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留学:抗战时期日本的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政策
2024-05-29徐志民
徐志民
关键词:抗日战争;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政策
摘 要:抗战时期,日本政府强令中国占领区各伪政权选派警察赴内务省警察讲习所留学,各伪政权大多以刚刚成立或财政困难为由,提出不派、缓派、少派请求,但在当地日军、日本使领馆和内务省派遣人员的压力下,不得不按照日本的原定计划选派。这些留日警察的接受、教育和管理,主要由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和内务省警察讲习所协商负责。日本政府的目的是培养直接服务于其殖民统治和侵略战争政策的“协力者”,但它忽略了抗战时期中国人民族国家意识的增长,最终事与愿违。
中图分类号:K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435(2024)03-0052-09
Compulsory Study Abroad:The Policy of the Chinese Police in Japanese Occupied Territories to Study in Japan During the Anti-Japanese War
XU Zhimin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101,China)
Key words:Anti-Japanese War;Japanese occupied territories in China;study in Japan;police;policy
Abstract:During the Anti-Japanese War,the Japanese government enforced various puppet regimes in the occupied territories of China to send police officers to study at the Police Training Institute of Home Ministry in Japan. Most of the puppet regimes used recent establishment or financial difficulties as an excuse,put forward requests for not sending police officers,slowing down the sending of police officers or sending them in small numbers. However,under pressure from the local Japanese army,Japanese embassies and consulates,and personnel dispatched by the Home Ministry of Japan,the puppet regimes were required to make choices in accordance with Japan's original plan. The reception,education,and management of these police officers studying in Japan,are mainly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joint consultation between Cultural Affairs Department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he Police Training Institute of the Home Ministry of Japan. The purpose of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is to cultivate "collaborators" who directly serve its colonial rule and aggressive war policies,but it ignore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people's national consciousness during the Anti-Japanese War,which ultimately backfired.
