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设计中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规范对比分析
2024-05-18孙俊伟杨翠霞赵阳阳
孙俊伟 杨翠霞 赵阳阳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辽宁 大连 116034)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而无障碍环境建设就是满足人们幸福感和福祉的重要部分[1,2]。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对于公园游憩的需求提高,尤其在疫情后,人们更加认识到公园绿地的重要性,对于公园绿地空间及配套设施有了新需求、新期待。公园是居民、游客休闲游憩、愉悦身心的公共场所,具有满足人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高层次需求的重要功能,其无障碍环境建设对于在公园中休闲游憩的各个群体来说非常必要[3,4]。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目前我国已有149市进入深度老龄化。随着老龄化社会趋势加重,无障碍环境服务对象也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残疾人和老年人,还包括儿童、孕妇、伤病患者等弱势群体[4]。无障碍环境建设极大地满足人们出行、生活和社会活动等需求。2023年9月1日,我国首部无障碍领域的专门性法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有法可依,既尊重保障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权益,又切实保障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更进一步[5]。
关于中日两国无障碍相关标准研究,交通无障碍、信息无障碍、养老设施无障碍等方面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制定较多[6-8],对于公园设计中无障碍建设研究相对较少。为此,本研究从公园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台阶及扶手,无障碍卫生间等方面对中日无障碍相关规范进行对比,旨在推动我国无障碍环境高质量建设,充分响应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进而提供“平等、参与”的机会。
1 中日对公园设计相关无障碍范围
我国公园体系按照类别分为儿童公园、地区公园、综合公园、近邻公园、运动公园、广域公园、风景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等,日本的公园体系分为儿童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游乐公园、其他专类公园等。中日公园分类有所差异,但公园内无障碍设施相对一致。日本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始较早,其理念与设施逐渐健全,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借鉴意义。目前我国公园设计相关规范实施的是GB 51192-2016《公园设计规范》,无障碍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国家规范是2022发布的GB 55019-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4],2023年住建部发布《无障碍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中标”),新规范修订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容较为系统全面,对无障碍设计的标准进行规范化界定。综合来看,GB 51192-2016《公园设计规范》中没有对于无障碍相关规定的详细标准,而GB 55019-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与《无障碍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内容为包含公园绿地在内的整体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公园绿地的无障碍建设标准。日本2022年修订的《城市公园的移动和维护便利指南》(简称“日标”)对公园等场所的设计标准进行界定[9],是一部专门针对城市公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规范。
2 公园无障碍规范细节对比
2.1 无障碍出入口对比
