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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风岁月,亦是我们的岁月

2024-04-15

读写月报(初中版) 2024年2期
关键词:科里小镇力量

1.内容简介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那群朋友,飞到高高的天际。

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幅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是个死人,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他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

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着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的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爸爸。

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2.推荐理由

编辑推荐:

“当你找不到感动的时候,当你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你要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这样你就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与《麦田的守望者》《杀死一只知更鸟》齐名,入选美国中学文学教材,师生同时狂热追捧,让人过目难忘的奇书,抒写每一个人的少年情怀!

全美圖书馆员票选“有史以来最好看的100本书”,横扫小说大奖,1992年“世界奇幻奖”“史铎克奖”双料冠军!

老师评论:

多年来,我一直把《奇风岁月》当作学生的文学教材。到目前为止,总共有两百多个学生读过这本书。他们公认,《奇风岁月》是他们读过的最好看的书。这本书对他们意义非凡,因为,书中的角色和情节,有很多是他们的亲身经历。他们有很强烈的共鸣。

一个学生亲口告诉我:“这本书让我开始了解什么是人生。”没想到一本文学作品竟会让学生迷恋到这种程度,一读再读,百看不厌,真是闻所未闻。这本书让很多痛恨读书的学生变成嗜书如命的书虫。这真是全天下老师毕生的梦想。——马克·凯利(美国休斯敦中学教师)

如果说作者罗伯特·麦卡蒙的文字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这样的形容恐怕还太保守。除了涵盖各种深刻的文学主题,故事情节的悬疑曲折也已经到了令人沉醉到浑然忘我的境界。更重要的是,字里行间散发着无限深情。

《奇风岁月》完美地融合了悬疑曲折的故事性和深沉动人的文学主题,完全颠覆了类型小说和主流文学的界限。

每当有人问我,一生中最爱的书是哪一本,我脑海中浮现的永远是《奇风岁月》。——茱莉·莱特(美国佐治亚中学退休教师)

3.经典书摘

序曲

我将带你踏上一段旅程。不过,在我们启程之前,有些很重要的事我必须先告诉你。

首先我要告诉你,到了故事的结尾,你会发现我还是安然无恙。那么,问题来了。第一人称叙事的麻烦就在这里。读者都知道主角最后没死。所以,无论我经历过什么——真正经历过什么——你都可以确定我熬过来了。另外,那些经历都对我造成了哪些或好或坏的影响,这一点你可以自行判断。

当你看到书中的某些段落,你可能会说:“嘿,他明明不在现场,怎么会知道发生了那件事?还有,他怎么会知道谁说了这个,谁说了那个?”答案是,那些事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所以就补进去了。或者在某些段落,我编了一些故事;又或者在某些段落,我认为某些事应该发生过,尽管实际上并没有发生。

我是1952年7月出生的。现在,我已经年近四十了。就像俗话说的,光阴似箭,不是吗?有些评论家曾经形容我是“前途无量的文坛新锐”,只可惜,我已经不再年轻。我也只能是现在的我了。当年还在念语法学校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写作,尽管那时还不是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1978年,我出版了一本书,成为作家。还是说,我只能算是“作者”?披头士乐队说过,写廉价平装本的都只能算是作者。那么,出版精装书的才算“作家”吗?我只能说,至少我写小说写到整个背硬得像精装书一样。有时候我会被修理得体无完肤,有时候也会被捧得飘飘然。在我们这个善于天马行空的国度,哪个同行的兄弟姐妹没有遭遇过同样的命运?感谢上天的恩典,我有能力凭空创造出某些人物,甚至创造出整个世界。那么,我是作家,还是作者呢?

