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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新《企业财务通则》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路

2024-03-26欧琳

现代商贸工业 2024年6期
关键词:规范创新

欧琳

摘 要:新《企业财务通则》修订实行以来,恢复了财务管理的核心价值,让会计和税务功能重新回归其本源。同时,该规定也增强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包括运营资产、管控成本及数据管理等各个方面。本文简要设想了国有企业如何合理运用新《企业财务通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控制财务管理风险,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更好地发挥财务管理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路。

关键词:新《企业财务通则》 ;规范 ;创新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4.06.054

0 引言

我国国有企业主要经营目标在于提升产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增强社会经济效益,同时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国有企业能否真正做到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是行业稳定与发展的基石,也决定了企业的存亡。加强国有企业国有体制建设、树立行业共同价值观,抓好内部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是切实做好“两个维护”的必经之路。

1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下财务管理的现状及需要解决的课题

近些年,伴随着国家的改革策略指导与行业变革趋势的影响,国有制造企业已合并成大规模的企业集群。利用现代化的科技工具来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变得愈发关键,特别是财务管理的环节。因此,我们应该把焦点放在财务管理上,提升企业的管理体制,优化财务管理系统,确保经济收益稳定上升,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2 新《企业财务通则》的特点及对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新《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颁布实施,对规范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建设和谐的企业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新《通则》成功地与企业财务标准和税收法规相结合,更清晰地界定了财政管理的责任,突出了员工个人的奖励制度,并展示出人本主义的核心思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国有企业对于现代化财务管理的理念与行动准则及其规章制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且必须满足这些要求以达到现代化财务管理的目标。利用新《通则》来推动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友好的企业,这不仅能满足企业的科学管理需求,也能保障各方的权益,同时还能支持财务制度的革新。此举也有助于推进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变革、职能定位转变、思维方式调整、组织结构优化、政策框架改革以及业务内容的更新等等一系列的管理提升。

3 运用新《通则》对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思路

3.1 运用新《通则》,转变国有投资者财务管理观念、构建集团化内部监督体制,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思路

3.1.1 新《通则》的具体要求

长久以来,传统财务管理的运行方法一直存在投资者和运营商责任界限模糊的情况。新《通则》对国家、投资者和运营商间的财务管理权力作出了清晰的定义和定位,给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合法执行财务监督的法理基础。此外,新《通则》也详细阐述:所有国有或国有持股企业都应设定其内的财务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规则,以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3.1.2 根据新《通则》改革的思路

根据新《通则》的要求,国有企业(集团)应当构建和完善以国有投资者管理制度为中心的开放型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对下属各级子公司应当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职责。

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管职责,集团首先要完善监管制度。依据新《通则》规定构建的财务决定机制、财务风险处理系统和财务预估管理流程,构成了完整的财务决定、预设管理与风险管控的管理框架,并进一步优化了企业的内部监管。

其次,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随着集团财务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集团及其子公司都必须坚决执行财务监督制度。对照集团风险信息总表,组织会计逐一辨识与财务有关的风险,加强内部财务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财务管理部的风险信息清单。其中涉及的项目包括预防措施、监督措施、应对措施及这些措施所对应的岗位名称和制度流程等,为企业全面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夯实基础。

对于集团来说,关键在于强化对其监管政策实行的过程监控,确保其贯彻和应用,从而提升监管工作的效能。集团任命或提名专职的财务主管到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中,以负责子公司的财务活动的财务监察职责。此外,有必要推行定期的财务主管轮换制度,这不仅可以维护母公司作为法人的资产权益,同时也能保持子公司业务运营的相对独立性,进而构建起一种能够相互约束并推动彼此发展的内部管理体系。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审计,在企业中赋予内部审计高度的独立性,可以采取集团统一审计和各级子公司之间进行交叉审计的方式相结合,开展全面风险健康体检,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监督功能,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2 2、运用新《通则》,改革现行集团企业管理体制、跳出财会不分的圈子,发挥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专业职能的思路

3.2.1 新《通则》的要求

新《通则》清晰地界定了国有企业运营者的财政职责,而财政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掌管核心资源的资产管理,这其中包含:融资、支付处理、经济评估和规划、风险控制、流动资本的管理以及利润分配等。

3.2.2 根据新《通则》改进的思路

为了实现现代化的财政管控的主导地位,必须推动并实行构建财经分工制度。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金融控制与账务处理的具体职责范围:一方面是专门从事账户记录及計算工作的会计职能机构;另一方面则是监管子公司运营及对其税务问题决策和管理者——他们需确保税收合规且定期提交报告。把这两项任务分配给不同的单位来执行,可以使国有企业的运作更加严谨、有序、有效,同时保证其作为市场的独立实体能够持续发展壮大并在资金上得到充足的支持。

鉴于企业集团公司整合与重构之后,其执行的实体众多且层级复杂,各子公司涉及多个产业领域,使得财务管理的规范难以一致,同时覆盖的地域广泛而管控难度较大,故此需要利用业财一体化平台强化信息控制并提升会计处理及财务管理的效能。例如:全面梳理资产运转流程,对资产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各业务流程的权限与表单进行配置与验证。积极组织关键用户进行系统操作,收集系统设计与应用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集中的训练和初始设置,保持账务处理方式的一致性和科目的标准化。设立定期报告机制,培育企业的内部职业化团队、专家等。

