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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政策内涵与实践路径

2024-03-19余敏友倪瑶

国际问题研究 2024年1期
关键词:外交海洋

余敏友 倪瑶

〔提   要〕海洋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要地。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以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为总目标,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根本任务,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坚强保证。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因应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海洋治理的挑战,服务海洋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在海洋领域的创新发展,相关思想、理念和政策是中国海洋领域对外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和平解决争端、管控危机风险、深化对话合作、引领全球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

〔关 键 词〕海洋外交、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权益、全球海洋治理

〔作者简介〕余敏友,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倪    瑶,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中圖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2 8832(2024)1期0037-16

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战略要地。二战后国际海洋立法谈判、海洋划界及海洋治理活动蓬勃开展,围绕海洋开展的外交博弈兴起并逐渐占据国际海洋博弈的主导地位。由此,海洋外交的内涵和特征被国内外学界广泛讨论。鉴于全球化时代国际关系的主体已从主权国家向包括非国家行为体在内的多元化外交主体转变,因而本文倾向于从广义角度界定海洋外交,即海洋外交是国际行为体围绕海洋秩序的构建和海洋权益的维护,以海洋治理为目标,以海洋为载体,从事的有关政治、经济、安全、科技、文化等诸多外交活动的总和。鉴于科技已成为21世纪海洋外交的主动力之一,海洋外交的内涵和外延必然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对不同的国家行为体来说,海洋外交的目标和意图也不尽相同:大国开展海洋外交的主要目标是谋求战略主动性,而小岛屿国家和沿海低地国家则更多是基于生存的基本需求。因此,海洋外交是一个动态发展、因“国”而异的概念。

中国既是陆地大国,又是海洋大国,海洋日益成为维护国家安全、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方向。开展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不仅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系统梳理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的政策内涵,深刻把握其时代背景和形成脉络,分析探讨其实践路径,对于深入理解习近平外交思想和新时代海洋强国战略,更好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新时代海洋外交的政策内涵

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着眼海洋强国建设,就维护海洋权益、推进海洋合作、参与海洋治理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构成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的“四梁八柱”。

(一)总目标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脉相承,具有深厚的思想内涵和鲜明的实践导向。2019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集体会见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深刻阐释了海洋对于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重要意义,首次提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积极倡导世界各国走互利互赢的海洋安全之路,携手应对各种海上共同威胁和风险挑战,共同致力于维护全球海洋的和平安宁与发展繁荣。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开放包容、和平安宁、合作共赢、人海和谐等一系列理论内涵,倡导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海洋挑战、维护海洋和平与安全、养护海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海洋经济、加强全球海洋治理。这一理念坚持全人类共同价值,提出超越“小我”视角、摒弃利己主义的新海洋秩序观,倡导各国摒弃零和博弈的冷战思维,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坚持对话协商,管控矛盾分歧,共同维护海上航行自由与安全。这一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推进海洋开发利用方式绿色转型,加强海上互联互通和经济政策协调,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共护海洋和平、共谋海洋安全、共促海洋繁荣、共兴海洋文化、共治海洋环境。这一理念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有机衔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实践,为中国在海洋领域推进国际治理体系建设和改革、维护海洋和平与繁荣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实现全球海洋有效治理、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指明了正确方向,因而是统领新时代海洋外交的总目标。