近代中国轰轰烈烈的留日运动潮起潮落,留日学生相对自由地往返于中日之间,但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特别是1937年全民族抗战爆发后这种自由度逐渐收窄,无论留日学生人数还是其所学专业,均受制于日本政府和军部的统制政策。例如,日本政府对伪满洲国(以下简称“伪满”)留日学生的对口接受、定向培养、特殊管理政策,日本政府发布接受伪中华民国选拔留学生的名额分配和专业倾向等就是明证。1这种强制性的留学政策,在日本对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的接受、教育和管理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相对于师范、法政、军事等,警务并非清末留日学生的热门专业,接受中国留日学生的警察教育机构也不多,主要有宏文学院的警务科、明治大学所属经纬学堂的警务科、私立的警务高等学堂、寺尾亨创办的警监学校、东京警视厅主办的警官速成科、内务省警察监狱学校(即警察讲习所前身)等。2这些机构虽为近代中国培养了一些警察干部,深刻影响着近代中国警察体制的形成与发展3,但相关研究集中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留日警察群体及其派遣、教育、管理等,往往忽略了民国初期留日警察较少和日本政府不太愿意接受留日警察的态度这一事实。4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政府为何一反常态,强令伪满及其他伪政权选派留日警察,这与日本侵华战争有着怎样的联系?此问题确实值得研究,由此也可探究战争环境下这种强制留学的奇特现象及其本质。
一、伪满留日警察的强令选派
九一八事变后,翌年3月筹备成立之际的伪满,就被日本要求选派警察到内务省警察讲习所留学。因为九一八事变后兴起于中国东北各地的抗日义勇军此起彼伏,沉重打击了日本在中国东北的侵略行动和殖民统治,中国共产党更是率先擎起抗日大旗,领导东北各地的抗日斗争。5所以,如何培养配合日本在中国东北“维持秩序”和殖民统治的“协力者”成为其面临的现实问题,而通过伪满选派警察留日是最为直接的办法。日本驻奉天总领事馆的森岛守人领事于3月14日致电芳泽谦吉外务大臣,报告派人到伪奉天省政府“洽谈”选派留日警察的经过和伪满的态度,即伪满认为向内务省警察讲习所选派留学警察虽然必要,但鉴于伪满初建面临极其严重的财政困难和中国人民在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后团结抗日的“严峻”形势,难说有人愿意留日。3月24日,日本驻长春田代重德领事致电外务大臣芳泽,报告当地虽有成立警官养成所之计划,但“尚未提出赴日留学希望”。经森岛领事、田代领事与时任伪满民政部总长臧式毅“协商”,其实就是强令其及时选派留日警察。4月5日,臧式毅不得不指令奉天、吉林、兴安各省及特别区,在本月25日前各向民政部推荐中学毕业、20—30岁、身体健康、素行善良,且有“新国家”警察干部潜力者10名。经田代领事的督促,最终凑够人数。4月30日,他们在奉天举行选拔考试,选取25名。其中,9名可以用日语交流,1名只能简单交流,其他15名完全不懂日语。5月7日,他们在伪满民政部警务司职员中牟田信人带领下,从奉天出发,经朝鲜赴日,于5月10日抵达东京,然后接受入所体检和面试。外务省从1932年度文化事业部特别会计“事业费”中的“留学生給与”之目下,支付内务省警察讲习所因接受他们所增加的相关费用。6
此后,伪满留日警察分期分批入学内务省警察讲习所,但随着中日关系和抗日战争形势的变化,内务省警察讲习所接受伪满留日警察的人数、条件、学习时限等也时有调整。每期伪满留日警察的人数,一般为30名左右,少则20余名,多则近40名。如1933年3月,伪满根据1932年“日本政府的好意,资助学费、旅费,提供万般便利”,特意严格选拔30名留日警察入学内务省警察讲习所。1为体现伪满“五族协和”,日本政府要求伪满留日警察除中国人外,还应有日本人、俄国人。如1940年8月31日,警察讲习所所长藤原孝夫致函外务大臣松冈洋右,提出在接受约35名的第31批伪满留日警察中,内含日本人5名,另预定从铁路护警队中再选2名日本人,还希望这批留日警察中有2名俄国人。1941年2月7日,松冈洋右致函驻伪满的梅津美治郎大使,直接提出第32批留日警察的各类人员比例,即警务司警察约35名,包括日本人5名;铁路护警队4名,包括日本人2名;仍希望这批留日警察中有2名俄国人。2警察讲习所接受每一批伪满留日警察,一般而言先由警察讲习所所长根据内务省警察讲习所规程的相关规定,向内务大臣提出申请,获得其批准方可入所。招收条件也在不断变化,先从最初规定的年龄要求、学力情况、身体健康与否、“品德素行”等,逐渐转向1年以上的警察工作经验、曾担任警佐或巡官现职、能够初步理解日语、身体强健、“品行方正”,再到突出强调“人格优秀”、身体强健、实际能力、体悟“建国”精神、堪当术科大任、理解日语等,越来越务实和注重留日警察对伪满的“效忠”程度。3警察讲习所接受伪满留日警察教育的时间,最初是1年,前半年是预科教育,后半年是本科教育,但从1936年出现半年一期的留日警察教育模式后,逐步形成一年一期与半年一期并行的接受和教育制度。4
