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区域合作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4-06-03王明姬查梓琰
王明姬 查梓琰
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强调“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河北牢记嘱托、勠力同心,加快推进高校协同创新,拓展雄安场景,积极承接京津科技和产业溢出效应,促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向着实现河北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速落地京津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当前,构建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发展新机制,具有三重重要意义。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了重要论述,从强化产学研合作、提升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促进京津冀高等教育、产教融合良性互动的现实需要。以推动高等教育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是统筹京津冀国家区域战略发展的需要,是两市一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三是持续推动京津冀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的应有之义。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是当前破解科技成果在河北落地难、区域产业协同难的关键所在,是应对全球产业链重构、推动京津冀地区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的重要举措。
一、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发展面临三大堵点
(一)规划协同统筹不足,合作氛围不浓厚
一方面,三地在人才制度、科研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等方面面临条块分割、各自发展的问题。例如,高校教师在三地大学之间的流动、课时的计算、绩效的评定、科研成果的归属等,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清晰的评价体系,不能合理实现知识要素价值。另一方面,三地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划,受制于地方保护主义的隐性干涉,以及财政“分灶吃饭”“政绩考核机制”等因素,造成了以本地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决策导向。例如,在教育投入方面,京津冀三地高校各有关部门及院校由于保护性规章、行政区划壁垒、城市功能分区、经济发展取向等因素的限制,在“一体化”政策制定意愿、项目建设统筹力度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表现出明显差异,同时,还存在高校建设求大求全、特色专业重复设置等问题。
(二)体制机制约束较强,合作进程不畅通
我国的高等教育实行中央统筹和地方分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模式。京津冀地区高校的办学主体除了三地政府,还涉及到教育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个中央部委。统计分析发现,京津冀地区高等教育的利益主体至少涉及19个政府部门,其中,三地政府及国家级主管机关16个,国家级社会团体3个,此外还有10余个共建单位,以及一些与高校关系密切、重量级的央企和国企。调研中发现,多位京津冀地区的高校领导反映,由于存在多头管理关系,高校进行招生指标区域分配、专业学科建设、科研经费投入、宿舍建设资金等诸多重要决策时均遭遇多重体制机制约束,难以兼顾,易顾此失彼。
(三)多元合作尚未形成,合作成效不显著
近年来,为推动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三地已形成了各种形式的联盟合作,然而,多数联盟合作持续性时间较短,存在著“重签署、轻运营”“前期热、后期冷”等现象,有些联盟甚至仅存在于签署的一纸文件,后续并未开展实质性的推进工作。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基于多方平等协商,随意性较大,约束性较弱;二是一些已经缔结的联盟缺乏高等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参与,难以转变以行政划分资源的传统配置模式;三是一些合作平台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长效运行机制,未能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导致高等教育资源流动不畅、资源共享进展缓慢。多方掣肘下,已经形成的联盟合作不能真正扭转京津冀三地高等教育“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局面,导致三地高校的资源分布、发展水平与区域发展需求、人民期待的教育供给不相匹配。
二、构建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发展“1+4+N”总体思路
“1”是积极打造河北保定成为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的重要节点城市。保定具有地理位置优越、增长动力强劲、产业亮点纷呈等优势,建议将其作为促进京津冀高等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头雁”。同时,结合河北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形成河北省内分工明确的产业功能区,辐射省内3—5个支点城市(如石家庄、唐山、承德等),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高等教育“雁阵”布局,以及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区域发展格局。
“4”是着力发挥入驻雄安新区的首批四所高校重要作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作为第一批入驻雄安新区的“双一流”高校,应成为开展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的“排头兵”。鼓励重点高校探索优势组合新机制,围绕着产业结构打造京津冀高等教育发展集群,支持京津冀高校合作办学,加大中外合作办学力度。
“N”是要围绕产教融合发展搭建N个合作平台。依托保定深圳园、保定中关村创新基地等平台优势,集聚优质资源,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合作发展新平台。健全专业课程动态调整和师资队伍有效激励机制,积极推行校企“双导师”模式,调动各方主体合作的活力和主动性,丰富资金来源,优化政策环境,探索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新机制。
三、推进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举措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成立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的规划部署及进度评估,整合北京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密集、天津研发转化能力突出、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势头良好的综合优势,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京津雄创新三角”等新型合作模式。同步规划高等教育与主导产业发展,按照河北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布局高等教育资源逐步向主导产业集聚区集中,构建梯次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合作紧密的产教融合网络,增强创新中心集聚人才资源、牵引产业升级能力。推动京津冀高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走深走实,推动三地高等教育人事制度、社会保障一体化,为教育资源跨区域自由流动提供制度保障。健全京津冀地区高等教育经费保障体系,提高中央财政对京津冀地区尤其是河北高等教育的倾斜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税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资金和政策性基金。构建区域高等教育协同发展机制,聚焦京津冀高等教育科研合作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协同治理机制等改革创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
二是凝聚多方合力,发挥高校主体作用。落实高等院校在用人计划、教师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权。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办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加快打造区域利益共同体,通过各级各类高等教育机构、政府组织、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逐渐形成京津冀高等教育“聚合体”。积极推动跨省大学联合体改革,重点关注合作模式创新、操作程序优化、合作办学细化,如课程设置、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师生交流、科研成果转移等,保障高校、教师、科研团队、企业等各相关方的根本利益,防止在协作过程中,“过分务虚”“貌合神离”。
三是推动协调发展,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校企长效育人机制,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学科布局、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等,顺应和服务产业变革需求。实施“卓越工程师”“河北大工匠”培育计划,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制度,采取“带土移植”“候鸟式”“飞地式”等多种人才引进方式,加快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打造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健全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形成企业主导、高校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的创新机制。鼓励产投基金、风投基金支持高等院校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完善高等学校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引导研究成果向生产一线转化。
四是立足雄安新区,打造合作发展样板。实施雄安知识产业3.0迭代计划。第一阶段,通过行政方式将北京高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总部等迁往雄安,建立健全研究型大学、应用型大学、社区学院三个高校系统,及时加强与落户雄安新区的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中央企业对接合作。第二阶段,通过市场机制将雄安创新资源有效融合,提升地区知识创新水平,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打造雄安新区高校辐射新高地,积极引导京津重点大学来冀设立分校,推动京津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河北、带动河北,持续加强学科建设、师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为河北创建“双一流”大学提供政策和资源支持。搭建雄安新區技术创新平台,紧密对接省、市重大产业布局及发展方向,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为核心,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支持高校与京津冀企业共建协同研发创新中心、工业研究院、中试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引领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