(二)根本任务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维护国家利益是对外工作的根本任务,海洋外交亦不例外。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统筹维稳和维权两个大局,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维护海洋权益和提升综合国力相匹配。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将海洋提高到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进行整体谋划。因此,新时代海洋外交从海洋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出发,着力维护国家在海洋领域的各类权益。一是领土主权。1909年格里斯巴丹纳仲裁案确定了“海洋领土是陆地领土必需之附属物”,确立了“陆地统领海洋”这一当代国际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中国与日本、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国均存在岛礁归属之争,岛礁领土主权事关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主权权利和海洋权益的基础,必须坚定捍卫。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统一,妥善处理好领土岛屿争端问题。因此,领土主权是新时代海洋外交必保的核心利益。二是海洋安全利益。中国是一个陆海兼备的大国,安全威胁和战略压力主要来自海上方向。维护周边海上形势和平稳定,不受外敌从海上方向入侵或武力威胁,同时保护重要海上航线和基础设施安全,攸关国家安危稳定,是新时代海洋外交必守的重大利益。三是海洋发展利益。海洋经济正在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在扩大内需、破除资源瓶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则是永续利用海洋资源的基础。合理利用海洋生物、矿产、能源,保护相关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乎国计民生和繁荣福祉,是新时代海洋外交必争的基本利益。中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海洋方向日趋重合,决定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的根本任务。

(三)基本原则是和平共安全、合作促发展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人民是爱好和平的人民;中国外交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尽管中国在黄海、东海和南海与周边国家存在尚未解决的领土主权或海洋划界争端,但中国一贯旗帜鲜明反对海洋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持通过谈判和平处理争议,运用机制管控风险,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对于一时间难以解决的争端,中国坚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努力与直接当事国探讨达成渔业资源养护、油气资源开发等合作性安排,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除了周边海域,新时代海洋外交的基本原则还体现在更广阔的全球海域,致力于共建和平、合作、和谐的“蓝色家园”。2014年11月,习近平在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发表演讲时表示,中国政府愿同相关国家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海上航行自由和通道安全,构建和平安宁、合作共赢的海洋秩序。2022年11月,习近平会见巴布亚新幾内亚总理马拉佩时强调,中国发展同太平洋岛国友好关系,坚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开放包容,不针对第三方,也没有兴趣搞地缘争夺。新时代海洋外交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努力向各国提供海洋公共产品,推动建设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和海洋治理体系,维护和促进世界海洋安全、开放与繁荣。

(四)坚强保证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70多年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海洋外交各方面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历史和实践证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新时代海洋外交取得巨大成就的坚强保证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世情国情海情,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海洋外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海洋外交指明方向;召开首次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和三次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将海洋外交置于外交全局中看待和把握,调动协同全党全国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战略谋划与布局完善,统筹维权与拓权、周边与远洋,在坚定捍卫国家核心和重大利益基础上,不断维护和拓展国际公域的海洋权益,为国家长远发展谋求战略空间。

二、新时代海洋外交的时代背景

新时代海洋外交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的时代产物,集中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世界大变局,坚定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历史担当和深谋远虑,沉着应对复杂严峻局面的高超艺术和博大胸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大国气度和中国特色,代表历史发展的必然方向和国际社会的共同期盼。

(一)大变局下海洋治理的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外部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全球海洋治理进入关键期。随着人类海洋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开发利用海洋能力持续提升,海洋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与海洋治理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海洋既能带来可供人类共享的利益,也会造成需要各国共担的风险。海平面上升、海洋酸化等生态环境问题往往跨越国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独立解决。习近平主席精准把握海洋开放、联通、包容、不可分割的自然属性,深刻认识到海洋在市场、技术、信息和文化方面的载体和纽带作用,指出“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接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 只有相互扶持、同舟共济,才能化解风险、战胜挑战。全球海洋治理的新形势,是孕育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的政治土壤。

(二)国际海洋斗争与合作的新态势

随着美国将中国视为“最主要战略竞争对手”,西方传统的“制海权”理论和“海权争夺”思想回潮。美国凭借其强大的海军实力、全球盟伴网络和海洋治理优势,以海洋合作为名在世界范围内拉帮结派,打造各类排华遏华的海洋小圈子,服务其“以海制华”“脱钩断链”的战略目标。美国与有关国家继复活并升级美日印澳“四边机制”后,宣布共建“印度—中东—欧洲经济走廊”(IMEC),意在建立跨越南亚、中东和欧洲的小圈子,将中国影响力挤出中东;牵头北美、欧洲、非洲和拉美等地区的32个国家召开大西洋合作部长级会议并发表《大西洋合作宣言》,成立“大西洋合作伙伴关系”论坛。尽管后者尚处于筹备阶段,前景及影响有待观察,但结合宣言所谓“仅向大西洋沿岸国开放”的“闭门合作”模式,该论坛背后暗含极其浓厚的地缘政治色彩。

