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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实现路径与地区差异性
——来自数字乡村百强县的组态分析

2024-04-12刘运青戴泽坤武亦婷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24年4期
关键词:组态条件电商

刘运青 戴泽坤 武亦婷

(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一、引言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力求通过政策引领数字乡村的建设和发展。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大、发展水平不一、优势特点各不相同,地区差异问题明显。例如,从2020年首批117个数字乡村试点县区发展至今,虽然我国整体数字乡村指数已达到55.7,但在全国2 481个县区中,高水平数字乡村地区仅占5.6%。此外,据2022年6月北京大学农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数字乡村建设总体呈现出沿海县区大幅度领先,内陆县区较为落后的局面,数字乡村建设的地区差异问题突出。然而,学界对数字乡村建设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实现路径尚未形成统一认识,难以指导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的发展[1]。同时,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数字鸿沟”问题,也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一大现实难题[2]。因此,全方位地整合数字乡村建设资源,甄别数字乡村建设的高质量实现路径,识别地区差异的典型特征,进一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是学界和业界关心的重要问题。

数字乡村建设是实现高质量的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发展和农村全方位数字化发展[1],现有研究多强调单一因素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关系[3]。技术维度上,现有研究探讨了技术能力对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性。例如,技术创新能力、技术支出力度对地区数字化的赋能作用[4];先进数字技术对数字建设的驱动效应[5]。组织维度上,探索政府服务效率的提升对数字乡村建设的作用,政府效率与区域数字化间的联系[6]。环境维度上,分析数字金融环境改善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影响效果和作用机制,以及数字金融的便利性、及时性和普惠性如何促进县域乡村数字化发展[10]。此外,部分学者讨论了区域经济水平与数字化建设的线性关系[11]。但当前研究侧重于考察技术、组织、环境等因素分别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影响,基于回归关系提炼单一因素对数字化建设的影响效应,忽略数字乡村建设各因素的内部联动机制,未能充分解释数字乡村建设的多因素并发的组态机制[12]。因此,基于组态视角,将影响数字乡村建设的多重因素进行整合,研究不同条件组合下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实现路径与地区差异性尤为必要。

本文采用组态思维,结合NCA和QCA的新兴方法,首先识别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的条件组合[13],其次分析东南沿海与内陆省份数字乡村建设的实现路径和地区差异。研究贡献主要如下:第一,组态视角下基于条件和结果之间的集合关系进行因果推断,不同于当前研究中的“净效应”分析,把影响数字乡村建设的多种条件置于统一的分析框架,丰富了当前数字乡村建设的研究范式。第二,通过构建整体协同框架,系统探索了数字乡村建设中各要素之间的协同作用和内在机制,发现了我国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的实现路径,为我国进一步推进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提供理论参考。第三,识别了地区差异下的数字乡村建设的典型特征和差异性,对不同地区的数字乡村政策和发展战略提供针对性指导,为缩小地区差异、解决“数字鸿沟”问题进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益启示。

二、理论框架

数字乡村建设作为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全面提升的重要表现形式,近年来愈加受到重视。不同学者从多种理论视角出发,对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底层逻辑、实践方式与优化路径展开了广泛研究。例如,技术赋能理论认为,数字乡村建设需要技术条件支持,通过信息技术和网络服务实现对数字乡村建设的赋能;组织角度的理论提出,统一规范的组织机制使当地采取的政策可以得到贯彻落实和遵守,从而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改善[15];环境复合理论强调内外环境的相互作用对数字乡村建设的推动作用。本文将分别从技术、组织、环境三个维度阐述其在数字乡村建设方面的理论逻辑。

(一)前因条件和结果变量的关系

1.技术维度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关系

信息技术作为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已成为重塑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力量。国家对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涵盖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农村生产、数字乡村发展等[5]。而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是技术赋能,该过程中技术能力决定了数字乡村建设的可行性和效果,技术支出的增加通常会加速数字乡村建设步伐,即技术维度分别分为技术能力和技术支出两个方面影响数字乡村建设。

