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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的调查与开发利用研究

2024-05-11杨亚凡

红河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遗存长征遗址

杨亚凡

(红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蒙自 661199)

2018 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决定“推进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为指导新时代长征历史遗存保护利用改革的重要遵循。川滇黔民族地区共有长征重要遗址992处,其中云南有285处[1]。为此,亟需深挖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这个“宝藏”,让其主动融入云南新发展格局,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实现活态传承,推进云南境内长征历史遗存分布地区的高质量发展。

一、云南境内的主要长征遗址资源

(一)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的概念和范畴

历史遗存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多指历史上人类通过活动遗留下来的遗迹或遗物。革命历史遗存是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革命人物有关的遗址、遗迹,具有纪念价值、育人价值、艺术价值、研究价值和政治价值。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主要是指云南省境内“与红军革命活动有关的具有文化价值的人造实物和自然载体物质遗存”[2]。

(二)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的主要类型

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的类型主要划分为五大类:一是遗址、遗迹类,具有不可移动性和物质性的特点。分布在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文山州、大理州、迪庆州,主要包括金沙江树桔红军渡江指挥所旧址、杜郎红军桥旧址、红军长征毛主席路居旧址、金沙江皎平渡口旧址、丹桂村中央红军总部驻地旧址、西山红军战斗遗址、中共中央政治局扎西会议旧址、牟定三清阁——红六军团过牟定指挥部旧址、白酒坡红军阻击战遗址、大弯箐口红军牺牲遗址、红军佯渡金沙江龙街渡口遗址、红二军团钟鼓楼战斗遗址、红二军团祥云东城门战斗遗址、红二、六军团南薰桥战斗遗址、甘屯“红军洞”遗址、葛丹·松赞寺——贺龙赠送藏袍锦幛旧址。二是纪念馆(碑)类,包括纪念馆、陈列馆、纪念碑、纪念广场、纪念公园、烈士陵园、烈士墓等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昆明市境内的红军长征纪念塔、普渡河铁索桥及红军烈士墓、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树桔红军渡长征纪念馆,曲靖市境内的三元宫红军长征过曲靖纪念园、黄泥河革命烈士纪念塔、红寨村红军纪念碑、宣威虎头山红军烈士陵园、昭通市的罗炳辉将军纪念馆,丽江市的红军长征过丽江纪念馆,楚雄州的红军长征过楚雄纪念碑、杨大村红军烈士墓,大理州内的红军长征过鹤庆纪念碑公园、迪庆州内的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等;三是馆藏文物类,属于可移动文物,主要是指红军长征入滇相关的重要实物、艺术品等,包括中央红军长征征战云南路过元谋县、丽江、南华、盐丰、镇雄、东川等地时留下的竹碗、剪刀、铁刀、绣花包、布袋、竹编背心、银毫、竹油笼、搪瓷口缸、瓷茶壶、草制手提包、德国的X光机、军服、军帽等。四是宣传标语类,包括曲靖市内的三宝五联红军宣传标语遗址,昆明市内的回辉清真寺红军标语遗址,楚雄州的江边红军标语遗址、龙街村红军标语遗址、白路木高古红军标语遗址,大理州的遗址遗迹包括周官营红军标语遗址等;五是档案资料类。主要包括云南省博物馆、昭通市威信县档案馆等馆藏的1935年至1936年蒋介石和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围堵红军的来往密电,红军长征过威信等地的文字、照片等实物档案。

二、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开发利用中的存在问题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征红色资源的挖掘,在云南省“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明确长征红色资源的改造提升方向,建立不同级别的长征历史遗存保护单位,推进长征主题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同时在党史研究领域取得丰硕成果。立足新阶段,如何培育具有云南地方特色的红色品牌,将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红色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存在同质化现象,高科技手段支撑不足

长征过云南历史遗存开发利用中产品、项目存在载体、形式、维度的同质化。例如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树桔红军渡长征纪念馆等展馆在建筑风格、项目设计上,对地方特点的挖掘不足,有相似性。长征文物展陈方式陈旧上,重静态参观,轻动态体验。例如东川区拖布卡镇树桔红军渡长征纪念馆主要依托室内展板、图片,墙壁浮雕、雕塑、长征路线沙盘等形式进行文本叙事,对茅草房、马灯、桌椅、红军用过实物主要以静态展陈,或是依托讲解员单向讲授史实、事件、人物,缺乏双向互动,同时受讲解专业化水平、讲解技巧、专业知识、文化素养等因素影响,对于长征历史功底较薄的普通民众来讲难以形成知识的记忆点;表现方式中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支撑不够,仅有皎平渡等少数景点有简单的体验式参观,但总体体验深度不足,观光内容具有同质化,与游客的互动较少,难以适应红色旅游多样化、年轻化、沉浸式的发展需求。

