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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笃行,奋力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 年全区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综述

2024-04-08苏正国

南方自然资源 2024年2期
关键词:用地建设

◎苏正国

2 月1 日,2024 年全区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2023 年全区自然资源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 年重点工作。

广西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文军指出,2024 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作用,重点围绕全区自然资源工作“55433”工作思路,扎实完成20 项具体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力量。

<<<会议现场 (周复宏 摄)

紧抓五个保障

——强化规划引领保障

加快建立“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完成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按需有序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类型详细规划编制。推动完善、加快审批北钦防一体化、广西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 完成1 300 个以上村庄规划编制,在平陆运河、抵边村屯和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示范带、“千万工程”先导示范工程等区域培育推广一批优秀案例。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构建生态保护红线联合审查机制。协同推进国土空间战略研究、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等试点。在“一张图”上统筹空间需求,全力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强化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全周期服务保障机制,建设重大项目用地选址服务系统,优化综合论证,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全力服务扩大有效投资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制定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方案。大力推进盘活存量土地,强化增量配置与存量盘活相挂钩,继续实行专项计划指标核销制,多途径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完成增减挂钩专项清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积极组织实施新一轮向海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配套政策落地见效。

——强化矿产资源保障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形势分析制度,完善矿业权出让监管系统,动态监测重要矿产供需情况。建立自治区矿业权出让项目库,加大矿业权出让力度,进一步活跃矿业权市场。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优化铝土矿、高端玻璃用石英砂、稀有稀散稀土、有色金属、碳酸钙等资源配置,引导延长产业链,促进全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强化审批服务保障

坚持“服务走在审批前”,保障重大项目依法依规快速落地。持续推进“放管服”系列工作。探索建立用地审批协同机制。强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实施监督保障。研究制定土地征收审查审批要点、建设用地报批的规划审查规则。完善矿政“ 一张图”建设,推动矿政“三级联审”与监督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强化政策供给保障

制定探索边境地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政策实施方案。完善支持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配套措施,争取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积极推动“1+N”乡村振兴用地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前瞻性政策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启动广西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制度体系,总结一批试点经验做法。支持地方探索差别化保障举措,多出台一些群众和市场主体可感可及的好政策。

锚定五项安全

——持续加强耕地保护

努力争取 2024 年耕地保护考核成绩取得较大进步。建立健全考核督导问责机制、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意见,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厅领导分市包干工作方案。强化技术支撑,使用高分辨率影像对全区耕地流出情况进行全覆盖监测,及时提取并下发数据,帮助各地提前预判处置。推进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对正在实施、已经完工、历年入库的补充耕地、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开展“回头看”,进行全面摸排,规范项目选址、立项、实施、资金管理和后期管护,确保项目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继续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予以资金激励和政策支持。指导各地制定五年耕地恢复工作细案。

——深入推进找矿突破行动

建立找矿工作联席会商制度。 修订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加大找矿资金投入,围绕“三区一带”和国家明确的43 片重点调查区,在战略性矿种找矿上持续发力,稳步推进页岩气、煤层气等新能源找矿,新增大型规模矿产地4 处以上。针对12 种战略性矿产生产矿山和大中型矿区,完成共伴生、低品位资源再评价,动态掌握战略性矿产资源储量家底,实施战略储备,促进综合利用。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底线约束和管控作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规定,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制定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红黑榜”通报和警示提醒制度。全力推进9 个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组织评定一批试点项目。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生产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验收制度。

——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加快推进2 市和3 县“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和84 个县(市、区)风险区精细化调查,探索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防灾减灾经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强化汛期 24 小时应急值守。开展基层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群众避险意识和能力。配套出台国债资金支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推进增发国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管实施,消除一批地质灾害隐患,入库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项目。完成500 处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安装、1 200 处设备维护及数据更新,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抓好行业安全生产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矿山源头管控,有序推进矿山整合重组。分类研究、清理处置上一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历史遗留矿业权问题。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事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态查清安全生产重点事项底数,强化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全面完成废弃矿井封堵,完善并落实巡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半边山、一面墙”整治矿山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规划许可,排除安全风险。

力推四项改革

——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

进一步完善全区矿产资源管理“1+N”政策体系,出台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勘查开采登记、矿业权出让、储量管理、出让收益处置等政策文件。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前期工作。完善矿业权出让计划与方案编制审查、矿业权出让收益和使用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净矿出让”助推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及使用监管相关政策。

——巩固拓展产业用地改革

抓好产业用地模式改革。积极探索产业园区用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指导南宁、柳州、北海、防城港4 市开展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试点。持续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完成自治区级以上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按“标准地”供应比例不低于70%的任务。

——推动产权制度改革

全力保护资源资产权益,开展地籍调查创新试点,加强地籍数据库建设,完成自治区级重点区域的自然保护地、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验收。有序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登记工作,探索海洋功能立体分区。持续推动资源向资产转变,编制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指引,发布推广全区第三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设,优化自治区级自然资源清单,启动市、县清单编制工作。健全自治区本级土地管理制度。

——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

推动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优化不动产继承登记办理流程,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建立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机制。深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探索登记信息与承包合同信息互通共享。推进林权登记工作试点,核发一批低成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

抓实三项建设

——加强法治自然建设

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配套落实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学习培训。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行为源头规范,落实决策程序和执法制度,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出台行政案件办理规定,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规范案件办理。建立健全行政案件发现问题反馈、法律决策咨询机制,逐步降低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探索建立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联席机制,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入践行“枫桥经验”“浦江经验” ,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持续化解自然资源领域信访问题积案。加大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力度。探索推行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

——推进执法监管机制建设

发挥督察执法利剑作用,真正把“严起来”总基调树起来、把“长牙齿”硬措施落下去。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四项机制”,严肃查处重大典型案件。紧盯违法大图斑、违法严重地区、实质性违法等重点环节开展卫片执法。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非住宅类试点。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联合监管制度和平台建设。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稀土、以修复治理和工程建设等名义违法采矿、桂林地区露天采矿情况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主动参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夯实三个基础

——加强调查监测工作

实事求是开展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完善日常变更工作机制。加快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协同做好海洋、林地、水资源等专项调查。加强综合监测监管,做好与国家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监测衔接,建立耕地、疑似违法用地等重点地类变化形势分析机制,开展动态监测预警,支撑耕地保护、卫片执法等各项管理工作。深入挖掘自然资源数据的内在价值和应用潜力,编制并公开自然资源数据目录,完善自然资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扩展数据应用场景。

——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支撑

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广西试点、实景三维广西场景覆盖和更新。优化自然资源领域遥感影像统筹机制,进一步提升影像类型、分辨率和获取频次。继续实施政务用图、“一村一图”工程,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测绘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应急处突能力。推进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广西”)建设。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资质、安全生产“三合一”和地图市场监督检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强化涉密成果管理。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建设,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巩固拓展科技创新和对外合作成果

进一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做好中国—东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加快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建设,推进南方石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评估验收。协调支持在桂自然资源部直属科研机构申报岩溶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洋领域广西重点实验室。遴选资助一批科技研究项目,争取实现新突破。办好2024(第十三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支持矿业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持续深化与东盟务实合作。

加强自身建设

必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落实党建责任制上下功夫。守好意识形态安全主阵地。

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破除精神懈怠倾向,坚持能者上庸者下。

必须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坚持不折不扣抓落实,坚持雷厉风行抓落实,坚持求真务实抓落实,坚持敢作善为抓落实。

必须保持清廉本色。做到廉洁自律,做好警示教育,做实监督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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