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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中的数字官僚主义及其矫治策略

2024-04-25詹国彬陈鑫悦

江汉论坛 2024年3期
关键词:数字赋能数字政府公共管理

詹国彬?陈鑫悦

摘要:数字技术嵌入公共管理领域后,在提升公共管理效能的同时也引发了数字官僚主义弊病。在公共管理数字化转型中, 数字官僚主义通常以“痕迹主义”盛行、 “电子衙门”林立、 “信息烟囱”众多、“面子工程”泛滥、“信息轰炸”频繁等形式表现出来。数字官僚主义的出现和蔓延造成了诸多危害,包括背离数字政府建设初衷、加大基层工作压力和负担、削弱数字政府治理效能、损害政府公信力、增大政府问责难度等等。为此,需要通过平衡“人-技”关系、整合数字网络平台、优化绩效评价机制、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完善政府问责体系等策略来克服和消解数字官僚主义,以数字政府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公共管理;数字官僚主义;数字政府;数字赋能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4)03-0051-06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一个以信息化为中心的社会经济发展新浪潮正在全球蓬勃兴起,新一代数字技术正在广泛地赋能智慧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大力倡导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2022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1)。时下,数字化不仅成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词,同时也是公共管理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方向。

数字技术嵌入公共管理领域后,在提升公共管理效能的同时,也引发了“数字官僚主义”的弊病。数字官僚主义是传统官僚主义披着电子化、数字化外衣在公共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技术负能”问题(2),也是数字技术滥用和误用的产物。本文旨在阐释公共管理中数字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形式,分析数字官僚主义的主要危害,继而提出相应的矫治策略,以消解数字官僚主义及其负面影响,助推数字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更为广泛和深入的应用,最大程度地释放数字赋能效应。

一、公共管理中数字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

近年来,我国兴起了数字政府建设浪潮,如江苏的“不见面审批”、浙江的“最多跑一次”、上海的“一网通办”、广东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等,获得社会的普遍赞誉和好评。毋庸置疑,数字化已成为推动当代公共管理变革和创新的最大动力与变量,但是公共管理数字化转型始终未能摆脱官僚主义的窠臼和掣肘,诸如“痕迹主义”“电子衙门”“信息烟囱”“面子工程”等形形色色的数字官僚主义现象不断涌现,不仅损害了公共部门的形象,而且削弱了公共管理的效能。

(一)“痕迹主义”盛行:错位政绩观下的过度留痕

数字技术应用背景下的痕迹管理,是为了有效地记录和检验政务服务的实际运行状况,全过程监控公共管理中的低效乃至违规行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共管理效能以及开展问责活动提供依据。但是,在地方政府数字化转型中出现了过度依赖数字指标进行工作验收和干部考核的问题,部分领导将新媒体作为渲染政绩的平台,大搞“数字政绩”“材料政绩”“虚假政绩”(3),滋生了重“痕”不重“迹”、留“痕”不留“心”的新型形式主义现象(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5)公共管理实践中,政绩观错位下的执行偏差使得“痕迹管理”变成了 “痕迹主义”。在过度追求可视化、短期化、功利化目标的政绩观引导下,基层干部普遍忙于应付各种琐碎的形式化任务,不得不将工作重点放在完成各项繁杂的网上流程并留下痕迹、针对各种检查任务精心准备工作台账和可视化成果上。比如, 2018年东部某省纪委监察委督导调研组在明察暗访时了解到,某乡镇干部的手机上普遍有七八个工作APP和20多个工作类微信公众号,每天要耗费两个小时左右完成APP上的留痕任务。(6)长三角地区的某一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手机上共有各级党政机关APP、微信公众号多达73个,致使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被数字应用软件大量占用,无暇专注于具体的民生事务。不可否认,留痕行为对于地方政府的工作推进和形象建设有一定的作用,但“重宣传、轻实绩”的过度留痕行为既无助于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也背离了公共管理的价值追求。

(二)“電子衙门”林立:民众“门难找”“事难办”

