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并进 数智赋能 科学推行林长制高效落实
2024-06-17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
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
过去一年,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快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各项林业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全省国土绿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重要基础保障等工作得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表扬。
2024年一季度,全省各级林长深入贯彻省级总林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总林长令要求,切实扛起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使命担当,林长制责任体系逐步健全、履职机制有序完善、运行基础不断夯实,持续发挥林长制引领推动作用。
责任体系逐步健全。完成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完成2023年林长制创新示范成果评估、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对评估结果排名前四的县(市、区)给予补助奖励。研究起草《2024年全省林长制工作要点》,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林业改革发展总体要求,从压紧压实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林业建设重点任务、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巩固拓展林长制工作合力4个方面提出20项工作任务。
履职机制有序完善。全省市、县两级林长挂钩联系重点工作事项256项,11个县(市、区)召开总林长会议,52个县(市、区)发布总林长令53份。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制定出台《浙江省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跨区域调剂管理办法(试行)》。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沪苏浙皖林业部门联合开展林业科技创新联盟共建活动,浙皖六县市区人大共同签署跨区域联动监督林长制工作协作协议。
运行基础不断夯实。持续加强林业工作站建设,推进林长办和林业站一体化运行,恢复综合林业站9个,下达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资金90万元。经省政府同意,修订印发《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全省1.7万名护林员开展巡护6.9万余次,形成覆盖全域的专业护林网格体系。依托“林长智治”应用场景,支撑全流程数字化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和重点指标预警,建立松材线虫病除治凭证采伐预警机制。
杭州市临安区构建省际共护共治共管新格局
杭州市临安区在全国率先开展人大评议林长工作,联合浙皖毗邻六县市区人大监督力量,创新林长制工作跨区域联动监督机制。
打造联动监督平台。区人大、区林长办联合创新,开展区、镇、村三级林长制评议工作,重点评议林长(警长)巡林履职、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情况。累计评议三级林长(警长)720人次,会前巡查发现交办问题405条,会中专题询问问题619条,会后交办意见建议285条,测评满意度达94.8%。
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浙皖两省人大、省林长办共同举办浙皖六县市区人大跨区域联动监督林长制工作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推动临安区、淳安县、安吉县、绩溪县、歙县、宁国市六地人大共同签订《浙皖六县市区人大联动监督林长制工作协作协议》,建立联席工作会议、联动执法检查、联合调研视察和信息通报交流等联动监督机制。
发展共享美丽经济。开发“山核桃产业大脑”应用平台,为浙皖周边山核桃产区县市提供数字化服务。累计注册用户2.3万个,覆盖50亩以上基地37个、合作社154家、加工企业160家。发展竹笋、山核桃两大优势产业,带动周边县市全链条上下游产业协同壮大,山核桃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百亿元,竹产业总产值达50亿元。
诸暨市依托林长制科学管护古树名木
诸暨市以林长制为依托,多措并举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切实有效推进古树名木管护。
摸清古树名木家底。市林长办组织力量对全市所有古树名木统一编号,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对全市4.6万株古树、200余个古树群的位置、特征、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并在古树名木周围设立保护标志、保护措施。
强化日常巡查保护。将古树名木巡查工作列入护林员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全市352名护林员和乡镇林管员进行巡查保护,实施“一树一策”专业化管护。
深化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席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诉讼机构与行政部门同向发力保护古树资源。
推行古树经营权流转。立足4.1万株香榧古树资源,在保持古树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稳定古树承包权,倡导古树出资认养,推行古树经营权流转。香榧森林公园核心区域宣家山村、榧王村400多株香榧古树签订认养合同,古树果实由认养企业统一加工出售,有效解决林农分散经营、产品加工难、市场销售难等问题。
宁海县林长“智治”赋能公益林数字管护
宁海县以林长制为抓手,开发应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档案管理系统,实现补偿资金发放“人、地、图、钱”一致率100%。
林长合力“谋长治”。通过召开总林长会议、签发总林长令等形式,推进公益林优化融合,完成公益林落界上图,实现公益林数字化管理。全县涉及公益林的18个乡镇、278个村社、2个国有林场的三级林长,共召开专题会议19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4个。
数字定界“谋布局”。县林长办牵头开展公益林优化融合后矢量数据更新,推动数据成果与林草资源图、国土“三调”成果有效融合,区划界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公益林面积73.2万亩。开发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档案管理系统,汇集公益林小班资源数据1.8万个,涵盖288个村(社)2.9万户、5个国有单位。
提标提补“谋共富”。落实森林生态效益分类补偿机制,45万亩一般公益林按照40元/亩·年开展补偿,28万亩饮用水水库集雨区公益林按照150元/亩·年开展补偿。提升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全县大中型水库水源涵养林森林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从45元/亩·年、95元/亩·年统一提高至150元/亩·年,涉及水库面积15.3万亩,新增补偿资金859.7万元。
泰顺县以林长制推动森林督查整改提质增效
泰顺县积极发挥林长制牵引作用,全力推进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工作。一季度,全县接收国家审计、环保督察和森林督查自查图斑330个,已销号132个。
林长高站位部署。针对温州市委督查办下发督办提示函涉及的10个突出问题,县总林长李剑锋召集全县19个乡镇总林长、有关部门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约谈整改进度慢的百丈镇、包垟乡、筱村镇主要负责人,县纪委全过程介入。
林长分片区督办。县委、县政府将森林督查纳入林长制考核,建立林长领导、部门牵头、县镇村组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进度红黄蓝警示通报。一季度,县级林长分片区负责督办、调度森林督查工作70余次,县委督查办发布专题通报4期。
林长全流程跟进。县林长办成立工作专班,每日通报全县19个乡镇森林督查整改推进情况和完成进度。县林长办牵头协调,乡镇、林业、综合执法、环保、公安等部门协作联动,及时移送和查处涉林违法案件。一季度,共开展联合执法3次,移交刑事案件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