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履行立法职责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广东现代化建设
2024-05-05任轩,任生
4月11日,广东省2024年立法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出席会议,并就如何做好今年全省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黄楚平指出,去年,我省立法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有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积极有为,机制创新及时有效,备案审查规范有序,立法工作呈现分量重、质量高、创新性强的特点,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黄楚平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履行立法职责,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广东现代化建设。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地方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黄楚平强调,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要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丰富立法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二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从法规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要增强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立法规划计划报党委研究审定,立法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法规制定工作,都必须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落实党委决策意见,保证党委立法意图实现,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进行。
三要切实担负起立法服务广东现代化建设的使命任务。立法是重要政治活动,在广东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改革、开放、创新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三大动力,同法治一并构成广东的鲜明底色。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委再次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这一“新春第一会”,全国两会后又召开全省干部大会,对做好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推进产业科技互促双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建设靠创新进靠创新强靠创新胜的现代化新广东。今年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去推进,全面强化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法规供给。特别是今年拟新制定的12件法规全,包括制定促进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河湖长制条例、林长制条例等,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完成好,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
坚持把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稳中求进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黄楚平强调,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客观规律,坚持时度效相统一,坚持质量优先,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具体要处理好“四对关系”。
一要处理好稳定性连续性与前瞻性灵活性的关系。立法要把社会生活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原则、机制固定下来,定分止争,天然具有相对稳定性。同时,立法要有一定前瞻性、灵活性,才能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才能为改革留出空间、提供支持,才能及时填补实践中存在的立法空白、短板。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要把立法的稳定性与前瞻性、连续性与灵活性有机统一起来,把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成熟的经验写入法规,对需要探索创新的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改革的基本方向和主要措施,保证立法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李小萌/摄)
二要处理好实施性补充性与试验性先行性的关系。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重要补充,承担着通过法定程序贯彻党的政策、落实中央精神、实施国家法律的重要职能,宪法法律赋予地方立法权很大的实践空间。一方面,实施性补充性是地方立法的首要功能。要重视法律、行政法规的配套立法,根据广东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上位法进行补充、细化,通过具体的规定,使上位法更具可操作性、更有利于执行。另一方面,要加大立法探索力度,对国家尚未立法的事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广东是第一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开放大省,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多更早。如在“一国两制三法域”和“三个关税区”这种独一无二的情况下,如何推进大湾区立法,没有先例可循。这就要求我们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在吃透中央精神、找准政策取向的基础上,在地方立法权限内,推进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充实和完善法律体系,为国家立法提供借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条例、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等,都是先行先试立法,有力保障了大湾区重大平台运行规范有序。
三要处理好维护法治统一与突出地方特色的关系。维护法治统一是地方立法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底线,而地方特色则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要加强宪法实施监督,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继续抓好备案审查制度建设试点任务,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指导、法规清理等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同时,要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的重要要求,要把“有特色”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把立法同省情市情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善于通过“小快灵”“小切口”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
四要处理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提高立法质量,要求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反复打磨、深入论证,确保有效管用。但绝不意味着要放慢立法速度,而是要进一步提高立法效率。不能追求每一项立法都完美无缺、意见完全一致后再出台,不能因为相关部门形不成一致意见,就不能审议、没法通过。只要中央和省委有要求、现实有需要、群众有期待,就要及时作出响应,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有步骤、分阶段加快推进重要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确保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的法规及时出台和完善。去年,按照省委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等从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在全国率先出台,这就是兼顾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有力印证。
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切实发挥立法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样板中的职能作用
黄楚平强调,立法工作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就是始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始于立法工作。今年省委提出要全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样板,写入了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这是省委赋予人大的重要任务,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抓手,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努力打造的重要品牌。要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做好立法工作,努力使立法过程成为实现和体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民主的典范,为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样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要厚植立法民生底色。“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立法必须关注和回应的重大问题,立法为民是我省立法工作一以贯之的基本理念。要继续加强惠民立法,围绕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更高品质生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家庭教育促进、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等立法修法工作,不断健全民生领域法规制度。要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及时把人民群众对实现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充分体现到立法工作之中,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合法权益,真正让立法过程更好成为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
二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立法工作机制。开门立法、尊崇民意、问法于民,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工作中,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每一件法规都要做到开门立法,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健全意见采纳反馈机制,灵活运用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方式,不断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主动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和审议,重要法律草案送全体代表征求意见,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及时沟通反馈。要注意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共同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广泛凝聚社会各方面立法共识,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三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要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在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民有序参与到国家立法中具有独特优势、发挥重要作用。全省目前有两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有600多个省市联系点,要紧紧抓住新增“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有利契机和重大利好,坚持以小见大、辐射带动和有机结合,把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等一体建设、融合推进,持续深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畅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汇聚民意民智渠道,全方位全周期打造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使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反映立法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平台、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的重要阵地、讲好民主故事法治故事的重要窗口。
坚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形成共同做好立法工作的强大合力
黄楚平强调,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是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是立法法的明确规定,有利于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更好调整各方面利益关系。
一要强化统筹协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全过程各环节当好主角,确保立法计划如期顺利完成。今年立法计划中明确由人大牵头负责起草的法规有4件。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认真做好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草案,必要时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成立工作专班,集中立法资源和优势,开展“攻关立法”,加快立法进程。对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起草的法规草案,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力求把一些重大问题解决在起草过程之中。对立法中的意见分歧和突出问题,要与有关方面加强沟通、协调解决,防止因为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影响工作进度和立法质量,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真正做到多谋善断。
二要强化政府依托。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是人大“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立法实践中的大量具体工作要依托政府来完成,这样有利于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今年立法计划确定的18件初次审议项目,有14件由政府相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起草。希望牵头起草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发挥好基础性作用,认真研究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高质量做好起草工作。希望政府法制机构发挥好审核把关职能,加强部门间立法协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拟定法规草案,保证立法质量。
三要强化能力建设。立法是一门科学,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辛苦活,需要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专业人才作保障。要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配齐配强立法工作力量,开展第三批立法工作人才评选,有计划、多渠道地组织立法工作人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要重视用好“外脑”,支持和保障专家学者深度参与立法,更好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要加快“智慧立法”应用,实现立法工作全流程数字管理、全方位智能辅助,为立法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数智化支撑。围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加强广东立法实践的总结宣传,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致敬新中国成立75周年!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出席会议,并对政府系统做好立法工作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宁生主持会议,秘书长许红出席会议。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及乳源、连山、连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等有关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线上参加会议。会上,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批立法咨询专家颁发了聘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