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路径探索
——以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龙门台村为例
2024-06-10赵光强
赵光强
(方圆盛景(北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 102204)
0 引言
乡村文化遗产丰富多样。从类型上说,包括各类物质文化遗产(如文物、乡土建筑、古遗址、传统器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节庆、传统文艺、传统医药、传统饮食等)、人文自然融汇性遗产(如农业文化景观、历史风貌、文化生态等)以及文献类遗产(如家谱、村志、乡土知识读本等)[1]。
我国是以农耕文化为根基的文明古国,乡村作为我国文明的发源地,沉淀着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在过去200 多年的历史兴替中,我国乡村文化传承和发展遭到严峻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乡村振兴”等战略。国家领导人多次就乡村文化保护提出新思路与新举措,强调“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坚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虽然国家对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乡村众多,国家财政资金难以同时全面覆盖;另外,为实现示范带动作用和文物抢救性保护,文化保护政策及财政资金往往更倾向于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文化高地,普通村庄难以享受政策红利。对此,本文以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龙门台村为例,从国土空间规划角度深入研究了普通村落的乡村文化遗产保护路径。
1 项目背景
1.1 区域背景
龙门台村位于霞云岭乡西南部,属深山村落,距离北京市区约2.5 h车程。108 国道从村庄西侧经过,是村庄对外联系的主要通道。
霞云岭乡依托“绿海红歌”的资源禀赋,确立“生态立乡、文化兴乡、旅游强乡”的全域旅游发展思路。霞云岭乡身居太行山腹地,大石河上游,被誉为“京西南第一高峰”“北京天山”的白草畔便坐落于此,远离城镇,具有生态环境优越的良好条件,整体被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是京西南生态涵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霞云岭乡还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曲的诞生地,有“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房良联合县第一农村党支部纪念馆和王家台烈士陵园等众多红色文化资源。
1.2 村庄概况
龙门台村总人口464 人,曾下辖龙门台、何家台、杨树洼、前口、金草梁、窑儿背、豹台等7 个自然村,因受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威胁,于2011 年完成整村搬迁安置。全体村民搬进了龙门台、何家台的搬迁安置房。因各种原因,前口、杨树洼、豹台3处自然村落则被完整保存下来。
龙门台村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是霞云岭乡重要的旅游集散地。龙门台村紧邻霞云岭乡最重要的2 处旅游景点——“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和白草畔自然风景区,且位于去往的咽喉要道上。龙门台村距白草畔自然风景区入口约12 km,距“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约6 km。龙门台村正筹建的党建教育基地,是联系“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与王家台烈士陵园的红色纽带。
2 村庄文化特色
龙门台村是一个距今已有400 余年历史的普通乡村,跟多数普通村庄一样,既没有名山秀水,也没有繁荣的过往历史及深厚的文化底蕴,但是经深度挖掘却有着小众且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特征,现存文化资源也较为丰富。
2.1 非物质文化
在众多传说故事中,最有趣且家喻户晓的当属村名的由来。因地处大石河上游谷地,河床狭窄,中间一巨石将河水分流,巨石上建龙王庙,并有小桥与村相连,故名“龙门台”[2]。它巧妙地与村庄地貌相结合,讲述了村名背后的故事。
另外,龙门台村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文艺村。据《房山区志》记载:“村办剧团兴于清末,盛于民国。剧种有老调梆子和丝弦二种,而老调梆子唱腔和河北梆子相近。龙门台村民称其为本地梆子。”至今,村内仍有3 名民间艺人可以演唱本地梆子。不仅如此,龙门台村依然保留着一支20 余人的大鼓队,主要负责组织参加娱乐活动。令人惋惜的是,霸王鞭、秧歌等文艺表演因成员年龄较大,现难以开展。
龙门台村内人才辈出,曾有不少能工巧匠,尤以石匠、木匠居多。现如今,村内手艺人已为数不多,仅有3 位木匠手艺人。
2.2 物质文化
龙王庙是龙门台村红色文化的见证者。龙王庙始建于咸丰五年,1938—1943 年抗战期间,先后作为八路军的后防卫生站、疗养院、中心小学、革命烈士灵堂等使用,见证了军民齐心、保家卫国的革命历程。
石板是龙门台村优质且丰富的矿产资源之一,作为时代记忆,至今影响着村民的生活。在2015 年以前,石板开采一度成为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因当地石板质量优异,曾远销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另外,石板也曾被村民广泛用于生产、生活中,例如建房、铺装、石板桌、罐体盖板等。为保护生态环境、合法利用矿产资源等,龙门台石板厂被迫关闭,至今无处不在的闲置石板、运输车、切割机等依旧能让人一窥当年石板产业的辉煌。
此外,龙门台村完整地保留了建国前后至今各年代的房屋,是展示房山深山村发展变化的缩影。村庄布局依山就势,掩映于绿树当中,与周围自然环境和谐统一。村庄院落多采用“一”字型或“L”型的传统格局;建筑材料就地取材,屋面以青石板为主;建筑构件样式繁复,制作精美,并且不同建设年代建筑有所差异,大约每10 年一种建设样式。从建筑立面材料、建筑构件等方面均能展现出不同年代的建筑特色。在一定程度上,龙门台村可以说是房山“乡村民居博物馆”。
3 村庄文化保护面临的问题
由于保护意识薄弱,当地乡土特色正逐渐丧失。村民在近几年的村庄建设中,特别是搬迁安置建设过程中,不注重对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的保护,大拆大建,村内古宅院、古树等悉数被毁,取而代之的是大面积硬化的村庄、整齐的现代化住宅等等。原有的乡土文化特色正逐渐消失,村在林中的空间格局被打破,乡愁也正在变成记忆里的田园。
