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崇高:论新时期小说文学中的皮肤病书写
2024-06-12高家鹏
高家鹏
(湖南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皮肤病是指发生在皮肤器官上的病变,是人类生活中最常见的疾病之一。目前中国文学界,研究疾病书写的成果颇丰,但病种多集中于肺病、心脏病、肢体残疾以及精神分裂症等。由于这类疾病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以肺结核、心脏病为代表的疾病甚至会威胁作家的生命,所以现实中的作家常处于与该类疾病的抗争之中,此类疾病也就演变成他们文学作品中一种重要的隐喻。[1]皮肤病中除了少数如大疱病这种直接威胁生命的重症,大部分病症对身体健康影响较小[2]1389,以慢性疾病居多。故而,皮肤病虽然是作家时常抱怨的疾病①,但由于皮肤病通常不具有致命性,文本中对皮肤病的描写又似乎无足轻重,导致学界忽视了对于皮肤病与文学关系的思考。
与肺病、心脏病这类文学史上常出现的疾病类型一样,皮肤病其实也是一种意义丰富的疾病。成书于公元前2100 年的苏美尔史诗《吉尔伽美什》,最早将皮肤病纳入文学书写之中。在史诗中,风神恩利尔因不满人类搅了他的睡眠,下令用鼠疫惩戒人类,患鼠疫的人类第二年就受到了疥癣的折磨。正是因为人类的喧闹与浮夸,才致使他们遭受天灾。故而皮肤病书写伊始,其背后就与“神的惩戒”“因果论”等隐喻元素密切相关。
《旧约》是最早详细描述皮肤病的文学作品,其中的《出埃及记》就有两处详细描述皮肤病症状。其一是耶和华为了彰显神的万能,令摩西将手放在怀里,手上立马出现了麻风病的症状。其二是摩西在与埃及法师的斗法之中,耶和华就让所有埃及人和牲畜身上长了疮。《旧约》中另一篇章《约伯记》继承了《出埃及记》中扩展皮肤疾病意义的逻辑。约伯虽然是一位正直的人,但因为他对神的公义一无所知,耶和华才默许撒旦考验约伯,让约伯从脚掌到头顶都长满了毒疮。除了呼应神的意志,《约伯记》将皮肤病描写提升到新的层次,开创了“造物性”②书写模式。“造物性”或“造物的”(Kreatürliche)是德国罗曼语学者奥尔巴赫提出的理论。《旧约》中耶和华在造物造人的工作中,使用“亚当的肋骨”造了第一个女人夏娃,奥尔巴赫认为这段描写“是个感官性生动的过程”。[3]59于是,奥尔巴赫指出“造物性”就是身体的感官性描写,这种描写有别于古希腊文学传统“只写肉体之美”的“崇高”特点,专写主人公“年老、生病、虚弱及容貌丑陋”。[3]458奥尔巴赫进而指出《约伯记》《旧约》乃至《新约》,皆有耶和华、基督与圣徒关照世人丑态身体的描写,呈现出与以古希腊为代表的古典文学截然不同的现实主义倾向。《约伯记》让皮肤病书写呈现出明显的双向特征。一方面,《约伯记》让皮肤病回归了“神罚”的传统,约伯的受灾皆因耶和华的意志与赌注,这表达出作者对耶和华诚挚的虔敬以及对现世的道德主义要求。另一方面,约伯因身上长满了疮,不得不用瓦片刮拭以缓解痛苦,其骨头与肉都完完全全地暴露给读者。这样的“造物性”书写无疑体现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内涵,打破了“崇高”与“现实”的文学分野,添加了“丑态”“衰弱”等形象描写,甚至起到了“让人不适”甚至“恶心”的艺术效果。就像奥尔巴赫所言,基督教一开始就是“现实主义的”[3]108,其经典《旧约》《新约》将皮肤病书写拓展成双向维度的模式,与现实主义反映真实的要求十分契合。
在基督经典问世后,西方作家将“造物性”这一倾向贯彻在他们各自的皮肤病书写中,其中又以现代派作品最为突出。如波德莱尔《恶之花》中,“其罹患疥癣的瘠瘦身躯,晃摇不止”[4]167以及“化成脓液弥漫的皮囊”[4]316。贝克特在戏剧《结局》中写道,“毛发乃至肚脐……和这在一起的湿疹皮屑和牛皮癣屑,我只要一想到就可以点起火来”[5],以此来形容皮肤病的瘙痒症状。诗人菲利普·拉金在诗歌《黏液瘤病》中,就详细描写了动物的皮肤疾病,同样使用了“化脓”“感染”等“造物性”倾向明显的词汇。[6]作为现代主义一大分支的南美魔幻现实主义,其代表作家也倾向于直写皮肤病变的惨状。《百年孤独》中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情人佩特拉·科特斯,就被马尔克斯形容为“脸色青绿,蓬头散发,眼窝深陷,皮肤遍布疥疮”[7]。智利作家伊莎贝尔·阿连德也直写了动物罹患皮肤病那不堪入目的场景,一条名叫巴拉巴斯的小狗,“浑身尽是疮”,“东脱一块皮,西少一片毛”,“像具尸体似地趴在屎尿中一动也不动”。[8]此外,她的小说中还反复出现“疥疮”“鸡舌疮”等皮肤病。由此可见,皮肤病书写不仅仅是一种“造物性”书写,同时还配合了西方现代派作家“以丑为美”的审美倾向,是“审丑书写”之下的一种“子书写”。
