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2024-05-09宿建军
[一、 我国的国体]
1.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3. 特点:①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②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③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是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
[二、 全过程人民民主]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2. 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3. 我国的国家职能
(1)对内职能: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2)对外职能: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四、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1.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3.组成人员:人大代表。①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②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③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和要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4.常设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行政机关(政府)、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法院)、检察机关(检察院),由这些机关具体行使国家权力。
[五、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 决定因素: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
2. 地位: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 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4. 优势: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六、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 地位: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内容:①基本方针、关系: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②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③地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④根本的活动准则: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3. 独特之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
4. 优越性: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5. 新型政党制度的体现:①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②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③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6. 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1)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2)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3)主题:团结和民主。
(4)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七、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 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
2. 前提和基础:国家统一。
3. 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4. 自治地方划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5. 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行政机关)。
6. 核心内容:自治权。
7. 优越性: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8. 如何坚持和完善
(1)要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2)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3)必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八、 我国的宗教政策]
我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九、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 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1)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①性质: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③成员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如何管理: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
(2)居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
①性质: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任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③成员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自治内容: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
3. 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易混 知识分析
1.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
2.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
3. 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