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自我持续增长”的治理之路
2024-04-07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现代财政这一术语有多重内涵,“提供更多公共服务”的公共财政、参与型治理的民主财政、民有民享的民生财政、收支法定的国家预算型和法治型的宪政财政等各种相互联系、互有交集的表述从不同角度说明了财政分配和财政治理现代化应有的特征。 多年前,陆连超《新财政史:解读欧洲历史的新视角》一文还提出,随着史上贡赋财政、领地财政、赋税财政向现代财政成功转型,现代财政应是一种“自我持续增长”(self-sustained growth)的财政。 笔者认为,“自我持续增长”的财政,不仅符合现代国家的实际,也具有现代国家财政资源供给与需求关系演变的必然性。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财政不可持续是国家治理上的重大威胁,人们常说到的“历史周期律”证明了这一道理。 财政学中的“瓦格纳公共支出增长法则”说明,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社会公共需要的规模也随之增长,财政支出必然保持相应的速度增长。 著名财政学者马斯格雷夫也讲到,经济成熟期财政投入对私人消费要发挥“补偿性”功能,公共积累支出需要较高的增长率。 中国学者刘尚希等人运用学界风险社会论,强调当代社会公共风险的集中性、扩散性、频发性等特征,提出财政在应对和化解各种不确定性的公共风险中,要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保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维持现代国家治理和公共需要的财政能力,必须找到财政“自我持续增长”之路。
财政“自我持续增长”不是对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否定,不能过度增加市场主体的负担,损害再生产能力,不能产出挤出效应,影响市场主体信心和投资创业环境。 强调“自我”“持续”,要求处理好经济与财政的关系、国富与民富的关系,把促进发展放在第一位,不能片面追求财力规模,要实现经济发展基础上财政能力“水到渠成”。 在收入方面,要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展生产力,培育可靠财源作为前提条件,以公平合理的财政负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人民信心、优化营商环境;在财政支出方面,要真正使财政投入产生对私人支出的“补偿”作用、形成乘数效应,要通过优化财力配置换出更多的私人消费和投资。 总之,只有做大“蛋糕”,财政分配才有可靠的基础,才可具持续性。
实现财政“自我持续增长”,要提高财政工作能力。 财税政策是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有效的财税政策既要发挥稳定的“自动调节器”功能,也要有相机斟酌实现逆周期调节的智慧。 当前经济形势下,要把转移支付、减税降费、惠民政策等积极财政政策工具用好,使财政工作在促进经济回稳向好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财政分配要发挥良好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加强对兜底性社会政策的支持,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财政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现代财政要求有现代化的财政监督体系和能力相匹配。 现代财政治理和监督是民主化、法治化、共治化的政治过程,要通过有效的治理监督规范财权运行,实现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程序正义、实体正义,防范财政分配中的寻租腐败,防控财政风险的冲击,使财政资源用于社会经济发展、民生幸福最需要的方面。 当前,中央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着力提高财政绩效,要使政府过紧日子,让人民过好日子。 “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的辩证关系,体现了现代财政治理逻辑。 “把权力关进笼子”,使政府节用裕民,对经济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而经济发展了,人民日子好起来,财政“自我持续增长”才可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