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世行全球教育治理的政策演变及未来策略
2024-04-14张松
张 松
全球教育治理作为全球治理的一个子领域,是国际社会各利益相关方通过协商、合作及博弈等多种方式参与全球教育事务的管理,以维持或确立合理国际秩序的活动〔1〕。作为一种现实的实践,全球教育治理由来已久,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恢复中国合法席位以后,中国开始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活动。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教育治理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拓展与有关国际组织的教育合作空间,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此后我国正式将全球教育治理纳入政策话语体系。
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探讨全球教育治理,近几年国内学术界对全球教育治理的研究兴趣也明显上升,研究项目和发表论文数不断增加。除了学术研究,在政策文本中, 全球教育治理也成为相当热门的议题。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侧重于研究国际组织尤其是政府间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银行 (The World Bank)、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等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实践和影响,全球教育治理理论问题及区域高等教育治理等方面,而从国家立场或角度,与国际组织间开展全球教育治理的实践或理论研究还较少。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和多边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深度参与国际教育规则、标准、评价体系的研究制定。推进与国际组织及专业机构的教育交流合作。”世界银行是最早将治理概念用于全球事务的国际组织,是重要的多边教育援助机构之一,随着我国与世界银行合作日趋紧密,系统回顾四十年来我国与世界银行开展全球教育治理的政策演变,有利于明晰未来发展策略,更好地与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在教育领域进行深度合作。
一、以资金援助为核心的单向输入
“减贫困、促发展”是世行一直以来秉承的援助理念,在此理念的指导下,世行主要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领域提供资金贷款,教育并非是优先发展事项。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受人力资本理论的影响,世界银行逐渐认识到教育投资作为一种社会人文投资,和其它物质投资一样,可以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正因为如此,世界银行对教育的援助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将教育视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工具这一逻辑起点上。1963年,世行出台了第一个关于教育的文件《世界银行及国际开发协会在教育领域的政策提案》,确定了世行优先投资的教育领域,在世行全球教育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2〕。同年世界银行提供第一笔教育贷款,由国际开发协会对非洲新独立国家突尼斯开展教育贷款业务,由此掀开了世界银行影响世界教育发展崭新的一页。20世纪80年代,世行转向新自由主义政策,教育投资收益理论盛行,根据这一理论,高等及中等教育投资效益远低于初等教育。这一经济学理论对世行教育政策的制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世行极力主张发展中国家应将有限的教育资源优先用于基础教育领域尤其是初等教育。
1980年我国恢复与世行的合作关系,1981年世界银行开始向我国提供资金贷款和技术援助,国务院决定将贷款优先用于教育事业,这一政策与历来世行援助发展中国家的优先事项相左,但最终世行还是被成功说服对中国教育领域提供资金贷款,并且将第一笔贷款资金投入了高等教育领域。教育部(原国家教委)还特别设立了“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专门负责接受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组织为我国教育发展提供的贷款,并协调各有关省市和院校,组织贷款项目的有效实施,这种政府与国际组织的官方合作模式也为日后双方在教育领域的长期合作奠定了基础。20世纪80年代,世行共向我国提供教育资金援助项目8个,贷款金额约8亿美元,其中高等教育领域项目4个〔3〕,占教育总资助额的近70%。世界银行为我国高等教育提供的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育领域资金短缺与发展需求的矛盾,为我国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质量提升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资金,缩小了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教育发展方面的差距。