也许,我可以算是一个“说故事的人”吧。

我只是想把我记忆中的一切记录下来,这样我才能够永远保存它们。你们知道吗?我相信“神秘的力量”。我出生的地方是一个充满神秘力量的小镇,我成长的年代是一个神奇的年代,仿佛每个人都具有一种魔法般的神奇力量。噢,大多数人不知道我们活在一个神奇的世界,但我一直都很清楚。机缘和命运仿佛无数银色细丝,交织出那个神奇的世界。十二岁那年,整个世界就像阿拉丁神灯,散发出一团绿色灵光,而在那绿光中,我看到了过去,看到了现在,预见了未来。也许你也曾经看到过,只是遗忘了。我始终认为,在我们生命的起点,上天都赋予了我们一种魔法般的神秘力量。在生命的起点,那与生俱来的神秘力量如旋风,如彗星,如野火燎原。我们天生就听得懂鸟儿的歌声,看得懂天上云彩变化的奥秘,能够在一把细沙中看到自己的命运。后来,我们长大了,开始接受教育,学习认识这个世界;我们开始上教堂,学习信仰上帝;然而,我们心灵中那与生俱来的神秘力量却渐渐消失了。知识、信仰,这一切随着时间的洪流席卷了我们的心灵,而那神秘的力量却随着时间流逝了,被冲毁,被磨灭。我们学习保守,学习严谨,学习承担责任。大人说,我们必须长大。大人说,我们长大了,应该要有大人的样子。然而,你知道大人为什么要对我们说这些吗?因为他们畏惧我们。我们的野性,我们的狂放不羁,我们洋溢着的生命力,这一切都令他们感到畏惧。而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力量更令他们自惭形秽,令他们感伤。因为,他们任由自己生命中的神秘力量随着时间枯萎凋零。

当神秘的力量离你远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尽管如此,你还是会偶尔感觉到那种力量突然又回来了。在某些短暂的片刻,你会突然回想起来,你会感觉得到。如果你看电影的时候感动落泪,那是因为在那短暂的片刻,在漆黑的电影院里,你又偶然触及了那神秘的力量,沉浸在那神奇的金色池塘里。然而,当电影散场,你走出戏院,回到阳光灿烂的逻辑理性的世界,那神秘的力量又会消散无踪。在那个时刻,你心中会残留一丝丝的感伤,却不知道为什么。当你听到一首古老的情歌,你脑海中会浮现出某些昔日的记忆。当你看到悬浮的细尘在灯火的光束中飞舞,你的心思会突然脱离眼前的世界。夜里,当你远远听到一列火车轰隆隆奔过轨道,心中不禁生出一丝好奇,不知道那列火车要驶向何方。那个时刻,你已经脱离了当下的自己,脱离了眼前的世界。在那极其短暂的瞬间,你又走进了那个神奇的世界。

这一切,我深信不疑。

年复一年,我们生命中那与生俱来的神秘本质逐渐离我们而去。这就是人生。我们开始面对人生,承受重担。而这一切的承担,有些对我们很有意义,有些却不是那么好。我们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挚爱的人离开人世,离我们而去。有人因为发生意外而伤残,有人因为人生的种种困境而迷失堕落。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里,那一切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所谓的人生,就是我们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遗忘了那神秘的力量。你感觉不到你在遗忘,直到有一天,你忽然发觉自己仿佛失去了什么,却又说不上来是什么。那种感觉,就好像你对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微笑,可是她却叫你“先生”。就是这么回事吧。

我的少年岁月,我的家乡,那一切昔日的记忆对我意义非凡。有一天,当我的人生走到终点,回首从前,我想,我会看到那段岁月对我一生的影响有多大。如果我想唤回那种神秘的力量,那么,我就必须先唤回少年岁月的记忆。我必须认真地回顾那段岁月,唤回那些记忆,而且,我想把那些故事说给你们听。

我叫科里·杰伊·麦克森,老家是亚拉巴马州南部的一个小镇——奇风镇。那里冬暖夏凉,四季如春,街道两边是整排的水栎树,枝叶茂密,家家户户的房子前面都有门廊,窗户都装了纱窗。镇上有一座公园,里面有两个棒球场,一个是给小孩子玩的,一个是给大人打球的。另外还有一座公共游泳池,池里的水清澈碧蓝,小孩子都喜欢潜到池底去找硬币。每年7月4日,镇上都会举办盛大的烤肉会。每到夏末,镇上会有一场写作竞赛。我12岁那年,也就是1964年,奇风镇只有1500人。镇上有一家明星餐厅,一家专卖便宜货的五角商店,一家奇宝超市。十号公路旁边有一栋房子,里头住的都是离家流浪的“坏女孩”。当年,并非家家户户都有电视。当年,我们那个县实施禁酒令,所以私酒贩子特别猖獗。镇上的公路四通八达,东西南北畅通无阻。每天晚上都有一列货运火车从镇上经过,开往伯明翰市。每次列车经过,镇上都会飘着一股焦铁的气味。镇上有四间教堂、一所小学,波特山上有一座墓园。小镇附近有一个湖,听说湖水深不可测,有如无底深渊。我的家乡有行侠仗义的英雄人物,也有为非作歹的凶恶之徒,有诚实向善的市井小民,也有谎话连篇的吹牛大王。我的家乡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小镇。也许,你的家乡也是这样的。