尽管如此,经济全球化大势难以逆转,谋和平、促发展、求合作依然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主流。海洋与陆地相比蕴藏资源种类更多、发展潜力更大,海洋项目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特点,仅凭一国之力难以完成。随着海洋资源、环境、灾害、海盗、恐怖主义袭击等共同性问题日益突出,合作治理海洋成为各国普遍诉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海洋及其资源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确立了法律框架。2015年,联合国193个成员国在可持续发展峰会上通过《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其中目标14明确提出“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2017年首届联合国海洋大会发布《我们的海洋、我们的未来:行动呼吁》宣言,呼吁所有利益攸关方推动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第14项。国际海洋斗争与合作并存、合作成为主流的态势,是推进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的时代要求。

(三)中国海洋强国建设的新要求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发利用海洋的国家之一,拥有广袤的管辖海域和丰富多样的海洋资源,海洋自古与中华民族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回顾历史,中国既有向海而兴、商通四海的辉煌壮举,也有背海而衰、有海无防的惨痛教训。早在远古时代,中国先民便从事“舟楫之便”“渔盐之利”等各种海洋活动。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萌发海洋经济和海洋军事意识,管仲提出“唯官山海为可耳”,韩非子提出“历心山海而国家富”,可被视为中国古代海洋思想的萌芽。秦始皇“平定天下、并一海内”,先后四次巡海并设立傍海郡县,强化海疆管理。汉武帝“会大海气,以合泰山”,设立水军并开辟“海上丝绸之路”,主动通海、用海、卫海。唐宋时期,中国迎来海洋事业大发展,并在元朝走向鼎盛。这一时期,中国造船业与航海技术远超欧洲与印度,海洋文化领先于世界。明朝初期,郑和提出“国家欲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之于海”,建立远洋航船舰队并发展海外贸易,开展友好交流。明朝中期开始,统治者为抵御倭寇滋扰,采取“海禁”和“锁国”政策,甚至“不许片帆入海”,海防渐渐衰废,导致西方列强从海上入侵中国,最终从东亚大国沦为半殖民地。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历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海洋事业发展,根据不同时期的世情国情海情,形成一系列海洋战略和政策。1978年开始实施的改革开放极大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强化了海洋作为中外经贸联系的桥梁纽带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2013年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为保障海外利益和海运通道安全注入强大动能,为提升海洋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作出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强调“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确立了以强国为核心的外向型海洋战略,开启了新时代中华民族全面经略海洋、从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迈进的伟大征程。

历史和实践充分表明,经略海洋、以海图强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进入新时代,中国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叠加交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海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和载体,在国家建设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上升。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 海洋强国建设既是新时代海洋外交的前提和保障,也是新时代海洋外交服务承载的责任和使命。

(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新发展

习近平明确指出,中国必须有自己特色的大国外交,并强调坚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使命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作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把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同海洋领域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精辟回答了新形势下中国海洋外交的总目标、根本任务、基本原则、行动方略等重大问题。

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主张新倡议。第一,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源自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后者在海洋领域的集中体现和生动传承。第二,解决南海问题的“双轨思路”与20世纪80年代“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一脉相承,坚持以国家核心利益为底线,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基础上推动与他国良性互动、互利共赢,共同走和平发展道路。第三,“蓝色伙伴关系”“蓝色合作倡议”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抓手,丰富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领域范畴,为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实现各国共同发展提供了重要路径,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注入生机和动能。综上,这些理念、主张和倡议富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在海洋领域的体现、拓展和创新。