我国新时期文学是接受与吸纳西方现代派精神最为明显的文学时段,阎连科、莫言、马原、阿来等著名当代小说家的作品有相当篇幅的皮肤病书写,其书写的要义高度契合于西方“神罚—造物”双向维度的皮肤病书写原则。故而,本文将利用皮肤病这一特殊病种的视野,重新审视当代文学,挖掘出中国新时期小说文学史中的另类疾病书写。
一、文学视域:“造物性”与现实主义深化
皮肤病书写在整体文学视域中虽不引人注目,但在我国古代文学传统中仍有不少皮肤病的描写。《诗经》是我国最早书写皮肤病的文学作品。《小雅·巧言》有诗云:“既微且瘇,尔勇伊何?”[9]其中“微”指胫骨处皮肤溃烂,“瘇”指小腿生疮。《巧言》是一首政治讽刺诗,这两句诗大意为嘲弄奸臣的皮肤病,带有一定的道德主义色彩。此外,该诗所表述的“作奸犯科”者必患“微”“瘇”的思想倾向,与《约伯记》中的因果报应观可谓心理攸同。只是,耶和华体现的“神罚”在《巧言》中变成了“天罚”,对神的敬仰泛化为对王道的渴求与呼唤,其病理背后的因果观念不如《约伯记》那般强烈。时至魏晋,志怪小说集《搜神记》深化了文学对于皮肤病的思考,以“蛇形妖怪”比喻皮肤病的病因,皮肤病的病理在此又多了几分巫术色彩。如《搜神记》中《华佗治疮》一文中,华佗治疗疮病,用铁锥消灭了疮中的“蛇”,只消七日疮就痊愈了。又如《楚僚卧冰求鲤》一文中写道:“母患痈肿,形容日悴。”[10]该文中描述现实的、丑态的身体书写虽然程度远不如《约伯记》那般显著,但也有几分“造物性”书写的倾向。唐志怪小说集《酉阳杂俎》中《壶史》一文,其“造物性”书写较《搜神记》更为强烈。灰袋道士“曾病口疮,不食数月,状若将死”,甚至能张大口“如箕”一般,以至“五脏悉露”,之后道士甚至自言觉得“恶心”。[11]此外,其他篇目如《诺皋记》《支诺皋》及《广动植》也都有类似的文本出现。蒲松龄在《聊斋志异》的《娇娜》一文中,用“生胸间肿起如桃,一夜如碗,痛楚吟呻”[12]这一触目惊心的描写来形容皮肤病人的痛苦。可见,志怪小说相较于中国古代的诗歌艺术,并不避讳直接的身体描写。审丑、写丑的书写倾向在鬼神小说中保留了下来。值得注意的是,古代小说惯用人物患背疮致死这一简单的情节以昭告他们的最终结局。如《世说新语》中,周邵因不满庾亮对自己的职位安排,以至“发背而卒”[13];《水浒传》中杨雄最后“发背疮而死”[14]。这类皮肤病的书写重心在于情节安排,用“背疮”(即大疱病)这一致死率极高的病种以规划人物结局,其象征意蕴并不似西方那般显著。
我国古代文学中的皮肤病书写虽夹杂“造物性”特征,但是其写实的、丑态的书写之强度不如西方的作品。其次,古代文学中的皮肤病虽有一定的道德审视,但尚未达到超验视野中的因果论调和神的迷思。总之,古代文学的皮肤病书写有一定的局限性,如用《约伯记》所确立的双向维度进行考量,其成熟度明显不足。然而,中国新时期文学极为广泛地吸收了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精神与手法。自1982 年徐迟发表《现代化与现代派》一文,现代派文学的合法性就被摆上全国范围的“文艺桌”进行讨论。尽管理论家对于现代派的引入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度,但是现代派因其张扬的新异特质,已然构成一股“不可遏制的探索力量”[15]。现代派艺术的传入与发展,使得皮肤病的“造物性”书写在中国成为一种文学写作选项。
阎连科小说中多次出现皮肤病书写,其“造物性”书写倾向极为典型。小说《日光流年》里,司马蓝的母亲就罹患疥疮,而且久治不愈。阎连科在描写她的形态时,使用了“造物性”倾向词汇,刻画出一位行将就木的老妪形象:
头发被疥疮蚀尽了,只有稀稀几根环在脖子。而那些糜烂的疮疤,都已经生脓,腥臭如这沟里的清新一样在飘逸扩散。豆大的金色苍蝇,密密麻麻饺子样排在母亲的头上。[16]
在这段书写之中,老年人本该有的“庄重”“慈祥”“肃穆”已然不见踪影,由于慢性皮肤病的折磨,司马蓝的母亲生不如死,人的“崇高与尊严”在此刻被击得粉碎。此外,阎连科还多次使用“脓水”“血脓”等尽显惨状的词汇来刻画小说中的人物,文中丑陋的病态折射出人物阴暗、扭曲的内心,故事发生地“三姓村”被附上了丑恶与欺诈的整体印象。
阎连科在小说《受活》中塑造马聋子形象时,就大量使用了与皮肤病相关的词汇。马聋子因听力障碍,被残疾人艺术团体“绝术团”安排在台上表演“耳边放炮”节目,导致马聋子的脸常被火药烧伤,疤、瘢以及脓等皮肤症状在他的脸上永远留存了下来。马聋子的一生可以用“与皮肤病共生”来形容,其“造物性”的表现甚至完全取缔了这个人物本有的主体性。
如果说《受活》是用皮肤病来书写一个人的一切生活,那么《丁庄梦》则用皮肤病来概述一群人的一生。《丁庄梦》讲述了丁庄村民禁不住钱财的诱惑,在丁辉的鼓动下从事卖血,致使全村大量人丁感染艾滋病的故事。阎连科在《丁庄梦》中,借用艾滋病这一破坏免疫系统的不治之症,在小说中广泛书写了村民因免疫系统受损,罹患淋巴症、卡波西肉瘤等急性皮肤疾病的惨状。如丁水阳在遇见艾滋病患者马香林时,“脸上看到死色了,青的光,一缕一缕飘在他的枯脸上,还有那一粒一粒霉干了的疮痘浓泡儿,暗红如晒在脸上干瘪了的豌豆般”[17]13。阎连科在《丁庄梦》中,利用了艾滋病的病理机制,以艾滋病并发症的最后阶段,即大面积的恶性皮肤疾病来象征悲惨的村民的人生终点。此外,阎连科还喜用色彩鲜明的词汇来比喻皮肤病。玲儿是一名年轻的艾滋病患者,她身上的疮痘“像红的玛瑙一般”“像城市里的奶子灯”[17]103;丁亮同是年轻的患者,他的疮痘“像水里泡过的豌豆肿大”[17]118。这些轻松的比喻使其作品原本浓厚的生死意识在此刻得到了消解。总之,阎连科的书写维度中,他热衷于用皮肤病描写来充实小说文本的视觉效果,以奇异的病状书写来刻写丁庄村村民因逐利卖血、染病惨死的悲剧。
从病理机制角度看,皮肤病绝不是一种让患者“心理丰富”的“贵族病”,因为只要患上此病,总会受到他人的嘲弄,“压力”“羞耻”“害怕”等心理将伴随患者罹病的整个过程,人的尊严将遭受毁灭性的打击。[18]新时期文学作品中频繁出现的皮肤病书写,大多集中在“底层人物”的描绘之上,这些片段中难以寻觅文学本该有的“崇高”与“优雅”。《天堂蒜薹之歌》中的村民高羊,从小受人欺侮,“文革”期间常遭人毒打与侮辱,属于行若狗彘的弱势群体。莫言写他脚上的脓疮:“小公鸡低着头,伸着长脖子,蹿上来,对准他脚踝上的脓疮,死命啄一嘴。”[19]366此外,高马是“反主流”的典型人物,他同样出身底层,在黑恶势力的围剿与追捕中亡命天涯。他因皮肤过敏,“双臂和胸膛上,鼓起一片红疙瘩”[19]194。《丰乳肥臀》中的六姐上官念弟,生父是一名和尚,她在对自己爱人巴比特的绝望搜寻中,“身上被蚊虫叮咬出一片脓疱,头发凌乱,目光呆滞,面孔肿胀,她变成了丑陋不堪的野人”[20]630-631。另则,晚年的上官鲁氏也因烙伤而皮肤灌脓。贾平凹的《废都》中孟云房给庄梦蝶找的“小姐”身患性病,隐私处“几乎溃烂”[21],这应该是梅毒的皮肤病并发症所致。王蒙的《活动变人形》中,倪藻回忆自己小时,一名孔姓的同学常受人欺辱,“他老是那么可怜,手上耳上脚上都长疮,眼睛经常是哭肿了的,作业也完不成”[22]。残雪的《黄泥街》更是描述了黄泥街上的民众都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疾病,“毒疮”“皮肤肿胀”等疾病症状伴随着这群鄙俗的市民。残雪还耗费了不少笔墨描写“王四麻子”“刘麻子”这类以皮肤病为其代号的人物。[23]
新时期的小说中患皮肤病的人物对象,绝大多数都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底层形象。这些罹患皮肤病的人物要么出身于农村,家境贫寒;要么是城市中的底层人口,从事着低贱的工作,他们平日里习惯于受人欺辱与打骂。可见,皮肤病无疑是作家突出这类人物形象特征的最好书写工具,人物的痛苦与卑微通过其显性的皮肤疾病得以彻底地暴露出来。此外,除了性病与外伤的并发皮肤疾病,“癞疮”“疥子”“痤疮” 等皮肤病直接关联人的精神状态,使人产生严重的心理障碍。[2]1125这些人物人格卑微、举止猥琐,由于常被人侮辱中伤,需要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进而诱发了皮肤病。由此可见,从皮肤病身心学的角度思考,受辱者极易染上皮肤疾病,染病后被侮辱的情况只会变本加厉,导致更为严重的皮肤病,使其陷入悲惨的疾病折磨之中。