经济发展落后,人员流失,文化保护难以为继。石板加工产业停产后,龙门台村失去支柱产业,产业类型变得单一,以农业种植为主,村民收入水平也随之下降,大量劳动力外流,村庄产业面临转型的发展难题。产业的衰落,收入水平的降低,致使村庄的文化遗存得不到较好的保护。遗存的老宅院也早已闲置,无人管理,院内杂草丛生,墙体开裂,建筑构件破损,有的房屋面临倒塌的危险;村中的大鼓队、本地梆子也面临解散和无人传承的窘境。
4 村庄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策略
要做好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首先应立足当下,充分结合乡村实际,制定能用、管用、好用的规划策略。因此,规划结合村庄特色,提出“保文化、惠民生”的发展理念,从挖掘保护、土地使用、产业发展、宣传教育、文化建设、长效管护等方面入手,利用城乡规划的行政管理职能,系统性加强龙门台村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以便更好地指导龙门台村的文化保护工作。
4.1 深度挖掘乡村特色,以发展的眼光保护文化遗产
深度挖掘乡村特色文化元素。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文化遗产则是历史最直观的见证,是一代代先辈们创造并保存下来的宝贵资源。俗话说“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乡村文化遗产是人与自然在特定的地域环境内和谐共生的产物。对于文化特征不显著的龙门台村,通过深度实地踏勘,详细分析了龙门台村的山水格局、气候条件、历史沿革、资源禀赋、经济条件等情况与建筑样式、风土人情之间的关系,并结合周边行政村的建设情况,发现幸存下来的前口、杨树洼、豹台3 个自然村具有一定地域特色。其村落依山就势、就地取材的布局特点与当地丰富的石板资源相匹配,体现了该地域因地制宜、天人合一的传统建造思维,且具有地域性和代表性。特别是前口自然村,保留着建国前后至今各年代的石板房,展现了村庄生长过程以及建筑样式变化,可以说是现实版的“乡村民居博物馆”。它们见证并体现了该地域乡村的历史变迁。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在不久的将来,它们将是展示过去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因此规划建议完整保留自然村落。
注重文化元素的保护。规划建议加大对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力度。利用村委会内的空闲地建设村史馆,作为村庄文化的传播点,记录龙门台村的历史。借助现代数字和电子信息技术,对乡村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记录和保存,以便长期保存和传承。还可以将村内闲置的石磨、石板、石板加工工具等物品重新利用,融入村庄景观环境建设,以展示龙门台村形象及文化特色。
4.2 利用规划手段保留原有村落,留住乡土记忆
在乡政府、村委会的支持下,充分发挥规划的协调能动性,经与政府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保留乡土特色较好的前口自然村作为乡土文化保护与未来旅游产业的发展区。此外,规划征求当地发展诉求以及保护意愿,对前口自然村提出管控要求,在保护原有村落的建筑肌理、院落格局、建筑形式等乡土特色的基础上开展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利用规划手段,确保这些文化遗产得到适当的保护,而不被损坏或滥用。这样既能保护传统自然村的完整性、延续乡村文化,又能为村庄的经济发展预留空间,为乡村振兴提供无限可能。
4.3 探索乡村遗产活化利用,带动产业发展转型
对于普通村庄,产业不兴旺往往是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中的拦路虎。合理推动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利用,以文化基因为脉络,推动乡村资源整合,将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本,是振兴乡村经济、保护乡村文化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加快乡村振兴的步伐。基于此,规划结合上位规划要求,确定龙门台村以红色文化为核心引领,以村庄特色文化为补充的产业发展路径。
首先,积极融入乡镇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培育乡村发展核心动力。依托临近“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王家台烈士陵园、白草畔自然风景区等重要旅游景点的优势,积极融入霞云岭乡“绿海红歌”的品牌建设,深度挖掘红色文化基因,借助党建教育培育基地的建设契机,开展党建教育、爱国故事小课堂、军旅夏令营等红色旅游项目,构建“红色引擎”驱动。并通过党建教育基地串联周围重要红色景点、旅游景区,搭建红色协同发展旅游线路,传承革命精神,弘扬红色文化,激活乡村产业。
其次,依托自身优势资源,培育特色产业。规划建议充分凸显龙门台村处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白草畔自然风景区的犄角位置优势,创新整合乡村资源,完善旅游服务配套,大力发展以乡村特色文化为特征的产业,提升龙门台村的旅游集散功能,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比如,利用前口自然村的传统民居以及空闲安置房,根据建设年代不同进行相应时代装饰,营建历史特色主题民宿;结合龙门台村的饮食习惯,打造野菜宴、蘑菇宴等特色主题餐饮,让游客体验当地的民俗习惯。发挥龙门台村千亩核桃园的特色优势,定期举办核桃文化节,发展核桃采摘、核桃认领等休闲农业项目,吸引游客前来参观体验。
最后,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研发。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的脚步永不停歇。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对待乡村文化遗产,不是“死守”传统,而是要在传承与创新中发展乡村文化。既要系统守护、代代相传,又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让乡村文化“活起来”。而文化创意则是实现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有力途径,它不仅符合当代人民的审美情趣和生活需求,又能以产业化、市场化的方式整合各种资源,创造出具有文化内涵和创意价值的产品和服务,极大地提升产品附加值。例如,将梆子戏脸谱、道具等戏剧元素融入手工艺品制作、农产品包装,制作精美的伴手礼;还可以将生活场景与农业融合,塑造精美的大地景观;以及将农产品与乡村建设融合,打造创意雕塑等等。