技术能力是执行和管理技术所需的各种任务程序和活动的集合,在数字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5]。从数字技术的独特性视角出发,县区的技术能力越高,则该区域在数字乡村的发展上越具有相对高的“硬实力”,同时技术能力能够强化对已有资源的整合,以此提高乡村数字产业的核心竞争力[17]。例如,周浪(2020)[18]发现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加速了电商产业的集群效应,并在该基础上使数字乡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现有研究多认为技术能力对数字乡村建设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正向作用,但未能分析地区技术能力与其他条件的整合对数字乡村建设水平的影响效果。因此,技术能力与数字乡村建设的联动关系需要进一步检验。

技术支出是指应对科技创新所投入的研发费用,能够反映出对区域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其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资金支持,对区域数字乡村水平的提升十分重要[4]。技术支出的增加能够推动数字技术的更新升级,从而带动县域数字乡村建设[19]。实证研究发现,技术支出较高的地区通常具有更高的数字化水平,且拥有更多的资源用于数字乡村建设,验证了技术支出与数字乡村建设间的线性关系[20]。因此,数字乡村的发展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还需要足够的技术支出作为资金保障[21]。虽然现有研究从技术视角验证了技术支出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正向作用,但并未指出技术支出在组态思维下如何驱动数字乡村建设。

2.组织维度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关系

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政府组织在促进乡村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组织的统筹规划,在“数字中国”的基本框架中构成三位一体的重要一环,成为社会事业进步的内部加速器[22-23]。数字乡村建设通常需要政府组织的协调和支持,而高效率的政府可以促进电商企业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作为农村地区数字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政府如何聚集电商产业将会影响数字乡村建设的成效[24]。因此,本文将组织维度归纳为政府效率和电商产业形成度两个方面。

政府效率是当地行政服务水平的集中体现,服务效率的提升能够推动治理效果的升级,同时对提升地区数字乡村建设水平也起到正向作用[25]。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服务效率的提升对数字乡村建设至关重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演进,政府已经有了更多的工具和机会来提升服务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4]。通过数字化平台,政府可以更快速地响应和解决问题,为乡村地区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持[3]。然而,一些地区可能由于资源分配、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原因,政府服务效率较低,从而抑制了数字乡村的建设效果。因此,本文认为加强政府效率,特别是借助数字化手段提升效率,是实现数字乡村建设目标的必要手段。

电商产业在数字化时代扮演重要角色,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再造组织”,重新构建企业运作模式[26]。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电商产业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日益明显,特别是与传统农业融合,推动乡村综合发展,助力县域数字乡村建设。然而当前对区域电商产业形成度的研究多通过区域产业集群进行概括[27]。如王核成等(2021)[28]利用能力成熟度模型,识别了产业集群效应对数字乡村水平驱动作用。虽然电商产业的发展满足了农村地区的特殊需求,但缺乏对农村电商合作社、农村电商孵化器和培训机构等复杂电商平台的整合。因此,在多条件互动下,需要进一步验证电商产业形成度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实际作用。

3.环境维度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关系

外部环境是指对发展施加约束和激励的一系列相关制度安排,而数字乡村建设受环境影响较为明显[29]。例如,稳健的金融环境能够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而发展环境中的经济水平、市场需求和资源分配也会影响数字乡村建设的方向和速度[30]。因此,本文将环境维度拟定为金融环境和发展环境两个方面。

金融服务可以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资金,并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风险管理、金融科技支持等多种途径,推动农村地区的数字化发展[9]。数字普惠金融作为现代金融发展的新业态,通过优化区域金融服务环境对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支持[31],其对数字乡村建设的赋能作用,通过集约化的数字金融发展体系降低区域金融交易成本,为地区数字乡村的高质量建设创造稳定的发展空间[7]。虽然金融环境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影响已得到多方验证,但数字乡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一些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不够发达,导致融资难度较大,使金融环境与多条件的联动作用不能得到较好的检验。

发展环境对社会事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地区数字乡村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之间存在着紧密关联[32]。良好的地区发展环境具备促进高数字乡村水平的潜力;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乡村建设提供多样化资源支持,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尽管中国整体发展环境明显影响着数字乡村建设进程,但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一些地区面临基础设施不足、人才短缺等问题,限制了数字乡村建设的均衡发展[21]。另外,当前研究对发展环境集合效应的考虑较少,难以准确表达发展环境与数字乡村建设多重条件间的联动机制。

