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审计大项目助推金融系统健康发展
2024-05-10副研究员张梦婷博士高级审计师
张 杰(副研究员),张梦婷(博士),叶 扬(高级审计师)
当前,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治理能力薄弱,这些金融风险隐患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短期内金融稳定的实现。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中央金融委员会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压紧压实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完善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事实上,面对金融风险频发的问题,金融监管应是最直接有效的举措,但近十年的监管效果一直未能赶上监管新动向的步伐。带着这个困惑,金融审计再被重用,且凭借修法赋权强化了审计功能,落脚在金融高风险领域、开展全流程监督。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的十二个字“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诠释了金融审计是达成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研读这十二个字的内容发现,它能够从研究型审计的视角,明确金融审计大项目高质量实施的三个重点:一是金融审计应将党中央的部署把握准、领会透、落实好;二是金融审计应紧扣服务金融创新发展大局,加强全方位、全周期、全链条审计监督;三是金融审计应将审计工作各环节都当作课题研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提炼、分析并给出修正对策。
由此可见,对于金融风险问题的识别监控、化解途径和处置方式,亟需金融审计进行全覆盖监督,其中金融审计大项目策略正是金融审计监督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金融审计大项目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等金融系统内财务报表问题、内部控制问题、业务运营问题、合规性问题、市场操纵问题、欺诈问题等一系列金融风险进行全面识别、检验与纠正,从而提升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以及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当然,在实施金融审计大项目的布局中,研究型审计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抓手。研究型审计强调将研究性思维贯穿审计工作全流程、全领域,要求做到审深、审透、审出成果(王家华和丁文彬,2022),这种方式在金融审计大项目中的证据决策、疑难问题破解、各环节工作质量提升上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本文以实现审计大项目高质量实施为目标,按照做实研究型审计的思路,坚持金融系统问题导向,沿着金融政策研究、金融风险研究、金融创新研究、金融监管研究、金融服务研究“五位一体”的路径论述金融审计大项目对金融系统问题的改善作用,压实各方审计主体责任、贯彻全链条穿透式审计理念,从而以更全面的审计工作、更高的审计质量来推动金融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理论依据与研究设计
1.金融审计大项目的金融意涵。在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健康发展方面,金融审计能够助力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其中足以覆盖金融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的金融审计大项目则从识别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与治理风险的多视角提供全面且坚实的保障。金融审计大项目以审计服务金融安全为目标,秉持金融审计宏观意识以拓宽审计思路,注重强化金融审计风险理念以全方位观测金融系统性风险,通过调查、评价、提出建议等手段,形成金融系统内的审计工作链条(叶扬等,2023)。其将审计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对金融政策实施精准度与有效性的监督、对金融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监督、对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进程的监督、对现代化金融监管体系优化调整的监督,以及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的监督中,从而实现对金融宏观调控的促进、对金融微观管理的服务、对金融治理的支持以及对金融审计价值升级的反馈。
2.金融审计大项目对金融政策的影响。金融审计大项目有利于中国人民银行更加有效地贯彻落实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等宏观政策操作,且敦促其提升政策服务的质量,表现为:一是基于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的要求,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密切关注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情况(叶扬等,2023),强化政策效果;二是着眼于推动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密切关注财政、金融、国企国资、外贸外资等关键领域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深入揭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的违规出台“小政策”、形成“税收洼地”等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建议,推动重大改革任务蹄疾步稳、有序进行;三是基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要求,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观测地方债务管理、信贷资金投放、不良资产处置等情况,深入揭示重大经济贪腐、重大财务舞弊等突出风险(叶陈云等,2023),并促使宏观审慎政策及时处置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金融审计大项目对金融风险管理的影响。按照“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及时揭露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种风险隐患”的工作要求,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凭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专业优势,及时揭示隐性债务风险,助力财政金融风险管理质效提升,表现为:一是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揭露未纳入债务系统的隐性债务和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核实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缓释情况,以及盯住政府隐性债务转化情况。二是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利用混业监管优势,及时揭示金融机构违规向融资平台和政府类项目融资的操作模式,防范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移(张凤元和吕平章,2020)。三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在揭示风险的同时,还能从整体上严控审计问题的整改流程,通过“回头看”等方式跟踪检查,在源头与传播过程中阻断风险。并且,科技治理新范式正在助推数字化审计发展(程博和吴奕凡,2023),通过拓展金融风险治理边界、丰富金融治理议题、创新金融治理模式,促进金融数字化风险的防范。