(二)对长征非物质形态文化资源挖掘不足

对红军长征入滇的历史遗存除了“物化”属性,还具有文化属性。在开发利用长征历史遗存时,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当代价值开发挖掘不足,对长征红色文化中的云南地域差异性提炼不足,长征旅游产品中具有云南个性的思想文化、制度文化、长征故事还要继续挖掘。如丽江群众寨门欢迎红军,皎平渡船工打破“金沙不夜渡”的传统摆渡红军过江,曲靖市富源县流传的牛场“红军洞”故事,生动描述滇东北威信县各族青年踊跃参加红军的《长征歌》等都是具有云南特点的长征非物质形态文化资源,但将这些资源融入长征沿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融合利用机制还不够完善,用“新长征”故事推动长征历史遗存的观赏价值、历史价值、文化艺术价值向促进产业融合、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创造性转化延伸还不够深入。

(三)资源融合效应尚未形成,没有凸显价值“集聚”

目前省内的长征历史遗存总体上多为以点的开发形式,景区规模小,缺乏整合,在对长征红色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保护和利用时,单纯为了开发而开发、为了保护而保护,具有区域性,尚未形成价值“集聚”效应,例如中央红军长征寻甸县柯渡镇留下“红军绝对保护回家工农群众利益”的宣传标语,核心景点就是寻甸县柯渡镇回辉村刻有标语清真古寺墙,虽然建设了覃国翰将军故居、将军广场、村史馆、革命烈士墓园、初心路等红色旅游景点,也推出了“古河革命纪念馆—初心路—覃国翰将军故居”等“重走初心路”红旅线路,但区域辐射面较小,与昆明周边的长征景点没有打造成片,对纪念馆景点价值功能挖掘措施办法也不多,尚未体现出多元的资源产品融合组合;有的区域虽然有线路的规划,但以长征文化为主题的整体协同规划还不够,没有实现长征文化与农业、文创、餐饮、住宿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优化整合,例如位于寻甸县柯渡镇丹桂村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是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当地建设了红军村项目,但是以长征纪念馆为中心向长征资源+丹桂村红色旅游产业发展,长征资源+瑶族优秀民族文化,长征资源+文创开发、长征资源+食疗康养等多产业融合延伸,对壮大丹桂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助推力不足。

(四)宣传阐释形式、载体还有待创新

没有充分融入长征沿线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民族文化,再好的文化产品包括红色文化产品,都难以凝练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特色。目前红军长征入滇相关事件、人物的阐释宣传主体主要是官方推动,出现政府“热”,民众“冷”的情况,尚未形成一个成熟完善的、由社会各方协同推进的科学阐释宣传体系,宣传的主体、载体、形式过于单一,多以书籍、宣传册、理论文章形式在 “云南日报”“红河日报”等纸质传媒上传播,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以栏目、节目以及“云岭大讲堂”的传统宣讲形式呈现,近几年还在微博、微信、论坛为首的网络推广宣传领域上做了一些探索,例如云南广播电视台“建党百年·口述云南”融媒体专栏,还有学习强国上的地方二级平台上推送相关文章,但总体上宣传受众面不大,导致传播效果与资源价值不协调。在将长征红色文化资源的阐释传播同信息技术、新媒体的强大表现力融合方面,增强其时代感和吸引力还有可拓展空间。

(五)长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相对滞后

目前云南省关于红色资源以及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传承的相关法律法规较为滞后。2021年底正式印发施行《2021—2025年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其中包括了对红军长征过云南遗址、云南抗战遗址等的保护利用。各市、县也根据域内的红色资源保护陆续出台,如针对革命遗址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昆明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在开展革命遗址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方面,出台了《云南省革命遗址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南省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云南省内的红军长征红色资源分布格局大多与贫困地区、偏远山区,点多面广,在保护利用实践中存在工作机制不够顺畅、产权多元、整体服务水平不够、文旅融合不足、对非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重视不够、各县市对红色资源保护重点和力度差异大、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完善相关制度,推动长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

三、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活化利用路径

(一)科技赋能表达方式,提升体验感

破解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红色文化产品的同质性,要找准科技赋能、数字赋能路径,实现长征红色资源的预防性保护和时代性表达。引进3D扫描、VR和高分辨摄影等数字技术提取扫描对红军长征过云南遗留的指挥所旧址、红军桥旧址、毛主席路居旧址、渡口旧址、驻地旧址、战斗遗址、会议旧址等长征建筑、文物等物化资源数据和影像,进行立体化、模块化留存。搭建云南省长征红色资源数字化平台,将分散在省内不同空间中的长征旧址、展馆、宣传标语所在地遗迹数字化,让长征红色资源突破时空的局限性,完善云南省内长征红色资源的数据库;实现从浅层次的观光游到深度体验游的提升。可以借助5G、互联网,结合AR、VR等技术,推动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石鼓红军长征过丽江纪念馆、树桔红军渡长征纪念馆等重要展馆展陈方式的动态化,实现表达形式多样化,改变传统的静态图片展示和橱窗式的传统文物陈列,建设虚拟场景、原声原影等体验性项目,如投影沙盘、虚拟讲解员、模拟情景、幻影成像、多媒体故事墙、互动走廊、4D影院、环幕影院、虚拟漫游等技术,结合不同展馆所在区域、民俗、文化特点让长征纪念场馆的游览参观具有不可替代性,例如运用丹桂村的回族与其他民族和睦相处的历史实践和现实案例、红军对少数民族的政策等的虚拟重现,讲好红军与回族人民心连心的动人故事,增加景点的红色底蕴。

