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弱有众扶 助力共同富裕 高质量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024-05-06浙江省民政厅
☉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实施“弱有众扶”优享工程为抓手,加快健全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奋力打造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聚焦主动发现,从紧盯在册对象向关注风险对象拓展。打好线上线下组合拳,坚持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一是扩大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纳入在册对象、退出对象、申请未通过、专项救助和基层排摸等5类潜在风险人群共248.47万名,占全省户籍人口的4.86%。二是实施“大数据”监测预警。贯通16个部门35类信息数据,按照6大维度3个等级进行风险评估、智能预警。结合全省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精准识别困难老年人。三是深入实地走访救急解困。根据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上门调查核实、救助帮扶,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聚焦精准分类,从保障兜底人群向帮扶低收入人群扩围。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一是规范实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将收入扣减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后低于低保标准的3.63万人纳入救助对象。二是有序拓展低保边缘对象。将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放宽至低保标准的2倍且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三是积极探索“提低”扩围。研究对年收入在低保边缘以上困难家庭的帮扶举措,在温州、湖州等地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努力做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弱有众扶。
聚焦综合帮扶,从确保基本生活向促进全面发展转变。全面实施“一户一策”精准救助帮扶。一是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低保标准市域同标、特困供养标准城乡统筹,人均月标准分别达到1149元、1846元。二是加大专项救助力度。优化调整帮扶资源,推动全学段教育救助应救尽救,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8.3%,有意愿和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率达到99.7%。三是实施关爱帮扶项目。围绕低收入人群子女入学、重大病保险、残疾人社会融入等需求,设置帮扶项目4529个,累计服务249万人次。开展“善居工程”,为1万余户困难家庭托起安居梦。
聚焦多元参与,从侧重政府救助向实施“弱有众扶”发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一是打造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在县级层面全面建成综合救助帮扶实体化枢纽平台,联动各方参与,多措并举有效减缓困难程度。二是深化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由民政部门认定困难对象后,推送联办部门,一次申请、应享尽享。三是促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贯通救助和慈善数字化应用,已有56个慈善项目上架“浙有众扶”系统,实现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有效对接、高效供给,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