新时期小说文学皮肤病书写的底层人物选择倾向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奥尔巴赫认为,《新约》中的耶和华通过耶稣在人间变形,使得崇高的神能与最普通的民众接触,这显著拓宽了文学形象的取材范围和文学描写的对象。受《新约》的这种精神影响,中世纪戏剧文学出现了“崇高”与“卑俗”并存的现象。[3]181至此,普通人的生活与命运开始进入西方作家的书写体系中。到底什么才是文学真实?我们或许无法回答。但是将普通人的悲惨境遇加入书写体系中,显然符合小说的“总体性”[24]原则,绝对能让文学向“真实”大步迈进。新中国成立初期,在革命意志激扬与建设精神高涨的背景下,柳青、梁斌、杨沫等新人作家塑造了一个个光辉、伟大的正面人物,但由于“题材决定论”的限制,占据文坛的“工农兵”人物书写无疑挤压了社会上其他类型人物存在的空间,“崇高”“正确”乃至“激情”在文本中过于泛滥,而悲惨的底层人物显然遭到了忽视与遗忘。新时期小说文学中的皮肤病书写虽为一种丑态的“造物性”书写,但正是这种现代派技巧将躲在“美”背后阴影中的“丑”暴露出来,将现实的、处于挣扎中的俗人搬进文学书写之中。就此问题,胡风认为文艺揭发人生真实,如若作家不写黑暗人物,“只会让作家们都闭着眼睛做梦”[25]。此外,胡风还认为,“如果不能创造出有血肉的人物形象……会使他们(读者)在……有害的‘安慰’里面得到满足”[26]424。虽然胡风对奥尔巴赫的“造物性”理论未必知之甚详,但他显然感知到对真实的、丑态的底层人民的感官描写是现实主义的“深化”,能扩大文本的映射范围与真实性。
借由胡风先生的经验,我们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新时期小说中的现代派影响。虽然现代派常被理解为与现实主义文学对立的“非写实”[27]方法,但现代派范围下的皮肤病书写却通过其底层人物倾向和“造物性”特征,表达了一种相对的真实性。由此可见,皮肤病书写消除了现代主义与现实主义间的某些隔阂,不啻现实主义深化的“当代版本”。
二、哲学视域:“自欺欺人”与“自揭伤疤”
皮肤病是一种基于人体皮肤的疾病,不仅会对个人的外貌、仪表带来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还可能摧残患者的心理健康。早在1925 年,美国费城的皮肤科医生就认识到皮肤病患者的心理问题不容忽视,还呼吁更多的医生关注皮肤科和精神科的交叉研究。[18]比如银屑病患者就有“内向、固执、抑郁、敏感、紧张性高、过于自我控制、缺乏自信、与他人心理距离大、孤独、交往困难”[2]1395等心理问题,不少皮肤病患者甚至患上抑郁症、躁狂症等较严重的精神疾病。
文学作家对于精神疾病与皮肤疾病的病理联系也许未必知晓,但皮肤病作为一种常见疾病,其对病患造成的痛苦让作家不能忽视。《约伯记》就详细描述了“义人”约伯在患病后性情大变。约伯本是一位虔诚正直的善良之人,患上毒疮后,却诅咒自己的生日、诅咒光明甚至诅咒自己的母亲,“义人”变成了满口怨言、自暴自弃的“废人”。鲁迅一生受各种大小病的纠缠,能深刻体会到疾病给人带来的痛苦和创伤。《阿Q 正传》中阿Q 就有“几处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28],众人时常嘲笑他的癞疮,以至于他将其视作耻辱与忌讳,不允许他人谈之。然而,即便他对于皮肤病心存芥蒂,但还是被人称作“癞皮狗”,可见鲁迅显然察觉到皮肤病患者的辛酸与苦痛,而阿Q 的所作所为则反映出他的“自欺”心理——明明身患皮肤病,却以为不让他人谈论,就能让病灶消失。
对于皮肤病,新时期作家的感情呈现出一种双向思考的维度。一方面,作家认为皮肤病的确是一种令人反胃的“丑疾”,对人的外貌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毁,小说中的人物因患疾而性格扭曲、萎靡不振,而且人物或多或少都有对皮肤病的“自欺”心理。另一方面,新时期小说文学中的某些患上皮肤病的人物似有冲天的意志与精神,他们乐于展示自己的 “顽疾”,俨然做出一副“破罐破摔”的态势。