4.金融审计大项目对金融改革创新的影响。金融的稳定与繁荣离不开金融改革创新,而金融改革创新又是在金融审计监督下推动的。首先,金融领域自身的改革创新实际上难以自行运转,表现为深化金融改革会首先“碰到”法律和制度问题(王志成,2018),当前不少与金融相关的法律制定较早,难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甚至出现脱离现实的弊病。其次,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不完全协调,以行政机制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容易造成改革僵硬、创新停滞、市场化不足。再次,金融改革对象常被限定为金融机构,居民与企业作为金融活动的主要提供者却很少被列在金融改革的讨论范畴内。而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对金融改革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与调查:一是全面审计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关注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效果,有效揭示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确保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王羚,2023);二是全面关注货币市场、保险市场、资本市场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反映金融服务、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中的新情况,并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并给出建议;三是金融审计调查实践中同样有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足以构建起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的机制。
5.金融审计大项目对金融监管体系的影响。近年来,我国金融审计大项目对金融监管的监督成效不断提升,表现为:一是金融审计已成为我国金融治理体系中的“免疫系统”。金融监管中的审计监督具有独立性强、全面性强、专业性强的特点(张筱等,2023),不仅与金融风险的发生无直接责任关系,还能对国有控股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实施微观层面的审计监督,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国资管理和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金融监管体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从而在整体上审视国家金融治理各子系统,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二是金融审计在我国金融监管监督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其表现为:审计监督属于异体问责、异体监督,审计监督覆盖监管人员履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王羚,2023)。三是金融审计对金融监管的监督方式不断进行创新改进。1989 年我国审计开始对金融监管进行监督,但仅限于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审计;2000 年起拓展到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并于2015 年正式引入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2021 年以来增设对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开展延伸审计。这一过程使得金融审计逐步成长为金融反腐“利器”,用来揭示和反映监管制度漏洞(孟飞和段云先,2020)。
6.金融审计大项目与金融向实回归的关系。金融审计大项目是以系统论的理念引领金融审计工作,确定金融领域的审计方向和重点,主要从金融机构服务、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市场发展等多维度发力,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与效率。在金融机构服务上,金融审计能够促进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督促其回归本源和聚焦主业,解剖金融机构套利模式,减少金融脱实向虚空间(王家华和周子威,2020),同时还能关注到金融机构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防范金融机构变相提高融资成本的行为。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上,金融审计能够推动中国人民银行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促进商业银行优化循环授信和贷款业务制度并推出避险性的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发展上,金融审计能够推动金融补齐短板,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并且在增加金融有效供给的同时还可以破除无效低效供给,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为新增信贷腾出空间。
7.金融审计大项目影响金融系统健康发展的研究设计。图1 展示了金融审计大项目影响金融系统健康发展的研究设计图,通过呈现审计手段、审计对象、审计效果,清晰地阐释金融审计大项目的内涵及实施过程,这既是对前文理论依据的浓缩与进一步表达,也为后文详细说明金融审计大项目的效用奠定了基础。
图1 研究框架
二、金融系统健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重大金融政策“滴灌”不精准。数字普惠金融政策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列为一项重大政策举措,2020 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均对国有大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长提出明确的考核目标,以期凭借数字金融普惠政策在推进乡村振兴,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辟商业银行新业态,助力共同富裕实现中发挥重要作用。
纵然数字普惠金融政策在宏观调控支持政策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执行中仍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一类是普惠资金使用不合规,表现为大型银行通过人为调节贷款企业类型来虚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使得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或大型集团;另一类是普惠资金管控不严格,表现为大型银行因普惠信贷存在管理漏洞,被个人或团队通过注册空壳公司或虚构贸易背景等方式套取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商品房或偿还债务。
2.金融风险管理涉面不充分。防范系统性风险是金融领域永恒的主题,运用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对于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金融风险管理方法主要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多元化投资组合、风险意识和培训。但必须认识到,我国目前经济金融运行稳中有变,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也愈加复杂,其溢出效应极强且难以预测,使得传统的金融风险管理方法有了局限。
