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治理
2024-06-09杨旸
杨 旸
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宁夏 固原 756000
在智慧城市建设探索的初级阶段,特别是在“智能+”领域,展开智慧城市建设并推动智慧型城市治理需要在特定的互联网技术支撑下完成。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一定注重突出智慧城市建设的内容[1]。智慧城市建设的初衷为依托互联网背景下的大数据技术对城市功能分区加以改善。其中,智能化城市设施建设的作用在于将原有的城市建设中的不合理因素加以升级和优化,把智慧城市建设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逐一化解。从长远角度来看,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引入信息技术要素将有利于加快城镇化的速度、提升了城市化进程品质、 增强了城市建设中的社会效益,发展了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是一项极具创新性的城市建设实践。
1 智慧城市建设概述
在“互联网+”背景下,构筑新型的智慧城市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借助创新的科学技术融合,在物联网提供的数据支撑上完成城市功能完善、城市治理水平等相关举措[2]。致力于推动数字化城市治理方案进程,我国逐渐在部分城市进行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以规范化城市的治理理念为提高智慧城市建设品质保驾护航。智慧型城市建设要求在智慧云数据平台中借助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和计算机云计算技术同步运行,在科学、高效的城市建设布局中充分实现综合、统筹、协调、可持续的城市空间拓展应用。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的问题可以在大数据的有力支持下获得良好的解决方案。对于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而言,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作为城镇一体化建设的基础,以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2 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尚未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由于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其中可能会有一些法律、法规的缺陷。对于一些中小型城市中的智慧城市建设而言,尚未建立与城市规模相匹配的规章制度。相较于那些比较完备的智慧城市建设范例,部分智慧社区的构建中会有监管不利的现象,如缺少必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智慧城市的权威性和法制化[3]。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间接导致了城市市政建设中部分职能的缺失,物联网技术的不成熟将会阻碍相关项目建设的进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处理技术的应用。在资源共享、数据传输、效果反馈等方面的表现差强人意。制度层面的缺失是智慧城市建设的瓶颈,如果不加以强调,就会减缓城市建设的进程。
2.2 没有明确数据安全保护权限
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进程中,智能化、科技化的网络数据信息平台与互联网+城市建设共同构成了智慧型城市的主体。在城市建设的一些领域中,由于缺少必要的理论数据作为支撑,因而在维护城市常态化运转和城市设施升级改造中不能完全对数字化城市建设平台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以至于在互联网信息数据的更新中有一些问题。数据安全性的不足会导致城市规划建设中的资源消耗和能源浪费,这体现在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层面中的信息数据处理方式有误。一旦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数据安全失去保证,就会对城市建设中的数据交互系统产生危害。当原有的数字化城市建设平台不能很好地支撑城市运行时,就意味着数据保护工作不到位,长此以往,就会给智慧城市建设带来阻力[4]。
2.3 城市建设权责关系有所缺失
在传统的城市建设中,权责的归属与划分尚不明确。在城市规划建设部门的职能运行中,有些部门之间的职权和责任关系并不清晰,以至于在承建智慧城市的过程中没有形成统一化、规范化的建设标准[5]。相关人员在问责、监督、验收的整个流程中并没有做到严格依照自身的行政职权来进行城市建设的具体项目实施,存在着相互推脱、责任不足的现象。除此之外,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负责部门尽管承担着主要建设责任,但是由于缺少相关城建部门的辅助和支持,也面临着一些人员、技术层面的缺陷,导致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权责隶属关系存在缺位。相关部门仅仅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来思考智慧城市建设应如何进行,忽视了从中获得的各类规划、建设信息所带来的实际效益。
2.4 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存在疏漏
尽管在目前的城市建设中具有专用资金审计路径对市政建设中的资金使用明细作出约束,但是由于资金短缺、资金流向的相关问题,导致智慧城市中对资金的管控有着一定的漏洞,即维护成本较高、运营经费不足、资金走向凌乱等问题,制约着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6]。在城市建设的资金管理层面,如果不能做到合理管控、有效监管,就会形成智慧化城市建设资金不足的现象,对于相应的市政设施品质提升、人居环境优化的资金支出数额就会削弱,久而久之,城市建设中的智慧属性会有所下降,城市规划总体路径中的资金利用率也会降低。更为重要的是,城市建设资金不足会影响后续市政规划的常态化进展和设施维护、人员配比的问题,也会造成资金流的断裂,对于亟需建设经费进行升级和调整的市政项目而言就会显得动力不足。
2.5 智慧城市建设元素有所欠缺
在现有的智慧城市体系中,由于原生动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中的相关细则。部分城市在落实智慧化建设的时候,往往忽视了因城市化进程与智慧化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因城市化进程缓慢而导致智慧型城市建设方向偏移的问题,久而久之,就会出现智慧城市建设元素有所欠缺。尤其是在道路交通、居民医疗、学校教育等重点领域中,智慧化城市建设问题更加凸显。道路建设中会依然延续人工售票、网格化道路交通拥堵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进一步证实了城镇一体化进程中如果不能充分借助大数据优势对其进行综合治理,就会阻碍智慧城市建设的速度。从智慧城市建设元素的组成来看,它包含着重要的数字技术和应用场景,如果没有智慧化城市建设元素作为保障,就会出现智慧城市建设滞后的结果,非常不利于智慧化城市的长效发展,也阻碍了我国城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甚至降低了我国的城市化水平。
3 智慧城市建设治理路径分析
