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目的论视域下中华非遗名称外宣法译研究*
2024-05-17唐世红唐宇航赵晓帆
唐世红 唐宇航 赵晓帆
(乐山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四川乐山 614000)
中华非物质遗产是中华民族历史文明的见证,开展好非遗外宣工作不仅可以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又能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非遗名称作为非遗文化的缩影,是外宣翻译的重头戏,然而我国在非遗名称外宣法译方面存在诸多不足。鉴于此,本文从翻译目的论视角出发,探索能够改善当前中华非遗名称法译问题的翻译策略,推动我国非遗文化更好地“走出去”。
一、翻译目的论的内涵与内在关系
翻译目的论的运用原则包括目的性原则、连贯性原则、忠实性原则。该理论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翻译学家凯瑟琳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中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了翻译技巧与批评中,从而提出了“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并在1984年与其学生汉斯·弗米尔共同创作的《普通翻译理论的框架》中阐释了“翻译目的论”以及“以目的性原则为中心”的翻译三原则。而后,经实践家曼塔里和翻译学教授诺德的逐步完善,该理论形成了完备的体系。[1]
在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中,目的性原则强调译者需根据文本的具体内容、所需实现的某种预期目的,以调整翻译策略,使译文能够被更好地理解。忠实性原则规定原文与译文间维持语际连贯,译文忠实于原文,但需注意的是,在翻译目的论指导下的翻译文本里,原文的忠实形式和程度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员对原文的认知。连贯性原则要求翻译时尽量语言流畅,逻辑清晰,并考虑阅读者的文化背景,使译文在目的语文化背景和交际语境中产生意义。
在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中,目的性原则占据首要地位,忠实性原则和连贯性原则属于附属地位。若目的性原则规定原文与译文需有不同的功能,则忠实性原则就不再可用。若目的性原则规定译文不通顺,即不合乎语内连贯,则连贯性原则就不可再用。总之,目的性原则与忠实性原则、连贯性原则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二、非遗名称翻译与翻译目的论的关联性
(一)我国非遗名称翻译的特点
民族性。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非遗文化根植于民族文化,非遗名称翻译也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例如:那达慕(Naadam)、羌族刺绣(Briderie Qiang)、壮剧(Drame Zhuang)等非遗法译名称均以地方文化背景为基础,体现了不同民族的独特审美和文化个性。民族色彩浓厚的非遗法译名称,既为目的语读者提供了解我国各民族生活习性的渠道,又对保护濒临失传的民族非遗意义重大。
准确性。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以及与外国文化交流的日益密切,非遗名称翻译的准则逐渐多样化,但译者仍需坚持“信息准确”的翻译原则,解决由社会、文化背景差异造成的理解困难。例如:将篆刻译为“la gravure de sceau”,该法语译名精准传达出在印章上锲刻古代汉字的独特非遗工艺,不仅保留了中国特色,也体现了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简洁性。外宣翻译旨在推动跨文化交流,因此译者在开展中华非遗名称的法语翻译过程中,尤其需要注重提高译名的可读性与可接受性。言简意赅的译名能够减少非遗外宣道路上的障碍,例如:粤剧(l’opéra cantonais),其法语译名直接阐明了粤剧的非遗类别与发源地。
(二)翻译目的论之于非遗名称翻译的可行性
中华非遗外宣翻译作为一种目的性较强的文化传播行为,是翻译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非遗名称作为非遗项目的核心要素,集中体现了非遗项目的基本特征与重要内涵。在实施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的战略背景下,若想实现非遗文化传播效果的最大化,就要求非遗名称翻译既要忠实于源语言,精准传递信息,又要以目的语读者为导向,充分考虑译入语受众的文化背景,以期获得目的语读者的认同[2]。因此,基于翻译目的论的中华非遗名称法译研究与实践是行之有效的。
三、中华非遗名称的法译问题
(一)缺乏文化意蕴
中华非遗项目具有区域性、民族性等特征,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非遗名称是非遗文化的缩影,准确的翻译能够帮助目的语读者精准把握中华非遗文化的内核。目前,部分译者在翻译前未深入了解中华非遗文化,使得非遗法译名缺乏文化意蕴,甚至造成关键文化信息的缺失。
例1:
原文:徽墨
译文:l’encre d’Anhui
此处译者望文生义,将“徽”简单理解成“安徽”,其实不然,此处的“徽”意指“徽州”(今称黄山市),为安徽省辖区,地理范围远小于安徽。此外,“徽州”这一地名从古流传至今,古风古韵蕴藏其中,将“徽”译为“Anhui”,不仅降低了徽墨产地信息的精确度,更遗失了古地名那一份独有的文化意蕴。
(二)音译不当
音译是一种保留中华非遗文化特色的有效手段,它创造了一种陌生的形式,使译入语读者在了解非遗文化时免受译语文化的干扰[3],然而音译不当,就可能适得其反,使目的语读者不明就里,阻碍中华非遗文化的对外传播。
例2:
原文:南京云锦
译文:Yunjin de Nanjing
