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划小核算单元模拟经营预测分析探索
2024-05-24殷超
殷超
背景
随着政策监管、行业改革、数智化技术发展等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电网企业的经营模式、价值传导机制也随之不断深化,社会各方对电网企业诉求更加多元、监管更加严格,在全面落实战略目标、优化资源调配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在此背景下,如何更加精准的统筹资源,建立集约高效、科学多元、标准智能的预算管理模式,对于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本文通过探索划小核算单元,健全“省-市-县”全级次、“跨专业”全链条经营目标传导机制,推动基层单位实现对各项资源的高效配置与精准管控,真实反映经营成果,全面实现考核目标,助力电网企业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统筹平衡。
基本思路
划小核算单元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以“精细化管理”为前提、以价值创造为导向、提高效益为核心,建立“统一核算、分级管理”预算管理模式,模拟测算基层单位的价值创造能力和经营效益水平,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合理引导基层单位关注运营效率、效益,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保证电网企业总体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主要做法
电网企业中的县公司作为电力终端商品销售的直接主体,既有成本,又有收入,从经营实质上看,最具有利润中心的典型特征。因此,在探索划小核算单元模拟经营预测分析體系的过程中,以重新定位县公司角色为出发点,在保留“基层供电主体”的主体责任与核心“购售电业务”的管理职责的基础上,高效贯通管理垂直链条,将“目标、执行、反馈、调整”连接起来,科学选定考核指标,实现预算目标分解到各层级,清晰展示最小核算单元的经营成果,增强省级、市级和县级的整体联动水平,实现“目标设定、执行管控、评价激励”全链条贯通机制,推动管理、考核主体双促双融。
(一)重引导、抓落实,纵向贯通省市县财务一体化
加大直达基层穿透力。深化“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指标体系建设,将考核指标直接下达至县公司,对县公司实行“省-市”两级考核模式。第一级是由省公司将关键业绩指标下达至市公司,市公司要全量分解至县公司并上报省公司备案;第二级是由市公司将专业考核评价指标直接分解至县公司。此种考核模式可解决利润发生主体与考核主体不对应、责权不对等的问题,推动基层考核体系垂直落地,有效引导县级业务部门高效规范开展工作,确保重要任务、专项工作落实落地。
强化经营过程管控力。建立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动态监测制度,引入涵盖“省-市-县”三级月度滚动预测机制,按月滚动分解经营目标,科学预测执行进度和完成情况,及时跟踪指标变动情况,实时监控并动态分析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建立预算偏差执行预警机制,提前设定安全边界值,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持续推进落实。
(二)强管控、聚合力,横向协同专业部门联合管控
凝聚专业管控合力。电网企业经营指标的全面实现,需要财务部门与各专业管理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完成。依托智慧共享财务平台,建立跨部门、跨专业协同机制,将所有的流程和信息集成到一个系统内,完成财务数据与业务系统的全面链接和多元集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用数字帮助决策,用数字衡量结果,促进资源信息共建共享,强化对专业管理部门的管控与预测。
加大成本管控力度。在“省-市-县”全级次、“跨专业”全链条经营目标传导机制中,预算管控沿垂直链条直达各基层业务单元。根据基层单位预算需求的上报情况,专业管理部门结合电网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分解下达预算,将成本资源与政策目标进行有效匹配,强化对基层单位成本支出的垂直管控力度,推动财务资源分配“贡献—资源”对等。
相关建议
一是建立省、市、县联动预测机制。建议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公司间购售电预测职能,准确定位上下级单位间角色,采取输配电收入管控模式(管住“中间”),由省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指标测算边际条件,并给定各地市历史购电均价、损益分摊因素等数据,同时校验各地市公司、县公司上报数据合理性,统筹编制预算指标数据,地市公司层面协同县公司要测算实际执行输配电价数据,并以此为基础测算售电均价数据。
二是划分权责清晰的部门职责界面。明确省公司部门间购售电预算管理责任界面。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属性,精准划分售电量、售电均价、财务结算线损、购电均价等各项先导指标责任主体,确保职责明确、界面清晰。发展部和营销部负责售电量统筹预测,财务部和发展部理清结算线损和发展线损差异,由发展部统筹预测财务结算线损,财务部统筹预测购、售电均价,共同推动购售电预算数据准确预测,尽可能减小预算执行偏差,确保预算指标可控、在控。
三是建立分级次预算管控机制。在市公司、县公司层面关键业绩指标中增加对电量、电量结构、线损等先导指标的定量考核;在市公司层面专业工作评价中添加市公司对县公司政策宣贯、对县公司考核评价等事项的定性评价,充分、客观反映各级单位对公司的价值贡献,促进电网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各级单位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