内务省警察讲习所传授和培养伪满留日警察的科目,与清末传授中国留日学生的警察权研究、警察史、治安警察法、犯罪搜查权、司法警察等有所不同5,而是重在讲授日本的警察制度、警察法令和日本国情,“以资改进满洲国警察制度,达到与日本不可分的实效”。6为此,他们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警察讲习所向文化事业部申请留日警察专项经费,既用于补助自身开销,也用于支付伪满留日警察的赴日、归国旅费,尤其是后者在其他伪政权留日警察教育中较为少见。如,内务省警察讲习所初次接受25名伪满留日警察之际,就提出由此导致该所经费超出预算,申请增加补助费3 550元,获得文化事业部资助。7二是警察讲习所制定留日警察“选定要项”和“入学培训须知”,提前通过日本外务部门通知即将入所的留日警察。如,留日警察按照规定应呈交的资料,包括1份固定格式的本人亲笔履历书、1份固定格式的身份明细书、免冠三分身照片6张(日本人4张)、填写完整的考科表;次如,入所时身着警察制服,携带物品包括寝具、制服外套、协和服、缝针等日用品;再如,逐渐明确伪满留日警察入住东京市杉并区天沼1丁目264番地的致远寮,注明寮费每月5元,餐费中除午餐外每月15元以内,其他费用包括学友会费10元、教材费约30元、交通费每月5元、旅行费约150元等。8三是将伪满留日警察编成留学生队,设三个分队,与日本的本科生队联合组成警察讲习所学生队,既对他们“统制、监督训练,保持其规律”,又使之“组织合理”,增进彼此“相互帮助”“亲睦友谊”。1
概而言之,伪满留日警察不仅是日本最早对口接受的伪满留日学生,而且与九一八事变前的留日学生主动入学日本警察学校或其他警察教育机构不同,他们主要是从伪满在职警察中选拔的所谓“优秀”者,被派往内务省警察讲习所留学,重在学习和研究“友邦”日本的警察制度,并通过留学以全面体悟“日本精神”为目的,从而服务于日本在伪满的殖民统治和其不断扩大的侵略战争政策。
二、华北留日警察的招收政策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日本凭借军事优势攻占平津,然后西下山西、内蒙古,南下河北、河南、山东,与侵占上海、进攻江苏等地的日军南北呼应,占领了中国大片领土,但如何巩固在占领区的殖民统治和实现“以战养战”“以华治华”的策略成为一个棘手问题。于是,日本政府将目光转向了伪政权的警察干部,希望以此培养最直接使用的殖民统治“协力者”。1938年2月15日,广田弘毅外务大臣致函已驻北京的森岛守人参事官并转电天津领馆《关于中国警察官留学生养成件》,强调伪满留日警察回国后充实警察机关取得“相当效果”,指示他们在与当地日军协商的基础上,督促1937年12月成立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以下简称“伪临时政府”)选派“优秀”人才,以培养未来中国警察的“中坚干部”。此外,随函附送外务省制定的《中国警察官留学生养成要纲》,该“要纲”主要内容如下:1.学习时间:一年(其中,预科半年、本科半年),从1938年4月开始。2.留日学生:伪临时政府选派的“优秀”者,目的是培养未来中国警察的“中坚干部”。3.留日人数:昭和13年度(1938年度)为20名至30名。4.经费:内务省警察讲习所的培养经费由外务省文化事业部支付,学生的留学费用(包括往返旅费、宿舍费、生活费及其他费用,合计每月100元)由派遣方负担。2可见,日本政府一方面强制性、摊派性要求伪临时政府选派“优秀”者赴日学习警务,另一方面却不负担各项留学费用。
对此,伪临时政府表示财政困难,无力派出规定人数的留日警察,但在内务省和当地日军压力下最终不得不按计划选派。1938年2月23日,驻北京的秋山理敏书记官致电广田弘毅外务大臣,汇报了伪临时政府的态度,即准备首先选派10名“优秀”者,且希望外务省文化事业部负担其费用,其余名额等其开设警官学校并经培训后再送往日本留学。翌日,广田外务大臣复函秋山书记官,指出日本支付這笔费用“十分困难”,表示将派内务省警察讲习所“教头”铃木登于3月5日前往北京“协商”留日警察派遣事宜。3月23日,广田外务大臣又致函驻北京的森岛参事官,提出每名留日警察在入所前应缴纳费用300元,其中图书费90元、制服费80元、修学旅行费100元、武道费12元、学友会费10元、预备费8元,并另缴生活费每月90元。可见,每名留日警察需费不菲。4月9日,森岛参事官致电广田外务大臣,报告伪临时政府选派的留日警察岳佐良等20名,将于14日乘长城丸从塘沽出发,预计18日抵达神户,然后前往东京。4月11日,广田外务大臣复函森岛参事官,质疑伪临时政府此前派出10名留日警察尚有困难,而为何此时增至20名?13日,驻北京的堀内干城参事官致电广田外务大臣,汇报了这一变更的经过:伪临时政府最初预定北京市警察局选派10名,但铃木“教头”到北京后,经与当地日军特务部的成田少佐“协商”,认为至少应选派20名,故又从天津市选派10名,合计20名。3可见,本已无力选派的伪临时政府,在日军和铃木“教头”的压力下,最终不仅按照日本政府的预定人数选派留日警察,而且追加了2名伪河北省公署选派的留日警察。1