(二)为长征“红色+”核心品牌注入本土文化内涵

活化利用云南省内长征历史遗存,要注意物质与非物质形态的互补,要从静态展示的传统模式向活化利用的创新模式转化,提升省内展览展示的开发利用质效,坚持“红色+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红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红色+特色农业”“红色+乡村旅游”的发展思路,统筹好长征红色旅游区与沿线地区历史文物资源、民族民俗文化资源、山水林田湖草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资源整合;做好红色文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度安排,结合云南个性文化资源,将长征沿线彝族、白族、纳西族、藏族等民俗文化、特色少数民族村寨资源整合到的长征旅游项目的深度体验游、红色研学游,提升本土特色品牌内涵和辨识度。将传统的乡村旅游赋予红色底蕴和优秀民族文化深度,例如丹桂村可以通过红色党建把红色乡村旅游融入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目标,积极打造古河乡红旅融合综合体,打造古河红旅综合示范区(丹桂片区)目标,扶持农业示范基地、红色主题民宿等新业态,深化“红旅+农旅”相结合,把当地长征历史遗存资源的不可复制性转化成为本土乡村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同质化的游览观光向独具云南地方特色的红色乡村旅游转变。

(三)点线面推进,发挥产业集成效应

坚持“一核、一线、两翼、多点”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总体布局(“一核”即以扎西会议会址及周边历史遗存为核心,“一线”是以中央红军长征线路为主线,“两翼”是以红二、红六军团长征遗迹为两翼,“多点”包含红军长征入滇的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历史节点)。在融入云南省“十四五”期间着力打造的“乌蒙回旋战”“巧渡金沙江”及“金沙水暖”雪域高原的三条长征文化旅游线路基础上,推进红色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及长征历史步道、红军村和纪念馆展陈提升、红军路(村)保护修缮,以线路进行串联整合并增添服务设施,配套系列研培、教育基地;依托红军在云南的战斗旧址、指挥部遗址、红军村的实地体验线路,拓展涵盖群众、省内史学专家团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要积极将党史研究的成果运用在长征旅游产品设计、文化旅游线路和研学线路开发上,实现长征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研学旅游的融合发展打造研培体验,拓展大中小学生群体开发亲子营、夏(冬)令营红色教育产品项目;推进长征历史遗存与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例如树桔红军渡长征纪念馆,既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云南省内规模最大、内容最全的红军长征纪念馆,东川区拖布卡镇树桔村可以依托长征红色资源开发周边开发红色旅游餐饮、渡江体验及红色旅游纪念品,把金沙江大峡谷、白鹤滩水电站库区风光及当地万亩芒果基地相结合,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当地群众增收致富注入新动力。

(四)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宣传阐释体系

要积极探索涵盖主体、载体的多层次、多维度的长征文化宣传阐释体系。主体方面,构建宣传主体联盟,联合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广电传媒集团、云南网等大型媒体,建设省内媒体合作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构建长征历史遗存融合宣传体系;联合各级团、大中小学校等单位组织青少年开展体验教育、仪式教育等多元化爱国主义教育;调动省内高校、党校、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群众性宣讲活动,推动长征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多场域讲好新时代长征故事;从党史研究员、党校专职教师、退役军人、离退休人员等群体中,以挂职交流、委托培养、专题培训等方式建设专业精干的长征文化宣传员队伍;积极寻找一批见证过长征的人物及后代、村民,建立故事讲述人队伍;制定红色志愿服务的奖励、保障政策,引导本土居民注册成为长征精神宣传员志愿者,建立一支来源于大众、稳定的红色讲述人宣传队伍,并建立让宣传保护单位、企业和民众等有荣誉感和获得感的保障制度,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宣传局面。载体方面,以全民参与为目标积极探索社会性、大众化的宣传阐释平台,针对青年群体构建省内以长征精神、长征故事为主题的“学苑”“论坛”“学术沙龙”“青年沙龙”的大众平台,扩大社会参与范围,打造长征智库建设学术研究品牌,宣传阐释长征精神为主题的青年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从青年视角坚持推进长征精神的传承与弘扬、让长征历史遗存“活起来”研究,为长征历史遗存的深度挖掘、保护利用提供学理化支撑,为长征精神的学术化表达、大众化传播提供创新理论动力。

(五)现在文物保护的当务之急是完善地方的立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珍视革命历史,不断统筹和完善红色景点和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门文件。国家文物局还在2019年专门成立了革命文物司,对革命文物进行专项管理。云南是一个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省份,共有革命遗址1903个,其他遗址362个,总计2265个,数量位居全国前十[3]。因此,应加快推进立法步伐,制定推进云南一大会议遗址保护条例、管理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措施,明确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对破坏红色资源行为的惩戒,细化具体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强化法律保护的刚性和威慑力。建立会址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中的责任,明确政府、保护管理人、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形成共同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社会效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应将“弘扬长征精神”写入地方性法规,对其予以明确;统筹规划红军长征入滇历史遗存资源的品牌建设,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化品牌,推动资源的有序、良性、可持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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