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监督履职效能 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
2024-05-04河北省水利厅监督处
□河北省水利厅监督处
1.2023年水利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1.1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不断夯实监督基础工作
制定了《河北省水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进行了明确规范。在强化能力上,通过开展水利监督业务培训、座谈交流、警示教育等活动,全面提升监督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责任意识,动态调整补充78 名省级水利稽察专家,择优向水利部推荐11 名专家。在工作机制上,坚持以计划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抓手、以问责为保障,全面理顺综合、专业、专项和日常4 类监督关系,统筹做好水利监督。
1.2 强化统筹、紧盯重点,持续推进水利综合监督
紧盯“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闸堤防安全运行、安全生产”等5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抽查了全省100 个农村供水工程、50 座小型水库、47 个地下水超采项目、20 座水闸及20 处堤防险工险段、89 个在建工程和20 个水电站,发现解决了1127 个问题和隐患,有力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1.3 严密组织、精准高效,切实做好水利质量监督
开展了8 大类50 个项目的专项稽察复查、25 个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巡查、102 个项目实体质量检测、11 个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加强对王村分洪闸改扩建工程等省直管项目质量监督,积极配合水利部对我省雄安新区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等多项工程开展稽察、复查、险情调查等工作。
1.4 狠抓整改、严格追责,水利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全力推进水利部、海委等专项检查、稽察、巡查问题的整改,216 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对省厅检查项目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开展“回头看”,重点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针对唐山市丰南区、开平区在海委稽察复查中新发现的5 个问题,责令唐山市水利局约谈开平区和丰南区政府,督促加大整改力度。针对白沟河治理工程(涿州段)左堤险情事件,对4 个参建单位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对3 个单位进行约谈,切实发挥了监督履职效能。
1.5 强化预防、多措并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按照省安委会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月、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活动,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抓思想认识,先后6 次召开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就水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制定印发厅有关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与9 个厅直单位和厅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重新修订《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并结合质量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全省14 个水行政主管部门和9个厅直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抓教育培训,2 次组织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业务能力培训、督查人员专题集训,印发防溺水、应对强降雨、做好灾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等通知,突出抓好两节两会、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汛期等重要节点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系列配合活动,水安将军网络竞赛和“六项机制”知识答题均在全国名列前茅,我厅被省安委会表彰为“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抓试点推广,向水利部争取到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创建试点,印发《贯彻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方案》,在廊坊市固安县水源置换工程特许经营宫村水厂工程项目召开全省水利系统“六项机制”建设试点观摩交流会,通过“影像播放、图板展示、表报资料、现场演示”4 个重点环节,交流推广创建经验,其经验做法被央视频报道。成立专项考核组,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落实“六项机制”试点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并印发考核结果通报,授予石家庄市滹滏工程有限公司等15 个单位“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示范建设单位”。抓隐患排查,严密组织“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活动,突出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文监测、勘测设计、消防、燃气等重点领域,成立11 个专项督导组分2 个批次,对各地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每月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月报》、每季印发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结果通报,制作2 期《水利安全生产典型问题专题片》,在全省水利系统会议上进行播放,对各地各单位起到警示提示和启示作用。
2.2024年工作谋划
2.1 全面完善监督体系
继续完善水利监督制度规定、理顺监督工作体制、提升市县创建水平,加强监督队伍管理,推动全省水利监督体系巩固提升。
2.2 统筹规范监督检查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继续把灾后重建重点项目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小水库安全运行等纳入综合监督,牵头组织落实好现场检查。持续开展质量监督履职巡查、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等重点工作,加强省直管项目监督管理。
2.3 持续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以“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牵引,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全力做好两节两会、国庆75 周年等重点时期的安全防范,重点抓好水毁设施修复和工程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水文监测、勘测设计、消防燃气等领域的安全管控,继续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