随着1938年10月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华北地区成了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武装活动的广阔天地,对此忧心忡忡的日本政府根本不与伪临时政府“协商”,直接向其下达了1939年度招收留日警察的计划。1939年1月20日,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就招收新一届留日警察事宜首先与铃木“教头”协商,然后拟定了《昭和十四年度临时政府派遣警官留学生养成要纲》,该“要纲”主要内容如下:(1)接受人员:总数30名。(2)选拔方法:在人物、思想及日语学力等方面实行严正的考查、考试,前项考试以北京高等警官学校教官和久田铁雄教授为考试官。(3)留学期间:预科6个月、本科6个月,共计1年。(4)宿舍住宿:留日警察全部入住警察讲习所指定的宿舍,如同妻子住居须得该所同意;即使此种情况,留日警察也得继续宿舍住宿,仅限周六在外住宿。(5)入所时间:留日警察到东京的时间为1940年4月17日。(6)留学津贴及学费:留学津贴每人每月90元,学费是留学期间每人200元,详细如下:留学津贴1 080元,每月90元;学费200元,内含图书费70元,包括所有教科书、参考书;旅行费100元,包括参拜神宫、御陵及其他附近府县的实习;术科费12元,包括剑道、柔道、衣裤绔;学友会费10元,支付一次学友会费;预备费8元。(7)支付方法:内务省警察讲习所给全员发放留学津贴和学费,伪临时政府提前把资金汇至警察讲习所。(8)服装:带着预制的伪中华民国警官制服。(9)引率官:到东京以后适当设置一名引率官。2鉴于选拔“优秀”的留日警察颇为困难和财政紧张,伪临时政府最终选定22名。1939年3月24日,堀内干城参事官致电有田八郎外务大臣,报告这22名留日警察中有5名携带妻子,提出以学习日语为目的同行,请示如何处理。3月27日,有田复函表示,经与内务省警察讲习所协商,至少半年(读预科期间)必须在宿舍居住,不得与妻子同居。3作为伪临时政府第二批选派的留日警察,其选拔方法、住宿要求、入所时间、留学津贴和学费使用等都有更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其中学费和津贴的支付方法、着装要求和设置引率官是1938年度留日警察“要纲”所没有的。
1939年12月26日,野村吉三郎外务大臣致函驻北京的门胁季光书记官,指示1940年度伪临时政府留日警察的选派可依据1939年度的“要纲”进行,并附发《昭和十五年度临时政府派遣警官留学生养成要纲》,其内容与1939年度几乎相同,只是时间、个别词句略有修改。1940年1月20日,驻北京的大使馆一等书记官土田丰致函外务大臣有田八郎,报告了伪临时政府该年度按计划选派25名留日警察。2月16日,有田外务大臣复函驻北京的藤井启之助参事官,命他向伪临时政府转达以下事项:(1)选定的留日警察应将如下文书在3月20日前送至当地,以便尽快送到警察讲习所:本人亲笔履历书一份;身份证明书(固定格式)一份,内容包括官职、姓名、原籍、年龄、现住所、体格(包括身高、体重、胸围、左右眼视力、疾病、四肢、辨色力、听力、体质、精神机能、适否、医生姓名盖章)、抚养之家人(包括祖父、祖母、父、母、妻、子、兄弟、姐妹、其他、合计、父的职业)、家庭生活状况、留学中每月给家人寄钱数额、日语程度、特长、爱好等;脱帽三分身照片4张;考科表。(2)留日警察携带物品:蒲团、便服、夏服、和服等,洗脸盆、桌子等,包裹、行李,这些物品的发送地也是“和平寮”。43月4日,藤井参事官致函有田外务大臣,转呈伪临时政府第三批留日警察的本人亲笔履历书、身份证明书、照片、考科成绩表等材料。3月12日,外务省文化事业部部长蜂谷辉雄致函内务省警察讲习所所长山崎严,转送了上述材料。后因艾叶蓬被停止留学,实际成行的留日警察为24名。因为前届留日警察中有人不满日本侵华政策,遭到警察讲习所开除,如岳佐良、汪叔子等人就以不守学生本分和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被开除出所。1
