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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芳:我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人生

2024-04-03陈通

妇女 2024年3期
关键词:周宇常青公安机关

陈通

一个为生计四处奔波的打工者,正兴奋地以为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不承想却陷入暴力抢劫的骗局。在缜密梳理分析案情后,她认为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抢劫案件,于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而追捕之路困难重重……

白天他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夜晚他化身恶魔诱骗猥亵未成年女孩,被抓后他仍心存侥幸,自以为没留下证据而能逃避法律的制裁,甚至还向审讯人员“炫耀成绩”。提审时,她敏锐地觉察出这起猥亵案并不简单,于是一边和他“闲聊”获取更多线索,一边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迅速搜集证据,最终由一起猥亵儿童案牵扯出横跨5省涉及多名被害人的强奸、猥亵儿童系列案件,在她的“紧咬”之下,“色魔”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一个偷盗寺院功德箱的少年惯偷,屡教不改,多次犯案。她亲自提审过他9次,每一次都苦口婆心劝他改邪归正,可他一次次地令她失望。即便这样,为了让他能拿到一纸谅解书,她在怀孕期间仍然马不停蹄地奔走在各个被害人家中,累得差点流产。小偷问她:“为了我这样一个小偷,这样做值吗?”她却说:“即使是罪犯也应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她内心柔软,深信人间善良,同时又手持利剑,绝不容忍一个恶徒逍遥法外。她面对的不是一桩桩冰冷的案件,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人。她深知,如何对待这些人,将会对他们以及相关的人产生深远的影响。

她叫吕芳,现任大连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17年来,她办案2100余件,无一错漏;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50余人,全部有罪判决。头顶检徽,肩扛责任,每次捧起卷宗,她都心存敬畏,她说自己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他们的人生。

她“盯住”的案件

就算逃到天边也不能放过

2012年,庄河人刘强在某地级市火车站前看到了一则招聘海员的招工启事,于是上前报了名。等到天黑,招工“老板”招呼应聘者刘强等五人上了一辆没有牌照的面包车,慢悠悠地驶离了市区。车窗拉着帘子,看不清外面,刘强等人在车里又累又饿,昏昏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面包车在一处桥边停下,“老板”让所有人下车,并发给每人一份“劳务合同”。刘强看到“合同”上的条款极其苛刻,就不想签字,但不知何时后面突然围上来七八个手持棍棒的大汉,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们,就像看着一盘刚端上餐桌的食物。

此时“老板”露出了狰狞的面孔,告诉刘强等人,如果不签就是违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刘强刚想反抗,脸上就挨了重重一巴掌,随后身上就遭到了拳脚棍棒的打击,打得他蜷缩成一团。同去的其他人也是相同的遭遇,有人不堪忍受威胁,同意向家里要钱交“违约金”。有人实在没钱,就想先签字,缓一步再做打算,可签合同从来不是“老板”的目的,那只是他勒索钱财的借口,一顿暴打恐吓后,所有人都乖乖地交了“违约金”,一共12100元。

回到家后,刘强来到公安局报案。但是因为招工地点不在本地,刘强既说不清案发地点,又不知道行凶者是谁,甚至连其他四个受害者都不认识,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因此公安机关未予立案。

凭借着职业的敏感,吕芳在查阅公安全部案卷材料后认定,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抢劫案件,于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立案,就意味着要破案,但是连嫌疑人的名字都没有,后续还要有很多工作要做,而且能做到哪一步也不确定,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都压在了吕芳的身上。

既然前期介入了案件,就要给出侦查的指导方向。通过刘强报案时的描述细节——他们乘坐的是一辆无牌照面包车,于是吕芳和公安机关一起调取某地级市火车站附近的监控视频,再根据刘强能回忆起的片段式的沿途景物,一点点地找寻准确的案发地点。调取沿途监控的视频就装了好几块移动硬盘,要从中筛选出特定时段和特定路段的视频素材,再反复查看,最后还要当事人去现场配合调查……排查工作犹如大海捞针,为了找到一个标的物,吕芳带着刘强在一条路上反复地走过十多次,白天的条件与案发时出入较大,那就晚上去找;一天找不到,晚上回家好好回忆一下,第二天再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遍遍地摸排后,吕芳终于找到了准确的案发地点。

有了案发地,还要找到其他被害人。在吕芳的启发下,刘强回忆起其中一个人口音像是邻市的,脖子上挂的工牌像是做房屋中介的,名字里有一个“鹏”字。仅靠着有限的这一点线索,吕芳又赶到了邻市,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开始排查所有登记过的房屋中介公司,但没找到符合条件的人,直到把排查范围扩大到未登记过的临时工时,这才确定了另一名被害人杨春鹏。