无障碍出入口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障碍者提供出行便利。公园的主出入口必须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在公园无障碍出入口方面,中标与日标对于其净宽及轮椅回转平台规定大致相同,但是日标在细节规定方面更为详尽,对于可能面临的不同情况也作了说明,如在设置多排阻车桩或者设置特殊形状的阻车桩时,要方便轮椅使用者顺利通行,且最好采用盲人或弱视者容易识别的形状,并给出了电动轮椅的尺寸及旋转性能以备参考,这为不同状况的公园出入口无障碍设计提供了可行的建议。在标识设置上,日标不仅考虑到老年人、残疾人等在园内的便利,更考虑其在公园出入口外的出行安全,如在人行道和车道交叉的前方等待区设置足形标志,提醒其停下来查看确保安全。以上差异体现了日标在细节把控上的精益求精,以及在设计上的人性化关怀。我国也应因地制宜,在公园道路出入口方面作出更贴合老年人、残疾人等需求的规定。
表1 中日公园无障碍出入口标准对比
2.2 园路通道及轮椅坡道对比
公园道路联系着公园的各处景观,是游人在公园内散步、前往景点的必经之地。由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环境感知力及反应力较差,需要确保园路的无障碍化方便其安全使用。无障碍通道上有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使用。
在公园无障碍通道尺度上,中日标准略有不同,但都对于轮椅使用者的休憩回转等作出考虑;在坡度有关规定上,由于我国多为自然山水式公园,地形复杂多变,园内高差较大,因此在坡度设置上与日标有所不同,主园路、支园路、小路等的横坡与纵坡标准亦有差异。在地面铺装上,中日标准一致,此外,日标仍作出一些细节规定以便有效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在排水沟、井盖等辅助设施方面,日标对于排水孔的宽度规定要求更高,可以有效避免孔洞夹住轮椅、婴儿车的轮子、拐杖、鞋跟这些情况。在无障碍通道上,我国无障碍规范因地制宜,标准符合我国国情及人文特色,为公园使用者创建了舒适便利的通行条件,日标更为细致全面,充分考虑到了使用者的心理感受以及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提供应对措施,安全性更强。
对比轮椅坡道方面无障碍规范,中日对于坡道尺度、休息平台设置、安全阻挡措施等的规定大致相同,在无障碍标志、突出部分、扶手盲文、坡面照明、地面材质、盲道设置上存在差异。中标提出在轮椅坡道设置无障碍标识,规定了轮椅坡道上方的墙、标牌等突出部分的高度和宽度,日本未专门说明。为了保障视觉障碍者的安全通行,日标规定在扶手端部设置盲文,在轮椅坡道起始设置提示盲道,在轮椅坡道上安装足够亮度的照明系统,坡面材料要易于辨别等。中标与日标在轮椅坡道规范上都考虑到轮椅使用者的安全便利,此外,日本也保障了视觉障碍者在轮椅坡道上的安全通行。
通过无障碍通道及轮椅坡道标准的对比分析,中标与日标各有侧重,但日标更为关注设计细节以及各类人群的使用感受,在安全性和细节性上考虑全面。我国相关无障碍标准可以总结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的细节设计,同时为各类群体提供便利。
表2 中日公园无障碍通道及轮椅坡道标准对比
2.3 台阶及扶手对比
台阶踏步主要由踏面和踢面构成,中标与日标对于其形式、颜色和材质均作了无障碍设计要求,在尺度上也基本一致。此外,日标作了更多详细规定:在台阶的临空部进行安全阻挡;在台阶出入口及平台处安装提示盲道;安装照明灯确保老年人及弱视人群的活动;设置台阶时,必须同时设置坡道,或设置电梯、自动扶梯等;对设备定期维护,避免沙子和落叶等妨碍升降机使用。日标在灯光照明、提示盲道、安全阻挡措施、台阶形状、定期维护等方面考虑更为全面细致,中标仅作了必要规定。中标应在细节设计上多加创新,将科技成果融入无障碍设计,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更便利的设施。
由于台阶存在一定的高差,需要设置扶手来保障老年人及视觉障碍者等的安全使用。关于无障碍扶手的高度,中日两国均作了具体规定,中日平均身高不同导致扶手高度差异。在扶手端部形式方面,中标与日标各有侧重,日标考虑到视觉障碍者在使用台阶时会有不便,因此要求在扶手端部设置盲文,中标还规定扶手应易于抓握,使用防滑、热惰性好的材质等。关于台阶及扶手的标准,我国可以结合日本细节方面的设计标准,完善补充无障碍规范。
表3 中日公园无障碍台阶及扶手标准对比
2.4 无障碍卫生间对比
公园内卫生间是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符合无障碍设计。通过对比中日无障碍卫生间建设标准,在适用群体、设施配置及细节方面等有差异。在适用人群上,中标仍然主要为轮椅使用者、老年人、儿童、婴幼儿及陪同者等群体,相较于日标,缺少对视力障碍者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在无障碍卫生间的分类以及设施配置上,日标根据各类适用人群分出了轮椅使用者专用卫生间、具有造口者专业设备的卫生间、有婴幼儿专用设备的卫生间、由异性协助或结伴使用者卫生间等具备个别功能的无障碍卫生间类型,并根据不同类型使用者的需求配置设施,将不同功能的卫生间分散配置,而中标主要为功能集中式配置。在设施细节上,考虑到视听障碍者的需求,日标在卫生间出入口设置带盲文的导览图和语音提示引导,使内部装修与无障碍设施有明确颜色对比,并配备紧急情况报警设备,中标未进行相关规定。