1940年11月至12月,经过驻北京大使馆土田丰参事官与松冈洋右外务大臣沟通,确定内务省警察讲习所接受伪华北治安总署派遣留日警察30名。1941年2月4日,内务省警察讲习所所长致函伪华北治安总署警政局局长,提出派遣下一批留日警察的《华北政务委员会派遣警官留学生养成要纲》。该“要纲”与1940年度的“要纲”大同小异,其中新增规定主要有:要适应宿舍内规律的共同生活,没有疾病和不良嗜好,志操坚固、身体强健;入寮日期为4月13日到东京,14日在寄宿寮体检、编队及其他准备工作,预定16日举行入所仪式;留学津贴减少为每月80月,年额960元,但学费提高为300元,总额较此前减少20元。22月6日,外务大臣松冈洋右通过驻北京的二等书记官寺崎英成,再次向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转达了同样要求。2月10日,内务省警察讲习所所长致函外务省东亚局局长,称根据华北方面军军事顾问部部长的希望,对伪华北治安总署派遣新一批留日警察的相关事宜做以下改动,即入寮日期改为3月26日,预定入所仪式改为4月1日,寝具及行李等必须在入寮日之前送到,此前送到的则交由寄宿寮保管,并请外务省通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2月14日,松冈外务大臣致函驻北京的寺崎二等书记官,命其向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转达这一变化。3月21日,第四批留日警察26名到达东京,3月24日入寮,4月1日举行入所仪式,与汪伪政权选派的留日警察预科生同时入所。3此后,日本政府关于留日警察的“要纲”变化较小,逐步走向培养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的所谓“正规”,但也有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以下简称“伪维新政府”)不派和伪广东治安维持会主动派遣留日警察的特例。
三、华中华南留日警察的派遣特例
日本政府除指使伪满、伪临时政府选派留日警察外,还要求伪维新政府选派“优秀”者到內务省警察讲习所留学,以培养维护日本在华中占领区实施殖民统治的警察干部。但是,伪维新政府成立于1938年3月,此时正值徐州会战,而徐州会战后接着是武汉会战。华中的战事和中共中央“发展华中”的战略方针、新四军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创建等,迫使日军疲于应付。直至1939年8月14日,有田外务大臣才致函驻南京的堀公一总领事《关于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警察官留学生养成件》,命其与兴亚院华中联络部、当地日军协商,依据与伪满及伪临时政府相同的选派留日警察之“要纲”,促使伪维新政府选派“优秀”者留学日本。据此制定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派遣警察官养成要纲》,与《昭和十四年度临时政府派遣警察官留学生养成要纲》除选拔范围改为伪维新政府辖区和入所时间改为10月10日外,其他各项规定几乎相同。49月4日,堀总领事致电阿部信行外务大臣,报告经与当地日军、伪维新政府内政部“协商”的结果,即鉴于伪维新政府新建,目前很难派遣这批留日警察,故暂不派遣。1940年2月13日,有田大臣致函驻南京的堀总领事,提出在中国“新中央政府”成立后,由“新政府”派遣留日警察30名,入内务省警察讲习所学习。5这是伪政权中没有派遣留日警察的特例。
1940年3月30日,汪伪政权在南京成立,而仅仅两个月后的5月31日,有田外务大臣即致函驻南京汪伪政权的阿部信行大使,宣称“在本省文化事业部与内务省协商的基础上,自昭和七年开始由内务省警察讲习所担任满中两国警官留学生教育以来,对充实两国警察机关发挥了相当效果……命其根据附发的派遣要纲,与兴亚院华中联络部、当地军方协商,使国民政府选派优秀者赴日留学,以培养成将来国民政府警官的中坚干部。”1而随函附发的《国民政府派遣警察官留学生养成要纲》与《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派遣警察官养成要纲》大致相同,只是稍微修改与补充,即入所时间改为截至1940年10月15日,另将外务大臣发给伪政权调查留日警察的必要文件和关于携带物品的规定补充为该“要纲”第九、第十一条,明确他们的行李发送地是中央线荻窪站,即杉并区天沼一丁目致远寮(第十条)。2汪伪政权选派据此选定25名留日警察,未达原定30名之数,并准备了相应的留学费用。9月28日,阿部大使致函松冈外务大臣,转呈伪警政部选派的25名留日警察的名单、履历书、身份证明书、考科表等,转汇了学费5 000元,留学津贴21 000元,共计26 000元,请文化事业部查收并转交警察讲习所。3汪伪政权的留日警察到东京入所后的10月12日,外务省文化事业部部长松本俊一在这些留日警察入所仪式的“致辞”中,鼓勵他们“成为三国(日本、伪满、汪伪——引者注)提携的楔子,为建设东亚新秩序发挥重要作用”。4培养目的昭然若揭。