这一时期我国主要以受援国的身份参与世行教育治理,教育援助政策呈现几个特点。一是教育援助并没有按当时世行主张投向基础教育领域,而是在双方的博弈与协商中,投向了亟需发展的高等教育领域。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高等教育历经“文革”元气大伤,已无法满足当时正在起步的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通过一系列贷款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恢复与发展。二是以单向的资金援助为核心,对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和制度框架影响较小。世界银行的教育援助主要是通过与资金有关的经济手段完成,以贷款为主,包含部分赠款,贷款的发放则以教育项目为载体,辅之以技术援助,主要为项目的准备和执行提供管理支持和技术支持。三是贷款资金主要投向硬件建设。初期贷款几乎都用在购置“硬件”上,包括建造校舍、购买设备和图书、建设网络中心等,贷款资金主要是扩大教育系统的体系结构和容纳量。
二、以金融援助与知识合作为核心的互动交流
20世纪90年代,整个世界开始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处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个组织如果不具备获取和分享知识的能力,就会失去它的比较优势〔4〕。1995年詹姆斯·沃尔芬森(James Wolfensohn)担任世行行长后,世行开始重新关注减贫项目并重组实践,重新强调政策的证据性能及世行提供技术建议的功能,增加在发展援助事业中与受援国开展“知识合作”的比重,并提出“知识银行”的概念与理念。知识银行战略帮助世行在面对外界的质疑和知识经济的浪潮中,成功转型为全球研究领域包括教育在内最具生产力的科学机构和数据产生机构〔5〕。世行明确提出:“不要只为了钱来找我们,而是为了获得高质量的意见与建议来找我们。”〔6〕为此,世行调整了教育战略宗旨,将教育置于发展和减贫的核心地位,并从促进经济发展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角度重新认识教育的作用。
(一)金融援助:启动政策改革的杠杆
世行在其《1999年战略》中仍将贷款视为重要的实施工具,并通过“关注客户”“全面地分析和有选择地行动”“关注发展影响”等原则,帮助客户国制定和实施相关战略举措以实现其教育目标。这一时期,世行推出一系列灵活多样的借贷工具,如结构调整贷款、适应性项目贷款、学习与创新贷款等,以期将教育政策和实践更好地整合到受援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
20世纪90年代,我国政府明确提出“20世纪末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教育发展目标,并制定了促进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政策。与此相适应,世界银行对华贷款重点逐渐转向农村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项目。1999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超过了世行界定“软贷款”(即赠款和长期无息贷款,由国际开发协会提供,主要服务于最贫穷的国家)的标准,国际开发协会停止对我国提供贷款,至此我国不再以“贫困国家”的身份与世行建立合作关系。新世纪以来,我国从世界银行争取的教育贷款额逐渐减少,贷款形式从之前的“软贷款”转移到“硬贷款”(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提供的低息贷款和普通商业贷款),贷款资金主要投放在基础教育领域,且主要支持中国贫困省份及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发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这与世行“减少经济贫困”“促进经济繁荣”两大目标相呼应。
自1990年至2006年,世行为我国提供教育资金援助项目10个,贷款金额约9亿美元。其中基础教育贷款项目5个,贷款金额为5.15亿美元,涉及20多个省级区域,建设了近16万所学校,培训了6万多名校长和教师,为2600多万名贫困儿童提供了大量教材和助学金等〔7〕。2003年启动的西部地区基础教育项目,总投资达1.473亿美元,世界银行提供贷款1亿美元,其余为英国政府赠款,主要是支持国家层面的改革和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改善贫困省份的学校设施、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培训和教育服务创新,在目标学校推动儿童友好型参与式教学方法,在一些省教育厅改进财务管理〔8〕。
(二)知识合作:推动政策改革的动力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改革的不断深入,世界银行所提供贷款的边际效用在不断递减,而相应的分析、咨询、研究等知识合作的边际效用在增加,知识合作的溢出效应越来越明显。知识共享与合作研究成为新时期世行对华战略的核心所在,由分析和政策咨询服务、研究及培训构成的知识性活动在世行新的国别援助和伙伴战略中占据重要地位,目的是推动政策讨论并为未来的贷款活动提供依据。