3.3 运用新《通则》,集中管理资产、盘活内部资源,提高集团企业资产使用效率的思路

3.3.1 新《通则》的要求

新《通则》清晰阐述了国有企业集群可实施的内部分散资本整合与一致的管理方式,并允许集团对整个企业的财务资源进行全面调度和分配,从而减少了潜在的风险因素,更精确、高效且有条理地安排流动资产的使用,加快了资金循环的过程。

3.3.2 根据新《通则》改进的思路

经过改革和整合后的国有企业很多已发展成为一家庞大的企业联盟,拥有众多的分支机构并遍布各地,其财务管理则主要依赖于各个子公司独立运营。重组后的企业,实行了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业务流程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不仅可能导致无计划且过度消费的情况出现,同时也会因为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有所差异而使得整个企业的资金流动效率降低,从而影响到对潜在风险的管理。

为了实现整个企业的全面评估和资源整合,我们需要站在集团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以行业管理的视角设立专用的资金管理部门。强化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按企业下发的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批复要求,做好资金预排,控制各项资本性支出项目的进度和总额。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控,加强项目管理和财务监控管理,切实抓好预算内项目的质量,有效配置资源,减少预算外支出,提高项目资金配置准确率,确保重点项目预算执行受控。

严格规范预算审批流程,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监控,建立健全预算资金调度例会制度,强化各子公司基于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对可控费用进行监控,完善月度现金预算的申报、资金平衡、审批及使用制度,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全面预算目标的实现。

3.4 运用新《通则》,完善财务预算及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成员企业的积极性,完成集团整体经营目标的思路

3.4.1 新《通则》的要求

依据新《通则》的规定,国有企业从各方获得的所有财政资源并不一定都能用于计算当期的盈利,而应视具体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置。如果政府以股东的身份对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那么它就拥有了企业的相应股权,并因此成为了企业的股东之一,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向包含政府在内的所有股东支付股息。

3.4.2 根据新《通则》改革的思路

根据新《通则》的要求,企业必须转变原来的国有企业经营观念,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重新规范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对于下属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属于集团投资的部分应当上缴集团,属于政府及其部门投资的应当上缴财政。

国有企业合并重组后,企业集团由多个独立公司以及分公司组成,这些个体之间往往存在着矛盾,也存在个体发展和集团整体发展的矛盾。为了实现整个企业的运营目标,实现最大的盈利与国有财产价值增值,企业需要强化对其附属机构的收益获取、开销管控及盈余分派的管理。把这些附属机构的收益、花费和盈余都包含进总部的预算系统中,全面掌握所有的金融资源,清晰界定经济义务,让权利和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集团应该以董事会等各种方式来行使其投资者身份的责任,保障自身的所有者利益得到保护。

为了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集团宜采用不同的组织结构来设定各个分支机构的目标考核系统:它们是作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或投资中心而设立的。这些具体化的任务被进一步分解成每个部门的具体运营活动及流程目标。同时,也利用预算配置资源的方式,确保了所有目标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此外,集团还须实时跟踪、管理并且汇总跟绩效相关的数据和资讯,以便能快速发现实际表现是否符合设定的标准,从而使企业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最后,集团应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进行业绩、能力、态度三个维度综合评价,以员工业绩为导向,采取适当的奖励措施或者惩罚手段,激发员工们更高的工作热情,让他们更加努力地去达成既定的发展策略和规划。

3.5 运用新《通则》,改革完善薪酬机制、职工福利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的思路

3.5.1 新《通则》的要求

新《通则》详细阐述了企业高管层、关键科技人才和其他员工的薪酬制度,并设定了他们基于技能、管理等方面因素获得报酬的财务策略。它还对企业短期奖励与长期奖励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这为其所有者或其子公司的国企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激励方案的基础,有助于激发员工自我创新的精神,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3.5.2 根据新《通则》改革的思路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新《通则》的规定改革薪酬分配激励体系。薪酬体系应当与集团内部及子公司的评价、激励体系相结合,可以采取核心管理人员方针目标承包年薪制、核心技术人员高技术高风险岗位奖励,管理创新技术改进奖励等多元化的分配机制。同时,对未实现经营目标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实行末位淘汰、竞争上岗等。通过建立更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薪酬体系,充分发挥管理、技术人才为企业发展、做大做强的积极性。

新《通则》实行后,不再按照工资总额提取和使用福利费,以前国有企业大而全,下面有医务室、幼儿园等,产生了很多应付福利费。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现在这些机构基本都从企业分离出来,应付福利费的计提已经没有多少用途,新准则考虑如此,才取消了计提比例,不再强求。财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一起,系统设计员工福利政策,在确保执行新《通则》和企业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保证职工利益,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的调整和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的上划工作,确保新福利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平稳过度。同时,企业应进一步完善职工福利政策,经过反复测算,详细论证,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内的企业薪酬政策从财务角度进行了筹划与建议。

4 结束语

新《企业财务通则》的颁布,对我国广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财务活动将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国有企业如何按照新《通则》促进财务管理观念的更新,管理体制和模式的改革,内部控制的完善,仍有许多需要探索和不断改进的课题,本文只提供一些借鑒。

参考文献

[1]李明.企业财务通则学习与运用[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

[2]杨雄胜,陈丽华.集团公司财务管理[M].人民出版社,2007.

[3]赖用添,吴子云.创新企业财务制度,改革企业财务管理[J].国有资产管理,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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