(二)分析框架

全方位实现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需要从整体视角进行分析[1]。现有文献对影响数字乡村建设的相关因素进行了细致化研究,从单一因素验证数字乡村建设的“净效应”。鲜有研究从数字乡村建设的整体视角出发,论证多条件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组态效应。参考相关研究,把影响中国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的多重因素置于“技术—组织—环境”(TOE)框架中,通过组态视角分析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实现路径和地区差异问题。

TOE分析框架由Tornatzky和Fleischer(1990)[35]所提出,其优势在于良好的通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成为研究各种主题的理想工具。在数字乡村建设这一新兴领域,TOE框架的通用性变得尤为显著。数字乡村建设是数字技术在农村发展中的创新应用,这一新型乡村社会发展趋势呈现出高度复杂性。数字乡村建设的速度和水平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技术水平、组织支持、环境压力等。但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通常不是单一的因果关系,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复杂网络[13]。例如,对于技术因素,考虑数字技术的创新水平等,对于组织因素,可以考虑政府的政策支持、组织效率等。对于环境因素,则包括地区的金融环境、发展潜力等。在组态视角下,技术—组织—环境三个维度之间的联动效应变得明显。例如,政府的政策支持可以激励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又可能增强农业产业集群效应,从而提高数字乡村建设的效果。另一方面,外部金融环境也可能影响政府的政策制定,进一步影响数字乡村建设的走向。因此,该框架有助于理解数字乡村建设情景下多个维度之间的交互作用。

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本文将技术能力、技术支出、政府效率、电商产业形成度、金融环境和发展环境作为TOE框架的要素,来分析数字乡村建设和地区差异问题。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数字乡村建设组态的分析框架

三、研究方法

(一)NCA与QCA混合的方法

NCA作为一种新兴的必要条件分析方法,主要通过R语言软件实现,通常用于研究一个因素是否为某个结果的必要条件[36]。例如,Y的产生是由X的出现所导致的,则X是Y的必要条件。NCA方法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它能够更好地体现前因条件与结果变量之间的紧密关系,通过CE和CR两种分析方法检验条件变量的必要性;(2)NCA方法在检验前因条件的必要性时,使用效应量(effect size)和p值显著性作为衡量指标,可以提供详细的隶属分数,避免模糊集仅以是或否的形式出现。因此,使用NCA方法进行必要条件分析可以增强研究信度。

QCA是一种用来分析不同条件间因果关系的分析方法——即前因条件怎样组合能够充分产生结果的组态路径。QCA主要有三种形式:清晰集、多值集和模糊集。本文使用模糊集(fs-QCA)对数字乡村建设进行分析,通过fs-QCA3.0软件,识别县域数字乡村建设模式与地区差异的典型特征。fs-QCA作为QCA方法中最新的表现形式,适用于中小样本研究,与传统的实证分析不同,通过布尔代数的运算方式,不要求控制变量和虚拟变量,有效避免了遗漏变量偏差。并且它能够结合定性和定量的优势,在整体视角下进行跨案例比较研究。因此,使用QCA方法研究数字乡村建设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22年6月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与阿里研究院联合发布的《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2020)》中的数字乡村百强县为典型案例,探讨中国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的组态路径。选取数字乡村百强县的主要原因如下:(1)县域作为中国行政区划的基层单位,能够较好地反映农业农村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普适性;(2)《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2020)》是中国首个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情况的报告,是评估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依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3)2020年的数字乡村百强县覆盖范围广泛,包括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和欠发达的内陆省份地区,对促进区域间的协同发展和共同富裕作用明显,具有较高的科学性。

为保证数据收集年限的一致性,数据分别来源于《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2020)》、2021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21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21年各地级市统计年鉴及县区政府统计公报。因年鉴统计数据滞后性,2021年鉴数据实际为2020年统计结果,因此专利数据来源于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公布数据。电商企业数量来源于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金融数据来自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所公布的2020年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因数据收集过程中相关条件限制,剔除了桃城区、裕华区、郾城区以及温县四个数据缺失的样本,最终样本量为96个县区。数据来源如表1。