“电子衙门”主要表现为政府网站形同虚设,信息公开程度有限和问题处理时效性差,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回应力。部分网站的政民互动、答疑解惑、投诉举报通道严重堵塞,缺乏专门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和反馈,公众提出的问题时常处于自动回复甚至有去无回,或者是踢皮球式的相互推诿状态。“电子衙门”这种新型官僚主义现象,导致民众难以在政府网站获得及时和切实的帮助,削弱了民众对数字政府的信赖。(7)比如,2018年4月18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作风办监督问责组在暗访时发现,泰来县江桥镇政务服务中心公示了“加强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电话,经监督问责组人员拨打检查,热线电话毫无反应。(8)设置政府热线电话、政府网站、政务APP的初衷是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让群众办事少跑腿,享受数字政府办事的便捷性和高效性。然而,现实中个别政府部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服务群众“摆花架子”,重“形”不重“质”,致使部分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缓慢,线上办事窗口成为摆设,产生了一个个“门难找”“事难办”的“电子衙门”,大大降低了民众对电子政务服务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严重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执政理念,党和政府的形象大为受损。

(三)“信息烟囱”众多:政务信息缺乏互联互通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迭代升级,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总体上得到显著的提升。但是,“以项目为中心、以部门为主体、以单一职能活动为主线”的基层电子政府建设呈现高度碎片化状态,“信息烟囱”问题甚为突出。实践中,政府各横向部门之间普遍按照各自的思路和规划进行建设,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很多信息系统互不兼容并形成数据壁垒,严重制约了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同,甚至因为信息闭塞造成事倍功半的后果。此外,纵向层级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权责不清晰等现象,为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慢作为提供了较大的空间。譬如,在疫情防控中暴露出公共卫生领域存在“信息烟囱”问题,造成公共卫生机构的预警职能和医疗机构的救助职能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分离和割裂状态,医疗机构在疫情暴发早期察觉到风险时未能与公共卫生机构进行充分和及时的沟通,导致疫情监测、报告、预警时间延迟,延误了最佳救助时机,加重了疫情的扩散。(9)实践中,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导致的“信息烟囱”问题不仅制约了政府治理效能和政务服务质量的提升,同时也加大了民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繁琐程度,无谓地加重了民众的成本和负担,降低了民众对数字政府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面子工程”泛滥:电子政务浮于形式

“面子工程”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在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严重伤害了党群关系。在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一些部门以电子化政务服务、信息化管理作为“挡箭牌”,脱离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搞“面子工程”,将大量精力投入在形式大于内容的电子化台账、数字表格、“两微一端”上面,种种所谓的创新举措实际上违背了提质增效的根本目标。一方面,部分政府网站的政务服务栏目设置迎合上级领导喜好,脱离群众实际需求, “不怕人民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领导不注意”,导致很多政府网站成为了展示领导工作的平台,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另一方面,部分网站设计之初虽然涉及到了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领域,但后续缺乏必要的维护与更新,逐步沦为“僵尸网站”。以北京为例,2015年媒体曝光北京市16个区县各委办局的官方网站普遍存在久不更新等问题。此后两年时间里,北京市至少有20多个政府部门推出官方APP,其中有17款软件下载量均不高。(10)僵尸化网站的频生体现了政府部门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政务APP下载情况惨淡的现象折射出群众的不满意和不信任。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发的政府网站和APP,结果仅仅是为了完成数字化考核指标,使用效果差强人意,最终沦为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这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美好愿景背道而驰。

(五)“信息轰炸”频繁:“文山会海”转移到线上

数字官僚主义还表现为频繁的“信息轰炸”,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等名目繁多的形式使“文山会海”现象转移到了线上。“触手可及”的信息传递虽然简化了原有的指令传达,但同时也平添了许多非必要的工作流程,增加了工作的重复性和复杂性。实践中,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应对各种发文、开会任务,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拿来主义”现象,各种宣传材料、发言材料、工作总结等照抄照搬事件频频见诸报端。有资料显示,许多政府工作人员平时要处理几十个工作群的信息,还承担着不合理的会议负担,导致工作流于线上,无法落到实处。(11)数量大、占时多、时效差的会议不断干扰或中断基层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使其“困于会议室”,没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与创新,也无法应对快速变化环境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和挑战。(12)各种“信息轰炸”使线下的实际操作变成线上机械式的表格填写与数据报送,一方面使工作脱离群众,造成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疏离;另一方面,线上信息突破了原有工作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不分时空的海量信息轰炸挤占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生活空间,令其不堪重负。

二、公共管理中数字官僚主义的主要危害

数字政府建设的本质是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公共管理效能,而数字官僚主义的出现和蔓延带来了诸多危害,使数字赋能走向了“数字负能”,严重影响和削弱了数字政府的建设成效,需要加以理性的审视和反思。