然而,杨春鹏并不愿站出来指认嫌疑人,一方面他不想让家里人知道他被抢劫的事情,另一方面他也害怕遭到嫌疑人的打击报复。吕芳一次次地找到杨春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他終于消除了顾虑,最终答应出庭作证,同时他还提供了另一名受害人的相关线索。吕芳顺藤摸瓜,又找到了本案第三名受害人。根据三名受害人的描述,警方锁定了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孙强。

此时,公安机关在提请逮捕时只列了孙强一名犯罪嫌疑人,而吕芳认为孙羽等其他六名犯罪嫌疑人也有逮捕必要,于是在对孙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又向公安机关下达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追捕其余六名犯罪嫌疑人。

孙强平时生活在邻市城郊的一处挂着中介牌匾的门市房内,极少外出。警方在蹲点守候了三天之后,决定在傍晚人少时实施抓捕。门市房平时大门紧锁,不定时会有三五成群的人出入,这给抓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那么,如何能在嫌疑人没有戒备的前提下敲开大门成了抓捕的关键。此时,吕芳主动请缨,她身材娇小,穿着便装,还有点外地口音,容易降低屋里人的警觉性。她以问路为名敲开了门市房的大门,几名便衣随后破门而入,迅速控制住了嫌疑人孙强。之后几个月内,其他五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被抓捕到案。

到案后嫌疑人孙羽始终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既不承认犯罪事实,也不为自己辩解,这给审讯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吕芳通过公安干警了解到,孙羽被捕时,他的母亲正在医院接受手术。也许是出于担心母亲的病情而不愿意配合检方工作,想到这儿,吕芳当天就坐车来到邻市某医院,而此时孙羽母亲已经出院,于是吕芳又找到了孙羽家。

由于孙羽被捕,孙家人对吕芳十分排斥,不仅恶语相向,还差点动手打人。吕芳理解孙羽妻子一边要拉扯正上小学的孩子,一边还要照顾病床上婆婆的窘迫,于是她结合自己的经历,向孙羽妻子宣传法律政策,希望她能对被害人积极作出赔偿,以争取孙羽从宽量刑。一番推心置腹后,感动得孙羽妻子声泪俱下,最终同意积极赔偿被害人。

回到看守所后,吕芳马上提审孙羽,告诉他母亲的手术很成功,并替他给孩子买了一些学习用品,同时叮嘱学校做好孩子的保护工作,还给他看了家人的照片。一直沉默的孙羽终于绷不住了,当场嚎啕大哭,伏法认罪。

最终,孙强因犯抢劫罪被庄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捕的孙羽等5人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并处罚金。犯罪嫌疑人陈楠被列为网逃。

虽然案件已经宣判,但在逃的嫌疑人陈楠仍然是吕芳的一块心病。由于孙强仅能提供陈楠的名字(音译),这为公安机关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增加了难度。吕芳为了查找出陈楠的准确个人信息,反复研究孙强的供述和被害人的陈述,并将陈楠曾有过前科、左前臂有女人头像文身等重要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吕芳在办理其他案件时特别留心,对涉及有文身的人员信息进行汇总登记,制成表格提供给公安机关。她还专门找到计算机专业人员建立起一个小型的数据库,录入了涉嫌嫌疑人的特征、外号、前科、罪名等数据,为后续追捕、追诉人员提供了技术支持。此外,吕芳还与公安机关一起多次前往邻市核实陈楠的相关情况,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辨认十余次。

为了早日能将嫌疑人陈楠绳之以法,吕芳放弃了所有休息时间,她把年幼的孩子托付给年迈的父母照顾,自己与公安机关一同在多地查找线索,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陈楠抓捕归案。陈楠到案后对其涉嫌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吕芳的眼里揉不得沙子,只要被她“盯住”的案件,就算逃到天边也不能放过。她曾荣获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二等功2次、三等功4次,被嘉奖多次。面对这些荣誉,她淡然地说,自己办案时从没想过奖励的事,只求对得起肩上的检徽,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珍贵的“第一手”证据

王枫是庄河市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正处于青春期的懵懂年纪。她在某聊天软件上结识了一个名叫“王青蓝”的网友,俩人聊天的内容十分暧昧,很快就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2017年5月的一天,“王青蓝”提出见面请求,将王枫约至庄河市某咖啡店。

“奔现”让王枫有些担心和不安,于是带上了两个同学壮胆儿。见面后,王枫发现对方是个三十多岁、大腹便便的“油腻大叔”,并非自己想象中的“长腿欧巴”,于是要与其结束恋爱关系。此时,“王青蓝”又提出要求,他想要一个“有仪式感的分手”。在遭到王枫拒绝后,“王青蓝”拿出了王枫的裸体照片相威胁……最后,他将王枫带到附近的一个宾馆,同去的还有王枫的两个同学。

