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2024-05-31李红勃
主持人 李红勃[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生活正在发生着网络化转型,人们正在步入数字世界,成为数字公民。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作为数字世界里的原住民,网络对他们的影响要比对成年人的影响更为深远。通过网络,未成年人获取信息、接受教育、进行娱乐和社交,网络使得他们的世界变得更加广阔。然而,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网络具有双重影响,网络在给未成年人带来乐趣和利益的同时,也会对他们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带来伤害。诚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所警示的那样:“对数字世界的访问既让儿童受益并拥抱巨大机遇,也让他们置身于大量的风险与伤害之中,例如接触到有害内容、遭受性剥削、性侵、网络欺凌以及个人信息被滥用等。”因此,如何让未成年人在享受网络福利的同时,保护他们免受网络风险之害,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有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尤其是政府、家庭、学校和网络平台,都要积极参与网络治理,承担各自责任,确保每个未成年人在数字环境中的权利能够得到尊重,能够在网络环境下健康成长。
为了推动未成年人网络治理的法治化,经过长期的讨论和反复征求意见,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在我国立法史上,这是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条例》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必须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和特点,实行社会共治。基于这一目标,《条例》围绕“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制度设计,规定了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搭建起一个体系化、全过程的网络保护制度。
《条例》的颁布,为全社会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条例》的贯彻实施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讨,包括如何准确理解法律的各项制度设计、如何明确各方主体的职责与分工、如何构建配套的辅助机制、如何保障新设制度与实践有效衔接等。对这些重点问题,需要持续开展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本专题的两篇文章《未成年人保护视野下网络信息内容规范管理的制度设置与优化建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企业合规实践与制度完善》分别聚焦网络信息内容的规范管理和互联网企业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体系建设,以期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理论支持和学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