表1 变量定义与数据来源

(三)条件测量与数据校准

1.结果变量

本研究的结果变量为数字乡村指数,数据来源于《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报告(2020)》。该变量从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乡村数字经济、乡村数字治理以及乡村数字生活四个维度进行测量。其中,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分别从信息基础设施、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数字商业地标、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四个方面进行测量;乡村数字经济分别从数字化生产、数字化供应链、数字化营销、数字化金融四个方面衡量;乡村数字治理通过治理手段指数进行衡量;乡村数字生活通过数字消费、数字文旅教卫、数字生活服务三个维度进行测量。

2.条件变量

(1)技术能力。地区技术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推动乡村数字化转型发展,但地区技术能力的测度在不同的研究中有不同的衡量依据,参考主流研究采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申请数量作为当地技术能力的代理变量[5]。测算过程中首先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然后使用熵值法确定三种专利的具体权重,所得结果为发明专利权重为0.37,实用新型专利权重为0.24,外观设计专利权重为0.39。

(2)技术支出。地方科学技术支出是当地科技发展和相关科学计划实施的重要保障,为提高地方科技能力以及数字化转型步伐,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科学技术支出越高,地区数字科技发展情况就越好,且可以加速传统产业的更新迭代。科学技术投入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关键推动力,有助于提升乡村的生产力、生活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因此,本研究采用县区的科学技术支出作为技术支出的代理变量[4]。

(3)政府效率。数字乡村发展过程中,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服务效率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显著影响。政府效率的改善不仅可以推动营商环境的优化,还可以促进数字乡村建设。本文参考已有文献使用政府一般预算收入与政府一般预算支出两个指标作为政府效率的代理变量[37],通过无量纲化处理,以及熵值法加权得出一般预算收入权重为0.62,一般预算支出权重为0.38。

(4)电商产业形成度。电商产业形成度作为县区产业集群效应的数字化方面的体现,广泛用于衡量地区电商产业的繁荣和成熟程度。从政府的组织效率角度来说,通过增加电商企业的数量能够推动区域产业的数字化进程。因此,本文使用地方电子商务企业的数量和常住人口数量之比作为电商产业形成度的代理变量[24]。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反映电商企业的绝对数量,还可以提供关于电商企业在特定人口规模中的相对密度,从而提供了一个更全面和科学的电商产业形成度的测量指标。

(5)金融环境。中国通过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加快了数字金融体系建设,各县区也在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提供充足的金融支持。参照现有研究的做法,本研究借鉴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相关指标作为金融环境的代理变量[8]。该变量主要包括支付能力、保险业务、投资能力和信贷服务四个指标。通过无量纲化处理和熵值法加权处理,得到的权重分别为:支付能力为0.34,保险业务为0.21,投资能力为0.19,信贷服务为0.26。

(6)发展环境。地区的发展环境直接体现方式为GDP产值[38],然而,仅用GDP指标无法对发展环境进行准确测量。为全面衡量县域的发展环境,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来测量区域发展环境,分别是GDP产值、第三产业增加值、第一产业增加值以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经过无量纲化处理和熵值法计算后,具体权重分别为:GDP产值0.34,第三产业增加值0.23,第一产业增加值0.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20。

3.数据校准

使用fs-QCA3.0软件,将6个前因条件和1个结果变量转化为集合的表示方式,之后在校准过程中将最大值赋值为1,最小值赋值为0,以此产生[0,1]之间的连续数值。通过直接校准法,将变量校准为模糊集,以四分位数将前因变量和结果变量的指标设定为完全隶属、交叉点和完全不隶属3个校准点,即各变量以75%、50%、25%的隶属度作为变量的校准锚点。见表2。