在宾馆中,“王青蓝”让王枫的两个同学进到卫生间里等待,并关上了卫生间门。他在房间里对王枫进行了猥亵,之后便让三人离开了宾馆。回到家后,王枫没敢提及此事,是同学的家长电话告知其父母,王枫才在父母的陪伴下到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通过调取酒店监控,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在邻市城郊的某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

经过讯问得知,“王青蓝”本名杨常青,系邻市某医院的脑外科医生,工作体面,收入稳定。他对自己猥亵未成年人一事供认不讳,并承认当天有想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冲动,但由于对方一直在哭,就中止了猥褻行为。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实施强奸行为,被抓很“冤枉”,甚至还有些“遗憾”。因为涉嫌猥亵儿童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对杨常青提请逮捕,此时,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卷宗里有一处细节引起了吕芳的警觉:在杨常青的出租屋里还有另一名未成年人姜某(女,时年15周岁),外省口音,并非杨常青亲属。另外,杨常青作为一名医生需要经常值班,正常的情况下他会在医院附近租房子休息,而他却选在市郊偏僻处租了一间房子,这不符合常理。而且,杨常青是知识分子家庭,家境不错,在市区内有装修豪华的房子,可他却长期住在简陋的出租屋内……这一连串反常的举动让吕芳意识到,这里面一定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第一次提审时,杨常青供述出租屋内的姜某是他在网上通过招聘演员练习生招来的,平时供姜某吃住,并已经与姜某发生过三四次性关系。吕芳发现杨常青在谈论此事时神情自若,眼神中带有成就感,嘴角上扬,时不时还会发出不自觉的微笑。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杨常青能从此种诱骗未成年少女的方式中获取极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结合本案被害人王枫、出租屋姜某的情况,吕芳研判杨常青绝不可能只得手这一两次,背后可能还会涉及其他的未成年被害人。此时杨常青已经会见过律师,对自己可能面临的刑罚有了心理预估,因此对猥亵儿童一案并不以为然,语气和表情也显得很松弛。于是,吕芳抓住对方放松的心理聊起了家常,从他的生活、工作、情感经历等方面进行讯问。

这个方法果然有效,杨常青见笔录已做完便放松了警惕,开始讲述其在大学时的感情经历以及对成年女性厌恶的原因。杨常青称女友与其相恋多年,在毕业时提出分手,后经了解得知女友遇到了条件更好的追求者。这一段情感经历让他在以后的相亲、恋爱中产生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也导致他多次相亲无果。杨常青还称其在网上观看未成年少女的黄色图片、黄色视频时,自己会有冲动,有时还会有生理反应。自从发现自己对未成年少女有感觉后,杨常青就开始编造自己是导演、星探的假身份,在QQ上以招收演员练习生为名义索要未成年人的裸照、裸体小视频。他自称曾向四五十人索要过裸照和视频,其中大部分为未成年少女,其中还有一部分未满14周岁。每次他都是以导演面试为由与未成年被害人见面,再以形体检查、是否同意潜规则为借口试探,实施猥亵、强奸被害人,他还自称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被害人均属自愿。

讯问从下午一点持续到五点,杨常青在没有戒备的情况下绘声绘色地讲述着自己的罪行,甚至还把这些当成了炫耀的资本。看到对方享受其中不能自拔的样子,吕芳恨得牙根紧咬,她也是母亲,看到这么多花季少女一步步落入魔爪,她无比痛心。

对待人渣不能只在道德上谴责,一定要锁定证据,让其接受法律的制裁!吕芳即使被气得心脏直突突,可她还是强忍住怒火,摆出了一副邻家姐姐的姿态,与杨常青“闲聊”。因为当时的笔录已经做完,因此“聊天”的过程技巧性很强,既不能顺着一条线去刨根问底,以免引起杨常青的警觉,同时还要求吕芳要快速记录下所有聊天内容,以便能给公安机关下一步的补充侦查提供更准确的方向和依据。事后证明,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提审,杨常青在此次讯问中提到过的很多情节和细节,在之后的所有讯问中都闭口不再提及。

提审后,吕芳针对杨常青自述的内容,仔细审查卷宗,认为其在放下戒心时的自述可信,于是,她一方面对杨常青猥亵王枫案批准逮捕,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扩大侦查范围,进一步对杨常青使用的手机、电脑进行物证固定,对杨常青笔录中供述使用的QQ号进行研判。

