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改造与合作化:新中国成立初期联合诊所的演化及其历史价值
2024-05-29张婷婷周良书
张婷婷 周良书
关键词:联合诊所;社会主义改造;新中国史;医疗卫生史
摘 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多重因素交织下,新生的政权试图通过组建联合医疗机构以动员最广泛力量投入到卫生健康事业中,联合诊所应运而生。通过对个体医生在医疗空间、组织形式与行医观念等方面的集体化改造,联合诊所成为联结个体开业医生从个体松散状态走向集体化的桥梁。就其历史价值而言,联合诊所客观上成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补充,而且“联合医疗”的组织形式也为农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走向“合作医疗”开辟了道路。
中图分类号:K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435(2024)03-0072-09
Unionization,Transformation and Cooperativization:Evolution and Historical Value of the Joint Clinic in the Early Years of New China
ZHANG Tingting,ZHOU Liangshu (1. School of Marxism,Shangha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Shanghai 201203,China;2. School of Marxism,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
Key words:joint clinic;socialist transformation;history of New China;history of health care
Abstract:In the early years of New China,the nascent government attempted to mobilize the broadest possible participation in health care by forming joint medical institutions,and thus joint clinics emerged. By collectively transforming individual doctors in aspects such as medical space,organizational forms,and medical concepts,joint clinics have become bridges that connect individual practicing doctors from a loose state of individuality to collectivization. In terms of historical value,joint clinics not only serve as effective supplements to public medical institutions,but the organizational form of "joint medical care" also paves the way for rural grassroots medical service systems to transition towards "cooperative medical care".
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公立化与市场化以及城乡卫生体系建设的体制性基础,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议题。围绕这一议题的争论,形成了丰富的前期成果;从已有文献来看,较多研究从社会政策、公共管理、卫生经济等学科进行了探讨。不过,笔者认为,要把握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发展脉络,特别是公立化演进路径与市场化的转化机制,还得要回到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城乡医疗卫生体制的公立化探索这一议题的考察上。新中国成立之初所形成的全民所有制为主、集体所有制为辅的城乡医疗网络中,联合诊所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对象;对联合诊所由“私”向“公”的演化历程及背后作用机制的考察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上述问题的理解。