首先,金融风险识别与评估出现瓶颈。由于境内外金融市场之间形成了交叉融合的循环体系,风险的跨境外溢效应更加显著,这种不确定和动态的金融风险难以辨认,并且评估也需要频繁地更新和调整,增加了风险管理的难度。其次,多元化投资组合出现瓶颈。金融行业跨境业务规模连年增长并且结构更加复杂、多元,放大了投资组合选择的空间,导致金融市场中出现不少过度配置资产的行为,产品之间关系的复杂度上升、透明度下降,既造成精力分散、成本增加,也无法获取高额收益。最后,风险意识和培训出现瓶颈。金融机构集团化经营是全球金融发展的重要趋势,金融控股集团及金融机构集团化管理大多跨业经营、具有多层架构,如果员工的风险意识培训内容没有及时对接金融发展需求与变化,会使得员工知识技能水平难以满足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要求。
3.金融改革创新成果难转化。金融机构数字化进程快速发展已经成为金融改革创新赛道上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目前虽然已有部分大型金融机构进行了数字化转型,但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在运用数字技术的深度和广度上仍然面临困难,导致其改革创新成果难以落地、转化与应用,具体表现为创新意识不足、客户数据不足、数据管理机制不足、数据分析人才不足四个方面。
第一,中小金融机构管理者创新意识不足,意味着管理部门缺乏对数字化转型充分的理解与支持,使得机构的数字化应用只能处于起步、效仿阶段,难以匹配自身特点建立数字化转型战略体系。第二,中小金融机构客户数据不足,意味着没有足够的数据开展数字化转型试验。其客户群体以小微企业、广大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数据不全且质量偏低,再加上内部数据缺失,制约了数据的整合处理效果。第三,中小金融机构数据管理机制不足,意味着机构内部数据质量不高,可能存在系统数据和手工报表并存的现象,难以统筹进行大数据分析,影响机构内数字化应用程序的发展速度。第四,中小金融机构数据分析人才不足,意味着可能难以形成专业的数据分析团队,这会制约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可持续推进。
4.金融监管体系兜底效能低。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离不开高质量的金融监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阐明了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性。但目前经济金融风险隐患比较多,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不强,还不能满足高质量实施的要求,表现为金融监管目标与问题不明确、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关系界定不清晰、金融监管与金融改革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之间关系的协调不够三方面问题。
第一,金融监管目标与问题不明确,表现为金融监管主要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负责,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监管目标差异性较大,并且地方金融监管对象和监管标准不统一,导致了中央与地方监管机构之间存在监管空白和重叠。第二,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关系界定不清晰,表现为不少地方金融监管局和金融办挂同一块牌子,并且金融业混业经营快速发展增加了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事权划分的复杂度,导致实际操作时存在监管重复、多头、互相扯皮等跨业违规现象。第三,金融监管与金融改革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之间关系的协调不够,表现为要么监管政策倾向于本行业的发展,导致金融创新和影子银行迅速发展,银行与非银机构通过同业业务、理财等各种嵌套,加剧流动性风险,要么监管政策过于严格,给金融市场创新造成一定影响。
5.金融赋能实体动能难接续。金融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我国金融工作的一项长期战略。其中,实体经济不是抽象的,而是由市场中成千上万的微观经营主体构成的。但事实上,民营企业在信贷融资、创新发展上仍然遭到不小的限制,说到底这还是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不畅通、传导效率低等原因造成的。
一方面,金融体系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的动能不足,有两大困局。一是中小微民营企业数量多、信贷业务手续繁琐、流程冗长,金融机构推进普惠金融普遍面临人力瓶颈,不能迅速满足海量企业的资金需求。二是中小微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偏弱,客户经理办贷意愿不强,银企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在难以掌握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前提下无法发放贷款。另一方面,金融体系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动能不足。一是受到研发风险高和研发周期长的制约,多数中小微民营企业更侧重从国内外引进先进技术,却忽视了消化吸收,使得这类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程度有限,原始创新能力弱,导致生产出的项目不被投资者看好,无法获得持续开展创新的资金支持。二是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保持较大力度支持,这类企业往往在初期会被投资者看好,获得的融资远超过项目发展需求,却又叠加自身轻资产、抵押难的特征,聚集了大量泡沫,监管部门出手后也限制了企业创新活力的继续释放。
三、金融审计大项目化解金融系统健康发展问题的路径
1.金融审计大项目推动重大金融政策落地落实。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全面且细致地审查普惠金融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夯实管理基础,保障数字普惠金融政策切实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具体地,金融审计大项目从三个方面入手解决数字普惠金融政策实施问题。
第一,金融审计大项目应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恰当足量使用数字普惠金融政策。一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应审查普惠金融类监管政策的达成情况。比如,审查普惠金融业务指标的真实性,审查企业规模属性发生调整的信贷客户的合理性。二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应审查普惠金融优惠政策的应用情况。比如,审查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再贴现等低息资金运用的充分性,审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信贷数据申报的准确性。三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应审查普惠金融政策的宣传与披露情况。比如,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社会责任报告、媒体报道中对数字普惠金融政策开展情况说明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搜集其中的投诉和负面新闻。
第二,金融审计大项目应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控好数字普惠金融信用风险。一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应审查抵押担保物创新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比如,审查抵押物权属是否存在交易限制瑕疵,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忽略对借款人经营现金流与日常收入充足程度的关注。二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应审查保险、担保、科技金融公司等银行合作机构承担风险的实力。比如,审查银行与合作机构之间是否制定了管理措施,审查合作机构的准入资质、合作额度、合作方式、年度审视、退出等事项。三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应审查数字化信贷模型(策略)审批、上线、测试、调整、运行、应用与管理的全过程。比如,审查模型(策略)系统参数设定与修改是否严格控制,以及客户的工商处罚、欠费、欠税、涉诉等异常记录。
