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媒体艺术中的审美活动
2024-05-09房倩格
房倩格
随着科技对于艺术创作活动影响的日益普遍化,新媒体艺术逐渐成为了艺术领域的研究热点。如今的新媒体艺术活动已经对艺术的创作与接受的全过程构成了覆盖。同传统艺术审美活动比较而言,新媒体艺术中的审美活动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一、新媒体艺术的创作方式特征
(一)科技性
新媒体艺术以科技为手段进行艺术创作,科技性是新媒体艺术最显而易见的特征,也是新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的根本性区别。一方面,新媒体艺术借助科技实现创意,在科技的赋能下大大拓宽了新媒体艺术的边界。首先,新媒体艺术创作具有虚拟性,科技打破了现实中的物质桎梏,实现了各种无法落地的艺术构思。例如“共生世界——2022济南国际双年展”展览中,作品《平行进化的花园》借助数字技术创作出在冰块内部生长的玫瑰、反重力生长的发光植株等一系列虚构星球上的虚构植物。其次,新媒体艺术创作具有动态性,虚拟物种可以在动态环境中无限存续。例如在2008年“合成时代——国际新媒体艺术展”展览中,作品《生命维持》通过传感器监控实体兰花成长过程,并根据收集数据创造一个虚拟兰花有机体,创造出的新的虚拟兰花有机体能够以数码状态永远存活。
另一方面,科技改变了艺术作品的传播方式与鉴赏方式。首先,科技性使得艺术承载媒介扩张,先前需要在特定场合、特定范围内观看的艺术作品当前可以在可移动设备中观看。作品复制简便,传播门槛降低,传播力极大提升。其次,观众借助移动设备可以随时随地鉴赏新媒体艺术作品,作品辐射的观众数量指数增长,注意力显著上升。
(二)公共性
新媒体艺术需要借助公共文化空间完成作品的最终展示,公共文化空间对于新媒体艺术的制约较高,其公共性在创作过程中也有一定体现。一方面,创作手段前置于创作过程。传统艺术是作者在脑海中构思出作品,而后借助一定艺术表现技巧和材料将脑海中的构思变为现实。新媒体艺术的落地依赖技术手段支持,作品在构想之初作者就会思考运用何种技术手段将艺术构想落地为现实,运用选定的技术手段又能否充分地实现脑海中的艺术构想,若因为技术原因不具备可行性,作者可以考虑更改艺术构想。新媒体艺术因技术繁盛也受技术框定,创作手段前置于创作过程是新媒体艺术的必然限制。
另一方面,展陈空间前置于创作完成。公共空间是新媒体艺术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除了实体展陈空间之外,线上虚拟展示空间同样具备公共文化空间的相应特征。这一公共空间属性是新媒体艺术作品中的一部分,且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挤占新媒体艺术所必需的展陈空间,作品将残缺不全、内核丧失,甚至失去应有价值。
(三)交互性
新媒体艺术中观众与作品交互共生,大量作品创作时就给观众预设了交互的可能。一方面,观众参与了作品意义形成。在2010年“编码与解码:国际数字艺术展”展览中,作品《树》将观众的肢体动作投射到作品中,通过观众的肢体动作与作品产生交互,晃动树木并使其落叶,配以仿真声音、动画。因而在作品展出时,其尚未完成,反而是观众与作品的交互活动促进了作品的完整。面对作品,观众必须调动肢体,与作品进行交互,才让作品的价值显现出来。甚至对于有些新媒体艺术作品来说,是不存在完全完成的状态的,只是在与人的不断交互中处于正在完善的状态。与环境进行交互,例如温度变更、时间流逝等,均令作品出现了全新的样态。
另一方面,交互性强化了观众身体的中介性。新媒体艺术的参与性,不仅仅是对于作品的观赏、想象与主观领悟,而是要求观赏者不断通过身体的各种感知获得沉浸式体验。观众需要以身体为中介参与领会作品。沉浸式的新媒体艺术作品为观众打造出一个同现实环境相对割裂的场域,引导观众进入场域,全方位多通道地感受作品表达的意蕴。这之中的意识不是传统艺术欣赏中的独立化精神,而是将身体与意识联结更为紧密的感知。借由VR眼镜、动作捕捉等技术,不断模拟、扩大和重组身体在体验中发挥的作用。
二、新媒体艺术对静观美学的突破
(一)突破静观美学的如画审美框架