从已有文献来看,学术界有关新中国前三十年城乡卫生体制的研究,多数聚焦于集体化时期赤脚医生与农村合作医疗的探讨,而对于从“私”性质的个体医疗向具有“公”性质的集体医疗过渡的联合医疗机构的研究仍较薄弱。事实上,就新中国初期的实际情况而言,具有集体性质的联合医疗机构在整合医疗资源、推动城乡医疗公立化、体制化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最近一些文献已经注意到联合诊所对于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公共卫生体制的意义。一些研究认为,农村联合诊所作为整合了农村原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起来的互助合作医疗机构,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形成奠定了一定的基础。1一些研究者从历史角度出发,将联合诊所放在近代医疗发展史脉络中进行审视,认为它是近代以来“全盘公医制”2梦想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实践。3还有一些文献从医疗体制发展角度出发,认为联合诊所的产生,标志着乡村中固定医疗场所的出现,推动了乡村“医疗社区”的形成。这不仅是将个体开业医生和农村居民逐步纳入医疗体系的第一步,也是乡村医疗制度化的开始。4上述研究无疑为进一步认识联合诊所提供了有益的分析视角。
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如果说私人诊所走上体制化的第一步是“联合化”,那么,这些旧体制背景下的城乡个体医生,在新中国成立后为何走向“联合”?国家在个体医生的“联合化”过程中采取了怎样的改造方式?联合化的医疗机构对新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发展变迁有怎样的影响?对上述议题的学术考察,有助于我们在社会主义改造的总体性框架下理解中国城乡医疗“公立化”历史路径,这也可推动进一步丰富和深化新中国史的研究。
一、走向“联合”:新中国成立初期联合诊所的兴起
联合诊所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曾开展过组织“私醫入社”,建立医药合作社、卫生合作社等医疗机构的历史实践。5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新中国成立前相当多的医生仍然以个体行医方式为主。新中国成立后,各地陆续成立卫生工作者协会,通过吸收个体行医者为会员的方式将他们组织起来,并鼓励他们互帮互助。不过,协会组织相对松散且缺乏有效约束力,在调动个体性医疗力量方面缺乏机制保障。直到联合诊所的出现,这种状况始得以改变。
(一)多重因素交织下的历史选择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1949年5月24日《人民日报》一篇报道描述了当时国民的健康状况:“曾经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长期奴役和迫害下的中国人民,健康情况是恶劣的……一般人的体格完全健康无病的,为数甚少。”6当时,中国的医疗卫生资源极其匮乏。一项数据显示,全国5.5亿人口中,每年发病人数累计达1亿人次。但全国卫生机构只有3 600个,卫生员50万,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医。7在这种情况下,卫生部门认识到,要尽快改善所面临的状况,单靠数量少、分布严重不均的已有公立医疗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将分布广泛、人数众多的城乡个体医生的力量组织起来,共同服务全民卫生健康事业。
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了“一化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三大改造主要是对农业、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这场波及全国的合作化运动,无疑成为个体医生社会主义改造的政治前提和宏观的社会背景。
在此背景下,医生的“合作化”被政府提上议事日程。总体上来看,对个体医生,国家采取类似农业合作社的改造方略,先成立“半社会主义”形式的联合诊所,以改变“个体行医”这种落伍的经营方式;随着限制条件的日益完备和严格,逐步升级联合诊所的公有程度,向更高级的公医机构过渡,1从而将个体医生全盘吸纳进公立化的医疗体制之内。
推动个体医疗走向“合作”的另一个重要致因是1951年卫生部出台的有关中医师及中医诊所管理的相关文件的推动。新中国成立初期,卫生部的一些领导对中医持有偏见,认为中医“落后”“不科学”。这种认识反映在随后制定的相关规定上。1951年颁布的《中医师暂行条例》和《中醫诊所管理暂行条例》,以及该两部条例的实施细则,都对中医的发展做出了诸多限制,并进而导致为数不少的中医失业或行医受限。上述政策性限制,成为推动个体医生走向“合作”的内在动力。这是因为限制中医的政策对个体中医影响比较大,而对于组织成一定规模的联合诊所影响则较小。如《中医诊所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申请开设中医诊所者,除联合诊所(或医院)外,应根据当地人口与需要及该中医诊所之设置计划等具体情况,核发开业执照”。在该条例的实施细则中,进一步强调“申请新设中医诊所者,如该地已有足够的中医诊所时,得不发开业执照,惟有使其加入其它诊所联合开业”,而“对中医联合诊所,当地卫生主管机关得视其作用,给予适当培植”。2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政府对个体中医开办诊所有较多限制条件,而对联合诊所则持积极的扶植态度。
在此导向下,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个体中医参加联合诊所的热潮。这种“半社会主义”的联合诊所,不但有效地实现了对处于原子化状态,甚至处于相互竞争状态的个体医生的有效整合,同时也改变了旧中国中医政治与社会地位低下的状况。