三、新时代海洋外交的实践路径

在习近平外交思想和海洋强国战略思想指导下,新时代海洋外交的总体布局和实践路径愈发清晰,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海洋对话合作持续深化,海洋事务话语权和影响力稳步提升,中华民族踏上以海兴邦、从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迈进的新征程。

(一)坚持对话谈判,和平解决争端

国际争端是国家利益冲突的产物,海洋权益争端往往涉及领土主权、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全球海洋治理中的突出难题。《联合国宪章》不仅将“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和平解决争端”确立为国际法基本原则,而且列出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多种方式,对话谈判居于首位。有学者梳理发现,世界各国解决海权争端的主要做法包括国际司法解决、政治协商解决、军事武力解决、全民公决以及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等模式。其中,军事武力解决对当事方代价极高,也因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而很难为国际社会所接受。当事国谈判是最常见、最直接的解决方式,其结果也最易被当事国接受和执行。从近年國际海洋政治实践看,尽管一些国家曾因海洋权益或领土争端走向对峙,但几乎没有出现大规模武装冲突事件,这说明和平解决或管控海洋争端是现实可行的。

对于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争端,中国一贯主张由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对话谈判和平解决。习近平在2014年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中国通过谈判协商,已与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划定了陆地边界,并与越南完成了北部湾湾口内海域划界。南海争端涉及五国六方,既包括岛礁主权归属争端,也包括海域划界、资源开发和军事执法活动争端,是中国周边海洋争端中当事方最多、性质最复杂、形势最严峻的争端。特别是菲律宾在2013年1月单方面将南海争端提交国际仲裁,其负面影响在国际社会不断发酵。在此背景下,2014年8月中国外长王毅在东亚合作系列外长会上提出解决南海问题的“双轨思路”,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而南海的和平与稳定则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体现了中国在新形势下运用国际法思维解决南海争端、维护地区和平的探索和尝试。2023年1月,习近平主席同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会谈时重申了这一立场,表示中方愿同菲方继续以友好协商方式妥善处理海上问题,重启油气开发谈判,推动非争议区油气开发合作。

(二)构建规则机制,管控风险危机

尽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界限应在国际法基础上以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平解决,但海域划界通常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在划界协议达成前,各方的划界区域形成重叠,这种重叠的直接后果是各方单方行使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冲突。冲突通常还可能伴随相关国家海上执法部门的直接对峙。因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界限划定前,有关各国应基于谅解和合作精神,尽一切努力作出务实的临时安排,同时强调这种安排应不妨害最后界限的划定。由于领土主权和海域权益问题牵涉民族感情和国内政治,是民众高度关注的敏感话题,处理不当极易引发舆情效应,因此争端当事方通过某种规则机制管控分歧、预防危机、防止海上意外事件发生或冲突升级必然列入此类临时安排的优先级。

面对美国这一南海搅局者与和平稳定破坏者,中国在坚决斗争的同时,通过中美元首会晤、战略与经济对话、亚太事务磋商等机制,多层次多渠道与美国保持沟通、增信释疑,促成中美在海上多个领域达成合作共识。2014年11月,两国国防部签署“中美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谅解备忘录”及其海上准则部分,并就空中准则达成初步共识。2023年11月,中美举行首轮海洋事务磋商,围绕海上形势、海上安全、海洋经济和环境等议题交换意见,双方强调加强对话沟通,管控海上局势,避免误解误判,探讨互利合作。2012年日本政府“购岛”事件发生后,中日关系曾一度跌至谷底。中国通过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海空联络机制等与日本进行对话磋商,防止海上事态进一步升级。在南海,中国积极推动东盟国家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推动达成更具实质内容、更为行之有效的“南海行为准则”。2023年7月,“南海行为准则”单一磋商文本草案完成二读,加快达成“南海行为准则”的指导方针文件也获得通过,对外发出中国和东盟国家有能力有智慧共同处理好南海问题的明确信号。

