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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
——以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为例

2024-03-21闫瑞聪

关键词:民族团结共同体中华民族

杨 艳 闫瑞聪

(大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0)

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各民族聚居地方近年来对于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行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典型示范、兵地共建、多级联创等各类形式,在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发展的大好局面中发挥了显著作用。2012年7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2018年1月,云南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到2035年实现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当前,云南省各州(市)都面临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考核、检验以及申报或重新申报的问题。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考核机制,第三方评估有助于相关部门完善、反思和落实决策,提高民族工作的绩效,弥补决策和实践中的不足。此背景下,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及各级示范单位创建成效展开第三方评估,具有现实紧迫性。

学术研究方面,近些年相关成果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个案实践经验探讨,如罗彩娟、热娜古丽·阿不都热合曼、李正洪的研究[1-3]。与“第三方评估”相关的论文仅2篇,吴文光提出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评估指标的构想[4];王志达研究了民族团结进步考核机制[5]。著作方面,仅有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验研究3部。可见,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研究还较薄弱。

基于此,笔者以大理白族自治州为个案,通过近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深度参与和深度观察,阐述了大理州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的实践过程,通过参与创新并推广“以评促创”工作机制,梳理了以第三方评估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逻辑与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将第三方评估的理论与实践引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示范创建工作机制的创新,能有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一、问题:如何从校地深度合作改变传统创建思路与认知

大理州2013年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首批试点;2016年,经国家民委和云南民族宗教委考核验收,被国家民委正式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2021年全州创建工作进入全面深化期,需检验五年创建成效、提档升级重新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从而面临激发各县(市)创建工作内生动力的问题。根据国家民委要求,大理州民族宗教委与地方高校(大理大学)展开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试点)第三方评估的横向合作,笔者有幸受聘为第三方评估项目负责人。经过两年的深度参与,笔者认为,当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存在几个普遍问题:一是第三方评估基本为一次性测评考核,动态与追踪性不足,导致田野调查受时间限制不能充分展开,对被评估对象了解不够,不易甄别突击式创建的情况。二是对国家民委新测评指标理解不足,由于民族工作话语体系转变后新测评指标更宏观、全面和凝练,从而各创建地方在具体操作中存在对新测评指标理解不足的问题,有些还在沿用过去的测评指标,有些则未能理解民族工作主题主线和重点的变化。三是多数评估机构采用测评指标应用于第三方评估,难以体现测评指标与评估指标的区别和衔接。

如何将相对宏观、简洁的测评指标分解化、操作化为立体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如何改变过去“等靠要创建”“跑创建”的工作思路,便成为项目组思考的主要问题。从问题意识出发,经与大理州民族宗教委多次院委联席会议磋商,统一了关于评估体系与过程的设计理念:(1)立足时代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开第三方评估的理论与实践。即衡量一个地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得是否有成效,应以是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标准,包括是否切实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代化。(2)“考”“导”结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细落实。调研中,项目组发现创建工作主题主线的转变在实际落实中仍然存在“两张皮”的情况,说明一项政策从上层到落地需要时间和各方力量的推动,而第三方评估在考核的同时,可以发挥引导、教育的功能,将评估作为大宣教格局的一部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到实处。(3)更侧重认知和思想层面,通过第三方评估考察示范区(单位)对共同性与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四对关系的正确把握;(4)体现测评与评估的区分和衔接,以更高要求合理划分评估结果,优中选优,在原有“合格、良好、优秀”的基础上,增设了“优秀示范”,从而能真正凸显典型培塑功能。(5)发挥第三方优势,体现公正性和适用性。在公平公开公正、奖惩分明的同时做到适用,根据被评估地方的本土特点,设置基础项和加分项,做到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立足大理面向全国,实现第三方评估成体系、重实用、可复制推广。(6)理论要依靠实践、结合实践、服务于实践,不能仅靠学术思维或行政推动,必须进行校、地、社、企等多方的深度合作,使学术研究紧密依靠与结合政府施政和社会治理的基层实践,才能避免纸上谈兵。(7)评估过程中第三方机构一定要深入田野,不仅仅听汇报、看材料、统计大数据,还要不被短期绩效与热情、周到的接待所影响,保持评估的正确导向及公平公正性。基于上述共识,经反复探讨、预评估与实地调研,项目组确定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创建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大理州各县(市)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开展了五年动态第三方评估工作,亦为大理州创建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试点打牢了理论与实践基础。

