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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现状调研

2024-03-20胡小玲

社会科学进展 2024年1期

胡小玲

摘 要|近年来,浙江省不断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本研究综合运用观察法、实地走访、深度访谈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浙江省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调查发现托育机构普遍存在运营困难、师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家长将婴幼儿送托的意识尚未建立起来、托育费用较高使家长选择不送托等问题,据此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相关工作者有所参考。

关键词|托育服务;浙江省托育;婴幼儿托育

Copyright ? 2024 by author (s) and SciScan Publishing Limited

This article is licen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4.0/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推进托育工作,2022年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将“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普惠托位占比超过60%”作为发展目标。截至2023年底,浙江省每千人托位数4.3个,居全国第一;婴幼儿入托率16.2%,远高于全国5.5%的平均水平;获选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3个,全国首批爱心托育用人单位7个,数量均居全国第一。然而,浙江省托育事业发展依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日趋迫切,托育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入托难、普惠托位少、养育成本高,扩供给、促普惠任务艰巨等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区域托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用人单位和社区托育设施较为短缺,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托育专业人才缺乏,培养培训体系尚未形成;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机制还不健全,营商环境亟待优化等问题[1]。

1 浙江省托育服务供给分析

(1)托育机构备案情况

根据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信息公示平台”发布的数据,对浙江省已备案托育机构的情况进行了整合梳理,截至2023年6月末,浙江省备案托育机构数量为5680家,已备案的托育机构数量在全国各省份中同比最多,占全国总量的比例为20.6%,超过五分之一。其中,杭州市的备案机构总数全省最高,为1093家,接近全省总量的五分之一[2]。

(2)托位情况

托育机构一般设置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三种班型。通常情况下,浙江省大多数托育机构只招收18个月以上的婴幼儿,或者宝宝达到“能独自走路、听懂成人的话语并能简单表达自己的诉求”标准时方可托育。这是因为月龄偏小的婴幼儿一方面是家长不放心托育,另一方面是托育机构人员不足。月龄过小需一对一照护,费用也会偏高,因此很多机构尚未开设乳儿班,即使有托育机构设有乳儿班,但也尚未开班。

(3)人员情况

通常情况下,托育机构在人员配置上,需配备管理人员、保健医生、保安、保洁员、教师、生活老师,教保人员等。每班配备两教一保,从业人员中,已备案托育机构均要求各岗位人员均持证上岗,带班教师多为学前教育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证,生活老师要求有健康证。保健医生大多数是以兼职形式存在。薪酬方面,以杭州为例,教师或育婴师薪酬在4500~6000元不等。生活老师薪酬3000~5000元不等。

(4)费用情况

浙江托育可划分为普惠性托育与非普惠性价格。浙江普惠性托育机构接受政府补助(运营补助是给到托育机构),执行政府最高定价规定,收费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价格。不同区不同标准,如2023年浙江海盐县的普惠托育收费标准不高于2100元(不含餐费),浙江台州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每人每月不超过2700元(不含餐费)。民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标准,由托育机构合理确定,实行市场调节。各托育机构单次收费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然而,据调查,普惠性托育机构与非普惠性托育机构价格相差不大,以杭州为例,宝诚托育为政府合作的普惠性托育机构,价格受到政府限价,托育价格在3500元/月,而联想宝贝为连锁托育机构,价格在3200元/月,若季度或半年或年交费,价格还能再优惠,最低能到2800元/月。普惠性托育价格是固定的,一般没有优惠,而非普惠性托育机构可以通过各种营销手段变相降低价格,使得普惠性托育与非普惠性托育价格相差不大。

2 浙江省托育服务用户需求现状调查

笔者深度访谈了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温州市、宁波市等近百名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询问他们为什么上托育以及为什么不上托育,发现以下结论。

2.1 家长选择托育的原因

(1)基于婴幼儿自身发展需要的软性需求是家长选择托育的主要原因

调查中,已经在托育的家长80%都提到选择托育是为了“培养婴幼儿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让婴幼儿接受早期启蒙教育”“让婴幼儿能够更好地适应幼儿园生活”等。也即,家长选择托育服务的原因大多集中在以下三点:幼儿需要社交锻炼、科学的早期教育和科学的照护,以及为顺利过渡到幼儿园提前做准备。而这些都是基于婴幼儿自身的发展需要。专业托育机构能准确把握儿童成长敏感期,大多数机构会展开蒙氏日常教育课程,涵盖大小肌肉动作训练、生活习惯和社交礼仪、照顾自己及环境等方面,让幼儿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幼儿健康的情绪情感。