不过,奇风镇也是一个有魔力的地方。幽灵在月光下游荡。他们从绿草如茵的墓园里走出来,站在山丘上互诉往日时光。他们说,当年可口可乐喝起来比较呛;当年,谁是民主党,谁是共和党,看一眼就知道。我知道,因为我亲耳听他们说过。奇风镇,每当风起时,阵阵微风从纱窗吹进来,风中飘荡着忍冬的清香,唤起了爱的悸动。奇风镇,炽烈耀眼的闪电从天而降,劈向大地,唤醒了仇恨的力量。奇风镇有风暴,有干旱,流经小镇边缘的那条河也常常泛滥成灾。我5岁那年的春天,河水泛滥淹过河岸,成百上千条蛇被冲到街上。后来,成群的老鹰犹如一阵乌黑的龙卷风从天而降,用致命的利嘴啄走了满地的蛇。洪水退了,那条河恢复到平日温柔的模样。后来,太阳出来了,仿佛一声嘹亮号角破云而出,只见镇上血迹斑斑的屋顶冒出蒸腾的热气。

我们镇上有一位106岁的女巫。有一位传奇枪手,听说当年在O.K.牧场那场著名的战役中,他救了西部传奇英雄怀特·厄普的命。我们的小镇上,传说附近那条河里潜伏着一只远古时代的怪兽,附近那个湖里埋藏着一个秘密。我们的小镇上,传说公路上有一个鬼魂出没,他开着一辆黑色的赛车,引擎盖上有一团火焰。我们的小镇上有天使长加百列和魔王撒旦,有一个当年南军的幽灵阴魂不散。我们的小镇上传说有外星人入侵,还有个9岁小男孩,拥有完美的手臂,天生是投球高手。我们的小镇上还有一只恐龙,跑到商店、街上,闹得天翻地覆。

奇风镇,一个有魔力的地方。

我曾经在那个神奇世界度过我的少年岁月。奇风岁月,那是我少年的记忆。

我记得那一切。

这就是我要说的故事。

(来源:[美]罗伯特·麦卡蒙《奇风岁月》,译林出版社,2011年5月版)

4.精彩书评

田园时代的少年心气

无梦快乐酣睡者

1951年的圣诞节前夕,少年霍尔顿被人打了一顿。他叼着烟、歪戴着帽子,神情狼狈,心里想的却是去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那片麦田在南方。就在霍尔顿游荡在深夜的纽约街头的时候,亚拉巴马州一个叫阿甘的孩子刚刚适应了自己的矫正支架,明白了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他哪能想到,十年之后他十几岁的时候,他会在麦田里从一个醉鬼的手中救下一个叫珍妮的姑娘,而她会成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更不会知道,就在他和珍妮在田野里无助地祈祷的时候,亚拉巴马州一个叫奇风镇的地方,他的同龄人,一个叫科里的男孩,正和他的狗一起,飞翔在半空中,沐浴在南方热情的阳光下,纵横在广阔的麦田里,尽情享受著少年时代的光阴。这一年,是1964年。

这一年,黑人民权组织和3K党针锋相对,把美国闹得鸡犬不宁,马丁·路德·金羽翼渐丰并在前一年喊出“我有一个梦想”;大量的美国青年被扔进了越南的丛林,生死未卜;但是对普通人来说,生活最大的改变就是,尽管火车已经通向了四面八方但是脚踏车依旧流行,以致有的火车还为乘客准备了自行车架。美国的南方小镇奇风镇,地处偏僻,依旧像罗伯特·李将军还活着的时候那样,人人都是虔诚的教徒,勤奋工作,生活平静,自给自足,并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充满骄傲。