在翻译时,译者采用了音译与直译相结合的方式,但未对音译词(Yunjin)添加注释,目的语读者只能获取“Nanjing”这一云锦发源地信息,由于没有任何辅助信息帮助他们理解中心词“Yujing”的内涵,这使他们难以对该非遗项目产生深刻且生动的印象。
(三)译名不统一
笔者调研发现,目前中华非遗名称法译存在译名不统一的问题,这可能使得非遗法译名称缺少说服力,让目的语读者莫衷一是,窒碍非遗外宣。
例3:
原文:南京云锦
译文1:le brocart Yunjin
译文2:le brocart de nuages
译文3:le brocart Yunjin de Nanjing au sud de la Chine
译文4:Yunjin de Nanjing
通过调研,笔者得到了“南京云锦”四种版本的法语译名,其中不乏违背翻译规范的译名,如译文3信息冗杂,可能会减弱目的语读者深入了解该非遗项目的欲望,以及译文4音译不当,使目的语读者不知所云。一个非遗项目存在多种版本的法译名称,可能造成非遗信息传递混乱,目的语受众难以顺利将某一非遗项目与相对应的法译名称联系起来,从而增加非遗外宣难度[3]。
四、翻译目的论视域下的中华非遗名称法译策略
(一)目的性原则指导下的法译策略
目的论主张,一切翻译活动首先需要遵守“目的性原则”,译者需根据翻译目的调整翻译策略,提高译文的可接受性与可理解性。
首先,针对中华非遗名称法译过程中音译不当的问题,可采用音译加注。
例4:
原文:昆曲
译文:le kunqu
改译:le kunqu(l’opéra de Kunshan)
笔者调研发现,昆曲与le kung-fu(功夫)和le tofu(豆腐)等音译而来的中华文化负载词相比,世界知名度较低。若译者仅仅音译“昆曲”,目标语受众不一定能够透彻理解“le kunqu”的文化内涵,难以准确定位其非遗类别。若在音译词后添加准确的注释,对核心关键词进行解释翻译,限定“昆曲”的性质,即:一种戏剧。这一补充翻译将昆曲与知名度甚高的非遗项目“京剧”相联系(两者同属中国戏剧),将有效降低不谙中华文化的目标语受众的认知负荷,与仅采用音译相比,译文更加生动充实。
其次,法译中华非遗名称时,恰当地直译,言简意赅,既能满足目的语受众基本的认知需求,又能最大程度保留中华文化的独特韵味。
例5:
原文:德化白瓷
译文:la porcelaine blanche de Dehua
此处直译“德化白瓷”,凝练准确地传达出原产地、色泽及材质信息。此外,在法语文化中,“中国白”(BLANC DE CHINE)是法国人对明代德化白瓷的称扬,“德化白瓷”法译名中的“blanche”与“BLANC DE CHINE”相呼应,两者同属一文化渊源,目的语读者能够借助两者的文化联系更快速便捷地了解“德化白瓷”。
(二)忠实性原则指导下的法译策略
忠实性原则强调译者在尊重原文的基础上,准确传达原文信息,原文和译文间需保持语际连贯。“意译”指在忠实于原文的前提下,不逐字逐句地翻译,在目的语与源语出现巨大文化差异时,译者常采用“意译”。“释意”是意译策略下的一个分支,它是指用解释的方法去翻译文字背后的意思与内涵。译者在直译中华非遗名称时容易望文生义,可能会造成源语文化内涵的缺失和目标语读者的误读,此时,便应采用“释意”的方式,用目标语去解释中华非遗名称的真正含义,由此减少中华非遗文化内涵的亏损。
例6:
原文:《格萨尔王传》
译文:L’Epopée du roi Gésar
在翻译《格萨尔王传》时,若译者采用直译的方式,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容易将“传”理解为“传记”,继而将“传”翻译为“la biographie”,然而《格萨尔王传》并非只是一部简单的英雄人物传记,与一般的人物传记相比,它的视角更为广阔。从根本上讲,它是一部浩瀚的民族史诗,记录着宏大的史料,涵盖古代藏族的宗教信仰、地理历史、民风民俗,堪称一部解析西藏的“百科全书”。因此,在翻译《格萨尔王传》时,应采用释意的方式,用“l’épopée(史诗)”一词去解释“传”的含义,贴切传神,便于译入语读者更加精确地把握《格萨尔王传》的作品本质,由此领略这一巨著具有的极高学术价值、美学价值与文化价值,使目的语读者怀着一颗瞻仰敬畏的心去解读它,而非肆意亵渎。
(三)连贯性原则指导下的法译策略
连贯性原则强调译文需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目的语读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具有意义[4]。因此,译者应该站在目标语受众的角度,使得翻译能够在符合目标语规范和文化的条件下传递源语文本信息。“增译”指在翻译时,通过适当增添内容,使得非遗名称连续可读,有效减少目标语受众对中华非遗项目法译名称的理解障碍。
例7:
原文:呼麦
原译文:Khöömei
改译文:l’art mongol du chant Khöömei
“呼麦”是阿尔泰山原住民族创造的一种神奇的歌唱艺术。“呼麦”由蒙古语“咽喉”音译而来,若译者简单地将“呼麦”音译为“Khöömei”,对于缺乏相应知识文化背景的目标语受众来说存在一定的理解难度。倘若在音译的基础上,再应用“增译”的翻译策略,添加“l’art mongol du chant”,以此限定“呼麦”的性质,即一种蒙古族的歌唱艺术,通俗易懂,将有效增强目标语受众对“呼麦”法译名称的可接受性。此外,适当保留音译词“Khöömei”,不仅可以防止中华特色文化元素的流失,还能够营造出一种适度的陌生化审美效果,于无形之中推动目的语读者深入了解中华非遗,聆听中国故事[5]。
五、结语
非遗外宣是实施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突破口,非遗名称是中华非遗文化精髓的缩影。本文简要阐述了翻译目的论的内涵,分析了中华非遗名称的特点以及翻译目的论之于法译非遗名称的可行性,探讨了法译中华非遗名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翻译目的论与具体非遗实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善当前非遗名称法译现状的有效策略。基于翻译目的论的翻译策略能够帮助译者在法译中华非遗名称时最大程度地保留中华文化意蕴,实现中华非遗文化信息的有效传递,使中华非遗名称连续可读、言简意赅,助力中华非遗走出国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