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医药工程》投稿指南
2024-05-02《化工与医药工程》编辑部
来稿要求
(1)来稿要求论点突出、内容准确、数据可靠、层次清楚、结构严谨。
(2)来稿应包括中英文题名、作者、作者单位(单位全称、单位所在省名和城市名、邮政编码)、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第一作者)。
(3)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
(4)来稿摘要应具有独立性,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一般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客观反映文章的内容,篇幅为100~300字。
(5)提供3~8个关键词,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以便检索。关键词应尽量选用《汉语主题词表》和《石油化工汉语叙词表》等有关专业词表提供的叙词。
(6)正文中的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各层次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连续编号,题标一般不超过15个字。
(7)文稿采用Word文档存盘,5号宋体字通栏编排。科技术语及名词尽可能采用规范名称。外文简称、缩写、代号首次出现应附有中文全名。
(8)图表要尽量精选,清晰明了,勿与文字叙述重复。应标明中英文图题或表题。
(9)物理量和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GB 3100~3102),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及符号。
(10)文后参考文献按正文引用文献序号依次编排,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引用,其著录书写格式执行GB/T 7714规定。(在文章中须顺序上角标示出具体引用文献的地方)。
(11)对第一作者可按此顺序刊出其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学位),以及研究方向。
投稿注意事项
(1)来稿不得一稿多投,对录用的稿件本刊有权做文字性删改。稿件著作权归作者,文责自负。作者若不允许编辑部对来稿作文字性及少量内容修改、删节,请来稿时声明。
(2)稿件一经录用,即赠送与作者数量相应的当期刊物。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万方数字化期刊群”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3)请通过电子邮箱cpe.ssec@sinopec.com投稿,并注明《化工与医药工程》投稿。来稿中必须注明作者的联系方式(手机、电话、电子邮箱等),便于编辑部与作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