(一)背离数字政府建设初衷,政务服务无法有效地落到实处

建设数字政府的初衷在于通过数字赋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增加人民群众的福祉。目前大量的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和微博等本应发挥优化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但实践中却沦为政府部门应付任务、装点门面的工具和手段。在数字政府建设浪潮中,为了完成上级的行政指令,部分政府部门盲目地追求网站建设指标的完成,忽视了本地区民众的真实需求,形成民情不清、民意不察、民诉不回的局面。与此同时,在这种错误的价值导向下,行政人员面对多重责任(对上级负责与对民众负责)和双重角色(行政人员和社会公民)时容易产生身份混淆,在利益和责任的冲突下陷入责任选择的困境。(13)行政人员被迫将大量的精力投入于網络留痕中,专注于自上而下的信息传达,忽视了回应民众和服务民众的根本宗旨。长此以往,政府网站中真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栏目却成了无人问津的僵尸栏目,部分网络窗口的建立不仅没有帮助民众解决问题,甚至成为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和脱离民众、庸政怠政的“挡箭牌”,致使政务服务无法真正有效地落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空前繁复,增加了基层的压力和负荷

传统政府管理模式下,政府工作人员常常囿于痕迹管理、检查考核等而身心俱疲,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14)在数字政府建设浪潮下,政府部门的工作方式和考核形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基层的书面工作负担,同时却在某些方面加重了基层的负担,甚至出现了“基层减负,越减越负”的现象。数字化转型后基层工作任务更为繁复,可谓应接不暇,致使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任务空转与悬浮的情形。(15) 2019年减负政策出台后,基层减负工作未见实质性成效,其工作压力和工作负荷依旧沉重,五花八门的检查和考核已成为基层“不可承受之重”。时下,一个普遍现象是“两微一端”在党政机关中的作用越发显著,成为工作和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一材料的反复收集、工作情况的频繁汇报、凑数式的绩效考核以及数字办公对休息时间的占用,极大地增加了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16),导致基层工作人员普遍缺乏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接地气”的调研工作,基层工作的开展和政务服务的效率因此大受影响。

(三)公共资源错配和浪费,削弱了数字政府治理效能

数字官僚主义的出现会助长资源的错配和浪费,进而削弱政府的治理效能。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数字技术的过度投资。有些政府部门为了应对上级政府数字化改革和考核的要求,在数字技术上过度投资,耗费大量政府资源盲目建设数字平台,信息平台的数量繁多和分散化严重阻碍了政务信息的高效传递。(17)二是对数字化工具的过度依赖。政府官员存在过度依赖数字化工具的倾向,将网络留痕作为基层人员工作完成情况的评判标准,导致过度留痕现象频发。简单的报表必须通过电子化操作才能进行审批,虚耗了基层干部的大量精力,客观上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三是对数字政绩的盲目追求。数字官僚主义容易助长政府官员过度地追求数字化建设的数量和规模,忽略数字化建设的实际效果和社会效益,背离了数字化建设的根本目标。

(四)“数据失真”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数字政府建设强调政府对数字技术和工具的使用,但忽视了有效的信息管理和数据质量控制,导致数据失真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了数据造假行为,看似光鲜的数字政绩实际上掩盖了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在数据采集时过于注重数据的收集数量和收集速度,但在数据的来源、采集方法及样本的选择上不够谨慎,容易造成数据的失真和不准确。二是在数据处理时过于依赖自动化工具,缺乏对数据的审查与核实,忽视了对数据的清洗、整合和分析,这种不够科学严谨的数据处理方式也可能造成数据失真。三是出于对个人或部门利益的考虑,在数据公开时对部分数据进行篡改和虚报,造成了人为的数据失真。总之,时有发生的数据失真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到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而且加剧了公众对政府数据真实性和可信度的担忧,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认可,即便通过后期的整改恢复了数据的真实性,重建政府公信力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五)数字技术违规操作,加大了政府问责难度

数字技术是理性客观的,但掌握和使用数字技术的人却是感性和主观的。作为一种新兴技术,数字技术的可操纵空间较大,一旦工作人员的思想偏航,通过数字技术违规操作谋取自身利益的现象就会发生。(18)此种情形无疑给政府问责增加了很大的难度,造成了诸多问责困境。一是以技术为本取代以人为本的理念偏差。部分地方政府在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中产生了大量的形式化问题,简单、机械地根据规定程序追求数据达标,忽略了实地调研、贴近群众的职责要求,这会导致问责指标的设置发生偏误。二是将工作纰漏和失誤归为数字技术问题。部分政府部门为了规避对人为工作纰漏或绩效指标未达成的责任追究,往往将取得的成绩归功于治理能力的提升,将出现的问题归咎于技术缺陷,以达到减轻处罚或逃脱被追责的目的,监管和问责的难度随之增加。三是信息共享中跨部门协作的要求也增加了问责难度。在数字政府建设中,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和资源管控等方面的考量,存在不愿意共享的主观动机,而数据碎片化的客观情形也进一步增大了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的难度,双重因素的叠加使得问责的实施困难重重。