如画式自然的审美,实际上是以一种主观主义的眼光去审视自然,即所谓将自然经过人为观念的加工使之符合观念中的如画式自然审美,本质上是一种对自然的有框审美。这种审美框架由人类界定,属于人为观念创造出的画框,带着人的审美观念把自然作为对象进行加工,使之符合人为观念以满足自身的审美需求。是一种自然对人为艺术观念的符合,是人的艺术审美观念作用于自然这个对象上的反映,带有浓郁的主观主义色彩。
对风景做出“如画”的评价,是基于西方美学的脉络提出的。中国的传统美学思想则更多可以用“境界”来概括。一片风景,无论风格是雄浑、冲淡,还是纤秾、沉着,只要能够亦真亦幻,就都是如画的。从西方美学的角度来说,如果不具备粗犷、变化、无序的风格特征,无论是绘画还是风景,就都不能说是如画的。如果具备这些特征,就都是如画的[1]。如画是人的特定观念加之于自然对象得出的审美结论,“如何界定如画”影响着自然界是否具备如画美,而围绕这种“何以如画”的论争也可以看出最终决定自然是否如画的关键在于人为观念中如何界定如画的标准,这客观地承认了如画的主观主义性质。
新媒体艺术突破了传统如画式的审美框架,对是否如画不做要求,如画美学仅是其中的一个美学方向,还有更多、更广的美学方向可供选择。虽然目前新媒体艺术中依然存在符合如画式审美观念的作品,但是当前的新媒体艺术可以选择是否遵循如画的审美框架,能够选择性摘取、利用如画的概念完成作品。新媒体艺术将传统的如画美学作为创作的参考,而不是必定要遵守的铁律。
(二)突破静观美学的视听重视倾向
受康德超功利的静观美学的影响,传统静观美学强调人的视(觉)与听(觉)对审美对象的观照[2]。静观美学带有浓重的视听重视倾向,认为视觉与听觉在艺术鉴赏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强调运用视觉与听觉对作品进行静观鉴赏。
新媒体艺术开拓了更多的审美感官进行艺术鉴赏。其必然导致观众接受信息的深度与广度提升,传统的静观美学重视视听的倾向被打破,鉴赏新媒体艺术需要的感官扩展至所有感官,即是在环境中体验美、鉴赏美,身临其境体验艺术作品,而不仅仅是利用视觉与听觉的静观欣赏。
新媒体艺术倾向于让人全身心进入作品中,调动多感官主动鉴赏作品。同时,新媒体艺术不再倡导人对作品鉴赏的静观,而是倡导动身体验,调动五感与肢体领会作品。注重多通道、多感官的共同作用,运用全身联觉进行作品鉴赏。
(三)突破静观美学的审美主客对立
传统的静观美学明确区分了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认为二者是分立的两个部分。只有当审美主体的注意力作用于审美客体,才能够产生审美。新媒体艺术从对作品的静观欣赏,到倡导动身欣赏作品,突破了静观美学的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对立,主体与客体的边界变得模糊。
新媒体艺术中不乏需要沉浸、互动才能鉴赏的新媒体艺术作品。例如1995年查尔·戴维斯的经典作品《渗透》(Osmose)。观众通过佩戴数据头盔进入虚拟世界,虚拟世界营造出一种漂浮的无重力感,观众通过使用自己的呼吸和平衡探索池塘、森林、地下土壤等场景。通过技术设备测量肺活量和运动,在虚拟世界中实时作用,观众在作品的虚拟世界中自主探索,几乎能够达到瞬息万变的审美体验,观众感知到的信息则是千人千面,各有所据。由此可见,新媒体艺术中的主体与客体已难以分割,审美活动中的主客分界线变得模糊,但已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主客对立。在作品内容上,主体有时就是客体的一部分,随着主体视角变更,客体也在不断变化。
三、新媒体艺术对自然审美导向的局限
(一)与真实自然的割裂
新媒体艺术的兴盛也引出了更深层的自然审美导向问题。数字人造环境梦幻多姿,数字人造植株婀娜多彩,数字人造生命徜徉其中俨然构建了一幅数字生态的画面。新媒体艺术发展到今日令人深思,人能够造出自然吗?自然是能够被造出的吗?自然作为纯粹的客观对象,自人类出现之前就预先存在着。人类能够造出来的不是自然,而是人观念中的自然,这便是用科技去表达自然的局限,这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即与真实自然的割裂。