在前期世行高等教育项目进展良好的背景下,中国政府邀请世行对中国高等教育开展了两次实地考察,由此世行对中国教育发展的影响已不仅局限于援助项目,更多的是通过咨询建议影响中国高等教育政策。考察后世行给出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和《21世纪中国教育战略目标》两份报告书,对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提出方向性建议:鼓励机构多样化,发展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拓宽公立高等教育资金来源渠道,进行成本分担和政府绩效拨款;重新定位政府在高等教育中的角色,增加高校在财政和管理方面的自主权;保证政策设计中的质量和平等优先原则〔9〕。自1997年起中国政府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高等教育政策,如进行高等教育结构改革,中央政府主要通过政策和规划对高等教育进行宏观调控,将管理权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充分利用资源,提高大学管理效率,对大学进行合并;提高大学招生自主权;为成本分担政策提供学生贷款;赋权大学制定发展规划〔10〕等等,这些政策和世行的建议基本符合。正如世行《1999年战略》和《2005年战略》所言,世行能够凭借其分析和技术优势,帮助有关国家制定和实施扩大入学和改善教育质量的战略举措〔11〕,帮助受援国把教育整合到国家政策和制度框架中,发挥其在知识共享方面的作用〔12〕。
除了高等教育,世行通过贷款项目协助我国继续开展关于职业和技术培训的分析研究,探讨高等教育如何培养学生更广泛的技能;进行有关扩大儿童早期教育规模和提高教育质量的研究,开展不同服务模式的试点与评估,支持资金筹措方面的改革。2004年,我国教育部与世界银行达成协议,就“农村人口转移”“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以及“少数民族扫盲”等课题开展合作研究,世界银行为这些课题提供少量的赠款性研究经费〔13〕。
20世纪90年代至新世纪初,我国参与世界银行全球教育治理由接受资金援助为主,逐渐转向金融援助与知识合作并重,在教育援助上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继续使用传统的金融借贷工具,使贷款资金成为政策改革的杠杆,发挥贷款对整个教育支出的催化作用。贷款资金投放领域主要以贫困省份及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为主,受益群体数量众多,基础教育设施得以改善,受教育机会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西部地区的教育质量和教育管理水平。二是资金投向发生了显著变化,世界银行不再局限于贷款给学校硬件,教育研究和教育质量都成为世行合法的借贷对象。20世纪90年代期间,我国世行贷款中,硬件建设经费下降至总经费的45%,对培训、技术援助、教材开发和系统改革等“软件”的投入大幅增加,其中人员培训经费接近总经费的20%〔14〕。三是通过分析研究项目与贷款项目中的知识相结合,发挥其合力作用,并将引进的国际知识和经验本地化再加以推广,有些逐渐内化为我国的教育政策和教育理念,其中包括启动政策改革、为政府制定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引入制度改革和创新、提升人力资源能力等。
三、国际发展合作中伙伴战略关系的建立
世行在其2005年和2010年教育战略中,除了强调继续加强资金援助和技术支持、知识生产与交流等实施工具,对“构建战略伙伴关系”给予了极大重视,强调在国际和国家层面加强与联合国各专门机构、捐助国、私营部门、公民社会组织的关系来改善教育系统。正如学者弗兰西·蒙纳西所说:“在全球化时代,多利益方的合作伙伴关系是高效公平地实施国际教育援助的重要途径。”〔15〕世行也正在为此努力,2012年世界银行行长金墉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行东京年会上呼吁,为有效地在全球消减绝对贫困,世行需要实现从“知识型银行”到“问题解决型银行”的转型。世行正在通过与国家、其他国际组织、市民团体、研究机构和民间部门的合作,从日常生活中学习、发现和支持解决发展问题的各种方案。
(一)转变角色关系,实现平等对话
200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了沉重打击及严重负面影响,美日等主要发达国家经济遭受衰退,发展中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在应对金融危机、维护全球经济稳定中的作用日渐突出。2007年12月,我国首次向国际开发协会捐资3000万美元,与世行建立了助力贫穷国家及群体发展的合作伙伴关系,意味着中国从受援国单一角色到捐助国和受援国双重角色的转变,中国在对外援助方面与国际社会的其他国家开始协调互动。2010 年4 月,我国成为世行第三大股东国,投票权从2.77%上升至4.42%,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成为我国与世行进行深度合作的里程碑事件,目前投票权达到5.71%。世行新的投票权改革有助于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使世行治理结构变得更加公平与合理。2013 年,我国提出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建设“一带一路”倡议,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出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建设的意愿。基于理念的互相认同,世界银行对于中亚、南亚、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及欧洲等我国“一带一路”规划集中的区域提供贷款支持,近年来,世界银行致力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的承诺资金额达868 亿美元〔16〕。
