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农民政策发展述论
2024-05-22马文涛
【摘要】建国后党的农民政策,时间跨度到当代,内容新颖,现实性强。本文旨在通过对建国以后各个时期农民政策发展演变的归纳,阐述党的政策对国民经济建设,然后对建国以来国家农民政策发展趋势进行论述。
【关键词】建国|农民政策|演变|发展
农民是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一个阶级,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的主力军。建国以来国家农民政策的演变,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的伟大和英明。
一、建国以来国家农民政策的发展过程
第一,恢复和发展政策。土地改革是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三大运动之一,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和其他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标志着中国民主革命中的反封建斗争彻底完成。党面临的最大课题是如何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党进行的各项工作,都应当围绕着这个中心任务并为它服务,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就在于此。
建国后的土地改革运动,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土地改革运动,是历次土地改革运动中进行得最顺利、搞得最好的一次。这是因为党领导土地改革的经验更加丰富了,进行土地改革的条件也更为有利了。通过土改,全国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除了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土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广大农民无偿获得了约七亿亩土地和生产资料,免除了大量苛重地租。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例如西藏地区,由于经济、政治状况和社会、历史条件都有许多不同于汉族地区的特点,党又采取了更加慎重、更加和缓的政策和步骤。
第二,过渡与改造政策。随着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随着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一化三改”“一体两翼”总路线的提出和宣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也迈开了步伐。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三大改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一运动中,国家按照“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以及“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引导农民自愿联合起来,“我们所采取的步骤是稳的”,创造了经过“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到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形式,引导农民摆脱私有制,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引导5亿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1.17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全国基本上完全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原来预计十八年的农业合作化,仅仅用了七年时间,提前十一年完成了。
第三,公有与集体政策。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时期,党对农民政策发展曲折,实行完全和纯粹的公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成分,这种“左”倾思潮持续发展并延续到了文革十年。
1958年5月,在北京召开八大的第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大跃进运动在全国范围内从各方面开展起来。从农业上来看,党提出了“以粮为纲”的口号,要求五年、三年以至一二年达到十二年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粮食产量指标。这一口号本身是好的,但高指标直接带来了高估产。北戴河会议以后,全国农村大办人民公社,没有经过地方试验,只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基本实现公社化。到1958年底,全国农户的99%以上参加了公社。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搞“一平二调”,实行供给制,称之为“共产主义因素”。
第四,富农与强农政策。改革开放政策是从中国农村开始起步的。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在实行拨乱反正,推动农村改革方面起了伟大作用。它实现了历史转折,打破了陈旧观念的束缚,开始纠正农村工作的“左”倾错误,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次全会的公报中指出,“全党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因为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为此目的,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这次全会作为草案提出和制定并在1979年9月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并对农业政策和农业管理体制上进行了重大改革,这就为农村改革的起步创造了先决条件。
第五,助农与惠农政策。从20世纪90年代起,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们党对农民问题的各项政策更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外延也更广阔了,主要任务是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据公报统计,仅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资金就达3917亿元,比2006年增加520亿元。从各项政策上来说,主要是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的“三农”问题,这事关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意见来看,另一项重要政策是推进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目标就是20个字,即“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具体包括: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靠政策、靠投入、靠科技、靠改革,即一要巩固、完善和加强支农惠农政策,二要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三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四要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二、建国以来国家农民政策的发展特点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表现为,生产力落后,自然经济占相当重,农业人口多,许多靠手工劳动,科技教育文化落后,农民生活水平低,这些特点决定了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放在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待。建国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在农村工作上犯的很大的错误是把经济生活政治化,以政治思维引导经济的发展,行政性指令太多,受到“左”倾思想影响,在工作中侵犯了农民的利益。生产力水平不高,致使农村经济不能得到长足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徘徊不前。
第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国家第二代领导人重新恢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以农村为突破口,拉开了改革序幕。他强调,“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和其他的经济活动,不能建立在百分之八十的人口贫困的基础之上。”这从实质上认识到了抓好和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的重要性。“革命是要搞阶级斗争,但革命不只是搞阶级斗争。生产力方面的革命也是革命,而且是很重要的革命,从历史的发展来讲是最根本的革命。”生产力上去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就提高了。