第三,金融审计大项目应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搭建好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机制。一是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夸大收益、未揭示金融产品风险,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二是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存在服务歧视和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三是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附加了不合理条件,搭售产品和服务,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四是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接触金融消费者信息容量的水平是否超出边界,造成消费者信息泄露。
2.金融审计大项目助力金融风险管理纵深创新。金融审计作为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能够在优化类金融机构风险监控方法上提供指导与帮助。具体地,金融审计大项目针对前述金融风险管理方法的三类瓶颈可依次入手予以促进化解。
第一,金融审计大项目围绕四项评价,明确不同金融风险的界限与分类,以突破金融风险识别与评估瓶颈。一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在决策评价中把握投资风险。比如,审查国有金融企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检查决策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合理。二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在环境评价中把握系统风险。比如,密切关注金融风险预警,加强与一行一总局一会一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沟通交流,提倡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源头治理。三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在制度评价中把握内控风险。比如,审查金融企业人事管理、薪酬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有效执行。四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在业务评价中把握合规风险。比如,审查各类金融机构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监管政策的情况。
第二,金融审计大项目围绕四项策略,增强投资者对时机、成本、行业、地区、目标等多维信息进行考虑的意识,以突破多元化投资组合瓶颈。一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审查投资目标的设定,即要求投资者明确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时间限制,以为投资组合的构建搭建基础。二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审查资产配置的分类,即要求投资者明确不同资产类别的比例,如股票、债券、房地产、大宗商品等,了解其风险和预期回报率。三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审查产品的行业与地区分散度,即要求投资者分散投资于不同行业和地区,以降低特定行业或地区风险对整个投资组合的影响。四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定期审查投资组合的合理性,即要求投资者既保证投资多元化,又及时跟进市场状况和投资目标,以进行必要的再平衡。
第三,金融审计大项目围绕四项能力,增强相关业务人员发现问题、识别风险、合规管理以及整改处置的实操性。一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审查相关业务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比如,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建立自己的信息收集系统,从社交媒体、专业网站、行业论坛等多渠道获取信息。二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审查相关业务人员的风险评估能力。比如,要求相关业务人员通过考量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设定风险优先级。三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审查相关业务人员的风险应对能力。比如,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定期参加风险演练与模拟,并熟练掌握处置风险的能力。四是金融审计大项目审查相关业务人员的风险监控能力。比如,要求相关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异常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撰写风险预警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3.金融审计大项目支持金融改革创新转化应用。金融审计大项目中数字化审计的模式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全面了解数字经济的运作和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金融机构更好地稳健运营与转型发展。具体地,对标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成果开发与应用中存在的不足,金融审计大项目可以从四个维度发力。
第一,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制订清晰合理的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比如:在中小金融机构内部,决策者和员工形成大数据协同工作的习惯,逐步改变过去经验判断的思维,这也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内的盲目决策;在中小金融机构外部,机构之间可以形成联盟协作,通过互助互动来学习、借鉴、了解同行经验,也可与大型金融机构及其科技子公司建立合作机构,通过接受咨询服务、模拟数字化平台来获得经验。
第二,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发挥地域优势,积累独具特色且难以复制的“数据壁垒”。比如,中小金融机构可以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研发具有本土特色的场景金融产品,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同时以入户调查的方式完善农户信息,并定期回访以保证数据动态更新。这样可以降低中小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成本,提高创新的针对性和效率。
第三,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在数据质量控制、数据管理与应用上下功夫。一是中小金融机构应规范数据采集标准,尤其是对于一手数据的准确性要有明确规定;二是中小金融机构应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对内部积累和外部搜集的数据进行汇集、加工、分析,为获客、风控、营销与运营提供数据生态系统的支持;三是中小金融机构应依托数据系统对信贷授信、贷后管理和催收进行检测与预警,以降低人工监控的失误率。