乔叶的《认罪书》是第一种情况的典型书写。主人公金金胸口上有难看的疤痕,为了穿低胸装,她不得不通过刺青掩饰自己异化的皮肤。疤痕又名为瘢痕,是外伤或痤疮等较严重皮肤损毁后所形成的表皮纤维化病变,呈瘤状鼓起于人的皮肤表层,极不雅观。彼时中国,尚未普及适用于瘢痕治疗的点阵激光技术,瘢痕一旦形成,将长期困扰患者。金金不仅以“疤”为耻,不愿将其暴露给他人,而且金金还通过耻笑他人的皮肤病以“欺骗”自我的认知,缓解自己的心理压抑。学校里有位中医院院长的儿子,金金为了前途与他接近,但又因他脸上长满了青春痘,多次侮辱他的人格。患皮肤病的院长儿子被金金欺骗、捉弄,最终她丢掉了所有在本市求职的机会,只得远赴郑州。可见,金金极为鄙夷他人的皮肤疾病,通过以羞辱他人的忌讳为乐,在嘲弄他人病痛的‘自欺’之中聊以度日。《存在与虚无》中,萨特对于“自欺”与“存在”间的关系有精妙的论断。萨特认为“焦虑”无法被掩盖、消除,所以人们必须“确定一个肯定的对象”,但是这个对象无所指涉,也不含意义,“只是一种虚无”,“自欺就是对自己说谎”。[29]因此,《认罪书》中的金金显然没有意识到,皮肤病和其他病一样,是一种给人带来痛苦的、令人同情的顽疾。皮肤病所引起的丑陋疮疤遮蔽了疾病本身所具有的“共情性”,所以金金在这种不明不白的掩饰中选择了自我欺骗,通过羞辱他人来缓解自身的生存危机。
《丰乳肥臀》中患斑秃的巫云雨,为了不让人嘲弄他的癞疮,他总是戴着一顶单帽,病态到“夜里睡觉、下河洗澡”[20]325都不愿意摘下来。与懦弱的阿Q、狡黠的金金不同,巫云雨是班上的混世魔王,他通过直接、公开的暴力行为迫使他人忽视自己“烂土豆一样的脑袋”[20]326。但是,巫云雨的“自欺”不仅没有起到效果,反而加重了别人对他的“侵犯”。纪琼枝、郭平恩与他打斗时,都首先攻击他那顶帽子,他只得“捂着头抬起脸,去寻找他的遮丑布”[20]326,“癞皮狗”这种皮肤病相关的称呼更是伴随着他。迟子建《树下》中锁柱的儿子,年龄才六七岁,眉眼处长满了皮肤癣。由于皮肤病的困扰,使得锁柱的儿子非常害怕生人,面对他人总是一脸窘态。皮肤癣让这个孩子丢失了必要的社交信心,陷入了自我勾画的牢笼之中。[30]
人一旦自欺欺人,其结局总会是悲惨的。人物最不愿揭示、公开的“隐疾”反而最终会彻底地暴露在众人的面前。在皮肤病书写的领域,新时期小说作家揭露了人性中最丑陋、堕落的一面,象征人性、道德高尚的“崇高”书写在皮肤病书写中无迹可寻。然而,新时期小说作家并不止于以消极角度书写皮肤病,其笔下一部分小说人物并不将皮肤病视作“忌讳”,他们甚至大方地展示自己病变之处,于是歧视者也就失去了嘲弄的对象。小说人物“自揭伤疤”的处事方式,其体现的意境远超于上述面对众人唯唯诺诺的鄙俗人物。
“癞头僧”是这类人物中的典型,其文学原型出自《红楼梦》。“癞头僧”是《红楼梦》中超凡脱俗的人物,与小说文眼“石头”息息相关。他能洞察人间命运,是纷乱的红楼世界中少有的“高人”。他外貌不雅,头上长满了疮疤。旁人则视他为疯子,以“癞头和尚”(贾宝玉、林黛玉语)、“癞头僧”讽刺之。但是,“癞头僧”对此毫不在意,他依旧往来自如,以超度之心点化他人。“癞头僧”的人物形象正应了白居易诗句的“随富随贫且欢乐,不开口笑是痴人”之意境。王安忆《天香》直接承接了红楼梦中的“癞头和尚”,创造出一个“神和尚”的形象。“神和尚”年少时颠沛流离,历经三灾六难后落户成家,因此落下一身疥疮。但是他却不以为然,还成了个行医僧,以医治他人作为人生要义。阮郎问他是否有神药可以医治百病,他答曰:“人们非说我能,我只得能。”他继而说:“你看我一身疥疮,倘要有西北高昌土,煮一壶喝了定好,信不信?”[31]显然,“神和尚”早已洞悉求神问道所得的神仙灵药不过是世人编织出的谎言,他坦然地接受了自己身患皮肤病的事实,将行医这种仁义之事视为自己的人生目标。段国圣的“闪小说”《大癞疤》中的大癞疤也是“癞头僧”式的人物。尽管他生活极为清贫,由于癞的侵蚀,头上“就剩下一撮毛”,但他同样“不忌讳癞疤”。[32]众人笑他容貌丑陋,说找不到老婆,劝他去打寡妇的主意。他竟在寡妇家做起家务来,毫不在意他人的讽刺。