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流域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研究
2024-04-24贺刚唐李翊茉汪雨腈
贺刚 唐李翊茉 汪雨腈
(西华大学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0)
1 引言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在“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背景下,协同推进沱江流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迫使高能耗高排放企业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以及能源系统效率提升,赋予沱江流域协调低碳发展新的内涵与机遇。沱江流域人口密度高,能源资源相对匮乏,是四川省工业集中之地,生态环境脆弱[1],有效控制碳排放、尽早达峰、实现零碳尚存在困难。
2 沱江流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条件分析
2.1 沱江流域人口经济发展基本概况
根据2022 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总体方案》,沱江流域涉及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10个市(州)的44 个县(市、区),干流全长640 km,流域面积25 576 km2,常住人口2 639.3 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达1.25 万亿元。受制于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技术创新等因素,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人口聚集和经济规模对沱江流域碳排放产生较大影响,成为影响和制约碳达峰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
2.2 沱江流域碳排放状况
2010—2020 年沱江流域各市(州)的碳排放数据(其中2014 年缺失数据采用插值法获取)见图1。从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体趋势看,沱江流域碳排放总量累计达到2 177 百万t,2015 年成都市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其中2015 年也是四川省的碳排放量最高的一年;从沱江流域各市(州)碳排放量来看,碳排放总量居全流域前5 位的分别是成都(716.11 百万t)、内江(305.19 百万t)、乐山(253.15 百万t)、宜宾(237.54百万t)、泸州(188.40 百万t),碳排放量分别占流域总体的33%,14%,12%,11%,9%;阿坝在2010—2020 年内的碳排放量保持全流域最小。可见成都、内江与乐山碳达峰与否直接决定了沱江流域能否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图1 2010—2020 年沱江流域各市(州)的碳排放情况
3 沱江流域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现实困境
沱江流域是四川省工业集中之地,外延式发展对经济的驱动作用已达瓶颈,全流域推进“双碳”目标实现存在短期博弈行为、上下游排放权确定、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不均等问题,需要深入分析其存在的这些问题的内在机理。
3.1 社会主体参与性不够
沱江流域作为一个整体,由于碳排放的邻近效应及其外部性的特殊性质,不免有理性经济人“搭便车”行为的存在[2]。一方面,在沱江流域这一共同利益体内存在多个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之间产生不付出或少付出碳排放成本的“搭便车”行为,免费获得环境质量改善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社会主体在碳减排实践中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参与程度较低[3],社会资本参与流域绿色经济发展的渠道单一。
3.2 碳分配权机制尚不健全
沱江流域环境利益应具有明确的归属界定,并通过市场手段或政府规制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一方面,由于上下游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存在不均衡,需要科学计算碳排放相关成本及进行利益的界定与分配[4],但利用相关经济手段调节各责任主体利益关系的制度尚不完善。另一方面,碳分配权与碳资产管理机制缺位[5],市场化体制下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碳排放分配权机制博弈。
3.3 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不均衡
绿色金融是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的重要动力。首先,沿沱江流域的绿色金融服务市场发展水平不均衡。流域沿线城市的绿色企业数量、绿色金融产品种类与数量、绿色信贷额度以及绿色基金发行数量等分布不均[6]。其次,绿色金融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仍需完善。缺乏针对绿色金融方面相关专题的报道,不利于绿色金融市场的建设。最后,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不均衡。绿色金融产品的市场规模较小,绿色债券、股票、基金等产品仍处于初设阶段,绿色市场融资业务尚不成熟。
3.4 节能减排技术水平相对滞后
在工业上,沱江流域制造、供应等环节的技术创新水平较低,仍然依靠传统的煤电产能;在农业上,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等关键技术还需加大研发力度,农业固碳增效模式有待完善;在耗材加工上,重污染、高排放行业的废弃物处理水平亟待提升,高耗能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技术创新力度有待提升[7];废弃材料循环利用的加工技术创新力度较低,环境的负外部性有待改善,企业碳排放量监测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4 沱江流域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
“双碳”目标是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成立城市群联盟、明确碳分配权机制与“双控”(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标准、建设碳中和先进示范区与承接绿色产业转移和技术溢出等方式,是沱江流域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
4.1 成立沱江流域低碳城市群联盟
立足于沱江流域资源基础条件,实行分阶段差异化策略,科学合理地测算流域碳达峰碳中和时间。根据流域城市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该地区能源与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等基本情况,制定各自碳达峰目标,严格把控能耗“双控”制度,加强顶层设计。成立沱江流域低碳城市群联盟[8],同一空间环境单元内不同行政区之间相互监督,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为驱动,建立地方政府流域低碳责任共担机制。依托流域间各城市间的禀赋优势,共同制定沱江流域“双碳”愿景目标路线图,合力推进沱江流域碳达峰目标实现。坚持环境分权原则,将流域碳排放纳入当地政府的考核内容,对流域上下游间实行跨区巡查、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的流域共治机制,从流域整体层面加强流域上下游间的碳减排协作,增强各社会主体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参与性,提升环境治理效率,实现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此外,根据流域低碳城市群联盟,各地方政府立法宣告相关法律责任共担,赋予流域各地方政府广泛的积极责任,保证沱江流域低碳城市群联盟行为的有效性、合理性、准确性,针对联盟关于沱江流域的碳排放责任共担赋予法律效力。