第四,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督促中小金融机构模仿金融科技公司的激励机制,尽快组建出高水平的数据分析团队。一是中小金融机构应调整招聘计划,优先引入专科科技人才;二是中小金融机构应对已有员工进行数字化技术渗透方向的业务培训;三是中小金融机构应设定科技项目竞标的内部激励机制,以团队竞争项目成功后获奖的方式,改善工作氛围,从而产生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内生动力。
4.金融审计大项目协助金融监管体系完善强化。主要发达经济体一贯重视金融审计对金融监管机构的绩效评价,尤其是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审计功能再次得到强化。当然,金融审计大项目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中同样具有重要的地位,能够实现对重点领域事前、事中与事后的全面监督。具体地,针对前述金融监管体系在监管对象、目标、关系等方面的不足,金融审计大项目可从三方面予以协助整改。
第一,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监督金融监管始终朝着建设中国特色金融体系方向来不断地推进金融监管工作。同时,监督金融监管部门针对金融领域出现的问题要能真正做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贯彻落实好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可持续监管的协同。另外,还应监督金融监管部门加快嵌入数字化技术,以提高监管机制设计、监管系统运行的能力与效率,确保严密防范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第二,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推动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优化。比如:完善监管工作中边界模糊、职责交叉、管理重叠的问题;厘清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的责任,并且强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专业能力提升的意识。针对这两个方向,具体操作时可以通过拟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对地方各级金融监管局(办)预算收支和监管履职情况的审计监督,从而形成对央地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实施金融监管问责的依据。
第三,金融审计大项目能够督促金融监管工作推进中对金融改革发展、经济结构转型的考量。比如,大数据审计的介入将促进金融监管着力抓住重点领域,该管的严格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弥补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大数据审计的介入还可能推动金融监管协作机制和平台的搭建,既包括审计机关的激励与约束,也包括金融机构的考评与监管,还包括前两者与第三方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流,从而实现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同时在平台中也能促进金融审计、金融监管、经济金融发展之间的协同响应与支持,实现监管成效与价值的最大化。
5.金融审计大项目维护金融向实质效提升。金融审计大项目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对金融领域各环节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这是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具体地,面对金融赋能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支持不足和科技创新支持不足的困境,金融审计大项目可以从对金融机构、中小微民营企业以及二者对接合作的指导与监督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一,金融审计大项目指导金融机构要守住服务宗旨意识和支农支小的经营定位,留出充足的业务空间来回应“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融资需求。比如,金融机构可以依托智慧营销系统和新一代信贷管理系统,围绕新市民创业、安居、消费、培训、医疗、养老等方面,线上、线下广泛开展首贷培植、金融服务等活动,从而全面对接服务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同时,在审计中还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财政担保基金对银行信贷业务的放大效用,关注金融资源是否流向小微企业、“三农”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第二,金融审计大项目指导中小微民营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普惠金融政策,主动改善自身融资环境,明晰自身贷款增量、结构与投向情况,了解金融机构的风险承担与化解能力。一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可以积极利用贴息贷款、担保贷款等政府政策支持;二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应尽可能减少负债,以提高自有资本比例,从而增强企业信誉和偿付能力;三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应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四是除了传统的银行贷款,中小微民营企业还可以增加对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众筹等多融资渠道的配比;五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可以与其他企业、投资人或金融机构合作融资,以降低自身融资成本和增加融资额度;六是中小微民营企业需要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关注。
第三,金融审计大项目指导金融机构和中小微民营企业沟通对接,为二者搭建合作桥梁,全力构建互信互利、常态长效、合作共赢的政银企合作平台,从而在充分支持金融工作的同时助力企业发展。比如,面向金融机构选聘自身业务骨干组成金融服务顾问队伍,与企业建立起由点成线、由线成面的立体化包靠服务体系,这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与评估潜力,还能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需求快速对接,使得金融机构获得充足的信心为企业积极向上争取信贷政策和信贷资源倾斜,同时也使企业更顺利地跨过首贷门槛,接续存量投融资。
四、结束语
金融审计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具有权威性、独立性以及专业性等特征,能够充分发挥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是维护金融稳定健康发展的中流砥柱。而金融审计大项目倡导负责任、全覆盖的金融审计理念,其以多元化审计手段,引导和督促中央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市场等金融生态系统中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各自的责任,同时吸引税收征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等国家审计中其他部门共同发力,从而系统性地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系统可持续健康发展。在此过程中,现有金融系统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大金融政策“滴灌”不精准、金融风险管理涉面不充分、金融改革创新成果难转化、金融监管体系兜底效能低、金融赋能实体动能难接续,而金融审计大项目的发力重点也正是对这些问题逐一攻破,以实现金融政策落地、金融风险精准识别与处置、金融改革创新加速、金融监管无缝链接以及金融服务求同存异与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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