大癞疤去寡妇家后也戴上了帽子,但他并不感到自卑,反而端正了自己平日放浪的态度,以致嘲弄的众人最后都自感无聊,哄散而去。还有苏童《城北地带》中的癞子,他是早已退隐出香椿树街“江湖世界”的闹市隐者,对主角达生的访问不为所动,自嘲为“快奔四十岁的人了,一身力气让老婆孩子掏光了”[33]。癞子显然察觉出这纷扰的“江湖”不是自己的寄居之所,只有回到自己真实、纯朴的家庭环境中,才能过上真正的生活。新时期小说文学中的“癞头僧”书写和《红楼梦》一脉相承,作家通常围绕“癞头僧”勾勒出简短深远的寓言故事,以“看不穿”的众人作为能“看穿”的和尚的衬托,最终指出“逍遥”“超脱”的气质以及“正视自己”的勇气,才是作为个体的皮肤病患者的生存之道。
新时期小说文学于皮肤病所体现出的“双向书写”现象,极大地充实了皮肤病的哲学内涵,对现代人如何生存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在新时期小说文学的皮肤病书写里,“自揭伤疤”的皮肤病患者形象贯穿了作家“立地成佛”的人生理想和对“拓落不羁”的“隐者”的崇拜之情,其人物通过主动降格自己的尊严以无视他人的嘲弄。“自欺欺人”的小人物则是深受精神创伤的常人,他们患得患失,通过自我欺骗的方式伪装自己的疾病,反而丢掉了所剩无几的尊严。无论是尊严降格还是自我欺骗,其精神实际上呼应了现代派小说文学“反崇高”的书写诉求。
三、伦理视域:神罚及人本主义精神
针对皮肤病的文学机制,我们需要明确皮肤病发病不能简单地归因于不良生活作息习惯或精神压力。事实上,皮肤病的病因极为复杂,医学界对于不少皮肤病病种的病因存在争议,甚至如白癜风、结节性疹、瘢痕疙瘩、疱疮以及特应性皮炎等常见皮肤疾病的病因仍不明确。由于皮肤病病因无法通过直觉或日常经验感知,古代人在认知疾病时不得不借用宗教神秘主义来予以解释,“神”于是成了皮肤病最为直接的病因。无论是苏美尔神话《吉尔伽美什》中的鼠疫和癣,还是希伯来经典《旧约》中的白癜风和毒疮,都来自神的惩罚,是神的意志让众生遭受皮肤病的磨难。由此可见,神的惩罚在皮肤病文学表征中占据重要地位,使得该疾病的发病机制及病患被折磨的惨相都具有一定的伦理色彩。
神罚背后是“超越人间”的道德水准要求。以希伯来经典《旧约》为例,学者王立新认为《旧约》反映了“神的创造—人的悖逆—神的惩罚”[34]这一鲜明的逻辑关系与价值评判立场。“神的惩罚”并不是肆意随机的,现实世界所传达的“道德退步”信号才是触动神罚的真正原因,“大洪水”、约伯遭难、以色列分裂后“北国”的灭亡都与人间道德诉求息息相关,这反映了撰写《旧约》的先知们面对残败现世的危机感与使命感,他们试图借用暗含道德主义的神迹来规训众人,企望渡过社会危机。
这种倾向在新时期小说文学作品中,则体现为作家在纷乱无序的世间呼唤凌驾于现世的道德法律,恳求一个“模糊”的“神”来惩罚人间之恶。这个“神”往往不是某宗教中具体的神,而是隐匿于文本背后的“道德意志”。皮肤病由于其发病机制的不明确性,成了作者惩恶扬善的手段。阿来的《尘埃落定》就具有“人作恶—发天灾—降梅毒”这一鲜明的叙事逻辑,作为中介的“神”则化成道德意志,贯穿于这个叙事逻辑中。《尘埃落定》表现了藏族人民与国民党反动军队间的矛盾与斗争。藏族人民在斗争中节节落败,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同时,土司制为一种落后的制度,行政效力远不如现代国家制度。在土司统治下,西藏地区鸦片、妓院泛滥,这些现象致使纯洁的西藏遭到了玷污。于是,伴随着土司们的堕落日益加重,文本潜在的道德意志也在逐渐高涨,“地震”“饥荒” 这类具有惩罚性质的自然灾害悄然而至。在小说的后半段,国民党反动军队“凭手里的枪取得粮食”[35]357,进而“抢酒”“抢钱”甚至“抢女人”,藏族人民遭受了前所未有的侵害。《尘埃落定》迎来了道德意志的巅峰,于是作为惩戒的梅毒席卷而来。梅毒是一种传染性皮肤疾病,通过性行为进行传播,但小说之中并未揭示梅毒具体从何而来。堕落的土司们接连染上梅毒,他们恐惧地认为“是这个镇子使他们的身体有病,并且腐烂”[35]356,这样的呈现无疑具有相当程度的神秘主义色彩。《尘埃落定》的社会背景与当代大不相同,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的法制混乱,现世的制度无法遏止道德败坏,“恶”得不到有效的惩治与纠正。于是,披着神秘面纱的皮肤病毫无预兆地附着在罪人的身体之上,以执行作者抑或文本自身的道德主义要求。