4.2 明确碳分配权机制,制定能源“双控”标准
持续推进森林碳汇提升行动,充分发挥森林的储碳固碳功能,利用市场机制与政策管制结合的手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首先,构建一个广泛、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流域上下游之间碳分配权机制框架[9],针对流域上下游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现公平、合理的碳分配权,依据各市(州)在沱江流域中的面积占比以及碳排放效率等指标进行分配。其次,构建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健全碳排放权初始化制度,并将其纳入法律体系,赋予其法律效力,发挥各地方政府利益分配职能,明确流域各地区发展权力,完善能耗“双控”制度[10],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建立碳排放分配协调机制,企业参与碳资产分配,促进碳资产活化,保证流域环境利益公平分配,平衡流域各责任主体利益,实现公平、公正的碳分配目标,实现沱江流域的可持续性治理;建立流域沿线各地区合同制度,以项目合作的方式推动建立流域环境利益分配机制,针对碳资源、环境利益等以签订合同的方式予以保障,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与法律在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中的作用。最后,完善流域环境利益分配争端解决机制,确保碳排放分配机制有效实施,构建流域碳排放信息资源共享机制[11],保证流域各地区碳排放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加大流域间各地区的监督力度,建立流域间各地区环境的共建、共治、共享对话平台,保证有关流域争端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推动流域各地区碳达峰目标实现进程。
4.3 完善碳普惠机制,推进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构建
通过对流域沿线企业与公众的减排行为进行量化、记录,通过交易变现、政府奖励等方式实现其价值。一方面,完善碳普惠机制,通过“碳普惠”创新自愿减排机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碳金融”的方式[12],完善沱江流域碳减排“可记录、可衡量、有收益、被认同”的机制,对流域沿线企业、个体等的碳排放行为进行具体量化;设立商业激励、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积极调动流域沿线各责任主体力量加入碳达峰愿景目标,利用市场配置作用促进碳达峰实现,同时,通过消费端带动生产端,以需求侧鼓励供给侧碳排放相关技术创新;依托碳普惠平台,对接公共机构数据,量化流域沿线低碳行为碳减量,并为公众获取商业优惠与服务,促进流域绿色低碳行动顺利进行,加速流域碳达峰愿景目标的实现进程。另一方面,加快建设沱江流域绿色金融体系,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绿色金融支持不可或缺,积极发展流域沿线绿色金融业务[13],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资源信息公开共享机制,探索并创新绿色金融发展模式,打造“沱江流域绿色金融中心”,以集聚流域绿色发展资金来源;加大流域关于绿色发展方面的报道,全面公开共享流域绿色低碳信息,实现对沱江流域碳达峰愿景目标实现情况和实践结果的全面评估。
4.4 推进碳中和先进示范区建设,打造低碳科创共同体
沱江流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同时保持经济发展增速、工业化进程以及城镇化速率,不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打造碳中和先进示范区,坚持创新强化集聚优势,以此为试点,充分发挥全流域间的协调性,发挥辐射带动功能,探索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有效策略。首先,在沱江流域上,以成都为中心打造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中心,产学研结合提升学习效应与示范效应[14],加速新兴技术和减排相关经验传播,实现全流域碳排放强度降低,以技术创新减少碳排放,保持经济增速、工业化进程及城镇化速率。其次,测量评估沱江流域的碳规模以及碳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及碳达峰标准,选取沱江流域作为碳达峰试点,全力推进沱江流域碳达峰,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流域治理共同体。再次,在建立流域环境命运共同体准则上,积极开拓流域沿线各城市环境领域新合作,打造以环境共同体为导向的沱江合作新模式。同时,以保持经济增速为基本原则,流域各地区间加强环境合作,实现流域各地区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最后,在流域治理共同体的基础上,打造低碳科创共同体,由技术研发、科学创造带领实现碳达峰,更好地服务沱江流域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4.5 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技术溢出
通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发展绿色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优化能源结构,逐步淘汰传统高能耗产业。一方面,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绿色产业,择优选取碳技术成熟、碳排放量少、低碳排放效率高的产业,吸引国外先进的能源技术、绿色产业等,加强国际、国内各流域技术引进以及流域间的交流与合作。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引导绿色产业向工业园区内集聚,推动园区的绿色化、服务化和高端化。另一方面,加强低碳能源动力、节能环保建造材料以及新型生产装备等技术的应用,提升相关低碳技术成熟度,加强绿色低碳相关的先进能源技术、环保材料、生产制造设备等领域的科技研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模拟碳足迹[15],精益化管控生产活动中的碳排放量,实现相关碳排放源的快捷追溯,保证碳排放监测、管控的准确性,提升沱江流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的科技含量,建立安全可靠的新能源体系,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5 结语
沱江流域上下游区域之间的碳排放互相影响,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不同地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时间的差异性。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存在外部性、区域间协同与主要责任划分困难等问题,通过加强区域经济协作,发挥沱江流域一般区域与核心区域的比较优势,建立长期利益协调机制、奖惩机制、碳排放机制,流域沿线通力合作、协调发展,解决理想与现实的差距问题,以保障沱江流域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