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融合背景下陕西数字文旅建设推进策略
2024-03-21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文化与科技教研部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文化与科技教研部 黄 媛
本文立足于陕西数字文旅建设的现状,以数字文旅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为目标,提出以提升全域旅游生态圈智慧协同服务力,供给侧驱动文旅服务和产品质量升级,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保障支撑体系等策略推进数字文旅建设。
习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做出战略部署,陕西贯彻“文旅+科技”融合,扎实推进《“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家智慧旅游建设工程”,“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实践案例”,按照《陕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加紧布局数字文旅新市场,积极推动管理向精细高效集约发展方式转变,文旅应用生态和使用场景不断创新,助力文旅行业全面进入智慧化,推动民众开启美好新生活。
一、陕西探索数字文旅建设现状
2017年作为全国8个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单位之一,陕西省委、省政府率先在全国成立以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还成立了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均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市县相关部门加大文旅与科技融合,各级制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200余个,细化工作内容与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截至2022年3月,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5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37个[1],为全国全域旅游创建新标杆贡献了“陕西方案”,为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进行了积极探索[2]。
推进数字文旅发展与管理模式不断创新。陕西以“一机游”驱动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慧旅游目的地,以全域旅游为有力抓手,通过市-县两级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在全省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政府不断提升文旅产业的营商环境,推动以“陕西省智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为中心的省-市-县-景区的“四级”管理模式[3];初步建成的陕西省旅游综合平台可对旅游地理信息、旅游资源、客流监控、节假日运行监测、景区运行监测、旅游者评价、舆情监测、旅游者满意度、应急指挥、住宿运行、旅游统计等方面进行指挥调度,产品营销,信息汇总、分析;各市文旅资源也在逐步整合,一些全域旅游示范城市与该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依托陕西省图书馆地方数字文化资源开展“智能文化云地标”为核心的新型数字文化公共服务[4],兼有全省公共数字文化数据中心的采集器的价值功能,将各地方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和文化馆的地方文旅文献系统特色数据库数据资源通过搭建文化旅游数据链群为文旅管理部门、文旅企业和旅游者提供文化数据存储和发布,通过移动端推介为旅游者提供较深层次的文化体验,丰富了旅游文化内涵。
提升文旅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文旅公共服务创新实践。比如大唐西市申报的“大唐链”作为我省唯一代表,入选第一批国家区块链特色领域(“区块链+版权”)试点名单。“数字化助力西安城墙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打造中国最大的数字孪生场景,入选2022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实践十佳案例。建立结合区块链技术的“大唐链”“开元数藏”等数字藏品交易平台,这些为我省数字文化产业稳步前行奠定坚实保障。利用“陕西公共文化云”“陕西文旅之声”等平台强化公共文化“服务链”,开展“戏曲进乡村”在线直播、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化下基层活动,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常态化[5]。
二、陕西数字文旅建设困境
陕西在落实“十四五”文旅亟待提升综合数字化能力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处于初步建设阶段,距离旅游强省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数字文旅相关政策的制定主要还是依靠单个部门,跨领域、跨行业、多部门合作、协调沟通机制尚未打通。旅游机构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统一规划、标准等融合建设的管理机构还未形成,文化数据和旅游数据烟囱明显,尚未建成覆盖全域的高水平智慧文旅服务。现有的“一机游”不能给旅游者提供区域与OTA平台的差异化服务体验,“旅游者出行一件事”的数字化应用场景还未达成,智慧文旅融合服务平台建设尚未覆盖文旅全产业链。省内大部分“一机游”平台获客、引流不够,导致持续盈利的长效机制未形成,与企业对接过程中,出现较多交付容易,后期运营、维护、旅游数据归属权限不清,旅游大数据开发应用,文旅数据共享、监管等困难。文旅产业线下线上一体化建设格局尚未形成,文旅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有限。省级综合数字化媒介平台国内传播力尚可,国际影响力不足;市域各类数字文旅服务平台用户粘性不强,传播力、影响力较弱;基层文旅机构开发了“三微一端”等数字文旅资源平台,手段单一,没有形成合力,宣传缺少地方特色,数字文旅人才匮乏。
三、数字文旅建设的推进策略
(一)提升全域旅游生态圈智慧协同服务力。
全域旅游建设是通过智慧文旅融合服务平台将“吃、住、行、游、购、娱、厕、导、智”九大基础要素和“商、养、学、闲、情、奇、文、体、农”九大发展要素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以提升数字文旅旅游者体验满意度,促进文旅企业的全面转型升级和发展,提高文旅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治理能力,增加当地居民的社会福利和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打造智慧文旅融合服务平台以提升文旅智慧化水平。