(三)推动“蓝色合作”,共享发展机遇

2017年首届联合国海洋大会正式将“蓝色合作”写入联合国文件, 并逐渐成为国际共识。“蓝色合作”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开放包容为基调、以创新共享为手段的海洋合作,要求多元化发展、多方参与及多渠道推进。

中国坚定实践“蓝色合作”,推动“蓝色合作”从理念转化为实践,从愿景转化为现实,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东南亚国家期间,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构想。2017 年6月,中国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首次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发出海上合作倡议,明确了“蓝色合作”的原则、思路和重点。中国与葡萄牙等国建立蓝色伙伴关系,与南海周边、印度洋和南太平洋多国签署了50余份政府间、部门间海洋领域合作协议,并在亚太经合组织、东盟与中日韩合作等框架下建立蓝色经济论坛、海洋合作论坛、联合海洋合作中心等合作机制。 2022年6月,中国自然资源部发布《蓝色伙伴关系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蓝色伙伴关系”的内涵,提出在自愿和合作的基础上,共商共建全球蓝色伙伴关系、共享蓝色发展成果的16条原则。2023年10月,中国举办首届“一带一路”海洋合作专题论坛,旗帜鲜明地将“蓝色合作”作为论坛主题,发布“蓝色合作倡议”并形成“蓝色合作成果清单”,这既是拓展“一带一路”空间和内涵的开创性举措,也是探索海洋合作新模式的有益尝试。

(四)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引领体系变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全球海洋治理是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涵盖维护海上安全、处理海上争端等传统问题,也涉及保护海洋环境、抵御海洋灾害、推动海洋科技进步等非传统问题。随着全球海洋治理深刻调整变革,传统海洋强国加紧竞逐公海、国际海底、南北极等战略新疆域,海洋地缘争夺不断加剧,国际海洋规则秩序主导权之争异常激烈。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既是在海洋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也是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深入践行新时代海洋外交的应有之义。

习近平提出的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蕴含深刻的海洋发展与治理理念,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在这一理念指引下,中国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先后加入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海底管理局、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等主要国际海洋组织,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极条约》等海洋领域重要国际条约,建设性参与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国际海底资源开发、南北极科考等国际海洋事务,积极参与国际海底开发规章、海洋生物多样性等国际文书谈判。2023年9月,中国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该协定的达成为占全球海洋70%的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确立了基本法律框架,是全球海洋治理和国际海洋规则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也反映了中国在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促进海洋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决心和努力。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国日益成为全球海洋治理的积极参与者、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贡献者、国际海洋新秩序的引领塑造者。

四、结语

新时代海洋外交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在外交和海洋领域的集中体现,其蕴含的一系列思想、理念、政策是新时代中国海洋领域对外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指导解决海洋外交工作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行动指南。政策内涵上,新时代中国海洋外交高举海洋命运共同体旗帜,把中国追求人海和谐、永续发展的政策理念与国际社会追求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潮流紧密结合,彰显中国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正当性、和平性、共赢性,实现了对全球海洋治理发展规律认识的创新和升华。实践路径上,新时代海洋外交将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有机结合:在涉及核心和重大利益问题上,发扬“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的风骨气节和操守胆魄,全面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同时加强对话协商和危机管控,努力保持地区局势总体稳定;在应对气候变化、渔业资源养护、海洋生态环保等全球和地区治理议题上,贯彻亲诚惠容、真实亲诚等对周边和发展中国家的政策方针,提出了新安全观、生态观、正确义利观等一系列进步理念、主张和倡议,坚定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彰显“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责任担当和“为世界谋大同”的天下情怀,使中国这艘巍巍巨轮在动荡变革的世界大潮中劈波斩浪、勇毅前行。

【责任编辑:宁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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