另一方面,自2007年以来我国从世行接受的教育贷款主要投向技术教育与培训项目,极大促进了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在硬件支持、理念更新、人才培养和体制改革中取得了预期成效。尽管我国已经成为世行捐助国,但是仍然会从世行获取教育贷款,因为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发展资金,更多的是来自世行等国际组织的发展建议、发展理念和技术支持等。正如世行专家斯蒂芬·海尼曼所说:“中国可以自己找到发展问题的答案,但我认为有一个外部顾问会有所帮助,因为它像一面镜子,能更好地提供一个外部视角。世行时刻准备好进行对话,特别是与中国进行对话,所以中国准备好了,世行就准备好了。”〔17〕
(二)从双边到多边,向国际发展合作转型
双边合作是多边合作的基础,多边合作是双边合作的功能提升、扩展和外溢。近年来,我国以提供全球公共产品为己任,通过与世界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开展务实合作,发挥专业能力和渠道优势,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为发展中国家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外部环境。2013年,世界银行在高等教育和技术水平提升等领域帮助非洲国家,启动了“非洲高等教育卓越中心计划”,先后资助非洲中西部和东南部16国分两批建立了46个高等教育卓越中心,山东农业大学、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南京农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湖南科技大学生化学院等多个机构参与了中心建设〔18〕,以此来促进非洲国家院校能力建设,改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2015 年,我国设立首个世行信托基金“中国—世界银行伙伴关系基金”,旨在加强中国与世行的合作,撬动资金和知识资源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为全球和地区层面的投资项目、业务、知识开发和人力资源合作提供资助〔19〕。该基金在教育领域资助了三个项目,包括系统梳理中国教育与发展经验、组织年度全球基础教育公平与卓越大会、举办针对发展中国家官员的“教育与发展”国际暑期学校,三个项目均着力于与世界银行合作分享中国教育发展经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2019年7月,中国农业大学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了“科技小院”非洲项目,将其在中国的成功模式推广到非洲各国,培养一批了解非洲农业现状、掌握农业生产先进技术的人才,为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开始从南南合作的参与者向引领者和贡献者转变,以多边机制为依托,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世界银行作为南南合作和南北对话的平台,作为传播先进国际经验与发展理念的窗口,为发展中国家的知识共享创造了良好条件。近年来,我国与世行合作,共同探讨优势互补、实现协同效应的具体合作路径,通过联合研究报告和国际研讨会等研讨中非高等教育与科学技术、职业技术教育、教师教育等合作模式及推广,探讨非洲国家教育发展、非洲现代化、共享数字经济与创新等,共同总结提升我国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贡献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三)参与国际测评,推动知识管理与传播
开展国际教育评估是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重要途径。国际范围内的教育评估,相比较各国自己制定的教育指标体系,其价值主要在于提供了国际比较维度,为各国审视本国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提供更广阔的视野及他国最佳实践分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合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国际教育标准体系和指标体系方面都做了许多尝试。2010年世界银行推出“为了更好教育成果的测评系统(Systems Approach for Better Education Results,简称SABER)”,专注于收集有关政策以及政策实施机构的相关数据,从政策层面对一国的教育系统能力进行评估,从而监测全民学习目标的实现,涉及教师评估、学生评估、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校自治和问责制等主题,并提供相应的评估杠杆和指标。2014年,上海在此测评框架下对其基础教育进行了评估,以期全面真实反映当地基础教育的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同时提炼出能够为世界其他国家借鉴的有益经验,作为“最佳实践”范本进行全球推广。测评过程中,上海团队在SABER框架下,重新设计既契合世界银行SABER目标与模块、又符合上海实际教育情况的问卷作为SABER问卷的有益补充。2016年,该项目报告《上海是如何做的:世界上排名最高的教育体系的启示和经验》(How Shanghai Does It:Insights and Lessons from the Highest-Ranking Education System in the World)公布,上海教育政策在SABER的各项评级中都取得很好成绩。肯尼亚、赞比亚、莱索托等130多个国家和世界银行全球办事处的教育官员通过线上研讨、线下到访等多种形式交流学习,分享上海基础教育发展经验〔20〕。此次参与世界银行教育测评,很大程度上展现了我国基础教育和教育研究实力,以及推广我国教育经验的可行性。除此以外,我国与世界银行学院的互动也日益频繁,为其提供经验交流、政策建议和技能转让等,对学院的课程开发及知识推广都给予了很大支持。