二、守正创新:精准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科学、严谨、规范地开展第三方评估,是精准检验是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的重要措施和必要手段,对将所有工作都向此聚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构建“三类”“四层”“七问卷”为框架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并进行地方标准认定。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之后,国家民委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针对东西部地区分类发布了更高标准的新测评指标,要求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对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项目组以国家民委先后印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西部地区)》为设计蓝本,本着让主题鲜明起来、主线突出出来、工作精准起来的目的,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分类分层、精准施策、相互贯通、有机衔接的宗旨,项目组将测评指标分解化、细节化,制定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三类”“四层”“七问卷”。“三类”指州(地、市、盟)、县(市、区)和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等“七进”的三类评估指标。第一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单列)》由“基础项”(100分评估指标+58分奖惩细则,包括7个1级指标、17个2级指标、50个3级指标)和“地方亮点与创新项”(100分,包括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0条评估细则)构成。第二类:《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单列)》由“基础项”(80分,包括5个1级指标、14个2级指标、46个3级指标,和“地方亮点与创新项”(20分)组成。第三类:民族团结进步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及医院)、社区、学校、企业(景区)、连队(军警营)、宗教活动场所即“七进”的第三方评估指标表,各表亦均由“基础项”80分和“地方亮点与特色项”20分组成。“四层”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和评估给分细则。“七问卷”则针对不同群体、年龄阶段、职业、政治面貌,配套制定了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考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的七类网络问卷。

该指标体系目前相继通过云南省与国家知识版权局文字作品登记,同时经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推荐获批“2021年云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制订计划项目”,系全省38个立项中唯一的人文社科类项目,亦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业地方标准制定上的首次尝试。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跨行业创新,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立项与作品登记进一步充实与推动西南边疆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与实践。

2.以“理论-实践-理论”的科学环不断完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华莱士提出“科学环”的模式,即理论演绎假设、假设导致观察调查、调查观察归纳概括结论,概括结论修改完善或提出新理论[7]。第三方评估体系的构建与实践亦历经了“科学环”的过程,2020年12月至2022年3月,第三方评估项目组将指标体系的主要依据、内容、计算方法、认定标准初步应用于大理州各县市的预评估与正式评估,构成了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回到理论创新的研究回路。具体评估过程包括: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3月10日,在巍山、剑川、永平、漾濞、南涧、云龙等县深入田野,以明查暗访、座谈会、深度访谈、参与观察、问卷、资料查阅等多种形式,开展以上各县创建云南省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第三方预评估与正式评估;2021年5月30日至2021年6月10日,大理市、宾川县、洱源县、祥云县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第三方预评估与正式评估;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5日,宾川县、大理市、云龙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第三方预评估;2022年2月23日至3月21日,在宾川、大理、云龙、南涧展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及祥云、鹤庆、弥渡、洱源县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第三方评估。项目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的方式,结合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将贯彻政策要求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客观研判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工作成效。