表2 校准锚点与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分析

(一)必要条件分析

1.NCA单个必要条件分析

NCA作为检验单个条件必要性的新兴方法,有其独特的优势。其不仅可以确定单一条件是否为结果的必要条件,还能够分析该条件对结果的必要性程度。另外,NCA主要使用效应量(effect size)来表示必要性的大小,通过瓶颈水平(bottleneck level)展示前因条件对结果的最低要求水平。根据Dul(2021)等[36]对NCA方法的研究表明,根据效应量的大小和p值显著性来判断前因条件的必要性。对于结果的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效应量(d)不小于0.10,且置换检验(permutation test)之后效应量必须显著。在NCA中,效应量的取值范围为0到1,其中当0≤d<0.10时为低水平,0.10≤d<0.30为中水平,0.30≤d<0.50为高水平。数值越接近1,表示前因条件对结果的影响越大;若d值小于0.10,说明该条件产生结果的效应太小。实际分析中,使用NCA方法对六个前因条件进行分析,并同时运用包络上限分析(CE)和回归上限分析(CR)来评估各前因条件效应量的大小。

如表3所示,除发展环境CE方法的检验结果不显著,其他条件置换检验都显著。但另一潜在条件未能满足,前因条件的效应量都不大于0.10。所以通过NCA分析之后可知以上前因条件都不是推动高数字乡村建设的必要条件。

表3 NCA必要条件分析

在表4中进一步分析了前因条件能够产生结果的最低水平,通过瓶颈水平进行表示。通过表4可知,要达到90%的数字乡村发展水平则需要18.70%水平的政府效率,17.00%的金融环境以及1.00%的发展环境,其他三个前因条件则不存在瓶颈水平。

表4 NCA方法瓶颈水平(%)

2.fs-QCA必要条件检验

QCA作为一种因果关系的分析方法,适用于分析前因条件与结果之间的充分性关系,并能够对各前因条件的必要性进行验证。为确保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本研究采用QCA方法验证各前因条件的必要性。根据Furnari等(2021)[39]的研究,前因条件一致性阈值设定为0.90,即一致性大于0.90表示该前因条件是结果的必要条件,因此本文采用同样方式进行检验。在表5中检验了是否存在单个前因条件能够产生高/非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结果发现单个条件必要性的一致性都未大于0.90,因此各前因条件都不是结果的必要条件,此结果与NCA分析一致。

表5 QCA方法单一条件必要性检验结果

(二)组态分析

在NCA与QCA进行必要条件分析之后,用fs-QCA3.0软件进行充分条件分析,探索不同前因条件的何种组合方式能够产生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的组态路径。在具体操作中,fs-QCA3.0软件能够呈现三种不同的解——即复杂解、中间解、简约解。本文以中间解作为识别组态路径的主要方式,简约解作为参考。对中间解与简约解进行嵌套对比处理,在中间解和简约解中同时出现的条件为核心条件,只在中间解中出现的表示为边缘条件。根据Furnari等(2021)[39]的研究把案例频数设置为1,原始一致性阈值设定为0.80。fs-QCA分析之后发现:6个前因条件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共产生3种组态形式,4条(S1a、S1b、S2、S3)高数字乡村水平组态路径,其中路径S1a和S1b为二阶等价组态。根据组态路径中所出现的核心条件与该路径下的实际案例县,对4条路径分别进行命名,S1a为技术—组织联动型,S1b为技术—组织优化型,S2为技术—组织共生型,S3为环境融合型。组态分析结果见表6。

表6 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组态路径

1.技术—组织联动型

S1a表示高技术能力、高政府效率和非高技术支出为核心条件,非高电商产业形成度和高发展环境为边缘条件的组态路径,能够催生数字乡村的高质量建设。该路径中,县区的技术能力与政府效率之间相互联系,共同推动数字乡村建设。S1a中,虽然技术支出作为核心条件是缺失的,但技术能力的核心作用弥补了此条件的不足。金融环境的作用在此路径中可有可无,表明该路径下,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受金融环境影响较小。技术与组织的联动作用反映了数字乡村建设中对区域高技术水平的实际要求,同时组织效率的进步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内部驱动也得到较好的验证。

2.技术—组织优化型

S1b表示高技术能力、非高技术支出和高政府效率为核心条件,高电商产业形成度和高金融环境为边缘条件的组态路径能够产生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对比路径S1a,此路径更注重组织层面对数字乡村的驱动力,虽然技术支出作为核心条件同样是缺失的,但技术能力与政府效率的核心作用抵消了技术支出缺失对数字乡村发展的约束。例如,“福田模式”作为政务服务改革的典型,政府组织通过提高行政效率,加速了当地数字乡村建设。而且,政府效率的提升能够加速数字技术变革,为数字乡村建设赋予新的“生命力”。因此,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关注组织力量对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并结合技术能力创新,是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的可行之路。

