由于科学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和研究属性,在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也难以参考类似资产确定其市场价值。因此近年形成的无形资产一般以名义金额入账,造成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

对于科学研究中形成的论文和论著等知识产权,价值同样很难界定,通常只是将出版经费列入研究成本。这些处理方法既不科学也缺乏统一的规范,造成无形资产价值失真、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准则》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实际执行中,多数无形资产确认后就不再对其进行价值管理,而是直接按照摊销年限核算成本,存在大量闲置、弃置无形资产仍按月计提折旧。此外,对于以名义价值入账的无形资产,由于多数无法确定使用年限,导致大量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的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无形资产的经济生命周期具有不确定性,其生命周期如果没有及时地进行成果转化,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存在被提前淘汰的风险。但资产管理人员通常不掌握知识产权的有效年限,对于知识产权“是否按时缴纳年费、是否处于有效状态、是否进行了转让”等情况不掌握,也未征询科研人员意见,功能价值丧失后仍处于长期挂账的“静置”状态,难以核销。

改进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权责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原则,统一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处室,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同时明确无形资产的归集保管责任。从落实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无形资产管理意识、加强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有效提升无形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从而为事业单位的科学决策和规范经营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内控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完善、可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有效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在明确无形资产管理有关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内控制度建设,构建无形资产全流程的风险管控体系,重点对资产预算申请、登记入账、验收、盘点、处置等风险制定管控措施,实现内部控制与无形资产业务流程有机融合。在无形资产管理模式设计的过程中,应当注重无形资产所涉及的流程、信息系统、人员、风险等方面的内部控制设计。比如,采用审批、复核、审计等审核制度,防范无形资产的恶性出售或非法流转。

由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专业人员组建单位内部技术评价小组,对无形资产的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进行认定,建立科学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定期对已形成的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对长期闲置、失效、丧失控制权、无法转化产生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及时做出处置,避免无形资产数量虚增,为后期无形资产的转化提供可靠依据。当无形资产挂牌交易、使用权转让时,应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同时防范无形资产的恶性出售或非法流转。

三、加强无形资产的价值管理

科研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根据其取得方式及资产属性不同,一般有成本价值、评估价值及名义价值三种方法。对于不存在类似参照物且收益难以确定的无形资产,应聘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本着公允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则,入账价值以投入成本和评估的较高者加以确定,并逐年摊销,对于取得成本无法科学确定而采用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应严格限定于:接受捐赠或无法确定成本的盘盈时、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形。同时,为保证无形资产价值的科学性,科学事业单位应采取跨专业学术部门无形资产确认及处置的科学论证制度。在日常操作中将专利权、著作权以及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嵌入科研项目管理的模块,方便对无形资产成本进行归集。

综上所述,科学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是其构建竞争优势的重要抓手,在科技创新思想的时代背景下,无形资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政策层面,建议进一步细化各类无形资产的确认与后续计量规则,完善无形资产产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相关管理制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对科研人员的激励与无形资产的价值相挂钩,更好地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机构层面,科学事业单位要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提升业财融合水平,从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将科技成果及时高效转化为生产力。只有注重无形资产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对无形资产的认知和运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事业单位的作用,同时提升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现代化管理。(作者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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