三、公共管理中数字官僚主义的矫治策略

针对数字官僚主义造成的种种危害,需要从公共价值取向、数字共享意识、绩效考核制度、信息沟通渠道和数字问责机制等维度设计相应的矫正策略,以克服和消解数字官僚主义,改进和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绩效。

(一)合理平衡“人-技”关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公共管理数字化转型绝非纯粹的技术问题,数字技术嵌入公共管理具有“双刃剑”效应,数字技术的应用并不足以带来和增进善治(19),事实上还面临着诸如组织结构变革和管理方式更新等相应挑战(20)。为此,应重塑公共价值导向,坚定“以人为本、技术为辅”的价值立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一要努力平衡人本管理和技术支持之间的关系。人本管理强调以人为核心,注重人的价值、权益和参与。技术支持则是倡导和强调诸如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和推广。为实现人与技术之间的深度融合,需要高度重视公务人员的技能培养,使其能够熟练地运用和驾驭数字技术和数字工具,提供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二要强化公务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防止其陷入价值选择和责任伦理的困境之中。公务人员要端正公共服务动机,摒弃和克服“理性经济人”的行为动机,以公共利益为价值导向开展公共管理活动。三要注重制度伦理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公共伦理体系,有效地规范和约束公务人员的行为,推动公务人员规范、廉洁和高效地开展政务工作,预防和避免数字官僚主义行为的发生。

(二)整合数字网络平台,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数字政府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政务服务模式,为改善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供了无限可能。但是,条块分割的政府机构设置原则和以部门为单位重复建设信息平台的做法客观上决定了政务信息的分散化,致使政务信息和资源的整合度和利用率较低。实践中,必须以政务信息的高效整合为目标,以民众为中心重塑和优化政务服务的业务流程,不断推进政府数字网络平台的规范化、便捷化和同步化。首先,建立部门间的网络协同机制,打破传统组织结构下部门间各自为政的治理困境。应设立跨部门的协作机构或工作组,由各相关部门的代表定期召开跨部门的协调会议,分享信息、协调行动。在此基础上,统筹不同政府部门的数字化进度,提高多元主体的合作程度。其次,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部门能够便捷地共享数据和信息,开展实时协同。同时,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信息共享规则,包括数据共享协议、隐私保护机制以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最后,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联动各部门信息系统,推动数字大部制改革,将条块化的部门集合成整体云平台,打破数字壁垒,避免政务信息重复往返于政务人员和民众之间,提高信息流通效率。(21)总之,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增强数字信息平台建设的规范性、统一性和高效性,以区块链技术厘清政务服务各环节,优化门户和通道,保障政务服务的有序开展,实现数字政务操作的精简化和高效化,最大程度地实现数字赋能,预防和消解“数字负能”。(22)

(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着力优化绩效评价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3),绩效管理的引入和优化不仅有助于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的绩效,也有助于预防和遏制数字官僚主义的滋生。为进一步落实和深化政府绩效管理,可供采用的举措包括:一是树立正确的痕迹观和政绩观。工作痕迹是对实践情况的客观反映,具有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同时也是不可逆转的。其主要作用是使各项工作有迹可循,以便公务人员及时检查和改进实践中存在的不足之处。(24)对政绩的评价应该是全面的综合评价,而不仅仅是基于单一的量化指标的评价。除了数量和速度,还应该关注质量、效益、可持续性和公共价值的实现。留痕管理是监督政策和工作任务执行的有效手段,只有获得广泛的价值认同(包括管理者、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认同)的留痕管理才能被纳入评价工作质量的绩效。二是基于数字政府建设的目标和愿景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包括政府服务效率、公共数据开放程度、数字化服务覆盖范围等方面,确保考评的可操作性和指标的可衡量性。三要引入多元评估主体,包括政府内部部门、独立机构、专业咨询机构、学术界、民间组织以及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有助于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数字政府的建设成效,推动地方政府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四是注重和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作用,不仅从源头上规范公务人员的行为,同时加大事后的问责和惩处力度,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控制和约束机制,减少和消除数字官僚主义行为。