3.技术—组织共生型

路径S2表示高技术能力、高电商产业形成度和非高技术支出为核心条件,高金融环境和非高发展环境为边缘条件的情况,能够产生高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该模式下,数字乡村的高质量建设需要强劲的技术能力和显著的电商产业形成度支持。在政府组织的引导下,数字技术和电子商务企业的结合激活了乡村建设活力,探索出了新型的数字乡村建设道路。该模式中区域电商产业的发展能够改善区域经济状况,在新型技术手段和电商产业的共同作用下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模式得以实现。因此,提升区域技术能力,加速电商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推动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

4.环境融合型

路径S3表示非高电商产业形成度、高金融环境和非高发展环境为核心条件,高技术能力、高技术支出和高政府效率为边缘条件的组态路径,能够产生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该路径中,金融环境是主导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而技术能力、技术支出和政府效率是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的辅助条件。该路径验证了数字金融对数字乡村建设的显著影响,强调了金融环境在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同时,此路径也突出了多种条件的融合发展,说明数字乡村建设是多元要素共同作用的复杂过程。因此,推动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时应着重关注金融环境,并充分发挥技术、政府支持等多种条件的协同作用。

(三)稳健性检验

本文借鉴张明和杜运周(2019)[40],首先把案例频数从1提高至2,原始一致性保持不变。提高案例频数能够缩小观测对象,而该检验方式所出现的组态中,核心条件并未出现明显差异,因此表明结果较为稳健。其次把原始一致性由0.80提高至0.85,案例频数保持不变。一致性阈值提高时,更关键的条件变量重新被纳入分析,发现总体一致性由0.80上升到0.90,总体覆盖度由0.34下降到0.20,新的结果是原始结果的子集,因此结果较为稳健(1)限于篇幅,相关表格未列示,留存备索。。

五、进一步分析

数字乡村建设中,地区差异造成的“数字鸿沟”问题,是实现共同富裕过程的一大障碍。为深入分析不同地区数字乡村建设的特征进而缩小地区差异,是本研究需要探索的另一问题。基于经济发展差异,本文把“数字乡村百强县”划分为东南沿海和内陆省份两大地区。其中,东南沿海在数字乡村百强县名单中共有68个县区上榜,内陆省份为28个县区。然后,分别对东南沿海与内陆省份产生的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的组态路径进行分析,在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下为减小地区数字乡村发展差异提供有益启示。组态路径如表7。

表7 不同区域高数字乡村建设组态路径

(一)东南沿海

如表7所示,东南沿海地区在高质量数字乡村建设上共有3种组态,4条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路径。因为X1a和X1b为二阶等价路径,因此进行统一命名。X1a和X1b为组织主导型,X2为多元协调型,X3为技术—环境拉动型。

组织主导型。X1a是指高政府效率、高电商产业形成度和非高技术支出为核心条件,高技术能力、高金融环境和非高发展环境为边缘条件的组态路径能够产生高数字乡村水平。通过X1a可知,技术支出作为核心条件缺失下,对县区数字乡村建设是有制约性的,但组织层面作为当前数字化发展的内部力量,通过政府效率与电商产业形成度可以主导数字乡村建设。该路径下主要案例县区为浙江省平阳县。2017年平阳县确立“最多跑一次”服务以来,政府效率显著提升。2021年再次通过《平阳县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等政策,为乡村电商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因此在高政府效率和高电商产业形成度“治力+智力”的支持下,数字乡村建设快速发展。

X1b与X1a作为二阶等价路径,二者核心条件一致。主要为高政府效率、高电商产业形成度和非高技术支出为核心条件,高技术能力、非高金融环境和高发展环境为边缘条件的组态路径能够催生高数字乡村的发展,代表县区为广东省惠城区。此路径中组织力量的核心作用不变,对比X1a与X1b,在环境维度上二者存在明显差异,X1a重视金融环境的作用,而X1b突出发展环境对数字乡村的支持作用。惠城区数字乡村的发展中政府效率与电商产业形成度的核心作用从根本上丰富了乡村数字化发展模式,并辅以技术能力和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数字乡村建设的水平。