3.1 建立健全智慧城市建设治理体系
在城市建设治理层面,应有法律法规的监管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保障。信息化、产业化布局将成为未来智慧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因此在城市治理的进程中,一定要将视线放到标准化城市治理体系中来,依托数字化科技与网络信息技术对智慧型城市建设的基础加以夯实。在现行的城市建设和治理过程中,只有汇聚各个方面的力量对城市整体作出合理的布局,才会真正推动智慧城市不断向前发展。在智慧化城市服务平台体系中,相关技术人员应从改进城市的创新性、便捷性、满意度及使用率等方向着手对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标准加以优化,尽可能达到较为理想的人居条件和自然环境。在治理体系中要关注人才效应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智慧化城市调整、升级、更新的流程中充分依托团队开发、实践验证等方式对城市建设和治理措施进行认定,最终形成中肯的方案。
3.2 加强智慧城市数据动态监测机制
充分发挥数字治理优势,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中动态数据的监测力度。在数据的监管层面,有关部门应致力于把智慧城市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创新机制统筹起来加以处理,及时关注信息技术的融合并巧妙地运用到智慧城市的建设中。通过发展智慧城市相关改造项目切实履行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强化大数据、计算机技术在动态数据监测方面的重要作用,优化城市内部各项综合设施的配套服务,以便捷、高效、规范、准确的建设标准来衡量智慧城市建设的应用成效。以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为例,可以借助云计算平台辅助道路安全系数与承载能力的管理,定期更新车辆信息,对公路的使用和维护信息进行收集并按时上报给数据平台,进而做到智慧城市建设与人们生活质量的双重提升。
3.3 明确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权责属性
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进程中,首先要明确组织结构系统中的权责分工和责任归属事宜,通过完善的领导机制对当地的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进行统筹安排,力争做到以联动机制为主导的权责分工体系。其中包含了较为关键的绩效评估、市场应用、沟通共建等环节,积极效仿已取得较好成效的城市建设范例。对于创设新型智慧城市的系列举措应当在正确的职权和职责中获得效果的检验,由创新驱动助力产业升级。在重要的建设环节中,第一时间内应签订权责协议,将责任精准落实到人,增强智慧城市试点单位的示范效应,从源头上遏制那些由于不规范操作所带来的后果。在智慧城市与智慧化数据服务平台融合的时候,一定要随着权责的明确划分而制定相应的城市建设政策,在智能化、云计算背景下牢牢抓住智慧城市建设的最佳时机,在良好的城市发展运行中体会智慧建设的独特之处。明确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责任意识对于未来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导向作用。
3.4 完善智慧城市治理中的资金管控
智慧型产业包括智慧服务业和智慧商业,其中的财政运营模式需要细细探究。智慧城市治理中的资金分为两部分,其一是流入资金,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财政拨款和公开筹集,如果使用得当就会为城市治理注入新鲜的活力;其二是流出资金,这部分款项通常表现为城市服务的开支[7]。在完善智慧城市治理的资金链过程中,财务监理部门一定要及时清算城市建设中必要和非必要的经费项目,合理利用每一笔专项费用,在相应的资金用途调度中,以精准对接、效果验收的形式对每一项支出作出严格的审核和管理,掌握资金流动方向,实现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加快建成落地,以及时的反馈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果。在财务和资金的双重管控下获得智慧城市建设常态化运行的理想愿景。
3.5 注重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建设
在智慧城市中的智能交通领域,可以采用智能公交乘车系统对市民的生活进行升级和调度;综合乘车人的需求对智慧化道路交通网进行统筹安排,全面提升城市之间道路的有效利用率,进而向市民提供规范化交通服务,充分实现智慧化交通形态。在智慧医疗层面来看,相关医疗机构可以采用信息化医疗服务平台、电子智能病例和病患数字化信息等形式的医疗资源实施医院统筹安排,进一步提升医疗资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在加大医疗成效、确保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对城市医疗建设作出明确的调整。在智慧化环保领域,相关环保部门可以借助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市民生活和居住的环境进行优化,将空气环境、水源水质和噪声污染等方面的问题在智能城市建设中逐一化解,采用智能化防控方法尽量降低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风险性,进而提升环保效率。在智慧出行方面,选用智能化预览、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旅行方式,让游客的旅行经历变得丰富多彩,也可以有效地促进城市形象的提升,从而推动文旅产业的合理发展。从智慧城市的多样性角度中不难发现,智能化建设和应用离不开数字信息的升级和进步。科技化水平的不断升高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体系双重提升,不仅可以辅助智慧城市建设步入良好的发展循环中来,也可以帮助智慧城市建设人员进一步作出科学、规范的决策和判断。在数字信息的安全性方面,智慧城市可以作为互联网背景下的综合建设范例出现,为下一步的城市规划奠定基础。
4 结束语
由此可见,在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的当下,智慧城市的建设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人才的流动、信息的更新与技术的升级作为保障。因此采用科技化、智能化、创新性的城市建设模式可以有效地提升城市建设的效率,在对一些具体的空间布局规划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的时候,城市建设的相关技术人员可以依据 合理的政策依据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对城市用地进行因地制宜地预设和测评,通过正确的建设方法使城市布局在清晰而明确的方法下进行升级和调整,借助崭新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市民对城市建设参与过程中的兴趣,带动他们在打造智慧城市中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城市建设只能依靠工程技术人员的局面,逐渐使智慧城市建设步入良好的发展轨迹中来,相信在有关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智慧城市建设一定会取得较为理想的成效,期待更多的城市在智慧空间布局中可以获得优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