当时,苏联是世界上较早实现医疗公立化的代表。新中国成立后,苏联经验成为重要的参考对象。时任卫生部3苏联专家的波尔德列夫教授指出,当中国公立医疗机构还没有足够的发展和巩固时,必须尽力利用私人医师和私营医疗预防机构力量有组织地为居民服务。波尔德列夫建议,根据苏联经验,宜尽量广泛组织联合医疗机构(联合医院和联合诊所),尽量吸收私人医务人员参加联合机构,予以帮助和领导。4在苏联专家看来,组织个体医务人员参加联合诊所,是在当时百废待兴的现实背景下快速构建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的有效方案。
由上可见,在医疗资源匮乏的历史因素、合作化浪潮的政治因素、有关中医发展的政策因素以及苏联经验的外部因素等多重交织下,联合诊所成为推动个体医生走向“联合”、动员最广泛力量加入卫生保健事业的有效路径。
(二)联合诊所的应运而生
1950年8月,卫生部召开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此次会议确立了卫生工作的三大方针: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会议要求建立覆盖全国的卫生机构。周恩来明确指示:“在最近几年内在每个县和区建立起卫生工作机关,以便改进中国人民长时期的健康不良状况。” 5
然而,公立医疗资源匮乏的现实状况让卫生部清楚地认识到,仅仅依靠公立医疗很难在短期内实现医疗网络的全覆盖,必须充分整合非公立医疗资源。为此,中央政府决定,在县和区一级建立医院与卫生院的同时,在广大城乡基层通过公办民助的形式兴办联合诊所。卫生部明确表示,“目前在中国公医制还不可能马上完全实行,私人的医疗业务在今天来说,还是社会所需要的。……我们要把私人业务组织起来”。1周恩来在一篇名为《建设与团结》的报告中也强调,私人开设的诊所对于社会主义建设是非常需要的,“我们国家今天的财力有限,不能立刻建立那么多的医院,因此还需要私人开业的医生的帮助,他们对国家对人民是有益的”。2从这些表述中可以看出,个体医生被政府视为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补充力量。当时的迫切任务是将这些个体力量组织起来。
1951年4月,卫生部发布《关于调整医药卫生事业中公私关系的决定》。《决定》指出,“对于一切公立的、私立的、合作性质的、公私合办的医疗机构”应“实行合理的分工合作,不得有所歧视”。3这个《决定》的历史意义在于,通过政府文件的形式肯定了联合诊所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的地位,此举进一步推动了个体医生走向“联合”的进程。同年8月,卫生部发布的《关于组织联合医疗机构实施办法》规定,联合诊所的组建实行“自愿结合”的原则,组织形式有“私人联合、公私联合”的两种类型,在诊疗方式上可以分为中医联合诊所、西医联合诊所、中西医联合诊所等三类。凡私人开业的卫生人员自愿集股结合者,称为私人联合医院或诊所;私人联合并与政府合作者,称为公私联合医院或诊所。4该文件为联合诊所的成立提供了政策依据,使其获得了官方的认可和支持。
正是基于1950年提出的三大卫生工作方针,在公私兼顾的原则下,当在“公”的医疗力量不足之时,国家给予“私”医在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基层防疫等方面的用武之地,并有意识地将这些力量组织起来,联合诊所应运而生。随着全国范围集体化浪潮的高涨,联合诊所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三)城乡医疗网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1953年随着“一化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确立,以及社会主义改造在全国开展,私人医疗力量开始大规模联合。据1954年的统计,截至是年底,全国已有联合医院99所,联合诊所27 000多所,联合妇幼保健站700多所;联合起来的医务人员约占原有个体开业医务人员总数21.6%,有些大中城市联合起来的医务人员达原有个体开业医务人员总数的80%。5此后的数年间,联合诊所得到快速发展,到1957年,全国城乡联合诊所达到5.7万多所。6
联合诊所一般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不仅负责联合诊所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还负责组织业务学习和指导,指定医院或门诊部与联合诊所建立会诊、转诊、转院制度,并根据情况分配一定的医疗任务,以逐步将联合诊所纳入医疗预防网。在收入分配方面,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各地联合诊所根据业务收支情况,规定管理费、公积金、工资、福利金、奖励金等项目的百分比。公积金主要用于充实医疗设备,发展业务;福利金用于成员集体的文化福利方面,适当解决成员的困难;奖励金用于成员奖励。联合诊所医生的工资形式在各地实际情况则多种多样,有的采取固定工资;有的采取比较灵活的“死分活计”,将技术程度、服务态度纳入评定指标;有的则两者兼有。总体来说,分配形式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来确定。7