多元协调型。X2表示在非高技术能力、高政府效率和高金融环境为核心条件时,通过高技术支出和高发展环境边缘作用可以产生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此路径中内部的政府效率和外部金融环境作用是决定数字乡村建设的先决条件,二者在组织与环境内外联动作用下反映出数字乡村建设需要县区优势条件的融合发展。同时技术支出与发展环境作为辅助条件,能够弱化技术能力缺失对数字乡村发展的抑制作用。该路径下的主要代表县区为浙江省镇海区。通过分析镇海区数字乡村建设模式,地方在提升数字乡村建设中需要政府效率的提升和金融环境的改善,以此驱动数字乡村的发展。

技术—环境拉动型。路径X3为高技术能力、高金融环境、非高技术支出和非高电商产业形成度为核心条件,高发展环境为边缘条件的数字乡村发展模式可以提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分析该路径发现,区域数字乡村建设需要科技创新能力的推动,X3明显地体现了技术能力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密切关系。金融条件作为另一外部力量,在数字乡村建设中与技术能力的合力衔接孕育出了高数字乡村水平。该路径下虽然两个核心条件缺失,但技术能力和金融环境,加上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使得东部沿海县区数字乡村建设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该路径下主要案例县区是福建省安溪县。

(二)内陆省份

表7所示,内陆省份地区共有3条组态路径能够产生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通过不同前因条件的实际作用,对以上3条路径分别命名为:Y1—技术主导型、Y2—技术创新型、Y3—技术外压型。

Y1是指在技术层次下两个条件共同发挥核心条件的作用,同时重视金融环境的边缘作用,进而实现高质量数字乡村建设。该路径下的典型区域为河北省高碑店市。高碑店市作为京津冀城市群的组成部分,技术水平上受北京市的辐射作用明显。同时一大批技术主导的智慧农业项目也有力地推动了数字乡村建设。虽然经济发展存在短板,但通过加大对技术能力的扶持力度来弥补在其他方面的不足,是数字乡村建设的新型方式。

Y2表明了高技术能力和高电商产业形成度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影响,同时政府效率和发展环境对数字乡村建设形成助力。高技术能力和高电商产业形成度作为技术创新的具体表现形式,创新水平越高越能推动技术能力进步和县域电商产业的发展。典型县域为河北省正定县。该县2018年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首批52个创新型建设县之一以来,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通过电商平台加速乡村农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县域数字乡村水平显著提升。因此,通过高技术能力和高电商产业形成度的作用能够明显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效果。

Y3中技术能力作为唯一的缺失条件同时发挥着核心作用,在该核心条件缺失下,通过本条件对数字乡村发展的外压推动了其他条件的优先发展。在技术能力的外压下凸显政府效率和发展环境的重要性。此路径下的典型县域为河南省镇平县。该县围绕“数字+”工程,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宿”,使技术能力对数字乡村的赋能作用愈加明显。而技术支出、电商产业形成度和金融环境则在技术能力的外压下表现出相应的辅助作用。通过以上条件的组合抵消了技术能力的缺失所导致的外部限制,因此可以产生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

(三)对比分析

根据图2和图3可知,东南沿海地区与内陆省份在数字乡村建设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东南沿海地区的高数字乡村建设水平主要依靠技术能力、政府效率、电商产业形成度和金融环境等四个条件的作用。这表明东南沿海地区在数字乡村建设中具有多元性,能够从多个方面实现高质量数字乡村建设。经济发展的显著优势,使东南沿海地区吸引了大量的技术人才,应用于数字乡村建设。而行政服务效率的改善,使得电商产业获得多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另外,东南沿海地区高效的数字金融能力为各县区在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图2 东南沿海与内陆省份路径差异

