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乱象频发,谁来监管怎么治理
2024-06-12刘亚黄真危欢
刘亚 黄真 危欢
专业营养师提供月子餐、专业护士全天候照料宝宝和产妇身体,同时还提供心理辅导、美容保健及产后恢复课程……近年来,号称“一人住进去,全家都‘解放”的月子中心市场火热,供不应求。尽管动辄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天价月子中心”让不少人望而却步,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还是有越来越多的家庭愿意为刚生产完的妈妈和新生儿投资最好的照顾。
月子中心的存在的确大大方便了新手妈妈和婴儿,专业的产妇、婴儿护理人员,搭配合理的营养餐、科学的产后恢复护理和心理辅导,让不少家庭既省力又省心。然而,伴随月子中心“野蛮生长”,也涌现出各种乱象和问题,给母婴安全健康带来隐患。
月子中心乱象频发
目前,市面上的月子中心主要包括这样几类:医院附属机构、酒店式、独栋别墅式、公寓式等。虽然是“坐月子”,但服务基本上都包含月子餐、产妇运动课、产康项目、婴儿游泳等多种项目。
相比请月嫂,月子中心的价格明显较高,低则数万元,高则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有的月子中心价格低些,往往就在居民区里租几间房,再雇几个月嫂,就可以开门揽客;有的开在宾馆里,或在高级酒店里长期租用套房来营业。然而,这些场所没有独立的消毒区,又环境闭塞、空气流通性差。产妇身体虚弱,且新生儿免疫力比常人更低,很有可能发生交叉感染。
目前,母婴保健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专门的经营范围、行业类别表述及注释,所以被归类于居民服务中的“家庭服务”。虽然自2017年9月1日起,《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开始实行,但这个非强制性的标准缺乏约束力。因此,月子中心的开办并没有专业要求,与普通商业机构一样,只要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即可营业。开办月子中心的准入门槛低,其从业人员也存在缺乏相关资质等情况。比如市面上的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鱼龙混杂,还有一些培训机构违规开设资格认证,花钱就能买证,真伪难辨。
一些接受过月子中心服务的产妇也反映:月子餐菜品差、数量少,后厨卫生条件差,消毒防疫措施不到位。另外,医疗服务不到位也是舆论普遍反映的问题。一位“两孩”妈妈向媒体投诉称:“花了7万元入住月子中心,却因会所设施和服务中的种种问题,致使二宝感染肺炎被紧急送医,而自己也一度高烧不止。至今,月子中心依然没有和我达成赔偿协议。”
整体来看,月子中心行业存在准入门槛低、监管不到位、管理混乱、医疗服务不到位、举证维权难、价格昂贵等多种问题,原本该让人们放心、安心的场所,却暗藏种种隐患。
监管主体不明确
谁来监管乱象丛生的月子中心?“月子中心在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合同履行等方面存在问题,其监管主体多元化,涉及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商务等多个职能部门。该行业关乎母婴健康,其良性发展与公众的消费理念、市场的规范经营,尤其是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格监管密不可分。”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
2023年6月以来,赣州市检察院依托“检察+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协作机制平台发现群众投诉问题线索,通过“月子中心”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发现赣州部分月子中心存在违规经营问题,可能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于是,该院立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联合中心城区检察院对辖区月子中心开展调查核实。
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正在对某月子中心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来源:资料图片)
“我们现场调查发现,部分月子中心未按规定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厨房卫生状况差等食品经营不规范。部分月子中心未按医疗器械有关规定等开展相关服务,相关广告宣传存在易让消费者误解内容,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承办检察官说。
比如有的月子中心厨房的食品留样容器上未标注留样时间点,部分容器上字迹已磨灭,无法识别,容器内的食物均冷冻结冰,未做到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未记录食品留样情况。消毒柜里的隔水垫存在发霉发黄现象。部分餐具未放入消毒柜消毒。有的月子中心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在商品展柜里陈列了数盒鲁润牌血红素铁胶囊及葵花多种维生素硒片等保健食品,且未设立保健食品提示牌。
有的对外广告宣传资料中含有“足不出户,为产后妈妈做彩超”“采用三甲医院的医护标准,现代医学与传统月子文化相结合”等虚假宣传内容。还有的对外广告宣传资料中含有“专业标准作业体系,依托三甲医院专家资源支持”等虛假宣传内容。
赣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月子中心经营过程中提供了产后照护、诊疗康复、餐饮、住宿等多种服务,其是否依法合规经营事关广大妇女消费者群体切身利益。月子中心的相关立法规制还不健全,监管职责规定不明确,容易发生监管乏力现象。
检察建议助推月子中心乱象治理
为进一步明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职责,2023年7月21日,赣州市检察院、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联合对督促整治月子中心等母婴护理机构侵害妇女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市、区两级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
经听证评议后,与会各方一致认为,从有利于母婴健康和有利于监管的角度综合考虑,对月子中心监管应进一步明确牵头监管部门,各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应强化监管联动和信息共享,共同规范月子中心的经营行为。虽然现有法律法规未对月子中心等母婴护理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明确规定,但综合考虑,目前月子中心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监管更有利(已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则由卫健委牵头),月子中心如涉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则由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监管,如涉及非法行医和违规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则依法应由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或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听证会后,赣州市、区两级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和磋商意见书,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对涉案月子中心经营中的相关不规范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加强对辖区月子中心等母婴护理机构的执法检查,规范母婴护理机构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探索建立行业治理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健委和消防部门联动开展了月子中心专项行政执法整治活动,印发《关于开展月子中心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对全市现有提供用餐服务或有食品销售服务的月子中心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月子中心”广告专项治理,突出整治虚假夸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压实互联网广告主体责任;强化价格和竞争行为日常监管等。
今年3月,赣州市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妇联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对该案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经现场查看,涉案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经营者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得到强化,也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行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监管长效机制。2024年3月,赣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通过会签文件建立了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促推母婴护理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检察官表示。
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正在对某月子中心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来源: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