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分享经济卫星账户框架设计
2024-03-16周南南孙慧桐李昊宁
周南南,孙慧桐,李昊宁
(1.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2.青岛农商银行西海岸分行,山东 青岛 266247)
0 引言
分享经济(Sharing Economy,也称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通过整合线下闲置资源,借助网络平台来实现物品使用权的暂时转移,以获得相应报酬[1]。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民众资源利用意识的增强,分享经济蓬勃发展,经济活动几乎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对于分享经济的研究,学者们围绕消费、所有权、平台等视角分别对分享经济的内涵进行界定,并主要从分享经济增加值规模、就业核算、数据获取等方面分析了分享经济对GDP 核算带来的挑战。概括来说,分享经济的出现和发展打破了原有的商业模式,使得消费由“所有权”向“使用权”转变,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从国内外已开展的分享经济核算工作来看,分享经济的核算理论与实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随着分享经济规模化发展,其活动边界不断延伸至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传统产业、产品分类标准无法适用于分享经济,分享经济产业、产品没有统一的分类标准。第二,不同于传统经济以企业为主要生产者,分享经济的生产者主要以居民个人为主,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理论与方法无法直接适用于分享经济。第三,分享经济交易活动的平台化、个体化,使得针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传统数据收集方法不再适用于分享经济数据的获取。
为探究分享经济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关系,进一步分析分享经济的发展及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向书坚和吴文君(2019)[3]研究了中国数字经济卫星账户框架的设计原理及可行性,形成了对数字经济生产核算、资金流量核算和资本核算的专门性设计,并构建了一般性的核算指标。杨仲山和张美慧(2019)[4]借鉴数字经济卫星账户(DESA)研究的国际经验,结合中国数字经济的现状,探讨了DESA的编制方法。Ilona 和Marta(2019)[5]通过构建家庭生产卫星账户,对家庭生产总量进行核算,以便更好地了解家庭与市场之间的转移与互动。
本文基于2008 年国民账户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 2008,简称SNA2008),以分享经济为研究主体,在分享经济相关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对分享经济产品与产业进行分类,继而借鉴国内外其他行业卫星账户的构建思路,设计分享经济卫星账户(Sharing Economy Satellite Accounts,简称SESA),而后结合案例分析推介分享经济卫星账户具体使用过程。分享经济卫星账户的编制,为完善国民账户体系、探究分享经济与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分析分享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提供理论支持,进而在宏观上为国家各部门进行分享经济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决策的实施与调整提供依据;在中观上,为分享经济各产业预测与分析、战略制定、产业发展提供参考;在微观上,为社会公众参与推动分享经济发展提供借鉴。
1 分享经济相关概念界定与统计分类
分享经济概念界定及相关分类的科学划分是构建分享经济卫星账户的前提条件,目前分享经济定义不统一,分享经济的产品、产业也缺乏统一的分类标准,本文对分享经济概念进行界定,并以此为基础探讨分享经济统计分类方法,对分享经济产品、产业进行统计分类。
1.1 分享经济相关概念界定
(1)分享经济的概念
分享经济活动边界的不断扩大是导致分享经济概念界定难的主要原因之一。结合《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的相关表述,本文认为分享经济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以使用权分享为主要特征,整合海量、分散化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依托,借助网络平台参与经济活动;二是通过分享平台资源,实现资源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以此来获得经济效益;三是通过转让闲置资源的使用权,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配置最优化,缓解了资源浪费的问题。
(2)分享经济参与者
分享经济的参与者是分享经济活动的主体,根据参与者所承担的分享经济活动的属性,将参与者分为生产者、消费者、分享平台和其他参与者四个类别[6]。根据分享经济机构单位的性质和特征,将机构单位划分为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政府、住户、国外五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是同质机构单位的集合。表1 展示了分享经济参与者的部门来源及其主要经济活动内容。
表1 分享经济参与者