经过公安机关对杨常青电脑中的涉案视频、QQ聊天记录和视频、微信聊天记录及视频等进行查证后,发现他的电脑中留存着大量他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自录视频(进行证据固定时刻录光盘多达50余张),核对人员信息4000余条,涉及人数近百人,其中绝大多数为未成年人,其中还有许多自报年龄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

根据公安机关反馈的情况,吕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立取证方案。由于视频中涉及被害人数量较多,因此要分批次地查找核实被害人身份,视频中已明确年龄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成了首批要查找的对象。

然而取证工作十分困难。由于被害人所在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发出的协查通知见效甚微,只能结合杨常青的出行记录、住宿记录进行调取核实。在查找到的受害人中,有的家长为了避免孩子受到二次伤害而拒绝出庭作证,有的孩子正在接受心理治疗而不能出庭作证,还有的孩子被杨常青深度“洗脑”,在面对警方的调查时仍然认为杨常青是个“好叔叔”,而不愿出庭作证……即便这样,警方依然在5省范围内找到了6个愿意指控杨常青犯罪的被害人,终于补齐了杨常青犯罪事实的完整证据链。

随着案件的有序推进,杨常青的犯罪事实逐渐被查实,他的态度也发生了极大改变。当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进行讯问时,杨常青开始负隅顽抗,拒不供述,而此时,吕芳在批捕阶段掌握的“第一手”证据,就显得尤为珍贵。

最终,这起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猥亵儿童案,通过立案监督、追诉至强奸、猥亵儿童系列案。杨常青因犯强奸罪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吕芳办理的案件中,追捕追诉的案件非常多,有人说她太较真,有人觉得她爱“找茬儿”,可对于吕芳来说,一定要给问号找到答案,一定要把心中的疑问证明出来,这不仅是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在身后监督的鞭策,更是一个法律人对良法与善治的信仰,法律应该让坏人作恶的成本更高。

永远愿意相信人性本善

吕芳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期间,主办了60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注意依照法律规定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理原则,促使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年初在办理未成年人王阳盗窃案时,吕芳注意到未成年人王陽共盗窃四起,但每起数额都较小。在审查案卷之余,吕芳多次到王阳打工的烧烤店向同事了解其平时的情况。王阳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后,父亲不知去向,母亲在外地打工多年一直与家里没有联系。王阳与奶奶生活在一起,因长期没有父母监管,又无经济来源,辍学后就在烧烤店打工,靠微薄的收入维系他与奶奶的生活。为给奶奶治病,王阳打起了收银机的主意,趁着老板不备,分四次偷拿了收银机内的部分营业款,老板对账时发现钱款数额不对,于是王阳东窗事发。

考虑到王阳在案发后能主动向烧烤店老板坦白,后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社会危害性较小,吕芳主动找到烧烤店的老板,把王阳家里的情况和其偷盗动机说与他听,希望他能将心比心,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在吕芳的劝说下,烧烤店老板不仅原谅了王阳,还资助他上了一所较好的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帮助他掌握一技之长。

在吕芳的努力下,这起案件由单纯的刑事惩罚转变成为一种宽严相济的教育挽救。机械、简单的执法方式只是司法伦理的最低水准,只有倾注情感,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才能让司法闪烁伟大的人性光辉。吕芳常说:“在我眼中每个孩子都是天使,都需要呵护,我愿成为那颗星星照亮孩子回家的路,为孩子营造一个温暖的家。”

在她办理过的所有关于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周宇给她留下的印象最深刻。周宇是当地的一个“惯偷”,因其“够朋友,讲义气”,在小混混的圈子里有了一定的名气。周宇的记忆力非常好,他能准确地说出三个月内每一次作案的具体时间和作案手段以及盗窃金额,小到五六十元,大到三四百元,警方去现场核实的时候,有些被害人甚至都不知道家里曾经遭了贼。偷来钱后,周宇就带着身边的“小兄弟”大吃大喝,甚至还组团到外地旅游。

他是在偷盗当地寺庙的功德箱时,被在寺庙中修行的居士们发现并报警的。吕芳在查办此案的过程中发现,周宇母亲是位精神病患者,父亲由于交通事故成为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爷爷奶奶也步入耄耋之年无经济来源。面对这样一个家庭,吕芳考虑的不仅是追究犯罪责任,更多的是考虑如何维持一个家庭,如何给周宇一个有希望的未来。

因为偷盗来的钱财已经被周宇挥霍一空,他的家庭状况也没有能力拿出赔偿金补偿给受害人,因此如何说服被害人谅解周宇就成了非常棘手的事情。为此,吕芳主动放弃休息日,到周宇家所在的镇、村,挨家挨户走访被害人,耐心地做被害人工作,希望他们能谅解周宇,给这个孩子一次机会。