图3 区域差异下高质量数字乡村建设核心逻辑组合

内陆省份数字乡村建设模式对比东南沿海地区,主要表现为技术能力是数字乡村发展外部源泉。在3条产生高数字乡村发展的路径中技术能力全部表现为核心条件。本文发现内陆省份实现高质量数字乡村建设中技术维度具有特殊作用,一般研究多认为内陆省份技术情况落后于东南沿海地区,但在组态视角下强调的是多条件的联动作用,技术条件的核心作用表明在整体环境中该类型条件对数字乡村建设的驱动效果会优于其他条件。因此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提高区域技术能力是推动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的可行方式。

综上,数字乡村建设在不同地区受到多重条件的影响。东南沿海和内陆省份的数字乡村建设路径存在显著差异。东南沿海地区采取多元化的建设形式,同时重视技术能力、政府效率、电商产业形成度和金融环境的作用。内陆省份则更加依赖技术维度的发展。因此,在经济较好的地区可以借鉴东南沿海的数字乡村建设模式。欠发达地区,通过提升技术能力并辅以其他条件的联动,实现数字乡村的高质量建设。

六、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本文以数字乡村百强县作为研究对象,基于TOE分析框架,采用NCA和QCA结合的方法,分析了我国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实现路径与地区差异问题。主要结论如下:第一,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受到多重条件的驱动,使用NCA与QCA方法验证了单一条件对高质量数字乡村建设的必要性程度,结果显示单个条件并不能实现高水平数字乡村建设,说明县区在数字乡村建设中,单一因素的作用有限,应注重多种因素的联动作用。第二,我国数字乡村实现高质量建设存在4条组态路径,分别为技术—组织联动型、技术—组织优化型、技术—组织共生型和环境融合型;全样本下,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特点强调技术与组织的耦合效应,表明县区数字乡村建设可以优先考虑对技术与组织层面的投入。第三,地区差异下,东南沿海地区高质量数字乡村建设组态路径分别是组织主导型、多元协调型、技术—环境拉动型,内陆省份组态路径为技术主导型、技术创新型、技术外压型,即东南沿海数字乡村建设呈现出多元化形式,内陆省份受技术因素驱动明显。

(二)实践启示

本文的研究发现有如下实践启示。

第一,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综合考虑多重因素的联动作用,避免单一条件的过度依赖。即应综合考量技术、组织和环境三大要素,借助具有本土特色的策略路径,推进数字乡村的高质量建设。例如,可以通过深度研究和合理利用本地的文化、历史和自然资源,探索具有特色的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路径。同时,应大力倡导和推进区域内多元化的发展策略,以实现“量体裁衣”的高质量发展,从而有助于促进乡村的技术升级和组织优化。

第二,由于东南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在数字乡村建设的路径上表现出不同的发展模式,因此,有必要着力于区域间的资源优化配置和技术共享。政府可以通过构建多维交流平台,促进区域间的经验交流和知识共享。内陆地区应重视本地数字人才的培养和团队的构建,促进本地与外部专业团队的协作,并促进技术和知识的交流和共享。此外,应出台一篮子政策来引导和支持区域间的合作,这不仅可以有助于减少地区间的数字鸿沟,还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分配。

第三,为保障数字乡村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政府在政策层面应进一步提供支持和指导。政府需要灵活地制定和实施政策,以鼓励农村地区采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从而提高农村产业、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水平。此外,政府也应该支持数字创新和创业等举措,以推动乡村地区数字经济的增长,从而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数字乡村高质量建设进程。政府的引领作用将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坚实的政策和战略支持,推动农村地区融入数字时代,实现可持续繁荣。

(三)不足与展望

本文主要存在以下不足:(1)通过已有研究可知,本文与使用QCA方法的传统定量分析面临着共同的挑战,即如何深化质性分析,未来应收集更加全面的数据信息,从乡村发展的各个阶段进行更深层次分析。(2)受数据收集限制,数字乡村百强县名单中只获得了96个县区数据资料,一定程度上未能做到百分百的分析,对案例中所缺少的4个县区的数字乡村发展模式缺少了解,可能导致结论的整体性不足,未来可以通过收集更多的数字乡村建设优秀县区案例,对高数字乡村发展逻辑进行再次分析。(3)当前能够反映乡村数字水平能力的数据相对有限,本研究在数据获取上只获得静态的数据信息,未来通过TQCA的发展采用动态的跨时间数据,进一步分析高质量数字乡村建设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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