生产者,是分享经济产品的提供者,主要由个人(即住户)和企业构成,个人是分享经济的主要生产者;消费者,是分享经济产品的需求方,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分享平台,通过整合闲置资源及其供求双方的信息,实现供需双方最快时间、最低成本的最优匹配,促进分享经济市场实现规模化;其他参与者,提供分享经济监管、征税、补贴、征信等服务,确保分享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结合SNA2008的相关定义,在分享经济条件下,分享经济机构单位应同时具备两种属性:一是能够独立从事分享经济活动;二是对闲置资源的使用权有需求,或者能够提供闲置资源的使用权。遵循SNA2008 或者CSNA2016(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 of China 2016,简称CSNA2016)的机构部门分类标准,产业部门的分类是从生产角度对交易者进行的分类,是专门从事同类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总称。分享经济生产者的最终产出为服务,说明分享经济应归于第三产业部门,即服务业。
1.2 分享经济产品分类
为编制分享经济卫星账户的供给表与使用表,以现行服务产品分类标准与原则为基础,综合我国分享经济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遵循一定原则,设计分类方法对分享经济产品进行分类。
(1)分类原则
产品分类同质性原则。即同类分享经济产品具有某一相同属性。可采用聚类的方法,将具有相同属性的产品聚为一类,不同类别的产品属性不同,以达到产品分类的目标。
实用性原则。作为分享经济核算研究的基础,分享经济产品分类要以实用性为出发点,通过统计调查完善分类对象,根据分享经济活动特征对分类对象进行识别、分组与聚类,满足分享经济核算的实际需要。
可延性原则。分享经济产品的分类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为参考,产品分类的编码应在《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编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伸与扩展。
(2)分类方法设计
本文采用收集资料→产品识别→产品分组→产品聚类的分类流程进行分享经济产品分类。首先,结合《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以及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收集资料,获得分享经济产品潜在来源;其次,根据分享经济产品特性对产品进行识别,确定是否为分享经济产品;然后,对分享经济产品进行分组;最后,对分享经济产品进行聚类分析,得到分享经济产品分类结果。
(3)分享经济产品统计分类
按照上述分类方法,结合我国分享经济实际以及常见的、普遍认可的分享经济产品类型,对分享经济产品按照大类、中类、小类分类结构划分,得到分享经济产品5 大类,即分享交通运输服务、分享房屋服务、分享生活服务、分享知识服务、分享生产能力服务。得到分享经济产品中类17类,分享经济产品小类43类,具体如下页表2所示。
表2 分享经济产品统计分类
1.3 分享经济产业分类
为编制分享经济卫星账户的供给表、使用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就业表,以联合国编制的第4 版《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 Rev.4)与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综合我国分享经济实际情况,遵循一定分类原则,设计分类方法对分享经济产业进行分类。
(1)分类原则
同质性原则。以分享经济活动的同质性为基准,同样可以采用聚类的方法,将具有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聚为一类,不同类别经济活动性质不同。
可延性原则。分享经济行业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主要参考,分类的结构形式和编码设计可以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伸与扩展。
(2)分类方法设计
本文采用收集资料→产业识别→产业分组→产业聚类的分类流程进行分享经济产业分类。首先,结合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4)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以及《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收集资料,分析分享经济活动性质;其次,根据分享经济活动特性,识别分享经济活动中包含的主要生产活动;然后,对分享经济活动进行产业分组;最后,对分享经济产业进行聚类分析,从而得到分享经济产业分类结果。
(3)分享经济产业统计分类
在分享经济产品分类的基础上,依据分享经济生产活动的性质和特征,采取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层级分类结构对分享经济活动进行识别、分组与聚类,得出分享经济产业统计分类共9 大门类[7],分别如下页表3 字母A 至I 所示;分享经济产业大类共25 类;分享经济产业中类43类;分享经济产业小类51类。
表3 分享经济产业统计分类
2 分享经济卫星账户框架设计
分享经济相关概念的界定,以及分享经济产品分类和产业分类是编制分享经济卫星账户的前提,在前文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的统计资料,参考国内外各行业卫星账户框架,尝试编制出我国分享经济卫星账户(SESA)的整体框架与核心表式。
2.1 设计基础
(1)设计原则
分享经济卫星账户构建首先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致性原则,即分享经济卫星账户的构建要以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基准,构建统一规范的分享经济核算方法,客观系统地反映分享经济运行的特点、规律与趋势;灵活性原则,分享经济卫星账户构建不仅要综合考虑国民经济核算与分享经济核算现状,还应灵活地依据国民经济产业和行业分类规范进行调整;科学性原则,必须严格遵循SNA2008的编制要求,符合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规范,确保分享经济卫星账户的科学性和可信度;实用性原则,分享经济卫星账户要求功能齐全,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分享经济的发展现状。
(2)总体思路