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抗战初期日本政府对中国占领区的留日警察名额分配,还是抗战后期内务省警察讲习所增加留日警察名额5,各伪政权都无太多财力、精力和意愿支撑留日警察教育,因而他们选派各批留日警察的总数虽然不少6,但就每一批而言却很少达到日本政府的预定人数,且往往提出不派、缓派、少派的请求,只有伪广东治安维持会未及日本政府指令便主动选派留日警察。1939年9月15日,驻广东总领事冈崎胜男致电外务大臣阿部信行,称“当地治安维持会治安署所管的警察训练所从毕业的巡警中选拔两名通晓日语、成绩优秀者,有入学内务省下辖警察讲习所的意向。接受上是否方便请回电”,并报告“今年秋天维新政府有派遣三十名警察留学生的意向,请尽早决定”。9月18日,阿部外务大臣回电驻广东岗崎总领事,不仅同意其所派遣两名留日警察,而且指示该领事怂恿伪维新政府速派留日警察。19日下午,岗崎总领事复电表示“一旦维新政府决定,即刻通知国内”。71939年12月27日,野村吉三郎外务大臣致函驻广东的喜多长雄总领事,指示现在应以《昭和十五年度临时政府派遣警官留学生养成要纲》为基准,接受当地治安维持会派遣5名留日警察。1940年2月1日,驻广东松平忠久代理总领事致电有田八郎外务大臣,报告“五名警官留学生已经选定,其人名、履历等直接邮报”。8因这5名警察当时在台湾学习,故他们直接从台湾去东京。这种留日警察人数相对较少,属于特例。
四、协商培养与严格监管
抗战时期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的接受、教育和管理,主要由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和内务省警察讲习所协商负责,其中外务省文化事业部主要提供培养经费。具体程序,是内务省警察讲习所向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和外务大臣提出培养费申请及明确的预算额,经外务省核定后,分两次支给警察讲习所。1938年5月3日,警察讲习所所长、东洋警友会会长富田健治,向外务省文化事业部部长冈田兼一提出留日警察培养费补助申请,列出了1938年4月至9月的预算总额为7 329元。20日,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决定支付该款。21日,新任文化事业部部长蜂谷辉雄向富田健治发出要求确认包含以下5条内容的指令书,即严格遵守补助金的使用范围,保留各种文件和收据,提出事业预算和成绩报告书,随时接受外务省的检查监督,外务大臣一旦发现有违本指令可随时停止支付,追缴发放资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并告知其第一次补助费为3 664.5元。25日,富田健治向外务大臣广田弘毅确认了前述指令书。8月6日,新任内务省警察讲习所所长、东洋警友会会长本间精,向文化事业部部长蜂谷辉雄申请第二次补助金3 664.5元。29日,本间向外务大臣宇垣一成再次确认指令书。9月30日,本间与外务省关于第二批培养补助费的交涉也是如此,只不过第二批预算额为5 803元,也是分两次对半支付。11939年开始,警察讲习所所长开始以伪满及伪中华民国留日警察的名义向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和外务大臣申请培养费,其过程和程序同上,只是数额、指令书的内容因是“两国留学生”而加以区分。2在战时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外务省仍能按时支付留日警察的培养费,反映了其对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教育与培养的高度重视。
外务省文化事业部还补助内务省警察讲习所用于扩充留日警察的宿舍、食堂、体育、娱乐等相关设施的费用。1940年10月9日,警察讲习所所长、东洋警友会会长藤原孝夫致函外务省文化事业部部长,指出由于汪伪政权选派25名留日警察入所,致使宿舍、食堂等空间狭窄,对接受留日警察造成麻烦,故有必要扩建。随函附件中有建设食堂、宿舍的样式和所需经费预算,提出申请补助1 500元。10月19日,外务省决定从1940年度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事业费”项中的“留学生给与”之目支付该项费用。10月21日,松本文化事业部部长通知藤原,已经同意付款,请他确认指令书,确保1 500元用于宿舍经营和修缮事业。10月23日,藤原向外务大臣松冈洋右确认了指令书。10月31日,松本文化事业部部长致函藤原,请其领取1 500元补助金,并在附送的收据上签字盖章。3对于经费问题,外务省不仅答应支付扩充留日警察教育设施的费用,而且将其纳入年度预算。1943年7月22日,日本政府在《昭和十九年度概算新规要求计划》中,仍把占领区各地留日警察培养设施所需经费列为第二项,预估此项经费年额17万元4,由此足见其对留日警察教育寄予“厚望”。