通过评估实践,项目组主要了解被评估对象如下创建情况。其一,政治站位与思想认知高度情况。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能把握到位,精准创建,做到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四个与共”“三个离不开”“两个维护”,能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反对分裂、增进民族团结的角度来开展工作;从领导到一般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政策理论认识理解精掌握到位,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没有偏差。其二,话语体系精准把握情况。创建工作总体上高度符合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要求,聚焦主线和“五个认同”;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主线,体现为什么开展创建工作,怎么开展创建工作,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创建工作思路是否成规划、成体系、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其三,创建有机融入行业领域中心工作以及与本职工作高度融合情况。能将示范创建作为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相互促进,带来由内而外的变化,做到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覆盖面广、扎根基层。 其四,创建工作共性与个性的把握情况。创建氛围应适度、得当,突出共性,共享的中华民族形象符号突出中国风、中国味,而不是片面突出民族特色、强调个性。有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品牌活动、经验做法等,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参与度高、满意度高。其五,创建工作的全面性、长期持久性情况。创建工作能全面开展、持续不断地浸润社会、争取人心、增进共同、巩固一体,具体做法有哪些;能坚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的工作方法,持久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纳入”“三个计划”(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纳入”:指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三个计划”:指要启动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落细落实,常态化做法有哪些。其六,创建地方性特色亮点与创新情况。亮点明显,总结归纳提炼到位,能形成一系列的做法经验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形成制度机制;创新性做法有哪些,去不断突破原有内容、地域、示范单位界限的创新体系和示范创建复合网络等。截至2022年3月,项目组已完成30余万字的评估报告、问题清单和22.2万份调查问卷,同时不断搜集被评估对象反馈,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数十次的实际检验、论证和完善。

三、以评促创:推进西南边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

经第三方预评估与评估,项目组向基层政府提交评估报告、问题清单与咨政建议,及时进行成果转化,助力大理州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成为精准创建的助推器。

1.以评促创的理论逻辑。传统创建多为指标分配、择优定向指导,申报单位一定程度上存在“等”“靠“要”创建、突击式创建的情况。第三方评估作为一种必要而有效的外部制衡机制和促进机制,能弥补过去被动创建的不足,达到以评促创的目的。为避免出现突击式创建的情况,考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是否全面、深入,以云南省“十进”和全国“七进”为依据,结合具体条件,评估组请当地以民族团结进步“十进”为范畴,每“进”向第三方评估组提供3个示范点组成样本框,以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样本规模为30的样本框里,以每“进”为一层,每层抽取一个被评估单位,组成数量为10的预评估样本,形成预评估路线及具体安排。如此,能从考核层面避免创建工作出现政绩化、结果导向化和突击式创建,引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在平时、重在行动、重在示范。

2.以评促创的实践进路。首先,以第三方评估推进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从2021-2022年申报全国、全省示范县(市)、示范单位成效看,各县各单位一改过去“跑创建”“等指导”的旧况,纷纷主动请缨,两年间申报并获得命名全国示范县4个、全省示范县(市)6个。第三方评估的引入,有效解决了人为因素干扰和评价不精准、不公开透明等问题,得到了各县市、各单位高度认可,排名靠前的县质量有保证,排名靠后的县心服口服,树立了质量第一的鲜明导向,构建了积极健康的创建环境。一是坚持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贯穿创建工作的全过程,使第三方评估成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的必经之路。国家民委团结促进司在2022年初实施“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时发文,“申报示范市(地、州、盟)须提交第三方对本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评估报告和省级初验报告”,将第三方评估作为促进创建工作的重要机制,由过去评上并运转之后再评估成效,往前提到作为申报材料的内容之一。二是强化“以质促创”的鲜明导向,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作为一种必要、有效的内外部促进机制,发挥第三方的公正性和精准性,通过开展规范动态评估,营造“以质促创”的良好氛围,持续提高常态化开展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州各县精准创建工作。三是为创建工作提供智库支撑。项目实践精准对接了国家民委《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精神,突出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建立第三方评估数据库,为示范县市单位5年届满重新申报和日常动态管理收集真实、完备的数据信息和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其次,以创建工作的第三方评估加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众化进程。为检验第三方评估介入创建工作的成效,找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众化的推进难点,项目组运用实验法,将引入第三方评估之前和之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问卷填答的数据进行对比,以此判断“以评促创”机制是否真正发挥作用。系列问卷由7个分问卷组成,分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全面深入持久地长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的调查问卷(A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普及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情况的调查问卷(A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增进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情况的调查问卷(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提高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知晓度、满意度、支持参与度”情况的调查问卷(A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强化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情况的调查问卷(A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增强群众‘五个认同’”情况的调查问卷(A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认知情况的调查问卷(A7)。问题和选项设置均有清晰的认知倾向,如“您是否清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必须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主线?”“非常清楚”“基本清楚”“不清楚”。问卷通过问卷星平台发放,目前回收总数量22.2万份。