(四)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双向协同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25),为全方位推进政务服务模式的创新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部门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模式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一方面,要灵活运用“两微一端”线上服务工具,缩短政务部门与群众的距离,减少多环节传递导致的信息损耗和扭曲,促进政策的广泛宣传和数据的快速传输。同时,要延伸政务功能范围,包括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监管和在线评价等政务服务流程,全方位实现政务服务的零距离。另一方面,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协同共享信息与技术,加快横向一体化建设。同时,要完善线下政务服务保底工作,线下面对面服务模式的维护与完善是政府为群众提供服务的最后保障,也是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来源。在实现线上数字共享的同时,线下各个部门的数据库联通是实现多证合一和多窗口合一的政务服务目标的必备条件。此外,还应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和完善评价反馈渠道,切实提高线下政务服务的效率,在使用数字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充分保障那些因存在能力缺陷而无法使用数字技术的特殊人群的权益。总之,应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双向协同的政务服务模式。

(五)强化数字政府监督,完善数字政府问责体系

为切实杜绝“面子工程”、形式主义现象,祛除数字官僚主义所引发的办事拖延、责任推诿等弊病,数字政府建设中需要明晰数字政府的岗位权责划分,建立细致科学的岗位责任体系,分层级划分基层工作人员的职能界限。通过完善数字政府问责体系,有助于化解数字化情境下的问责难题,强化数字政府监督。具体而言,首先要加强电子政务监督管理的顶层设计,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内的制度约束,创新体制机制。其次,要进一步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合法合规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载体对于领导干部和基层工作者工作成效的监督作用。最后,要增加网络问政平台的数量,畅通监督渠道,健全数字治理问责体系。一方面,要通过积极搭建网络问政平台,方便群众对政务服务效果开展评价,充分表达其真实感受和需求,为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政务服务提供方向。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网络问责机制的压力传导效应,对公务人员进行精准施压,消除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种种乱象,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注释:

(1)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政府网2023年5月23日。

(2) 陆俊:《智能官僚主义的技术规制和动因分析——技术批判理论的视角》,《国家治理》2020年第25期。

(3) 韩喜平、刘雷:《“痕迹主义”历史衍生逻辑与系统化治理》,《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

(4)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严把标准公正用人拓宽视野激励干部 造就忠诚干净担當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人民日报》2018年11月27日。

(5) 习近平:《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8月9日。

(6) 裘立华:《警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新华网 2018年11月22日。

(7) 黄恒学、冯向阳:《新技术时代的“数字官僚主义”》,《决策》2020年第7期。

(8) 《从典型案例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中国纪检监察》2018年第20期。

(9) 王培刚:《从疫情防控看“信息烟囱”的危害与破解》,《国家治理》2020年第30期。

(10) 温薷、黄颖、李婷婷等:《北京部分政府APP两年不更新成“僵尸”》,《新京报》2015年3月23日。

(11) 何勇、王云娜、乔栋等:《文山会海怎么减》,《人民日报》2019年3月25日。

(12) 胡威:《困于会议室——会议负担对基层公务员创新行为的影响机制》,《学术研究》2020年第6期。

(13) 黄建伟、陈玲玲:《中国基层政府数字治理的伦理困境与优化路径》,《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14) 林艳艳:《运用大数据实现基层减负的实践研究》,《中国管理信息化》2021年第5期。

(15) 杜治洲:《为基层“减负”重在创新》,《人民论坛》2019年第19期。

(16) 宋林霖、李子鑫:《“电子官僚主义”的特征、危害及整治之策》,《秘书》2021年第4期。

(17) 赵娟、孟天广:《数字政府的纵向治理逻辑:分层体系与协同治理》,《学海》2021年第2期。

(18) 陈国权、黄甫鑫:《在线协作、数据共享与整体性政府——基于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分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

(19) 郁建兴、樊靓:《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及其限度——以杭州城市大脑为分析对象》,《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2年第1期。

(20) 蒋敏娟、黄璜:《数字政府:概念界说、价值蕴含与治理框架——基于西方国家的文献与经验》,《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0年第3期。

(21) 彭云、王佃利:《机制改革视角下我国“放管服”改革进展及梗阻分析——基于七省市“放管服”改革的调查》,《东岳论丛》2020年第1期。

(22) 胡卫卫、陈建平、赵晓峰:《技术赋能何以变成技术负能?——“智能官僚主义”的生成及消解》,  《电子政务》2021年第4期。

(23)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

(24) 尚虎平:《政府绩效数据生成的客观性与绩效数据选用的主观性悖论及其消解——一个解决政府全面绩效管理流于形式的路径探索》,《中国行政管理》2020年第8期。

(25)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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