日本于20世纪70年代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几十年以来日本一直在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实践与探索,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世界领先者,多年的调查研究与实践使日本在无障碍卫生间的标准制定上更为成熟、全面与人性化。日标对弱势群体进行细致划分并配置设施,切实满足各种使用人群的需求,将不同功能分散布置在多个厕位,避免多类使用者集中使用多功能卫生间,产生轮椅使用者排队的现象,也便于携带婴幼儿者和造口者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使用的卫生间,保护隐私。相比于日本,我国无障碍卫生间研究起步较晚,如今的无障碍建设标准部分参照国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在诸多细节上缺乏考虑。我国仍需加强无障碍卫生间设计及相关部品的研发创新,不断完善无障碍卫生间的建设标准,深入考虑不同群体的使用需求,为使用者创造更为方便舒适的卫生间环境。
2.5 休息座椅与游憩场地对比
在休息座椅相关标准上,中标规定每隔50000mm要设置有靠背和扶手的休息座椅,同时设置轮椅停放空间。日标规定每隔适当距离设置坐垫高为400~500mm的带有靠背和扶手的休息座椅,为减轻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的坐立负担,应设置更高的高度;桌子高度不小于650mm,深度不小于450mm,并留出1500mm×1500mm的轮椅停放空间。日标对于人性化的关怀体现在无处不在的设计细节中,高度适宜的休息座椅便于使用者坐下和起身,在桌子旁留有轮椅停放空间,可以使轮椅使用者与亲友共同休憩交谈。我国可以在休息座椅的高度及户外桌子的设计上多加考虑,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有需求的使用者提供更舒适的休息空间。
我国关于公园无障碍游憩场地的规定主要为树池及地面等应方便轮椅通行,以便为行动不便的游客提供休息场地。日标关于无障碍游憩场地的规定较为全面,主要规定了带屋顶广场、休息区、户外剧场、户外音乐厅等设施的无障碍建设标准。在公园的游憩场地方面,日标对各种户外无障碍设施都做出全面规定,满足了游客的休息和娱乐需求。与日标相比,我国相关标准简省不够全面,也易导致公园设计施工在细节上有所欠缺。我国应该在公园游憩区的无障碍建设标准的全面性和细节性上不断完善,满足使用者休息和游览的双重需求。
3 结论
公园已成为包含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全体人员休闲游憩的重要公共空间,其无障碍建设显得尤为紧要。通过对比中日公园的无障碍建设标准,分析得出以下差异:无障碍规范细节设计方面,中标简明扼要,但设计细节考虑有所欠缺,日标较中标更为精细化,全面化;无障碍规范安全考量方面,日标全面考虑了公园无障碍设施的安全使用,在设计细节上充满了人性化关怀,在阻车桩形式与出入口标识设置上,日标既方便了老年人、残疾人等在公园内的使用,也保障了其在出入口外的安全,在路面照明以及盲文与盲道设置等细节方面,中标在安全性上较日标考虑偏少;无障碍规范表述形式方面,无障碍规范中专业名词较多,只通过文字表述难以让所有人理解,日本无障碍规范图文对应,并且通过现实案例加以说明,既实现公园游览“无障碍”,也实现规范阅读“无障碍”;无障碍规范设计创新方面,日本在国际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保持领先,有相关科研机构与组织进行无障碍设计开发研究,制造业和科技领域的发展也为日本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支持,无障碍设计规范更具创新性与先发优势,我国无障碍设计规范依据国内无障碍建设现状和经验,参考国际先进标准,在许多方面缺少自主创新。
总体上,对我国无障碍规范的发展有以下启发:体系完善性,我国现有无障碍设计规范面向全国城市范围的无障碍建设,缺少专用于公园的设计规范以及地方城市标准,我国应针对专项性的无障碍标准加快制定相应规范,完善无障碍规范标准体系;规范细致性,我国现有无障碍设计规范在多方面仍有不足,应在修订时增加易于理解的图示,图文并茂,增加规范的安全性、周密性等方面内容,补充细化无障碍设计定量指标,提升无障碍设计规范细节完善度,制定地方无障碍规范时,因地制宜,依据当地气候以及人文特色做出调整;科研创新性,我国应当大力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人才培养,鼓励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科学研究,科技成果用于完善无障碍法规,通过设计创新,促进我国公园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整体提升。
二十大以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提升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幸福感,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造美好生活环境提供了保障支撑,但仍需不断完善和实行无障碍设计规范,深入贯彻无障碍设计理念,提升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细部人性化水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社会,创建人人平等共生和充满人文关怀的无障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