这些分布范围广、数量众多的联合诊所作为特约医疗机构与工厂企业单位、农业生产合作社广泛建立医疗嘱托关系,或者订立医疗合同。8它们在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基层防疫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卫生资源匮乏、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卫生防疫力量不足等问题,成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补充和构建城乡医疗网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联合诊所里的“改造”:空间、组织与观念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一方面將旧中国为数不多的“国立医院”以及教会医院收归为社会主义国有医院;另一方面,将原来的私立医院,通过“公私合营”进行改造,使其进入“公办”的行列。但对于人数众多的私人开业医生,国家尽管允许其继续存在,但政策导向是通过联合诊所的形式使其走向集体化、合作化,以逐步减少其“私”的成分,提高“公”的性质。
(一)从分散到集中:医疗空间的转换
虽然现代医院制度在民国时期已经建立,但新中国成立后,大部分医生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医生仍采取个体形式行医,医疗活动一般在病人或医生的家庭场域中实施。因此,欲实现对个体医生的改造,首先需将呈个体分散状态的医生尽可能地统一集中到特定场域,实现从分散到集中的空间转换。联合诊所的设立为医疗空间转换提供了组织基础。
联合诊所通常按照各地主管卫生行政的机关统一计划并指定地点设置,规模3-7人不等。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诊疗空间由传统意义上的“居家环境”向一个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诊疗环境”转变。如1952年南通名中医朱良春组织的联合诊所里,“几张诊桌,分列两厢,有挂号,也有简易中药房,还设有化验,远远超越了个人开业的中医诊所,以及规模较小的个人西医诊所”。1
“联合”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个体开业医生之间竞争而带来相互排挤的行业传统。中西医共处的医疗空间,客观上推动了两者的互相学习。正如一些研究指出的那样,随着“社会主义医疗”理念的出现,联合诊所创造了可供医生们积极交流各自临床经验的氛围——尤其是各自关于有效疗法的知识和经验,这在以前他们私人开业时都是作为秘密,不愿和同行分享的。2曾就职于上海黄浦区联合诊所的上海名中医陈耀堂回忆道:“1955年,上海市组织了很多联合诊所,我担任了黄浦区联合诊所副所长,这儿中西医都有,相对而坐,我有机会向西医同道学习看病的道理,逐步也学会了看化验单,确实体会到中西医结合很有好处。”3不同的医疗者在集中统一的医疗空间中开展诊疗活动,无疑有利于推动医生之间的相互融合和公共医疗空间的形成。
(二)从个体化到集体化:行医者组织形式的转变
传统社会中,医者从业呈现“个体化”“分散化”特征,这本质上与小农经济生产高度关联。当社会主义改造浪潮来袭时,“公”成为整个社会追求的主流目标时,如何改变个体行医这种落伍的私营方式,使个体化的生存状态适应“一大二公”的集体主义新形势,成为每位医生要面对的现实议题。
同时,如何将个人利益诉求纳入集体利益诉求中,也是社会主义政权必须解决的问题。因为个体所认为重要的眼前利益,却未必与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相符合,而要协调这种矛盾,有赖于某种制度化的手段以使两者保持一致。4对此,政府首先需要借助于其强大的自上而下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使用制度化的手段,将呈“私”属性的私医财产转化为联合诊所这一集体的公有财产。各地对联合诊所主要采取资产赎买的方式,即对私人资产通过业务收入所得分期清还,逐步将个体资产转化为集体资产。具体来说,即对于工作人员所出的医疗器械、药品、家具等设备,根据本机构的需要及经济力量,按物折价,列入开办经费项内,予以偿还。通过不断提高联合诊所公有程度,进而实现行医者组织形式从“个体化”向“集体化”的转变。
不过,各地早期对联合诊所究竟是“个体”还是“集体”的定性存在不同认知,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夸大联合诊所的“公有制”性质的倾向。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左”的倾向,严重影响了对联合诊所性质的认识,致使有的地方将联合诊所内雇有伙计或收留学徒的医生当作“资本家”处理,有的地方将诊所的药柜抽出,纳入商业改造。例如,江西省曾一度解散了700多个联合诊所,湖南省一些地方或把联合诊所药柜撤销,或对联合诊所进行并店合营改造,致使中医纷纷要求散伙回家生产。1
不过,中央很快对这种错误认识予以纠正,强调个体行医者不同于资本家,他们用自己的技术从事劳动,属于劳动人民队伍中的一员。1954年第三届全国卫生行政会议明确指出,“对私营医院和诊所一般应视为社会福利事业,医生(包括院长)是自由职业者。因工作需要雇佣一些助手,不宜当作劳资关系来处理”。医疗机构(包括私人开业的医生)不能与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同样看待。卫生部在1957年进一步明确强调,联合诊所是“我国城乡基层卫生组织中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卫生福利机构”。2这些规定既明确联合诊所的社会主义性质,又允许一定雇佣劳动的存在。这给予了联合诊所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但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政府对联合诊所性质的认定仍相当模糊,仍处于不断探索中。