自2007年以来,我国与世行在教育领域的合作不断走向深入,在国际发展事务中,尤其是对非洲的合作中建立了伙伴战略关系。在合作转型框架下,更加注重世界银行“知识型银行”和“问题解决型银行”的作用,积极发挥股东国作用,扩大对世行战略方向和重大决策的影响,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发展理论,使世行更好地履行其减贫与发展宗旨。总体来说,我国与世界银行的教育合作,在教育贷款、技术援助等项目合作方面,己经从弥补发展资金不足,向吸收利用世界银行智力和知识资源为主转变;在教育政策制定方面,已经从被动的接受向积极参与和影响世界银行决策转变;在教育合作关系方面,已经从单纯的受援方向捐助方和合作方转变。
四、未来我国与世行开展全球教育治理的实施策略
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是我国基于全球发展趋势作出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势而为迈向的必由之路。未来我国与世界银行开展教育交流合作,应践行正确义利观,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不断提升教育国际话语权,进一步深化国际发展合作,推动世界各国多元化发展经验的交流与借鉴。
(一)明确教育属性,践行正确义利观
国际社会对教育属性的认知有一个转变过程,最开始将教育视为基本人权,后认为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将教育作为公益事业。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反思教育:向“全球共同利益”的理念转变?》报告,将知识和教育视为全球共同利益,这意味着知识的创造、控制、习得、认证和运用向所有人开放,是一项社会集体努力〔21〕。从国际社会来看,教育是全球共同利益,共同利益就需要各国共同参与、共同协商。
在处理国际关系中,“发展中国家”是我国对自我身份的一贯标识,也是我国在国际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没有变。国际组织中的成员国有大小、强弱、贫富之分,但不论国家大小、强弱、贫富,各国主权平等,都是国际组织中的成员,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决策、享受组织赋予的合法权利,也需要履行国际组织的基本义务。我国正日益成为世界舞台上举足轻重的国家,国际社会对中国担当的期盼也比以往更加强烈,我们不仅要为自己的利益发声,同样有责任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声,应当成为全球教育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深度参与者。践行正确义利观是中国开展国际发展合作的价值导向,追求“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崇尚“亲仁善邻、协和万邦”、倡导“和衷共济、守望相助”,是中国开展国际发展合作的坚守和追求〔22〕。正确义利观就是要倡导把人类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追求全球共同发展和人类文明整体进步的公利。教育是一项全球共同利益,我国在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中,同样要秉承这一价值观。
(二)构建中国标准,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
以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评价标准对我国的教育政策改革进行指导评价,是我国参与国际组织的初衷之一。正如前述所提,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出台的一系列高等教育改革政策,吸收了世界银行所提出的教育理念及发展建议,除此以外,还实施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全民教育”“扫盲教育”“人权教育”“全纳教育”等,这些先进的理念对推进我国教育水平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对接国际标准方面,参与了世界银行SABER测评、经合组织PISA测评、世界大学排行榜、相关专业国际认证等等,这些都是我国对接国际标准的努力与尝试。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些评价标准中,西方国家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中国大多以参与者的身份出现,而非标准或规则的构建者。
未来,我国需要尝试建立教育评价的“中国标准”,并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规则、标准、评价体系的研究制定。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已逐步迈入创建一流的新时代,教育评价的“中国标准”应该是扎根中国教育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引领中国教育发展走向世界一流的标准,又具有推广性和可借鉴性,能够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影响。同时我国应积极利用国际平台,在国际互动中不断参与国际组织教育理念、规则、标准的创新与制定,充分反映和表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诉求。对于任何国家而言,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规则、标准的制定,共同促进全球教育发展,是面对全球教育治理的正确抉择。