和那些阴郁而忙碌的大城市相对应,这种生活代表了美国人对田园牧歌的全部想象——如果他们有这种想象的话。从威廉·福克纳到史蒂芬·金,南方小镇从来都是以其平静祥和的气氛和古老封闭的传统,成为悲剧故事和哥特小说的背景设定。那些燦烂的阳光和亲切紧密的人际关系,最适合发生出人意料的故事。奇风镇就是这样的一个镇子,它有着几百年不曾动摇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也有着四季分明的风景,最深的湖泊和最暗的森林足够沉淀几百年的罪恶,但是阳光下的田野依旧广阔,看上去似乎能让人御风而飞。

12岁的科里和他的狗以及他的朋友们就这样飞了起来。这是个真正的初识愁滋味的年纪,像所有这个年纪的男孩一样,成长的烦恼没有放过他:恶霸一样的同学,刚刚萌发便无疾而终的恋情,愁人的学校功课和讨厌的老师……世界上所有12岁的男孩会遇到的问题科里都遇到了。但是科里的生活充满了更多的戏剧性:奇风镇的河水里住着一头巨大的水怪、镇子的路上游荡着一辆幽灵汽车、外来的马戏团带来的三角恐龙逃进了树林、他的脚踏车里住着一只眼睛、他和朋友们能飞在小镇上空……科里还知道,幽深的湖水里有一个屈死的灵魂,森林深处是镇上的恶棍的据点,纳粹的余孽躲在居民中间,3K党也出现在了这个小镇上。

于是你定义这是一部奇幻小说?一部探案推理小说?不,这些都不是重点,如果仅仅是这样,《奇风岁月》不会成为美国高中生的必读书,罗伯特·麦卡蒙也早已被文学界淡忘。这部厚达600余页的著作之所以能让一代又一代读者耐心捧读并奉为经典,靠的是作者对一个普世命题的完美阐述,那就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

复述一遍,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这几乎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命题。每个人的家乡都让人魂牵梦萦,都有关于田野和风的记忆,记忆里永远欢跳着一只甜心小狗。在那些元气淋漓但是胳膊瘦弱、羞涩胆怯的日子里,我们一边像条土狗一样不知疲倦地探索自己周围的一切,一边幻想外面的世界。但是当大楼、超市、工厂,裹挟着工业和商业的力量,像霉斑一样在每个人的家乡的土地上侵蚀与蔓延的时候,田野覆盖上水泥、树林被公路割碎,田园牧歌的景象便只能从小说中去追忆,少年心气也好像梦一场。只剩下那些关于飞翔、怪兽以及冒险的幻想,能让我们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嘴角上翘或是内心抽搐。

《奇风岁月》适合在睡前靠在床上在床头灯的伴随下阅读,每一页都是半个世纪前一个少年内心世界最真实的表露。每个人都能从科里身上找到自己当年的身影,那个或者胆怯或者勇气十足的身影,就是我们的少年心气。当你掩卷,总会疑惑:自己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呢?这和当初的理想可大不相同啊。

(来源:“豆瓣读书网”)

5.关于作者

罗伯特?麦卡蒙,1952年出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少年时代,他迷上爱伦?坡的作品,因此,他的作品有浓浓的超自然元素和哥特式小说的灵异色彩,弥漫着美国南方风情和淡淡的思乡情绪。

从1978年起,他从惊悚类型小说展开写作生涯。到1985年,他开始成为《纽约时报》排行榜的畅销书明星。然而,他的作品不多,一种题材都只写了一本,而且每一部作品都超越了类型小说的局限,展现出非凡的人物刻画功力、比影像更逼真的描写能力,对悬疑气氛的掌控炉火纯青。

他说:“我从来不是为钱而写作,也永远不会。我办不到。我深信,写作是为了要写出自己想看,而且会看得入迷的书。我无法忍受重复。我只想写自己从来没有写过的东西。写作是为了创造出一个世界,创造人物,然后亲手赋予他们生命。就像画一幅人像,眼看着画里的人活起来了,那种快乐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

1991年,他写出了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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