正是经由联合诊所这样集体所有制形式的医疗组织,使医生群体的集体化组织方式替代了原有的个体化私营模式。不过,仅仅组织层面的变革还不足以达到社会主义改造的目标;观念与认识的改造,才是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路径。
(三)从“谋生活”到“为人民服务”:行医观念的重塑
“医者仁心”,这是传统行医者的普遍价值追求。但不可否认的是,行医者在其悬壶济世的形象背后,仍有一定“谋生活”的营利性诉求。新中国成立后,在多重因素交织下组建的联合诊所,个体开业医生参与其中的动机各有不同,心态也各有差异,有些人抱有对新组织未来美好期待而加入,有些人则存在搭伙想法,将联合诊所作为安身之计,遇有机会则自行单独开业或转行。诊所里不仅存在“怕受损失”“怀疑政府”等擔忧心理,还存在一定经济纠纷,影响诊疗活动的正常进行。一旦生意不好或遇到营运困难,联合诊所即面临解散。
对此情况,政府也早有预判。在1950年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贺诚对私人执业的医务人员提出要求,“应主动地改变旧作风,学习政治,建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纠正单纯营利的思想,肯到群众中去,这样才能有发展有前途”。3这意味着,在“为人民服务”话语下,医疗技术与诊疗行为开始被赋予超越于生计理性的更高使命。
事实上,在高度计划的经济体制下,医生不再单纯是一种体现专业技术的谋生职业,而是稀缺医疗资源的看门人和基层民众健康管理的执行者。4为此,新政权须形塑医生“为人民服务”的行医观念,以保证“面向工农兵”卫生工作方针的贯彻。
“为人民服务”既体现医学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职业伦理,也昭示着对疾病处理方式和对疾病载体关照方式的双重变革——从被动治疗转向主动预防,从个体病人关照转向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要求每个具体的个人,其行为和思想都必须按照国家的需求进行自我内化。“人民”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话语,更是一种现实的权力活动。5由此,推动个体医生在观念上逐渐改变视行医为“谋生活”的传统职业认知,转而上升为革命与建设语境下的“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
南通中医朱良春组织的联合诊所在1954年发展成为联合中医院,1956年被收归为公立“南通市中医院”。对于全部资产无偿地交给国家,这位名中医回忆说,“没有犹豫,没有痛苦,而且完全心甘情愿的……觉得只有这样做才能发展中医事业,才能有利于国家、集体和个人”。6在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面前,“为人民服务”成为行医者们努力追求的价值目标。
必须指出的是,“为人民服务”观念与传统医生“医者仁心”“悬壶济世”的医德有相通之处。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推动个体医生对联合诊所这一更高公有程度的医疗组织产生内在认同。正如苏州医生龚正说,“开私人诊所虽然收入可观,但救治的毕竟是少数人,加入联合诊所可以将自身所学更好地回馈社会,实现个人价值,这也是我学医的初衷”。1个体的“学医的初衷”,与国家“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动员话语在联合诊所的场域中实现了有效衔接。
正是经由联合诊所这样的医疗组织形式,个体医生实现了从分散到集中的医疗空间转换,从个体化到集体化的行医者组织形式转变,从“谋生活”到“为人民服务”的行医观念重塑,国家逐步实现了对个体医生与诊所的社会主义改造,传统医疗行为的个体特征被赋予了“集体行动的逻辑”。2联合诊所成为联结个体医生从个体松散状态走向合作化、集体化的桥梁。
三、推动医疗“合作化”:从联合医疗走向合作医疗
随着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的普遍推行,联合医疗组织形式最终走向解散。从一个历史的视角来看,联合诊所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联结作用。
(一)从联合诊所到公社卫生院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每乡(镇)一所”的原则,各地普遍建立起联合诊所。不过,到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随着合作化运动深入发展,一部分联合诊所逐渐演变为农业生产合作社保健站。与联合诊所由医生出资不同,保健站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和医生三方集资兴建。保健站比联合诊所更有生命力,一是经济基础更加雄厚;二是医务人员变成农业合作社的工作人员,改变了医生依靠向病人收费维持生存的局面。到1956年底,全国农村保健站2万多个,加上农村联合诊所61 000个,占全国农村基层卫生组织总数的82.4%。3