(三)加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提升教育国际话语权
我国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在国际事务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参与度越来越高,也将更多地承担起全球治理及对外援助任务。但目前我国在派出具有国际工作经验和相应专业素质的国际组织职员方面仍是捉襟见肘,在国际组织中的人才储备较为薄弱,关键性岗位任职人员较少,缺少话语权,在全球影响较大的报告撰写、决策或标准制定中很难发出中国声音,这与我国的国际地位极不匹配。2019年,世界银行共有职员16000人左右,中国籍职员仅有470人左右,占比不到3%。虽然在重要岗位上有任职,但人数较少,更多的是从事服务性和非决策性的事务人员, 总体影响力有限。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世界发展报告》核心团队中,仅两人为中国籍,不仅少于西方传统发达国家,甚至不及印度和拉美的新兴国家。
在我国逐渐向“奋发有为、责任担当”国际治理策略转型的时代大背景下, 如何系统高效地培养一批国际教育人才是我国亟须解决的问题。新世纪以来,我国在国际人才选拔和推荐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建立了“中国国际职员后备人员库”,根据需要面向社会招考专业人员,并向国际组织大力推荐。自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逐步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等国际组织合作,资助人员以公派实习生的身份进入这些组织实习、工作,目前合作的组织共有17个,世界银行或许可成为下一个官方合作组织。让更多的中国人才进入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参与工作,可以加深对国际组织架构、运行模式及运作理念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我国对国际组织事务的参与度。除了选拔和推荐之外,应更加注重培养具有全球意识、通晓国际规则,并有能力参与全球事务与国际竞争的人才,培养能在国际组织中胜任领导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在国际社会发出自己的声音,主动参与政策制定,提升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
(四)扩大教育公共产品供给,深化国际发展合作
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是我国作为世界大国的责任与担当,要推动教育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发挥更大作用。我国与世行新一轮《国别伙伴框架(2020-2025 财年)》(Country Partnership Framework) 指出,世行集团将与中国政府和知识机构合作,分析并记录其他国家感兴趣的关键做法、政策、规划和制度,汲取经验,建立分享中国发展经验的学习和交流方式。目前包括教育在内的全球公共产品需求缺口较大,我国应在积极主动向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基础上,扩大教育公共产品供给,进一步创新合作模式,不断探索能够将受援国现实需求与中国经验紧密结合的合作路径。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已经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能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借鉴或智力支持。通过携手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共同制定对非洲教育援助战略,由三方共同组成国际合作研究团队,深入了解非洲教育系统的需求,有效推广中国经验,进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非洲教育问题。继续深化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让更多中非高校加入进来,建立长期、稳定、深入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世界银行资金,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行动升级,加强教育互联互通、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实现合作共赢。
除此之外,可以在世界银行设立教育信托基金,深化多边合作,提升国际发展合作有效性。在充分利用传统国际组织平台的同时,还可以借鉴成立由我国主导的全球性或区域性教育组织,介入全球教育事务,把中国思想、经验、智慧和方案传播到世界,与世界各国相互学习、交流互鉴,共同解决全球性教育问题,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