4.4 加强宣传和教育,增强文化认同感和保护意识
村民是乡村的主人,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离不开他们的支持与参与。由于受到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冲击,村民对本村文化存在认同危机。规划通过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增设村史馆、文化墙、文化展示区等文化展示功能;借助现有的技术手段,结合图片宣传、实物展示、影片播放、VR 体验等方式,多方位展示龙门台村多元的乡村文化,提升村民对村庄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增强村民的文化保护意识与责任感。
4.5 加强乡村文化体系建设,塑造良好的传承环境
4.5.1 加强乡村文化体系建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长期以来公共文化设施的严重不足,村民对公共文化设施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因此,规划结合村民诉求以及村庄文化背景,在村委会增设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完善文化广场建设,增设戏台,为村民营造文化展示与交流学习的空间,以此来提升乡村文化生活质量,提高他们参与文化生活的积极性。
4.5.2 加大乡村技能人才培养
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最重要的是人才,针对龙门台村文化技艺无人传承的问题,首先,乡村工匠、乡村艺人作为文化遗产传承的核心力量,应保持开放进取的创新思维,积极参与技能培训、文艺大赛、民俗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技艺水平。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掌握过硬的技术本领,才能做出精湛的文化作品,并传授于后人,延续传统文化技艺;其次,教育先从娃娃抓起,鼓励由政府牵头组织,乡村能人利用学生周末、假期等时间开展技能小课堂,培养新一代民间小艺人;最后,政府应加大技能人才引进的扶持力度,同时注重本土乡村能人培养,通过建立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的人才库、加大对本土能人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强技能培训辅导、广泛组织技能团队进村与乡村能人交流等方式,提升农民文化素质。真正做到“留得住”“引得进”“育得来”,逐步完善乡村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
4.6 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保障文化保护有序进行
搭建多方共建的治理模式。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程。为统筹领导和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高乡村文化保护效率,需要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以确保文化遗产保护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本地人才优势,构建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村民代表、乡贤、文化传承责任人、责任规划师等多方组成的联合工作平台,共同研究推动乡村文化保护的新路径,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探索多渠道的资金来源。资金保障是实现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先决条件。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成本巨大,单靠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显然力不从心且捉襟见肘。因此,构建多渠道的资金保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可以研究建立由政府牵头、金融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另一方面,建议由政府把关,积极探索引导有实力的社会资本融入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新模式,如文化遗产认领、文化结对帮扶、企业出资、个人捐助等。最终经政府部门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专款专用,以确保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强化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乡村文化保护的关键在于人,所以一个和谐的乡村环境是乡村文化保护的重中之重。村民自治是构建和谐乡村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根本。强化村民自治,实现村级民主决策,真正做到村民当家作主,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各项事务的积极性。基于村庄的文化特点,通过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将乡村文化保护相关内容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提升乡村文化保护水平和质量。
加强乡村文化保护的监督和管理。成立文化遗产监督管理小组,统筹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对保护不力和破坏文化遗产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维护乡村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并定期安排乡村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工作,建立项目档案,明确各项乡村文化遗产的数量、类别、内涵、现状、价值、保护利用目标等,做到及时摸清家底、掌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