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财联动“五同步”财会监督提质效
2024-05-22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精神,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财政部、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会监督的具体要求,积极深化财会监督与巡察监督 “同部署、同研判、同检查、同报告、同整改”,探索形成“巡财联动”杭州模式,推动“政治体检”与“财会体检”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一、强化全域统筹,建立健全巡财联动机制
(一)高站位谋篇布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后,杭州市委市政府专门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汇报,明确提出“创新财会监督方式,深化财会监督与巡察监督等部门协作配合、优势互补,对重大项目联合开展监督,实现财会监督和其他主体监督成果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要求,市委统筹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2023 年10 月25 日,杭州市委财经委员会专题研究杭州市巡财联动工作内容,充分肯定杭州市巡财联动前期工作成效, 并作进一步要求。一要推广机制应用。 持续推动巡财联动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出台全市巡财联动指导意见,积极稳妥将巡财联动推广应用至市属国企和各区、县(市),逐步推动巡财联动工作机制全覆盖。 二要提升监督质效。 进一步聚焦重点提升监督穿透性,加强对事业单位、二级单位和大额财政资金的巡财联动监督,强化主管部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 三要深化数字赋能。 加大巡财联动数智监督,推动巡察监督和财会监督数据汇聚融合、成果共享共用,以数字化手段提升财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要加强部门协同。 在巩固现有成果基础上,强化巡察、审计、财政、纪检、组织等部门联动,逐步构建多部门协同监督工作体系。 五要提高资金绩效。 深化“过紧日子”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评价和应用,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高标准创设机制
杭州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财会监督主责, 会同市委巡察办聚焦监督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共享的全过程,构建完善巡财联动监督体系。
一是联合出台全市范围的《关于全市深化巡察监督、财会监督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全市巡财联动工作指导意见、基本规则、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强化监督计划统筹共商、监督检查协同开展、发现问题共同研判、监督成果共享共用、问题整改统一闭环,要求巡财双方在确定巡财联动重点监督单位后,同步进驻巡财联动重点监督单位,在巡察组组长统一领导下,区分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根据各自职责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加强信息共通,督促被巡察单位一体推进、系统整改发现的具体问题。
二是联合出台市本级的《关于深化巡察监督、财会监督协作配合的操作办法》,明确市委巡察机构和市财政局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统筹监督计划、加强信息互通、强化监督联动、共用监督成果、落实工作保障等内容,进一步强调市委巡察机构和市财政局要通过研究会商等形式开展日常工作联系与沟通, 协调事项办理,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一般事项由市委巡察办综合指导处负责人和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负责人沟通,重大事项由双方分管领导协调,特别重大复杂事项,由双方主要领导协商解决。
根据巡财联动工作实际, 杭州市财政局出台 《杭州市财政局巡财联动监督检查工作规程》, 在内部构建起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梯次组织架构,全面推进杭州市巡财联动走深走实。 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监督决策。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的巡财联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推进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巡财联动工作报告。工作专班协调推进监督部署。 根据被检查单位实际,成立巡财联动监督检查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由领导小组确定,成员为各相关处室负责人。 针对被查单位业务性质,集中组织培训,按照预算、执行、资产、内控、采购、绩效、票据等进行监督任务分解,明确分工、协同作战,并负责与市委巡察组会商沟通,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检查小组具体推进监督实施。由各相关业务处室骨干组成检查小组,检查小组根据工作计划、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即时制作检查底稿,定期向工作专班汇报检查情况, 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出具财会监督报告。
(三)高效能锚定目标
围绕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目标, 巡财双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明确巡察监督和财会监督各自主体权责,依规依纪依法对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巡察监督和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 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市财政局充分运用财政数字化改革成果,发挥财政数字驾驶舱、涉企资金全网查等平台作用,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和项目,开展单位数据分析、精准画像、线索挖掘,数智赋能为巡财联动有的放矢、靶向定位提供支撑保障。
二、强化多维度联动,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
杭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的要求,主动对接市委巡察机构, 探索开展多维度、宽领域的巡财联动监督工作。
一是常规领域巡财联动。 杭州市财政局主动对接市委巡察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巡财联动重点监督单位,并派出专项检查组、与市委巡察组同步进驻单位实施检查,监督成果双方共享。
二是专项领域巡财联动。 根据上级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专题部署,杭州市财政局开展的专项领域监督检查,视情提请市委巡察机构共同参与;或应要求参与市委巡察机构牵头的相关专项整治任务,推进专项领域监督进一步走深走实。