1958年掀起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为医疗融资合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体制基础。各地公社逐渐接管了联合医疗机构,其运营经费也改由集体负担。因此,大部分农村联合诊所、保健站合并成公社卫生院,形成“农村的医疗,悉数由公社党委负责的局面”。4这一做法的优点在于能够获得巨大的组织优势和体制资源,但也造成农村基层卫生组织机构设置过于集中、医疗点减少、群众看病不方便等问题。
(二)联合诊所走向解体
20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开始实行调整。1962年卫生部颁布《农村联合医疗机构和开业医生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农村基层卫生组织问题的意见(草案)》等文件,批评了过去几年“在治病方面,一个时期有公社包下来的倾向”,建议“原由公社或生产大队投资兴办的医疗机构,如果继续办下去有困难,可以转为医生集体办”;并强调“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应以医生集体举办为主要形式”。此后,各地联合诊所开始探索转制之路。一些地方的联合诊所继续留在公社卫生院(后来随着一些公社卫生院转为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联合诊所医生被吸纳进了国家编制);而更多的联合诊所则陆续从公社卫生院中重新独立出来,其医务人员有的继续组织联合诊所,有的则退出联合诊所,选择个体开业。
这一时期国家对个体开业医生尽管允许其存在,但总体上持限制态度。1963年颁布的《农村医生集体办的医疗机构和开业医生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只“允许极少数适合开业的医生个体开业”。全国城乡个体开业人员由 1950 年的48万人下降到1965年的4.4万人。5因联合诊所恰好符合了政府不希望公社包办医疗机构同时也不鼓励个体医生开业的政策导向,它再次成为农村卫生组织的主要形式。这既顺应了政府的政策导向,更满足了农村地区的实际需求。
但国家对联合诊所的定位始终缺乏一个清晰的指导思想,重新独立出来的联合诊所医务人员在1968年以后因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有的在大队合作医疗站当起了赤脚医生,有的转为务农。自此,联合诊所渐行解散。
(三)赤脚医生与合作医疗制度的广泛推行
从理论上来说,医疗资源的整合通常有三种实现机制:政府机制、市场机制、第三方机制。 1而在市场经济和社会组织发育均不成熟的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机制成为医疗资源整合的唯一手段;从另一方面来说,为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的确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新政权获得合法性与稳固性的最有效方法。
从建国初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演化来看,联合诊所既是国家整合社会医疗资源的历史产物,也是建立城乡医疗公立化体系的重要起点。联合诊所把分散的个体医疗资源集中起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成为构建覆盖城乡医疗网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不可否认的是,受限于多方面因素,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农村地区医疗资源匮乏的问题并未因联合诊所的建立而得以根本解决。这正是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指示(即六二六指示)发出的背景。2
在“六二六指示”发出后,赤脚医生与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得到广泛推行,这深刻地改变了乡村的医疗体系,导致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演化为“哑铃型”结构。3也就是说,在这个结构中,赤脚医生的大队(村)合作医疗站和县医院(县)越来越重要,以联合诊所为基础的公社(乡)卫生院即三级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的中间级遭遇了显著的衰落。
联合诊所在基层卫生保健服务中的作用虽然相对有限,但从一个历史的视角来看,“联合医疗”为后来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提供了人员、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准备。
