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机制研究
2024-05-14尚茹南陈伟孙伟谢希宁
尚茹南 陈伟 孙伟 谢希宁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80;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033)
0 引言
运营商掌握着海量的用户数据,数据规模大、类型多、分布广。为了解决运营商在数据要素确权过程中面临的数据权属管理难、数据交易权益纠纷等问题,本文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出发探索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路径,并初步探索建立基于区块链和隐私计算技术的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机制,在做好数据要素安全工作的同时提高数据要素流转效率。
1 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面临的问题
1.1 运营商数据要素现状分析
运营商依托稳定完整的数据源、全国覆盖的业务支撑系统和生产制度等数据要素方面的天然优势,掌握了海量高质量数据。图1为运营商数据要素特征分析。
图1 运营商数据要素特征分析
运营商数据主要来自业务域(Business Support System,简称“B域”)、运营域(Operation Support System,简称“O域”)和管理域(Management Support System,简称“M域”)[1]。
B域数据来自计费、经营分析、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CRM)、业务运营支撑(Operation Support System,BOSS)等系统,以及增值业务综合运营平台等,主要是经营分析数据,例如动态的通信消费数据、静态的用户基础数据和网络属性数据等。
O域数据来自运营商的深度包检测(Deep Packet Inspection,DPI)、网管、资管、信令监测等系统和网络设备等,主要是动态数据(包括时间信息、位置信息、业务信息等业务偏好数据)。运营商能够获得高度连续性的人群位置信息,并应用于精准营销、客流监控、店铺选址等商业领域。
M域数据则主要来自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办公自动化(Office Automation,OA)及财务等相关系统。
从数据收集/处理过程来看,运营商掌握的数据主要包括原始数据、次原始数据、模型/结果数据以及具有市场化能力的数据产品(见图2)。其中,原始数据是指个人、企业、实物通过数值化过程,其状态、属性等会以数据的形式表示和记录,即最原始的数据。首先,原始数据经过清洗、整理、校准、汇集后形成次原始数据,在服务提供平台提供基础服务过程中积累的交易数据也被称为次原始数据。其次,通过模型对原始数据和次原始数据进行统计类分析、预测类分析形成模型数据和结果数据。最后,基于原始数据、次原始数据、模型数据、结果数据的进一步包装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对外销售。
图2 运营商基于数据处理过程的数据形态划分
1.2 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存在的问题
(1)数据规模大、类型多,数据权属管理难。通过多年的运作和庞大的客户基础,运营商巨大的数据量和强劲的增长潜力,形成了领先的数据优势和丰富的潜在资本。在个人数据隐私安全要求不断提高、数据要素确权和收益分配的需求日渐迫切的背景下,运营商大规模、多类型的数据资产存在数据归属问题,数据权属界定难度大。
(2)数据分布广,数据交易存在权益纠纷。运营商通过数据中台对数据进行集散,实现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和企业内外部之间的数据共享、数据管理和数据传递。在数据交易和数据共享过程中,由于数据的所有权不清晰,会引发权益纠纷。例如,数据提供方和数据使用方对于数据的使用范围、权益分配、数据安全等问题存在分歧,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约束等。
2 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路径研究
数据要素确权是对数据进行权属确认和界定,明确和保障数据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主客体间法律关系以及数据活动合法性的过程,从而建立起健全的数据产权制度和规范的数据要素交易秩序。只有产权清晰的数据才能实现产权分置,顺利进入数据要素市场,因此数据要素确权是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推进数据要素流通的第一步。
针对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两条路径出发,初步探索建立运营商数据确权机制,在做好数据要素安全工作的同时提高数据要素流转效率。
2.1 制度层面支持确权
制度层面确定权属是数据要素确权的第一步,目前法学学理和政策制定从不同角度对数据要素确权展开研究。
在法学学理方面,法学界对于数据要素确权的研究,目前有债权说、知识产权说、物权说、新型权利说四大主流“数据权利与权属”观点。其中,债权说认为数据的权属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知识产权说指出数据可作为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客体,欧盟基于此建立了数据库特别权利制度,我国也形成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物权说认为数据是一种无体物;新型权利说提出数据权是一种新型的权利,在具体的构造上可能包含数据经营权、数据用益权等。
在政策制定方面,我国提出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从而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具体问题。在企业数据要素确权授权机制方面,对于不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数据,市场主体享有依法依规持有、使用、获取收益的权益,保障其投入的劳动和其他要素贡献获得合理回报。在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方面,对于承载个人信息的数据,数据处理者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数据[2]。