(2)基于解决照护家庭照护困难的刚性需求依然存在

调查中“便于家长工作和就业”“减轻家中老人照看孩子的负担”“家中无人能够照看”“满意的育儿嫂/保姆等家政人员不好找”等基于解决家庭在照护婴幼儿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刚性需求依然存在。調查显示,60.7%的“一孩”母亲因为“没人看孩子”而不愿再生育。托育机构可以满足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暂代照护”角色释放年轻宝妈的压力,让其实现自我价值,更好地平衡事业与家庭。此外,减少隔代养育冲突也是多数家长提到的需求。随着“80后”“90后”的养育观念转变,年轻父母和长辈在育儿观念上会产生不少分歧。托育机构科学合理的育儿方法,不仅能更好促进宝宝健康成长,还能减少隔代养育的冲突,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3)便利性是影响家长选择托育服务的首要因素

便利性即离家距离,是家长在选择托育园优先考虑的因素,如果离得太远,每天接送的通勤会比较麻烦,家长不太会考虑托育。大多数家长会选择离家距离1公里内的托育园,大概通勤时间是15分钟左右的步行时间。在影响家长选择托育机构的影响因素中,和“与家庭居住地的距离”同样处在第一梯队的还有“安全问题”及“收费价格”,处于第二梯队影响因素有“机构环境、设施等硬件条件”“饮食安排”“师资水平”,而第三梯队包括“机构课程安排等软件条件”“机构性质(公办/公办民营/民办等)”“机构口碑与知名度”“与工作单位的距离”等。

(4)不同收入的家庭最看重的影响因素有所不同

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家长在选择托育机构时最看重的因素发生了一些变化。在“环境设施”“师资水平”“课程软件”方面,最关注的是收入5万元以上的样本家庭;在“家庭距离”“安全问题”“饮食安排”“口碑品牌”方面,最关注的是收入2万元到5万元的样本家庭;在“收费家庭”“机构性质”“单位距离”方面,最关注的是收入低于1万元的样本家庭。也即,收入相对低的家庭更看重价格因素,目的偏向“托”,收入相对高的家庭更看重师资、课程因素,目的偏向“育”。对于托育机构来说,要根据自身锚定的目标群体收入水平来分析其最关注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升自己。

2.2 家长不选择托育的原因

(1)“孩子年龄太小”“不放心”是家长不将孩子送至托育机构进行照护的主要原因

不考虑将孩子送至托育机构进行照护的主要原因,六成以上被调查样本对象提到了“孩子年龄太小”“不放心,担心孩子在托育机构的安全和健康问题”,这些家长希望孩子能够在自己的身边成长,享受家庭氛围,对于把孩子托付給陌生的人感到不放心,担心孩子在托育机构的安全和照顾质量,且家长对托育机构提供的教育环境和孩子的互动方式存在异议,他们更希望能够自己亲自参与孩子的教育。

(2)费用太高是家长放弃托育的现实原因

有近四成家长表示因“托班收费过高”而不考虑送托,据调查,约50%样本家长觉得合理的每月托育收费价格应该在1000元以下,30%觉得1000元到1500元之间也是合理的,只有20%可以接受1500元以上的价格[7]。根据已送托家庭反馈,浙江省实际托育费用集中在2500~3500元,占比近四成,还有10%左右的家庭托育费用在6000元以上。现实收费情况与家庭的预期、经济可承受力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3)“家里有人可以照看孩子”使家长未曾意识到托育

浙江省婴幼儿的主要照护人,目前依然是以家庭成员为主,祖辈隔代照护是主力军,其次是父母亲自充当主要照护人,托育机构和幼儿园内托班占比不高。祖辈、祖父辈参与下一代子女的养育,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和生活土壤。家长能够安排家庭成员帮忙或自己亲自照顾孩子,不需要送孩子去托育机构,也未曾意识到要将孩子送去托育机构。可见托育机构最大的竞争对手不是其他托育机构,而是“家里有人”。

3 浙江省托育服务存在的问题

(1)托育机构普遍存在运营困难

据调查,有近70%以上托育服务机构表示:“招生难,托位闲置,经营困难。”[3]一方面,机构运营成本高,与3岁及以上儿童教育服务相比,0至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在师生比、场地设施、看护照护等方面的要求更高,此外,园区房租、人员薪资等一系列高成本支出,是当前浙江托育服务业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机构的收入是一定的,一来家长对托育的不够了解,将孩子送托意愿不强,加上出生率的断崖式下降和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等造成托育园招生不易,绝大多数机构都有托位闲置现象;二来收费标准受政府指导价调控,即使是私立民营托育机构,也会受此影响,相差太高的报价会影响招生。因此,收入不稳定、经营成本高的托育机构普遍存在运营困难。

(2)师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浙江托育行业不仅存在人才数量严重不足的问题,而且面临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课程资源质量不佳等问题。浙江托育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行业尚未出台一套科学有效的教学进程及课程体系,教材方面更是存在一大空白,不同机构的课程体系五花八门,有些直接使用未经评定和优化的国外教材,有些按照早教模式开展托育,有些甚至照搬幼儿园的教学内容,把托班办成幼儿园小班等。

