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山东省海洋塑料垃圾治理体系
2024-05-07山东省委会
海洋塑料垃圾污染在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被列为全球亟待解决的十大环境问题之一。近年来,山东省以“美丽海湾”建设为核心,以增强群众临海亲海幸福感为目标,加强监测清理、创新监管模式,持续推进海洋塑料垃圾治理,亲海空间品质显著提升。然而,海洋塑料垃圾治理仍存在监管体系不健全、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亟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厘清部门责任,鼓励公众参与,形成协同防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和长效机制。
为此,建议:
一、完善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一是加强海洋塑料垃圾清理防治的顶层机制设计,明确管理职能,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建立海洋塑料垃圾专项清理、转运、处置工作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明确海洋塑料垃圾清理的执法监管职能,加强对用海用岸单位的垃圾清理责任执法监督。三是加快出台重点行业企业微塑料(直径小于5 毫米的塑料碎片和颗粒)治理技术和排放标准,推进企业微塑料去除工艺升级和企业达标排放。
二、汇聚多方合力、强化源头管控。推动源头减量是海洋塑料垃圾治理的重要工作。为此,要高度重视河道垃圾防治。水务部门要对所有入海河流配置专人,并开展高标准、常态化保洁管养,在部分河口设置拦漂设施,杜绝垃圾入海。在生活垃圾防治方面,城管部门要全面清理海岸线向陆一侧2 公里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转运要实现全程封闭运输。在渔港渔船垃圾管控方面,海洋部门要为全市所有渔港和渔船配备专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制定奖励措施,促进渔船垃圾“上岸”。
三、加强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深入推动海洋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探索海漂垃圾自动化清理装备的应用,运用市场力量,提升海漂垃圾清理效率。探索海漂垃圾智慧监管模式,应用AI 技术等,在海洋垃圾易聚集的重点岸滩和海域建设智能识别和预警系统,初步实现对海漂垃圾的智慧监管。
四、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海洋塑料垃圾治理。以海洋塑料高值利用溢价、碳交易红利为驱动力,制定激励政策。整合海洋塑料的收集、再利用、认证等全产业链资源以及国际环保基金,共同组建公益组织并设立共富基金,制定海洋垃圾产业价值再分配方法。重点支持源头收集的特殊群体、闲散劳动力等低收入人群,提高其收入水平,促进各方积极参与环保工作,最终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导、产业协同、公众联动”的多元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