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探索与思考
2024-06-09刘轶
●刘 轶
一、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关键性作用。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财会监督应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对财会监督行动范围和力度提出更高要求。
为落细落实《意见》相关精神,财政部召开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对专项行动进行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强调各中央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应提升思想认识,抓牢抓实开展专项行动这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行动部署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重大案件、通报典型案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责问责,进一步强化有力震慑。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积极履行属地监管职能,有序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以扎实的工作举措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升财政治理能效,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保障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不断提升会计评估行业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海南监管局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主要经验做法
近年来,财政部海南监管局切实落实党中央和财政部重要部署要求,将抓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优化监管模式,精心组织实施,持续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力度,集中全局优势力量保障监督成果,力求让财会监督“长牙带电”,为财政平稳运行筑牢监督“防火墙”。
(一)建立坚实有力的工作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统一部署持续加力。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1)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组织召开驻琼中央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与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传达《意见》精神和重点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全省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各级单位应自上而下形成监督合力,找准问题重点、强化源头管控,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当下改”和“长久立”,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实效。
(2)统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组建财会监督工作专班,领导班子靠前指挥,集聚精锐力量协同合作,结合驻地特点和工作实际,修订财会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出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突出检查重点,制定工作时间表,细化专项行动方法路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
(1)以财经秩序问题为导向,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地方立行立改、落实落细整改措施,着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领域,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规范收费减免和缓征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聚焦财政收入管理、违规返税、财政暂付款等领域,督促地方加强财政收支核算管理,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使用,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领域,督促地方严格把关资金结算发放过程,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发放不及时不精准等情况,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聚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领域,督促单位及时、完整、合规上缴处置收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聚焦地方政府债务领域,督促地方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修订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及偿还,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2)以行业行为问题为导向,开展会计和评估行业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诚信水平。以会计和评估监督专项检查为抓手,针对行业重点违规行为开展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如,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时,执业质量方面,对照会计法、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检查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有没有违反准则制度,审计过程是否存在实施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情况,市场交易是否出现非法售卖审计报告、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现象;内部管理方面,检查事务所内控制度和一体化建设执行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完善人员管理、制度规定、档案管理。除此之外,根据事务所检查发现问题,延伸至项目相关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穿透式检查,对照会计、评估准则相关规定,核对企业会计核算处理是否合理合规,同时认定事务所审计责任和关联企业会计责任,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3)以预算资金管理问题为导向,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不断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预警与线下核实双向发力,线上紧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动态监控,线下结合专项核查、绩效评价等现场工作,多方核实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疑点信息,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监管。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资金、疑点事项,紧紧围绕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虚报冒领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以及“三公”经费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转移支付重点监督项目方面,重点关注财政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政策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资金分配下达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中央部门重点监督项目方面,重点关注单位经费使用规范性问题,定期通报发现的共性普遍问题,跟进问题核实整改,督促相关单位按范围按标准列支资金、按时分配下达资金、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3.强化机制保障,提升监督检查效力。不断完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优化监督方式方法,确保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1)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畅通信息上传下达渠道。开展专项行动注重强化过程监督,建立财会监督专项工作联合联动机制,积极与财政部相关司局沟通汇报以明确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监管要求,加强与地方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以强化属地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与中介机构行业自律联合监督工作以拓展专项行动广度深度,积极与各地监管局沟通交流经验做法以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效能。
(2)强化日常监控机制,提升动态监管分析能力。围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领域,日常开展多领域动态监控,通过统计数据和调研了解,重点关注和跟进监管疑点和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核查,从而实现日常监督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显著提升监督效能。
(3)落实持续跟踪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就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积极纠错纠偏,并持续关注后续整改成效,推动其堵塞管理漏洞、弥补制度短板,做好专项行动“后半篇”文章。
(二)打造实干创新的监管特色品牌
1.深入一线检查整改,加大监督行动力度
(1)检查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财经纪律检查重点抽查2 家省级单位、4 个市县、9 大领域,列出“基层三保”、乡村振兴等政策、口径疑难问题清单,多次赴地方厅局、市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开展督导调研和问题核查。预算监督执行专项行动中,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国库支付业务监控,对转移支付重点监督项目19 项专项资金开展监管,对中央部门重点监督项目13 项、18 家预算单位开展监管,发送关注函十多次、核实预警信息上千条。
(2)按照问题轻重程度分层分级处理。坚持对程度较轻的问题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过程监督优势,尽量在前期监管阶段消化解决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发酵。坚持对部分情节较为严重的共性问题采取通报批评、发函督促、约谈等方式,督促被监管单位除对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外,针对薄弱环节、关键节点,研究修订制度办法、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其建立长效整改机制,从根本上改善内部管理。坚持深入查处重大问题,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并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实行联动监督,增强专项行动监督影响力。
2.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拓展监督行动深度
(1)深入调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情况,探究中介机构行业发展。对属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多次摸底调查和书面调研,结合异地检查案例分析,访谈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如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质量管理水平、一体化建设等,深入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在管理理念、业务质量控制、利益分配、技术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探索其发展面临的问题、困难及成因,建议从工作机制、程序管理、内部控制上强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推动行业审计质量提升。
(2)揭示上市公司商誉减值“洗澡”问题,预警市场经营风险。结合检查发现问题,调研部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期间的会计行为,探究其并购是否存在估值溢价不合理、商誉减值短期大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等情况,建议从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政策、强化信息披露、完善评估机制等方面入手,规范上市公司并购财务管理,保障市场经济稳健发展。
3.深化检查思路理念,提升监督行动高度。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不应限于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更重要的是,以专项检查为切入点,从多角度分析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成因,促进被检查单位及相关行业转变管理理念、采取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国家相关重大决策部署走深走实,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以公立医院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例,检查组积极开展对公立医院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问题的专项检查。一是从保障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财务制度执行角度出发,严查医院自身财务管理漏洞,采取调阅账务、审核数据、当面访谈等方式,重点检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金流较大的会计科目,保证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高其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二是从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角度出发,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薄弱环节,根据存货、职工福利、往来款项和捐赠收入等项目的资金情况,了解其在先进医疗器械购置、医疗技术研发、专业人才培养、医保支付的资金占比,评估公立医院资源配置合理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产出、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发现的相关资金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公立医院主动转变管理思路,由“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
三、提升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质效的难点与建议
各地监管局充分发挥“探头”“哨兵”作用,开展财会监督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具体落实过程中仍存在监督手段不够创新、监督口径不一致、监督力量不足等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履行属地监督职责,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专项行动重点监督。
(一)创新监督管理手段,统筹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破除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不断深化“互联网+监督”,在用好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等平台基础上,加大数字监管系统自主研发及专业分析工具软件外购,深入运用“大数据”扫清风险盲区,并及时分析异常数据背后的原因,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警机制和监管网络,有力提升财会监督技术水平。
(二)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统一监督工作标准
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实际操作遇到的堵点与难点,积极推动财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细则的制定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据可依。持续加强与财政部内司局、地方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定期会商研究监督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统一监督标准、口径,确保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政策尺度一致、约束有力。
(三)精心培育监督人才,多方位优化干部梯队建设
重视强化内部培养机制,通过组织专题座谈、案例探讨等活动鼓励干部加强监督业务知识学习,多岗位锻炼引导干部深入了解一线监管情况,积极选派干部参加重大专项监督工作,在检查实战中明晰检查思路、积累实践经验。同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交流,通过财会监督人才库建设吸纳财政部门及中介机构专业人才参加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强合作、共同进步,致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财会监督铁军、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