分享经济对现有国民经济核算账户中的生产账户、最终消费与资本形成账户、就业与失业统计均带来巨大冲击,结合分享经济的性质与特征,编制分享经济卫星账户,可有效应对现行国民经济核算账户无法全面反映分享经济的困境。结合SNA2008 以及分享经济核算的挑战,给出编制分享经济卫星账户主要考虑的核算问题及解决思路(如下文表4所示)。
表4 分享经济卫星账户主要考虑的核算问题及解决思路
2.2 整体框架设计
SESA 是在SNA2008 框架外,按照国际统一的国民经济账户核算要求,单独设立的能够反映分享经济流量与存量的账户体系,是对SNA框架的有机拓展[8]。构建的SESA整体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SESA整体框架
SESA 的核心表式包括:SESA 供给表、SESA 使用表、SESA 资产负债表、SESA 资金流量表、SESA 就业表、SESA国际收支表。SESA的总量指标应包含分享经济产业增加值、国民消费总额、直接增加值、直接国内生产总值。
2.3 核心表式设计
考虑篇幅限制,本文仅展示分享经济卫星账户核心表式中的SESA供给表、使用表、资产负债表和就业表的设计。
(1)SESA供给表
本文在SNA2008 核算原理以及分享经济产业、产品分类的基础上,构建SESA 供给表(如下页表5 所示),力求全面刻画分享经济活动的产业结构及总量。表5中,bij表示第j个分享经济产业提供的第i个分享经济产品价值量,bij满足。
表5 SESA供给表
(2)SESA使用表
SESA使用表是分享经济核算框架的核心,反映了分享经济中的各个产业在生产过程中,中间投入对分享经济产品和非分享经济产品的中间投入及最终使用情况(见下页表6)。产品分类和产业分类与表5 保持一致,此外,主栏中还涵盖了分享经济的总增加值及其中的劳动者报酬、混合收入、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宾栏中还包括了总中间使用和总需求。表6中,cij表示第j个分享经济产业中间使用的第i个分享经济产品价值量,cij满足;μj为各分享经济产业总增加值。
(3)SESA资产负债表
SESA资产负债表记录分享经济资产负债规模及结构(见下文表7),列示了分享经济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金融资产、资产负债率,其中分享经济资产包含非金融资产与金融资产,分享经济总负债包含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企业间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4)SESA就业表
SESA 就业表是对分享经济各产业就业情况的核算(见下文表8),包括对分享经济产业平均工作时间、平均工资以及就业人数的统计,各项目以性别进行分列,以考察分享经济各产业中不同性别的结构差异。基于SESA产业就业表,可分析分享经济产业就业结构,以及分享经济就业对国民经济就业的贡献。
表8 SESA就业表
2.4 SESA数据获取
数据获取是实现分享经济核算的必要条件,可靠的数据来源是分享经济进行统计研究的基础,数据来源要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可比性及连续性。总结各国研究实践,分享经济的数据来源主要包括分享平台数据、调查数据和大数据三个方面。
(1)分享平台数据
分享平台运营过程中的中间消耗数据、转移支付数据、各类收入数据等数据对分享经济核算具有重要意义,是分享经济数据的主要来源。依托于分享平台,企业对其经济机制、商业模式等信息高度分享。分享经济平台运营相关数据的获取方式可选择访谈、联网直报或大数据网络爬虫等途径。
(2)调查数据
英国国家统计局自2016年开始研究分享经济统计的可行性并开展实践工作。在欧盟统计局的要求下,欧盟各成员国从2017年开始,将“个人通过网络平台解决住宿和出行情况”的相关问题加入住户部门网络调查问卷中,并且将住户生产“免费”数字资产的情况纳入时间利用调查(Time-use Survey)的调查范围之中。参考英国国家统计局与欧盟统计局的做法,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在调查中增加闲暇时间利用情况调查、分享平台使用情况调查、劳动力调查、生活成本调查等。
(3)大数据
大数据是分享经济最具潜力的数据来源。分享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支持,分享经济的大部分数据均被网络及计算机所记录,可以直接收集来自互联网的交易信息,其中网页抓取和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是获取数据的主要方法。
3 案例分析
为实现对SESA 基础框架设计、核心表式编制的全面认识,本文基于“通过平台订购民宿”的数据模拟SESA。实例如下:消费者A打算去成都市旅游,在国内分享住宿平台以300 元的价格预订了一间当地民宿,平台收取交易额的15%作为中介费,民宿拥有者提供信息服务费将自己的房屋入驻分享住宿平台,供消费者选择订购,获得平台提供的信息服务。这是一个典型的分享经济活动,基于前文设计的SESA 框架展开分析。
首先,从核算对象来看,住户部门利用分享住宿平台预订民宿的经济活动,涉及的分享经济相关产业包括分享住宿和餐饮业、分享信息服务业;参与该分享经济活动中的产品有分享住宿服务和分享信息服务。其次,从供给与需求的角度进行剖析,从供给角度来看,民宿拥有者通过分享住宿平台向消费者提供价值300 元一晚的民宿,分享平台分别提供30 元、45 元的信息服务费和中介服务费;从使用角度来看,民宿拥有者花费45 元中介服务费和30 元信息服务费作为中间消耗,消费者通过分享平台花费300元预订民宿,为住户部门的最终消费支出。最后,编制分享经济供给表、使用表,得到该分享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分享经济总产出、中间投入;按照产出法增加值核算方法将上述两者相减得到分享经济总增加值数值。该实例的分享经济供给表与使用表见表9与下页表10。
表10 SESA使用表:平台订购民宿
4 结束语
分享经济卫星账户是在SNA之外,按照国际统一的国民经济账户核算要求,将分享经济相关经济活动引致的产出全部剥离出来,单独设立的能够反映分享经济流量与存量的账户体系,分享经济卫星账户是对SNA框架的有机拓展。本文基于SNA2008的卫星账户理论,从分享经济基本理论分析、分享经济产品与产业分类方法探讨、分享经济卫星账户主要表式设计等方面入手,构建分享经济卫星账户框架。在此基础上,结合案例分析推介分享经济卫星账户的具体使用,以期为分享经济核算提供借鉴,为宏观经济分析和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