(3)家长将婴幼儿送托的意识尚未建立起来

当前,托育不是婴幼儿照料的主要方式,请家里老人、父母亲自照顾或聘请保姆带孩子是大多数家庭的首要选择。再加上各方面的宣传不到位,很多家长没有树立送托的意识。且大部分婴幼儿家长育儿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对科学有效地培养孩子,给孩子一个有利于其性格、生活自理能力、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等成长环境认识不足,导致婴幼儿照护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而机构收费贵,服务质量又参差不齐,家长对于托育机构仍然存有疑虑,送孩子去机构意愿不强。

(4)托育费用较高使家长选择不送托

“价格不便宜”是不少家长选择“不送托”的主要原因之一。相比八成以上家长认为托育费用应在1500元以下外,当前浙江省市场化托育机构费用偏高、普惠托育机构供给不足。据调查,浙江托育服务机构的价格普遍偏高,以杭州为例,托育机构平均月收费在3500元左右,约占杭州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0%。即便一些民办托育机构转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后入托价格下降,但机构房租和人员经费等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导致托育服务机构难以实现营收平衡,也难以降低价格以达到家长期望托育费用。

4 浙江省托育服务发展建议

4.1 加强婴幼儿照护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力度

加强婴幼儿照护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家长托育意识。通过广播电视及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和科学育儿理念,例如,宣传0~3岁婴幼儿是大脑飞速发展的关键期,1岁宝宝的脑重量已相当于成人脑重的50%,3岁达成人脑重的80%。抓住这个黄金期,刺激宝宝大脑生长发育,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为今后形成智力、情感、运动、社会交往等各方面能力发展打好基础,促进宝宝大脑发育。专业托育机构会抓住孩子的生长敏感期有针对性地培养,让专业机构帮忙照护科学育儿。通过宣传引导,加大托育市场培育力度,加强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更多了解和接受社会化托育服务,提高婴幼儿家长送托意识。

4.2 提高托育从业人员队伍水平

人才队伍是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一是加强托育人才培养,在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试点设立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并探索对学生每学年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同时,通过确立保育士国家考试制度,从源头保证人才质量。二是健全人员培训机制,鼓励相关院校、妇幼保健机构与托育机构合作,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依托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托育行业继续教育体系。通过邀请行业专家为老师们开展职前、职后的培训,更好掌握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以提升教学技能。三是保障保育人员职业发展,一方面可谋划建立保育人员岗位分级发展制度,打通托育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的通道,让这些有爱心的从业人员坚持更久、走得更远;另一方面加快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4.3 落实并完善托育机构的普惠支持政策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现存托育机构的普惠支持政策,为供需双方同时出台补贴政策。一是落实水电税收补贴、租金、贷款优惠政策,通过场地提供、租金减免、水电气优惠等方式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二是探索建立托育服务生均补贴机制,对符合普惠条件的托育机构按照托位和收托人数进行运营补贴。三是探索建立有梯度的家庭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孩子出生顺序依次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实施有利于增加托育资源投入的财税政策,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普惠型托育机构建设的积极性。

4.4 加强婴幼兒照护服务市场监管

一是强化托育市场规范管理,建立综合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托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建立专门的托育网站,以便家长向教育标准委员会随时反馈意见,同时将每个托育点质量评估报告在网上公开。二是建立托育服务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按照场地设施、人员管理、保育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管理、收托管理等指标对机构进行评估,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于评为A等级的机构优先推荐,评为B等级的机构加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评为C、D等级的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不定期现场检查,以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EB/OL].[2024-02-26].https://www.zj.gov.cn/art/2023/1/11/art_1229530772_2454621.html.

[2]浙江省托育事业发展观察报告2023[EB/OL].[2024-02-26].https://mp.weixin.qq.com/s/aD1KDehvCMAo6EYKCELb9g.

[3]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R].浙江省统计局,2020.

[4]李一陵.期待医疗卫生机构在支持托育服务发展中展现新作为[J].中国卫生人才,2023(12):8-9.

A Survey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ldcare Service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Aged 0~3 in Zhejiang Province

Hu Xiaoling

Tongji Zhejiang College, Jiaxing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Zhejiang Province has continuously expanded the supply of childcare services. This study comprehensively uses various research methods such as observation, field visits, and in-depth interviews to investigat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ldcare service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aged 0-3 in Zhejiang Province. The investigation found that childcare institutions generally face operational difficulties, uneven quality of teaching staff, lack of awareness among parents about sending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to childcare, and high childcare costs leading parents to choose not to send them. Based on thi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workers.

Key words: Childcare services; Zhejiang province childcare; Childcare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