内务省警察讲习所是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的实际接受和培养者,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接受、教育和管理成效。1941年4月1日,警察讲习所所长桥本清吉向平沼骐一郎内务大臣报告了伪华北治安总署派遣的河南警务厅特高事员张玉森因病需延长留学半年的申请,获得后者批准。511月26日,警察讲习所所长今松治郎致函内务大臣东条英机,提出汪伪政府内政部派遣25名留日警察准备入所,根据警察讲习所规程向其提出认可申请,并表示汪伪政权选派第二批留日警察,预定1941年11月到1942年3月末为预科,1942年4月至9月为本科教育。61942年10月15日,警察讲习所所长三好重夫致函内务大臣汤泽三千男,报告汪伪政权内政部选派17名留日警察,从1942年10月至1943年9月入所学习,根据警察讲习所规程提出认可申请,预定这批留日警察从1942年11月到1943年3月末为预科,1943年4月至9月为本科教育。71943年4月9日,警察讲习所所长三好重夫又致函内务大臣汤泽三千男《中华民国政府派遣留学生(华北第六期)入所认可申请件》,报告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内政总署警政局选派25名留日警察,自1943年4月至1944年3月入所学习,特依据警察讲习所规程提出入所认可申请,翌日获得各相关官员和内务大臣的认可批准。1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即使根据日本政府的名额分配和强令赴日留学,也要获得相关官员及内务大臣的批准方能入所,因而在此过程中内务省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内务省及其警察讲习所在培训和教育日本警察、监管日本社会动向的同时,对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的监管更加严格。1938年7月15日,警察讲习所所长本间精致函文化事业部部长冈田兼一,以第一批留日警察中的岳佐良擅自离所、忘记学生本分、扰乱秩序、有损体面为由,给予开除处分。1939年3月30日,警察讲习所所长安藤狂四郎致函文化事业部部长蜂谷辉雄,宣称“汪叔子渡日以来,伪装学习,实则批判日本情势,起草抗日容共论文,秘密纠合同志,制造流言蜚语,意图扰乱后方,2月19日被警视厅所检举。”遂以忘记学生本分、违背教养宗旨,不堪造就为名开除出所。2事后皆由日本外务机构通知选派该留日警察的伪政权。1941年1月10日,警察讲习所所长桥本清吉致函外务省东亚局局长山本熊一,指出汪伪选派的留日警察预科生、原汪伪政府警政部总务司科员余振炤,凭其父为伪警政部特殊警察署副署长的地位,与艺妓饭泉爱子交游且约为婚姻,归寮迟到、勤务懈怠、长期缺席、成绩不良等,决定将其开除出所。3还有一些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被处分的事例,宗村高满对此有所介绍,此处不再赘述。4这些严厉的处分,既反映了日本政府对留日警察教育的重视与期待,亦体现了留日警察中确有不满日本侵华暴行者和秘密抗日活动者。可以说,日本的中国占领区留日警察教育在貌似合作的表层下实则暗潮汹涌,这也是战时留学的常态与特色。
五、結 语
抗战时期中国占领区的留日警察教育,主要由外务省文化事业部和内务省警察讲习所协商负责,与中国占领区各伪政权直接联系的当地日军也有重要发言权。如前所述,除伪广东治安维持会外,中国占领区其他伪政权对日本的留日警察培养“要纲”纷纷提出不派、缓派、少派的请求,但在当地日军和日本使领馆与内务省警察讲习所派遣人员的“斡旋”下,各伪政权往往被迫就范,不得不按照日本的“要纲”计划选派留日警察。这种摊派性的强制留学虽在其他专业或领域的留日教育中也有所体现,但相对而言留日警察教育更为明显。日本通过内务省警察讲习所培养留日警察,既便于培养伪政权的警察干部,又可通过他们推行日本的警察制度、警察法令,协助日伪政权维护殖民统治秩序,落实“以华治华”“以战养战”的侵华策略,更说明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急需维护占领区殖民统治秩序的警务人员。这是战时日本实施强制性留日警察教育的根本原因,但它忽略了抗战时期中国人民族国家意识的增长,因而无论怎样“强制留学”,无论取得怎样的“相当效果”,最终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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