具体对比过程如下:经2020年近一年在大理州12县(市)田野调查熟悉情况,项目组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3月10日进行了部分县(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第1轮评估,2021年3月21日0时0分封存数据,得到大理州7份问卷填答数量对比情况、大理州6县(市)问卷填答数量最大值对比情况(即6县均取填答人数最多的那份问卷进行对比)、7份问卷答题正确率及满意度数据对比情况,共三组数据。之后,评估组进行了多次预评估与评估,基于比较需要,项目组取2022年2月23日至3月21日最近的1次第三方评估数值,于2022年3月21日0时0分封存数据,得到与2021年相同内容的三组数据,如图1、图2、图3所示。

图1 问卷填答数量对比

可以看到,2021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1日1年间,三组数据均呈升序,尤其填答数量增幅非常大。虽然引入第三方评估期间,也可能有其他变量影响数据结果,如基层政府发动群众填答力度加大,多层面多维度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格局对民众认知产生影响等,但平均近两倍的填答数量增长仍能一定程度说明第三方引入的成效。图3则展示了民众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知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变化幅度最小的问卷A5系“强化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说明持续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打牢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三组数据对比表明,第三方评估引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均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众化。

图3 问卷答题正确率及满意度数据对比

四、问题及建议:“十个解决好”

笔者在评估实践与调研中发现,虽然各民族地方创建程度上呈现不均衡的状态,但大体上能保证创建成效。县级层面,能从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的政治高度去推动工作;县委、县统战民宗系统领导干部对于创建工作话语体系把握较精准,能聚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主线;创建基础性工作,如外部氛围营造上、档案材料整理上等均能达标;各民族地方亦有自己的创建主题,如大理宾川县“中华民族一家亲,水果之乡日子甜”的主题,云龙县总结出的示范创建四种精神“民族抗战、水电移民、脱贫攻坚、艰苦创业”,大理市的环洱海示范带,南涧县共建共享“跳菜家园”。但现阶段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笔者将问题及相应建议归纳为“十个解决好”。

1.解决好话语体系转变不彻底的问题,主题主线“入脑”“入心”。目前,话语体系的转变主要体现在物质上的“入眼”阶段,从氛围营造可以看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个认同”等内容,也能看到工作剪影等各类细节,但县(市、区)级领导干部、基层公务员、群众三个环节之间的思想认识出现了中间断层。基层公务员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以及国家最新民族政策的了解不够清晰与突出,经与基层各乡镇、机关、社区等进行座谈与访谈,课题组发现还不能达到县级层面的效果,比如对话语体系转变的思想认知,对创建工作全面、系统的了解等,使“重在基层”难以真正落实,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未能扎实做到“入脑”“入心”。建议加强对示范单位一把手及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内容包括要围绕铸牢主线去认识为何开展创建工作,怎样开展创建工作,怎样规范系统地体现创建工作, 以及怎样实现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整体、系统、全域。

2.解决好“一”与“多”辩证关系的问题,保证创建工作方向。“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格局和特色,“一体”和“多元”辩证统一,切实把握好了“一”与“多”的辩证关系,才能避免创建工作中过于强调差异而弱化一体、思路转变不彻底的问题,避免在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地方性与普遍性等问题时在政策把握上出现偏差。同时,对共性和个性的把握要找到适度的结合点,明晰普遍和特殊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地方文化的关系。在汇报中、在材料中、在外部氛围营造上,都要强化对度的把握,不要一味强调地方文化与民族特色。大力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真正做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保证创建思路的正确方向。