根据法学学理和政策制定,结合原始数据、结果数据、数据产品与个人/企业用户和服务平台之间的关系,本文尝试探索权利在数据主体与实施数值化活动主体之间的划分,建立数据要素确权的基本规则。
规则一:原始数据中完全取决于实体本身的属性、状态,不依赖特定平台处理过程的数据属于对应的实体;次原始数据中依赖特定平台处理过程的数据,属于对应实体和平台,数据可以去关联后分属相关主体。
规则二:实体的原始数据及次原始数据的所有权无法改变,但可以设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等类似“用益物权”的权利;数据集按照“按份共有”的原理确定权属。
规则三:模型数据、结果数据的权属在遵守规则一、二的前提下,默认属于输入数据所有者和处理者共同所有。
2.2 技术层面落地确权
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权属边界模糊、真实记录主体参与数据活动的过程是数据要素确权的第二步。数据技术(Data Technology,DT)伴随业务要求发展,数据要素三次价值释放不同需求推动着数据技术不断演进(见图3)。
图3 数据技术发展路径示意图
DT 1.0时代:数据技术支撑业务贯通。在此阶段,数据主要来自于业务运转,数据技术主要支撑数据的事务处理,以文件系统、数据库等技术为代表。
DT 2.0时代:数据技术推动数智决策。数据经过挖掘、清洗、筛选并嵌套入相应场景,实现业务的智慧化、智能化决策。在此阶段,以数据仓库、数据湖以及“湖仓一体”等数据技术为代表,支撑数据的分析、治理等工作。
DT 3.0时代:数据技术进入可信流通对外赋能阶段。在此阶段,数据不仅在企业内部流转,也将会通过流通发挥更大价值,实现多方共赢。数据技术将推动各行业从“有数可用”到“数尽其用”,推动数据要素价值不断向更多应用场景拓展。以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为代表[3-4],支撑数据要素可信流通。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点,是一种用于解决信任问题的去中心化记账方式。隐私计算技术主要用于将不可控的数据所有权让渡转换为可控的数据使用权授予,其中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以及可信执行环境具有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出库等特点,主要为实现数据的安全使用,应用于数据要素交易流通与权益保护过程;数据安全标识采用数字水印等密码学技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数据被篡改和仿冒,在数据要素确权、授权及保护过程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3 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机制研究
根据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路径研究,建立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机制(见图4)。在数据要素供需双方的需求拉动,以及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数据确权技术的有力支撑下,通过数据分类权属划分、个人/企业用户授权、数据要素权属登记、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等实现运营商数据要素合理确权。
图4 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机制
3.1 运营商数据要素分类权属划分
根据运营商数据要素现状以及数据要素确权基本原则,初步探索运营商数据要素分类权属划分参见表1。
表1 运营商数据要素分类权属划分
3.2 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流程
根据运营商数据要素分类权属划分,结合数据要素确权相关技术发展情况,本文探索建立基于区块链的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流程(见图5)。整个流程包括如下5个阶段。
图5 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流程图
权属请求阶段:运营商通过客户端发起权属请求,用户根据意愿自行签署授权类别及权益分配同意书。
权属拆分阶段:运营商根据数据权属划分情况及授权同意书,汇总整理数据权属情况,对运营商数据进行分类管理。
权属登记阶段:运营商发起确权请求,审计中心完成数据质量与权属确认,水印中心生成水印,并将经审计合规且水印保护的数据及权属信息上传至区块链网络。
数据交易阶段:数据购买方的申请购买数据,经运营商同意后进行链上交易。
权益分配阶段:区块链网络实现交易收入及收入分配清单,运营商根据收入情况制定收益分配方案,经用户选择确认后实现收益分配。
4 结束语
本文从制度、技术两个层面出发探索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路径,解决运营商数据权属管理难、数据交易存在权益纠纷的问题,初步探索建立基于区块链和隐私计算技术的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机制。一方面,为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工作的安全、高效开展提供指引;另一方面,作为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的一次探索,为其他行业数据要素确权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同时,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机制研究对运营商数据类型的划分存在进一步细化的空间,对于运营商数据要素确权机制中技术手段如何有效发挥作用仍需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