三是日常领域巡财联动。 杭州市财政局根据财会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 梳理财会领域的政策包和问题清单,同步供市委巡察机构使用;市委巡察机构在巡察过程中对照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监督重点,促进巡察工作有的放矢、靶向精准。
(一)加强事前沟通协商,重一盘棋统筹
杭州市财政局接到市委巡察办提供的巡察计划后,经归口管理处室内部研判、综合处室之间充分会商、巡财联动领导小组审定后, 拟定巡财联动重点监督单位,并会同市委巡察办研究确定;同时, 将对巡财联动重点监督单位的专项检查纳入财会监督计划, 并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提供计划和检查方案。 对未纳入巡财联动重点监督范围的被巡察单位,巡财双方加强资源共享, 按照既定程序开展巡前通报、信息反馈,减少同一家单位同一年度监督检查频率,切实减轻被查单位迎检压力。
(二)加强事中五同推进,重全过程管理
一是同部署。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巡财双方向巡财联动重点监督单位同步派出巡察组和财政专项检查组,采取财政检查进点会与巡察进驻动员会一起召开,共同部署检查方案、同步开展联动工作。
二是同检查。 在调取材料、延伸检查、取证询问、 座谈交流等各环节能合尽合、协同开展,加强线索共享、底稿共通、证据材料共用,做到检查同步实施,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同研判。 建立巡财会商研判长效机制。 每轮巡察进驻前,市财政局通过与市委巡察组面对面沟通, 充分交流被巡察单位预决算收支、财政绩效管理以及财会日常监督情况,提出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巡财联动监督进驻后,巡财双方定时互通监督进展情况, 统筹把握检查方向和进度,就各自发现的“问题清单”进行共同商议、分析研判、精准定性。
四是同报告。 市委巡察组将被巡察单位落实财会监督工作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财会监督专项检查报告反映问题纳入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报告,同步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向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五是同整改。 被巡察单位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把财会监督发现问题与巡察反馈问题一体推进、系统整改。 巡财双方统一整改标准,分别把对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自监督范围予以重点关注,同步开展巡财监督整改“回头看”。
(三)加强事后成果运用,重一揽子转化
对巡财联动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以点带面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实现系统性、区域性整改成效。 巡财联动监督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作为领导班子考核、 评价的重要参考。 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综合运用日常监督、考核、党纪政纪等手段加大惩治、警示力度,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
三、强化巡财合力,充分发挥“1+1>2”叠加效应
目前,杭州市财政局和杭州市委巡察机构已对4 家单位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在监督实践中较好地实现了“贯通协同、力量汇集、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优势互补、作用叠加”的预期目标,初步达到了“两减两提三增强”的效果。
“两减”,即减轻了被监督单位的迎检负担、减少了违反财经纪律风险。 被监督单位反映材料要的少了、集中开会、座谈的次数也少了。通过巡财联动,强化部门依责监督、 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增强财经纪律意识, 推动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
“两提”,即提高了监督工作效率、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 通过实时通报情况、信息共享共用、定期会商研判,减少了大量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同时,巡财联动也是一次从理念到实践的系统性重构,不仅仅是财会监督的模式创新,更是增强财政干部的履职能力、专业素养、斗争精神和财政管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
“三增强”, 即增强监督力量的协同性、财会监督的权威性、问题整改的实效性。 通过巡财联动,注重发挥巡察监督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提升财会监督问题整改实效;特别是对发现的重点典型问题,充分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推动从根本上进行预防和解决,提升防范财经纪律风险的前瞻性。财会监督对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独特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更加凸显。
四、完善“巡财联动”杭州模式的几点思考
(一)深入实践完善“巡财联动”杭州模式
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杭州市财政局将和市委巡察机构持续深化完善“巡财联动”杭州模式,健全巡财联动工作机制,加大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提升监督的精准、规范和高效,加快形成优势互补、效应叠加、相得益彰的监督工作新格局,并积极探索在全市域推广应用,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
(二)强化监督成果运用
对巡财联动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以点带面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实现系统性、区域性整改成效。 巡财联动监督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综合运用日常监督、考核、党纪政纪等手段加大惩治、警示力度,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
(三)夯实巡财监督联动力量
加大巡财联动数智监督,通过大数据的整合、匹配、分析,有效提升分析研判要点、防范风险的能力,巡察、财政精准确定监督的重点单位和领域,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着力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积极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巡财监督队伍,将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财会业务知识纳入干部重点学习内容,为高质量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