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影响研究
2024-06-20李茹丹温利锋
李茹丹 温利锋
【摘要】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履行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市场良性竞争,对于企业自身运行而言,具有重要的防止腐败、稳定经营情况,提高国有企业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作用。文章以S县国有农业发展公司(简称G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为例,分析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我国国有企业的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思路。
【关键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发展
一、引言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对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制度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指出要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审计委员会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讲话中指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要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再次强调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总目标。近年,S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企业纳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范围,有效促进企业廉洁性的提升,规范企业责任人权力使用,引导企业向长远稳定的方向发展。
二、S县G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G公司的基本概况
G公司由S县人民政府注资,成立于2004年1月,2015年3月重组,下设11家全资子公司。主要以光伏发电、农旅示范园、米粉生产及销售、大棚蔬菜种植投建、运营及政府食堂经营为主要经营范畴。公司以“党建领农、全心助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为经营目标和宗旨,以资源整合、保质生产等方式积极探索乡村光伏建设、大棚蔬菜种植、农旅示范园经营、米粉加工、农产品经销等商业项目。
2.公司现状
县级国有农业发展企业在发展中,在政策优势、市场准入、要素配置方面有着一定的区位优势。但相较于其他现代新型产业为主体的地区,S县农业发展模式以传统粗放型经营为主,公司经营现代化程度不高,其经营效益、经营规模和发展前景相较于其他农业产业开发成熟、产业技术现代化程度更高的发达地区同类企业有以下问题。
(1)成本居高不下,长期亏损。例如在大棚蔬菜销售过程中,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超出了主营业务收入的2倍,2022年主营业务成本超过了主营业务收入的4倍,大棚建设补贴无法弥补亏损。另外,G公司大部分业务子公司是以长期股权投资设立的,但至今尚未产生任何收益,被迫以银行贷款获得流动资金为经营业务资金,导致企业经营资金链难以维系稳定。
(2)资产负债率高,有效资产少。据G公司财务资料显示,该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高,资产中大部分为不实资产及政府下文收购的资产,这些资产不能产生正向现金流,市场认可度低,资产质量较差,制约经营效益,还本付息压力大,盈利能力弱。
三、审计发现G公司存在的基本问题及原因
1.重大经济决策执行不到位、效益差
G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存在未履行“三重一大”会议制度问题,如,2022年某乡镇蔬菜基地的化肥采购未经过“三重一大”会议讨论,而直接由经办人询价确定;部分经济支出经过“三重一大”会议后议而未决,如:部门设施设备维修、装饰修缮费用超出会议控制价。
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合作经营亏损,G公司在明知合伙人经济信用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合作经营管理大棚蔬菜业务,合作经营仅半年亏损严重,亏损资金远远大于出资成本。
2.财务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大
经审计,一方面,G公司对外借款中涉1300多万借款本金及利息长时间未收回且未及时催缴;对外经营过程中,还涉及410万大棚蔬菜及农旅示范园租金收入被拖欠。另一方面,超标准列支伙食补助费、全勤奖及违规列支绩效奖励,虚增运营成本,账务处理错误、虚减收入及利润、员工个人超标准预借公司备用金且长期未归还等情况,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大幅提升。
3.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漏洞大
(1)机构设置不健全。应设未设置内审机构,财务风险隐患较大。G公司未设立内审机构、建立内审制度、履行内审职责,公司监督管理方面缺失,出纳、会计等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2)程序执行不规范。材料审核不规范,项目合同审核把关不严,签订乱象较为突出,存在合同无日期、无法人代表签字等现象;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合同法制审核作用,重大合同未经法律顾问书面法制审核,签订合同违规让利。农作物化肥采购、米粉厂大米原材料的采购均未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如:询价、采购由一人负责,部分采购事项未履行实际询价采购程序。同时,采购凭证不全、采购事项存在购买在前,请示及批复时间在后等。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接待存在无接待函及配餐人数超标现象。公车管理不规范,未使用派车单使用公车现象。
(3)销售管理不规范。销售货物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宝福塔超市及赣源蔬菜公司销售货物、大棚蔬菜及购入商品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职工个人代收果蔬销售现金收入,存在廉政风险。废弃产品管理混乱,产品效益低下,如:米粉厂废弃粉头(不良产品)处理不及时,公司内部仓库米粉粉头堆积成山,处理难度大,闲置损失浪费大。生产车间湿、脏、乱,废弃粉头多且未建立每日巡逻值班台账,盘库记录粗糙;G公司也未对光伏发电设备固定资产进行保险,受气候影响资产损失风险率提高。
(4)工程管理不到位。由于专业人才缺乏,G公司监管完成的部分大棚蔬菜建设项目存在实际施工中建设面积超过标准面积现象,严重影响通风散热及种植效果。大棚建设项目超合同工期完工、超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偷工减料问题,监理、业主单位监管失职。结算审核费按规定核减率超过10%的部分由施工方支付,G公司未按照规定从工程款中扣除由施工方的结算审核费。2020年、2021年蔬菜大棚基地项目,存在大棚基地水槽漏水,部分钢材和螺丝生锈、卷膜管变形、大棚膜和防虫网损坏等质保期内严重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未及时修复,容易导致大棚保温、防水、防风效果差,影响蔬菜种植经营。
四、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1.聚焦企业主责主业,发挥独特优势
对国有企业审计要立足企业的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治亏扭亏目标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提高企业领导管理职责意识,紧贴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做好把控农业发展方向、抓品牌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关注投入与产出、注重经济效益。
本案例中G公司一方面可以运用政府涉农发展政策资金,投资开发县域内优势农业产业,对现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将其产品统一打造成品牌对外销售。重点挖掘一批有特色的农副产品进行提升,统一包装成休闲食品,地方旅游特色商品,利用互联网商务平台,拓宽市场营销渠道,推动本地农业的传统发展转型。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经济核算,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控财务风险,控制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比率、平均总资产净利率及资金周转率,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及经营效益,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提高企业偿债能力。建立责任机制,提高主管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避免资产损失及流失。
2.严格落实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入账,履行好财务职责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人为调整公司利润。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力量。建立健全内审机构,进一步充实内审力量,建立以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领导的内审机构领导体制,提高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强化内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扩大内部审计覆盖面,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防控内部廉洁风险,促进企业审计监管机制的完善,引导企业向长远稳定的方向发展。
3.完善健全制度机制
(1)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向外投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大金额出借或担保须经“三重一大”会议决定及集团董事、分管领导签字并报国资委备案。强化对出借资金的利息收取及到期本金的催收工作,对到期无法收回的明确相关追回机制,启动法律程序催收,依法依规落实责任主体,降低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对外投资前应作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再经公司董事会集体讨论研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如有与民营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公司,应在投资后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派出国有企业骨干员工参与新成立混改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度。
(2)完善内控制度。确实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控评价体系。制定并实施资产定期盘点计划,加强集团内资产及物资管理和成本控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账款等往来账款。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应当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因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造成损失的,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罚。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法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业主单位职责,对不符合工程施工要求的材料监督施工方整改,严格按照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对未按合同约定无故延误工期的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向对方索赔。
(3)优化企业人才选拔机制。引进专业人才,对员工进行农业发展、市场营销、经济管理及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能力水平与综合素养培训,为公司选拔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未来发展。同时,选派农业专业人才管理农业种植项目,提高生产效益,扭转农业发展亏损局面;选派市场营销人才扩宽销售市场,提高经营效益,保证生产利润;选派商业运营及财务管理人才,有效降低资产流失风险、经营风险、合规风险,及项目建设风险。
(作者单位:石城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