《丁庄梦》的神秘主义色彩不似《尘埃落定》那般强烈,但是阎连科对于作恶与神罚之间的关系认知更为清楚,生动地揭示了二者的关系:
灵醒了有云就有雨。
灵醒了秋深要生寒。
灵醒了十年前卖血的人,今天必会得热病。得了热病就要死,就要树叶飘落一样下世了。[17]8
丁庄村是以“卖血”为业的村庄,但血液是人体的结缔组织,不具备可交易的商品属性。我国1998 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文规定,“非法采集、出售血液”的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丁庄村组织、贩卖血液的行为无疑是一种罪恶。在这段文本中,“灵”成了作者呼唤道德回归的具象体现,“灵醒了”则意味着道德意志从遮蔽走向高涨。“灵”对卖血人的“热病”之罚就好似云雨、寒秋一样,是统摄世间的自然法则在起作用。“惩罚”在文本中的具体体现就是作为艾滋病并发症的卡波西瘤。卡波西瘤是一种恶性皮肤疾病,丁庄绝大多数卖血村民染上了艾滋病,而卡波西瘤则是他们生命终结的信号。丁庄村只要参与了卖血活动的村民,几乎都“身上生疮,舌头溃烂”[17]9,然后悲惨地死去。由此可见,阎连科笔下的“灵”则起到了宗教书写中的“神罚”功能,同时文中的皮肤病还蕴含了作家的道德审判感,表明作家试图用超验的惩戒以纠正现世的罪孽。
迟子建的《清水洗尘》是一篇微小说,写了一个农村家庭三代人洗澡时其乐融融的景象。奶奶在洗澡时,与天灶打趣时无意说道:“癞是狗长的,人怎么能长癞呢?就是长癞,也是那些丧良心的人才会长。”[36]正是因为天灶一家人有着质朴的心灵,能够用“清水”洗净身上的污垢,让人获得“从未有过的舒展和畅快”,而奶奶口中“丧尽天良”之人则身患癣疥,不能享受这洗浴的人间之乐。[36]
然而,对于麻风病这一传染性极高的特殊皮肤疾病,新时期小说作家的道德主义基调遭到了人本主义的挑战。麻风书写都或多或少体现出“伦理两难”的现象。麻风病会造成严重的皮肤损害,皮肤将呈现干枯状,患病处的毛发会大面积脱落。于是,麻风病人在视觉上会给人极大的冲击,“行尸走肉”模样的麻风病人在社会上普遍受到歧视与排挤,如我国闽粤地区民间流行的“过癞”传说就是传统社会对麻风病人的污名化表征。另一方面,部分作家由于好奇心,通过深入麻风村、麻风病患者群体进行素材调研或搜集麻风病病理资料,了解到麻风病患者的绝望处境,这无疑唤醒了创作者本有的人本主义精神。我国新时期小说作家在论及麻风病时,最初的偏见与歧视都逐渐化为对病患的无限同情。早在清末时期,笔记小说《麻风女邱丽玉》就有洗刷麻风病带来的“污名”的思想内涵。可见,中国的新时期小说呈现针对麻风病人的“伦理两难”现象有依可循。
舍勒高度认可人类间的“同情感”,认为人类既可以“感受自己的情感”,也可以“感受他人的情感”,他人的思想会融进认知主体的思想中,“想他人所想”是人类否定冰冷的旁观态度的必然结果。同时,舍勒指出,在自我感知他者思绪的过程中,他人的情感最初与自我的情感融合在一起,主体无法进行分辨,在之后的“回忆”中主体才会真正分离“自我经历与他人经历”。[37]由此可见,所谓的“伦理两难”并不是一种无法解决的悖论,而是作家在了解到皮肤病患者那深入骨髓的苦痛后,在回忆中内心迸发出的激烈斗争。此外,胡风认为,“肯定‘观察’而否定‘体验’”的观点是“肤浅而且凌乱的”。[26]277因此,对于新时期小说作家,只要他们摒弃高傲的姿态,深入体验皮肤病患者的苦楚,其创作也会饱含人本精神,作品的内涵也就深化了。麻风病书写极好地印证了这点。
假若我们以“同情心”为轴,以“人本”为标准,可以发现1987 年《故事会》杂志上发表的小说《苦楝树下的悲歌》虽是新时期最早的麻风病题材小说,但是由于作者并未深入感受病患的痛苦,小说作品的思想仍困守在中古世界对于麻风疾病的认知阴影之中,恐惧、排外、孤立等情感弥漫在整个文本中。“九十年代初期,花城出版社出版过一部描写麻风病人生活的长篇小说《神秘的贝洲》,由于作者不熟悉麻风病人的生活,更不了解他们的思想感情,因此,书中有一些歪曲生活甚至侮辱麻风病人的描写,曾经引起他们的极大不满。”[38]536然而,随着医疗知识的普及与发展,20 世纪90 年代的新时期作家,以情感真挚的笔触勾画出麻风病人的挣扎与悸动,超越了前人的思想局限。
