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内蒙古资源型地区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
2024-04-25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共同富裕”课题组
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共同富裕”课题组
摘 要:共同富裕内涵丰富,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构建多维度评价指标体系是各地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推进内蒙古资源型地区共同富裕,应兼顾共同富裕的全面性和资源型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特殊性,从富裕性、共同性两个维度,从物质富裕、精神富裕、城乡区域差异、群体均衡共享、公共服务均等五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围绕指标体系应用,提出构建绩效考评办法和工作评估机制、结合实际调整指标体系、动态监测和分析不同收入群体及其收入变化等建议。
关键词:内蒙古 共同富裕 指标体系
建立完备、规范、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够明确衡量发展目标、引领发展方向,助力决策科学化、促进管理规范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要抓紧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提出科学可行、符合国情的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共同富裕内涵丰富,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构建多维度评价指标体系是各地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推进内蒙古资源型地区共同富裕,应兼顾共同富裕的全面性和资源型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特殊性,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考量
“共同”和“富裕”是评价共同富裕的两个基本维度。“富裕性”维度,共同富裕建立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富裕程度总体较高的前提下,而不是低收入水平的平均主义;同时,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因此,是否解放和提升了生产力水平,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条件是否有普遍提高,精神生活需要是否得到满足,是评价共同富裕的第一个维度。“共同性”维度,在富裕的基础上,共同富裕要解决两极分化的问题,即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让全体人民公平积累个人财富、公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公平共享发展成果。因此,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是评价共同富裕的另一个维度。
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注重一致性。坚持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高度统一,将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原则,指标选择要体现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统一,着力推动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富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突出协同性。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而是在普遍富裕基础上存在一定收入差距,允许并认可不同人群和区域的富裕水平在一段时期内存在时序差别,正确看待合理的发展差距,指标的选择既要体现“共同性”,又要体现“差异性”,更好推动效率与公平兼顾。
强调实操性。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繁简适中,兼顾指标的可得性、代表性和全面性,选择的指标能全面反映共同富裕的各领域、各方面,数据也应易于收集取得,又要避免指标遗漏缺失,还应防止指标交叉重复,能够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增强可比性。不仅要反映内蒙古资源型地区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还要反映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差距,以及本地区共同富裕不同领域的优势短板、不同时间段和时间点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选择的指标总体应具有可比性。
具有客观性。尽量选用客观性指标、不纳入主观评价类指标,选取的指标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并能有效反映评价对象的客观实际,避免主观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保障客观性指标的数据来源可靠、真实有效,力求分析结果客观真实。
三、指标体系的构建
“富裕性”维度的指标,包括物质富裕、精神富裕两个方面,共选取14个指标。其中,物质富裕方面选取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等7个指标,评价经济规模、增长效率、发展质量、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精神富裕方面选取了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总消费比重、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量、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等7个指标,评价人的精神需求满足、综合素质提升等情况。
“共同性”维度的指标,包括城乡区域差异、群体均衡共享、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三个方面,共选取28个指标。其中,城乡区域差异方面选取了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城乡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比、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差异系数等5个指标,评价城乡均衡发展、区域均衡发展情况;群体均衡共享方面,选取了基尼系数、人均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慈善捐赠占GDP比重5个指标,评价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贫富差距等情况;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选取了民生性财政支出占比、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色矿山建成率、每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等18个指标,评价财政在民生领域投入、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生态环境、社会和谐等情况。
四、有效发挥评价指标体系作用
一是以该指标体系作为重要的绩效考评基础和依据,制定推进共同富裕相关工作的绩效考评办法,将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范畴,动态监测评价工作进展。基于该指标体系,构建推进共同富裕工作年度评估机制,系统梳理和客观总结年度相关工作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是强化共同富裕及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及时替换不符合实际的指标。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对淘汰一些不再适合新发展阶段要求的指标,增加一些更能反映新情况、新趋势的指标。根据指标运行的实际进展情况,对于设置的共同富裕相关目标值进行科学调整。强化“十五五”时期相关问题研究,从该指标体系中选择部分指标纳入到“十五五”规划纲要。
三是利用该指标体系动态监测和分析不同收入群体及其收入差距变化情况,辅以大数据手段,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监测智能化水平,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助力中等收入群体扩大;强化低收入群体收入情况监测,及时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
参考文献:
[1]贾晓芬,刘哲,刘春霞.科学构建共同富裕的阶段性评价指标体系[J].国家治理,2023,(03).
[2]杨宜勇,王明姬,纪竞垚.新时代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构想——兼述对全国及分省共同富裕程度的测算[J].国家治理,2023,(03).
[3]白先春,李筱菁.加快殘障统计发展 促进共同富裕监测——第七届残疾人数据科学研讨会暨2022中国统计学会残障统计分会年会会议综述[J].统计研究,2023,(02).
(执笔:杜勇锋 林海华)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