自然在静观美学中是一个静观对象,在新媒体艺术中是一个体验对象。新媒体艺术中仍旧是将自然作为一种对象,只不过是从静观对象转变成为了可体验的对象。新媒体艺术之变没有触及到最根本的自然观,新媒体艺术中的自然作为真实自然的对立面存在于人的审美观念之中。
新媒体艺术中的自然凝结着人类的偏见、定见与劳动成果。新媒体艺术创造出的自然是观念化的自然,是人为观念中的自然,是一种人造自然。越对新媒体艺术传达的自然表示认同,越排斥真实的自然。越沉溺于新媒体艺术的美,越远离真实的自然。人们认同的、沉溺的仅仅是观念中的自然,而非真实的自然。甚至越对这种观念中的自然产生认同,对真实的自然越容易滋生厌恶,因为真实的自然不经人为粉饰,只是它原本的全貌。而人类认同的自然之美是人为赋予的观念之美。因此,对新媒体艺术愈发认同,相关的文化资本存量积累的越多,反而愈发远离现实中的自然。而这种与真实自然割裂的结果,未必是新媒体艺术创造之初所希望表达的本意。
(二)人造自然的蔓延
在人与科技共生的环境影响下,人与科技的界限变得模糊,湿媒体艺术应运而生。湿媒体中极具代表性的是人工生命艺术。人工生命艺术对现有生物进行人为加工,有时是对植株进行重构,有时是对动物进行改造,有时是将人的身体改造成人为观念中的进化形态。爱德华多·卡茨在其作品《Edunia》中,将人类的血液中的DNA与牵牛花基因序列进行合成,培育出一种花瓣上带有血色花纹的新品种牵牛花。2000年,爱德华多·卡茨利用转基因技术将水母的荧光基因注入兔子受精卵中,创造出会发出绿色荧光的兔子,并将这个兔子命名为“Alba”。2008年,澳大利亚艺术家斯特拉克提取胸腔中的皮肤软组织,培育出人工耳朵并移植到自己的手臂上,在耳朵中植入蓝牙传导器使之成为听力装置,收集到的声音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3]。人造自然的蔓延,已导致以人造自然挤占真实自然的倾向。
此外,已有学者认为,生命与非生命都能够用信息来量化表示,一张桌子与一个人本质上都可以用信息来表示,这导致了生命体与非生命体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世界由信息组成,即世界中的符号、数字、物品可以用信息表示,情感、美感、生命也可以通过不同的信息来表示,世界的本质是信息化的。另有学者对这种信息论加以驳斥,认为身体作为承载信息的载体其作用不可忽视,离开了身体信息将变为无根之木。在这种理论倾向下,除了“身体”之外,什么是可量化的信息、什么是不可量化的信息亟需在今后研究中加以界定。这种理论认为生命与非生命的本质都是信息,自然也能够量化表示,将自然看作是能够通过人造信息造出的对象,加剧了人造自然的蔓延趋向。
(三)人类改造自然意愿的膨胀
新媒体艺术中的人造自然与真实自然发生割裂,人造自然愈发壮大,愈容易导致人类认为原本的自然是需要改造的,人与科技共生的自然才是更高一筹、更富美感的。人造自然具有扩张、蔓延的趋向,这种趋向下,随之而来的是人类改造自然意愿的膨胀。
一方面,人类容易认为自然是可改造的被动性对象。进而以自己利益出发的价值尺度去衡量世界。各种现代观念也都是以此为基础形成的。相比于真实的自然,人们往往认为被改造过,符合特定美感的自然更美感。甚至认为真实的自然是狰狞可怖的。人类容易认为原本的自然是落后的,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改造必要性。在享受到了科技的便利之后,不得不说这种不断以人化自然取代真实自然的观念是危险的。
另一方面,人类展现出对自己的认同以及对前人改造自然成果的认同。诸多新媒体艺术作品是在人类先前的优秀艺术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再造,是认同人改造自然、人改造人体的,显现出一种人类本位的思想倾向,忽视了人与自然本为一体,并不是改造者与被改造对象的关系。
四、结语
综上,新媒体艺术是科技与艺术的前沿交界处的新产物,为数字时代的人类提供了新的舞台。新媒体艺术中的审美活动牵涉审美导向变更,是数字技术发展至今人对美的理解的深层次反映。新媒体艺术联结人与自然、美与科技,反映人类观念中未来的发展方向,其审美活动值得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