马原的《虚构》是这种书写的典型。“我”是一名求新立异的城市作家,抱着居高临下的姿态来到麻风村,其目的仅是为了开阔视野、谋取素材。麻风病人的苦难与挣扎对于“我”而言只意味着“我”可以编排一个“耸人听闻”的故事,“我”还嘲弄式地认定同行会羡慕自己将要问世的杰作。[39]364然而,“我”在深入麻风村“玛曲村”之后,麻风病人痛苦的神情令“我”触目惊心,最终,我那冰冷的“理智”崩塌,再也不忍心待在此处。本应传为佳话的探险事迹在“我”的眼里,成了一个“悲惨的故事”。[39]409《虚构》中的“我”对于麻风病人的态度从最初的冷漠到震惊,最后再蜕变为悲悯之情。该作品完整地体现作家的人性思绪之流动,是作家试图体验皮肤病患者内心痛苦的书写典型。
同样是麻风题材,莫言《麻风的儿子》的情感内核与20 世纪80 年代写成的《红高粱家族》截然不同,《红高粱》中原有的麻风病污名化指征在《麻风的儿子》中消失不见。《麻风的儿子》开篇就借用了《圣经》中耶和华治愈麻风病人的文本,愤懑地控告世间对于麻风病人的不公平对待。该小说叙说了麻风病人张大力为了摆脱众人的攻击与侮辱,卖力干活,终于当上生产队长的故事。这样的处理无疑驳斥了社会上对于麻风病人的偏见,劳动模范张大力的形象昭示众人:麻风病人也有自己的生活与追求,也可以成为建设国家的积极分子。此外,作家林志明自己就是麻风病患者,他对于麻风疾病具备充分的现实体验。毕竟,没有什么空空泛谈比得上患者自身的话语。他在小说《苦难不在人间》中刻画了一个个含垢忍辱的麻风病人形象,直言“麻风院其实有不少好人一样的麻风佬”[38]9。林志明以肝肠寸断的真挚情感指控世间的歧视与敌意。
由此可见,新时期小说皮肤病书写体现了“伦理评议”的精神内核。“神的惩罚”与“人的关怀”同时存在于这些作品中。但是,麻风病书写所体现的人本主义精神显然超越了单调刻板的“以病罚人”的思维局限。作为正面书写出现的麻风病人形象,实际上扩张了文本的情感范围与书写辐射,进而扩展了小说的写实特性与表现力度,呼应了作为整体的新时期小说对“人间真实”的皮肤病书写的执着追求。
小结
总体而言,新时期小说文学中的皮肤病文本反对张扬空洞的“崇高”,以深入骨髓的真实笔触描绘了平民世界的丑态、艰辛与挣扎。究其本源,我们可以发现皮肤病书写在新时期小说中涌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欧风美雨所带来的现代派理念是最重要的影响溯源,直接奠定了皮肤病书写构建平民故事、批判人间丑态的走向与基调。其二,20 世纪90 年代中国高涨的道德主义文化促使小说家利用皮肤病的病理机制,来进行作家的道德审视与自我检阅。其三,我国传统文学一直有皮肤病书写的脉络与资源,在“寻根”“回家”的新时期文化背景下,作家不自觉地利用传统的或民间的文学资源,“癞”“疮”等中国常见的皮肤疾病就顺理成章地纳入作家的认知范围之中,可见皮肤病书写实际上还具有一定的民族性。
皮肤病书写不仅是疾病书写的某种分支,它更应是承载丰富情感、具有充分意蕴的疾病话语。作家在皮肤病的书写中,既能看到皮肤病患者真实的苦难,也能反视自己的内心与意志,使人本主义的热情消解冰冷严苛的道德凝视。所以,皮肤病书写确实值得学界更多的关注与思索。
注释:
①如纳博科夫还身处欧洲时就罹患牛皮癣,苦于财力菲薄,他不得不隐忍病痛,甚至有时想“自杀了事”。海明威身染各种病痛,其中就包括皮肤病,他曾表示自己害怕的正是“非致命疾病”,这种疾病相较于“一了百了”的致命疾病,对人的身心折磨反而更大。太宰治于《人间失格》中以“我”的口吻写道:“我自然知道缺手、缺脚这样的残疾比皮肤病严重许多,但我最不想得的就是皮肤病。”此外,还有爱尔兰诗人詹姆斯·克莱伦斯·曼根、小说家秦牧、张爱玲等皆有皮肤病病史,在此不一一列举。
②“造物性”是奥尔巴赫在描述基督教文本时使用的名词概念。奥尔巴赫认为,“造物性”起源于基督教的象征观念,通指《圣经》文本中人物肉体遭受折磨时的场景,反映了殉道者受难剧中观众对受苦受难的造物存在的感觉。因为“造物性”书写主要指表现人物受难时的肉体痛苦的身体书写,故奥尔巴赫进而指出“造物性”的文本越过了抽象的神性,具有反映人类真实生活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