第二,过去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只能实行完全的公有制,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公有与集体所有制,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关系”。但在60、70年代,农业生产却长期停滞不前,农村社会发展缓慢,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种看似完全的平均主义,其实反映出一种更不公平。缺乏鼓励与竞争机制加上生产力水平不高,造成粮食产量低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采取了许多有效途径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广大农村逐步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家下放一部分生产经营自主权给农民,使得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适当留有一些非公经济成分,包括私有制、混合所有制等,搞活市场经济,竞争发展,优胜劣汰,既满足了人民生活需求,同时它们又受到我们国家控制,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经济成分。邓小平同志说的好,“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而不是按政分配。”国家还采取大力兴办和发展乡镇企业以及建设小城镇的政策,转移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更好地发展农村市场经济。“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
第三,建国以后党对农民的各项政策,一般采取的是比较和平、温和的手段。在土地政策上,实行的是“和平土改”的办法,有计划地把土地分给农民,而不是像新民主主义时期那样,采取暴力革命手段,立即没收富农和中农所有土地的民主革命时期的办法。“今冬开始的南方几省及西北某些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中,不但不动资本主义富农,而且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之后再去解决半封建富农问题。请你们考虑这样做是否有利些。”这是因为新中国成立后,阶级矛盾已经缓和,为了充分恢复和发展经济,必须首先调动和稳定各个阶层一起努力,而不是一开始就消灭所有的非公经济。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一方面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一方面进行土地制度的变革,完成新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使农村的劳动生产力得到解放,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为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做准备。待时机成熟以后,再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三大改造中采取了“和平赎买”的办法,没有使用暴力取缔的方式,尽量把资本主义的对国计民生有用的经济成分为我所用,充分利用各种积极因素来发展经济水平,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农业改造中,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实行,这种变革既使农民愿意接受,又避免了农业生产力受到破坏与损失。
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忽视发展质量,结果导致各种恶果,使得农业生产遭受到极大破坏,必然会产生虚报、瞒报等严重问题,这是一个惨痛的血的教训。“经济工作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不能弄虚作假,不能空喊口号,要有一套科学的办法”。后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实事求是,注重质量优先和内涵发展,这对于当前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思想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第四,建国以后党对农民的各项政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村生产力不发达,党和国家包括广大人民都迫切希望发展生产,加快速度,速度第一思想比较突出,尤其是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时期,主要标志是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不断地大幅度地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应该说,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发展经济水平的愿望是好的,对待劳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也是空前强烈,但生产计划是不能脱离实际情况的,通过追求生产关系的更高级化试图来影响和决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是背道而驰的错误做法。后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实事求是,注重质量优先和内涵发展,这对于当前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思想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三、建国六十年以来国家农民政策的发展趋势
一是农村农民政策从单一性的经济政策,逐步向综合性发展。
党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各类适合的政策,是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过去党对农民的各项政策,主要是经济发展这一层面上,目的主要是提高生产力,包括土地改革政策、粮食增产政策、改造政策等。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进步,除了加强和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之外。现在党和国家更多考虑的是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综合建设过程,逐步落实各项农业政策,全方位满足农民的发展需求,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例如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质,让每个孩子有书读,读好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农村人口养老保险体系;保证农产品市场的平稳有序供应,有效促进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综合发展农村各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引导社会文化领域上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是各项政策直接体现民生问题,反映农民的根本利益。
新时期党对农民的政策主要是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党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处就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目的就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既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又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充分体现。民生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只有处理好民生问题,老百姓才会更加支持、拥护你,在对待农民问题上体现民生思想,充分发挥了我们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基础。例如全面取消农业税,减免农民经济上的负担,增加农民实际收入,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提高农村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注重首次分配合理公平优先等,都将是在新时期党对农民政策的积极探索。最近,国家还试点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取得了一定成效,这同样是让中国农民富起来的一个有效尝试。中国军转民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2] 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 江泽民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5] 解放軍政治学院(国防大学)党史教研室.中共党史参考资料(1979-1986)[Z].
[6]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
[7]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简史[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马文涛,中共汝南县委党校讲师,团委书记,硕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