当时吕芳刚刚怀孕不足三个月,她瞒着家里人下乡走访,最多一天三次往返于庄河市区与几个乡镇之间。为了能让孩子取得被害人谅解,她一家要走访三四次,甚至有时要工作到晚上10点钟以后,吃不上饭就买面包和方便面充饥。

由于刚刚怀孕,身体的不适再加上长时间的高度紧张和过度疲劳,她曾两次晕倒在被害人家。当时通往各个村镇之间的公路正在维修,路面颠簸不平,导致刚刚怀孕的吕芳差点流产。同事劝她住院休养,但她心中想的仍然是如何挽救这个孩子,硬是吃着保胎药拖着病体工作了近一个月,最终使本案全部被害人都同意谅解周宇,不要求赔偿,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周宇并没有吸取教训,依然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以致于被公安机关抓过很多次,后来他竟然发展到敢持刀对抗公安干警,最后他以妨害公务罪被捕。在吕芳第九次提审周宇的时候,他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

两人之间发生过这样一段对话。周宇:“姐,你是不是对我很失望?”吕芳:“是的,我费这么大努力来挽救你,希望你能更好地回报社会,没想到最后你竟然执迷不悟,变本加厉。”周宇:“我知道你对我好,为了我这样一个人,你付出这么多,值吗?”吕芳:“那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即使是罪犯也应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是的,法律人的信仰就是要有一颗永远柔软的内心,永远愿意相信人性本善,永远愿意倾听疑案背后离奇的理由,永远愿意支持浪子回头的选择。刑罚只是对不完美的接纳,它的主要目的在于引导犯罪人回归社会,而不是简单的个体消灭或隔离。

办案也会影响自己和身边人的人生

从检17年来,吕芳每次捧起卷宗,她都心存敬畏,她说自己办的不是案子,是他们的人生。然而一件小事的发生,也让她突然意识到,办案也会影响自己和身边人的人生。

一次,上小学的儿子回家告诉她,他在学校的卫生间里制止了一起高年级学生欺负低年级同学的“霸凌事件”,并把此事反映给了老师。凭借职业直觉,吕芳觉得校园霸凌这种事情不太好界定,于是问道:“你说那个高年级同学欺负人,老师就相信你了?”儿子拍着胸脯说:“我看到后,还找了其他的同学当证人,我有证据,谁让我是检察官的儿子!”这一刻,吕芳意识到,虽然因为工作繁忙陪伴孩子的时间不多,可是作为家长,自己的一言一行一定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尽管事后查明,“霸凌事件”只是同学间的恶作剧,但是她还是为儿子能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而感到骄傲。

这件事后,吕芳有了想进校园为学生普法的想法。当时正赶上2018年1月大连市检察院为未成年人提供普法教育和法律帮助,在喜马拉雅FM公众号上推出了专辑《检察官说法》音频节目,吕芳再次主动请缨,成为了《检察官说法》的主播之一。

为了做好这个节目,吕芳背地里没少下功夫,不仅要在节目的编排上选取对未成年人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她还自行撰写节目脚本,担任节目编导和主持人。当时吕芳的儿子读小学三年级,女儿正值哺乳期,家里负担比较重,但这些没有让她退缩,每次她总是从庄河乘坐最早的一班高铁去大连录节目,身上的背包里还装着吸奶器、冰袋、储存袋……

为了能弥补播音基本功上的不足,她每天都要练习发音,练习口部操,锻炼呼吸肌肉群,训练气息下沉、呼气控制能力等。为了能写出好的文案,她关注了二十多个公众号、加入了七个未检专业群,浏览过二百余篇有关未检的论文。为了后期制作音频,她自己购买了相关软件,认真向专业人士学习,在短时间内她就掌握了录音、剪辑、配乐等一系列后期制作技巧,硬是凭着自己的一股热情,从一个门外汉成长为采、编、录一体的全面小能手。目前,《检察官说法》共播出节目265期,收听次数达80余万,粉丝18700余人,订阅9700余人。

之后,吕芳还参与录制《呼噜噜与独角兽的幸福生活》系列法律童话,并拉上了老公和孩子一起为剧中的人物配音,收获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吕芳参与制作的系列音频节目,荣获2019年度“大连检察故事汇”新媒体类一等奖、优秀法治宣传课二等奖等30余个奖项。2023年度吕芳一家被评为“辽宁省最美家庭”。

(文中案件所涉人名均為化名,案情已做适量删改。感谢大连庄河市妇联协助采访)

编辑/宋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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