3.解决好“以果代因”误区的问题,提高创建的政治站位。部分基层过于看重创建成功的结果,将创建工作之“因”政绩化、结果导向化,为了创建而创建,忽视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真正出发点。所以,要跳出创建谈创建,将地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之中,将地方创建工作成绩归结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上,提高站位,久久用功、绵绵用力、长期创建,以创建工作的质量为导向,方能做到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日常、融入毛细血管。

4.解决好发动群众不充分的问题 ,推进创建大众化。当前的创建工作更多体现在党委和体制内干部的真抓实干上,群众的参与度尚待提高,发动群众大合力创建的力度还不充分。在未来长期的示范创建工作中,应以各族群众为主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社会各阶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大众化,做到重在交心、重在基层。具体工作中,切实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民族情感的共鸣点,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落实到群众当中。

5.解决好机械理解“全面”创建的问题,抓好示范带动全局。调研中,部分基层领导认为全面创建就是要将力量平均地用在每一个单位和点位,结果人财物力跟不上,从而影响创建成效。 上述情况系机械理解“全面”所致,受到了传统创建思路的局限。“全面创建”不仅指要抓全域,更要抓示范,方能以示范带动全域创建,从对全局的把握上升为对全局的创建,进而使深入持久成为可能。

6.解决好“创建联盟”误区的问题,创新“创建联盟”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民族团结进步来说,一般性的互相学习和经验交流不是“创建联盟”。建议严格按照国家民委提出的标准构建“有纵有横”“纵横联动协同”的立体指标体系,真正实现“点、线、面”的立体创建模式、立体创建联盟。在最基础的纵向和横向工作上,亦需不断突破原有内容、地域、示范单位界限的创新体系和示范创建复合网络,由“单兵作战”上升为“集团作战”。通过示范点、线、面的结合和协同联动,推动示范创建工作的整体发展、全面发展和系统发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的特色和创新进一步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出“创建联盟”、示范带、示范圈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的实践作用。

7.解决好创建载体不足的问题,实现创建工作多元实体化。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推进创建工作主体的实体化。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常要求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从体制效能上来说,领导小组是虚体,而真正推进创建工作的是统战部和民宗委、民宗局,是实体,所以领导小组应落实创建工作中实体部门的责权,真正协助统战和民宗系统去落实创建。二是创建工作项目实体化须持续全面推进,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真正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物质基础。

8.解决好埋头创建的问题,加强铸牢中华共同体意识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理论研讨。调研中,痕迹资料、深度访谈、座谈会、汇报会显示,民族工作情况研判多为问题追踪与反馈,研判层次较低,大多停留在“救火队”模式,追踪问题,然后解决问题。建议分清研讨、研判与督查、纠察的区别,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实践提供源头活水和智力支撑。

9.解决好创建方式单一的问题,进一步丰富示范创建手段。如对大数据、新媒体、信息技术等的应用,可在创建中将大数据技术应用贯穿到分析、监测、调查、研判的各个阶段;如增加典型故事的挖掘力度,尤其是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渊源的深入挖掘。提高创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水平,以具体项目带动人力、物力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对项目的可行性、有效性及相关性等多方面进行宏观把握,注重过程控制,通过项目的计划、实施、控制、验收和评价等程序达到目标。

10.解决好创建与本职工作高度融合的问题,实现创建思路向全域化转变。评估实践与调研中,课题组发现各示范创建单位的创建思路、提法、模式,在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方面虽有一定探索,但在融合程度上需要进一步提升。要改变传统的被动寻找结合点的做法,代之以新的全域创建思路,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主线,围绕本职工作全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通过创建思路的转变,带动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的高度融合,带来由内而外的变化。

综上,列出成效清单、问题清单,探索机制创新,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更佳程序,合理推动创建工作的精准提升、精准整改,以质量导向避免突击式创建,遏制政绩化和为创建而创建的势头。应不偏离真正出发点,增进各民族群众的共同体理念,坚定其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互嵌式发展,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将地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果归结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上,从而使中华各民族大团结坚如磐石,中华民族凝聚力、感召力、向心力空前增强;使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利益共同体、政治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各项基础更加牢固,推动新时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认知与行动自觉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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