回顾新中国前二十年的医疗卫生史,我们不难看出,作为承“前”启“后”、推动社会医疗资源公立化整合的联合诊所,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950年至1952年是联合诊所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表现出自发性和动员性相结合特征。1953年至1957年期间大体属于其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开始呈现出规范化、制度化的特征。1958年至1968年这十年期间,是联合诊所的转制阶段,这一阶段发生了体制转型与组织消解,呈现出曲折性与复杂性的特征。
四、结 语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迫切希望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落后的状况,担负起维护公众健康的执政者责任。面对缺医少药的历史基础和社会状况,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加入卫生健康保卫战线中,成为新生政权最为迫切、最为现实的选择。在广大城乡基层以乡镇为单位设置的联合诊所是国家将长期受忽视的个体医疗资源,特别是广泛而分散的中医力量纳入国家医疗体系的有力举措。
持续了近二十年的聯合诊所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分化与解体,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本文认为,政府对联合诊所性质的模糊以及相应政策的摇摆不定,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外在原因。从前文的论述可以看出,一方面,政府对联合诊所定位模糊不清,究竟怎么管理,缺乏一个总体性和连贯性的指导思想。有的联合诊所在发展过程中保持集体所有制性质,有的经过并转后发展为全民所有制,有的则重新走向个体开业。这导致联合诊所在各地发展情况纷繁复杂。关于联合诊所的性质和任务不仅不为一般群众所了解,甚至联合诊所的内部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也模糊不清。有的认为联合诊所是民办公助的合作社性质的机构;有的认为是合股经营的私人企业;有的认为是从个体经营经过集体经营转为国家经营的桥梁;有的认为是联营的社会福利事业。1
另一方面,联合诊所的“联合”性质,恰恰是其走向解体的一个重要内在原因。因内部成员来源复杂,参加“联合”的动机、心态各异,对联合诊所的性质和作用意见分歧,难以形成一致合力。例如,在分配方面,一些联合诊所一度出现了平均主义倾向,也有一些联合诊所存在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北京海淀、门头沟的联合诊所的医师,“为了怕伤害彼此之间的和气,不论技术高低都给予相等或几乎相等的工资,表面上大家没有意见,实际上有意见不说。结果有的医师工作消极,有的回家私自开业”。2这严重影响了诊所内部团结和业务的开展,进而限制了联合诊所进一步的发展空间。上述内外两方面原因,使得联合诊所的改造并“不彻底”,这种状况决定了联合诊所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解体或分化。
研究新中国史,“需要注重历史的连续性和整体性。只有这样,才能还原真实的历史”。3联合诊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这一特殊时期的产物,尽管存续时间不长并最终走向解体,但它对推进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公立化的历史价值仍然值得我们去挖掘。如果从历史的连续性与整体性来考察,联合诊所不仅接续了近代以来“公医制”的探索,并在两个方面对此后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联合诊所成为联结个体医生从个体松散状态走向合作化、集体化的桥梁。它不仅是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补充,更对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医疗资源公立化整合发挥了不容小觑的作用。相当数量的联合诊所由并入街道卫生院和公社卫生院而逐渐被纳入公立医疗网络之内。4联合诊所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医疗资源公立化整合。
另一方面,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联合诊所承担了承前启后的联结作用。联合诊所整合了乡村分散医疗资源,适应了乡村经济的集体化趋势。从“联合医疗”走向“合作医疗”,联合诊所发挥了不可忽视的过渡性作用,为此后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的构建奠定了组织基础和人员准备。因此,联合诊所在新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发展脉络中的历史价值不容忽视。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继续发扬联合诊所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不断推动医疗卫生体制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马陵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