一是提升文旅景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城乡联动,促进区域间和区域内的协调发展原则。各文化场所和旅游景区加强高清摄像头、传感器、无线网络等智慧文旅感知设备、沉浸式设施、可穿戴设备、无人智能游览、智能终端、无人机等智能装备的提升。
二是融合省域公共文化服务云和旅游云平台数据,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全域文旅数据中心。由政府牵头,公共文化和旅游管理者制定文旅智慧建设框架和标准,各公共文化相关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三部门、场馆及陕西省全域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智慧旅游景区、旅游管理部门等按照标准实施。将纵向、横向的文旅数据资源联通,打造文旅基础数据云平台。第一,要融合文化资源数据库和旅游数据库,对原有积累数据利用文旅数字中台打通数据转换与共享,对后续产生的新数据通过统一数据标准进行采集、分解,联合科技实力较强的企业进行深层挖掘,为企业创新产业模式提供消费数据应用资源。第二,省域数据中心按分阶段、分级别的建设原则,省级主要负责数据融合政策制度建设,市级主要负责数据存储、分解与管理,县-乡(镇、村)级主要负责数据的采集和应用,从主要景区和文化场所逐渐过渡到全域所有文旅活动场所,加强文旅数据各个环节的数据共享与协同应用。
三是迭代升级“游陕西”“一机游三秦”等智慧服务平台。第一,为文旅管理部门提供汇聚文旅各智慧信息。主要包括“一云多端”实时查看全省文旅数据资源服务;对全省文旅服务节点上的认证采集数据进行统一管理;以旅游者为中心的综合统计与分析服务;文旅舆情监测,场馆景点游客统计分析,文旅大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数据综合分析展示,数据采集在线报送,文旅大数据管理,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停车场管理,智能语音导游、导览服务;应急与安全管控,个人隐私保护,行业监督管理,应急指挥调度,车船调度管理,视频监控管理,森林防火预警,场馆景区救援,公共智能广播管理等。第二,为旅游者提供省域智慧文旅线路指引。主要包括提供游览线路规划,选择路途最近、景色最美、美食较多、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线路;用户根据自定义的需求选取跨域景区推荐;可搭载开放性端口来嫁接商家对用户提供服务,提供景区中的信息、地域风光、天气、文化风俗、地域特产、法律法规、公共设施信息(加油站、厕所、停车场、医院)等更多服务;全省文旅整体及景区介绍,对文旅服务进行除地域外的分类引导;利用VR、AR技术提供游客视角展现服务。根据历史数据或旅游者查看数据日志分析游客特征进行场馆、景点推荐;后台自动记录游览活动和行为轨迹;对场馆、文化活动、景区、商家服务进行收藏、点评和投诉建议;省域文旅场馆、景区路线规划,周边实时交通路况查询和实时报道服务;文旅餐饮服务、文旅实物产品预定、支付、评价、建议及投诉;在旅游圈实时分享信息、互动交流、在线点评、互助问答、新景点推荐,分享文旅攻略、游览体会交流、分享、讨论服务。第三,为文旅企业提供探索文旅管理的创新平台、文旅电商平台,形成以文旅线路、土特产、酒店、文旅租车、景区票务为主的预定服务及文旅信息查询服务;精准推送文旅产品,智能优惠券,库存管理,精准广告营销,咨询发布等;同行业信息交互,商机撮合,产业链发展联盟。
(二)供给侧驱动文旅服务和产品质量升级。
供需关系是文旅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一是在供给层面,建立数字文旅产业链。加快数字文旅与颠覆型技术的融合,将人工智能、3D打印、全息投影等应用于文旅平台和系统。加强虚拟现实技术在旅游景区和各类实景演出中的使用,使传统文化资源“活起来”,打造沉浸式观感效果,推进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展示。充分发挥科技对文旅内容的创新、产品开发、业态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使用大数据探索精准营销、协作创新商业模式,重点培育体验消费、网络消费、智能消费等消费新热点、新模式。二是在需求层面,提升数字文旅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从旅游消费群体看,新增旅游者群体以95后的“Z世代”和退休的老年旅游者为主。消费需求愈加追求个性化、多元化和大众化,旅游体验内容、体验方式和体验感受不断升级,旅游者对交互式和沉浸式的体验更有兴趣。增加文旅产业的娱乐性,融入动漫影音。借助数字技术精准定位市场,将优秀传统文化迅速转化为数字文旅IP,多矩阵媒介推广短视频文旅IP,培育IP产业链,凝聚数字文旅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数字创意与艺术设计融合,将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设计转化为数字产品。加强旅游与策划规划机构、科研院所、文化创意机构的合作,开展定制化文旅产品开发与推荐。
(三)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保障支撑体系。
以“区块链+信用”数字化创新模式,打造文旅评价机制。以区域文旅信息平台为支撑,融合涉文旅部门数据和贯通文旅产业数据。成立专门的算法和数据监管机构,建立全流程算法监管规则,将自动化决策纳入法规监管范围。
一是完善信任监管平台。增设区块链监管节点,打造链上文旅协同监管体系。文旅业态监管包括资源准入退出管理、行业诚信监管、综合评价管理、互联网舆情管理、游客投诉管理、文旅企业运营管理、电子合同管理等。文旅产业运行可视化监测及应急指挥包括文旅实况监测、区域流量监测、文旅客流趋势分析、文旅资源状况监测、业态运行状况分析、文旅预警指挥台、营销决策分析、文娱场所动态监测、指尖终端监测等。构建文旅政务“一网通”,事务审批,实现文旅管理部门和文旅相关主体联动协调管理,产业在线服务,共享不可篡改可信账本数据等提升监管效率。
二是创新监管手段。通过物联网感知数据交换的应用动态捕捉更多行业实时数据,对文旅业态实时化、动态化、精细化监督和分析,形成“文旅数据一中心、文旅政务一网通、文旅统筹一块屏”的“区块链+监管”新格局。引入第三方评估,与各类文旅平台合作,建立内外监督并举的科学评价机制。重点对“大数据杀熟”取证、网络信用监管、跨域文旅执法、评论评级造假等热点问题进行监管示范,打造良好的全域文旅舆论环境。
三是建设“区块链+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保障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商务诚信与公益诚信。基于区块链技术打造数字文旅资源按业务、交易需要在异构网络中有序、去中心化、溯源、版权、安全保护流转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的数据链,勾勒各文旅主体“信用”画像。在隐私数据,身份认证、安全交易、资产信用融资、信用积分消费等方面积极开展信用监督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