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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安左家山遗址2015年出土动物骨骼遗存研究

2024-03-15陈普瑜吕小红王春雪

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 2024年1期
关键词:辽金遗存先民

陈普瑜,吕小红,班 琳,王 舒,董 晗,王春雪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吉林长春 130012)

0 引 言

左家山遗址位于吉林省农安县高家屯村西南500 m处,遗址地处松花江支流伊通河北岸的二级台地。1984年,吉林大学考古专业的师生对该遗址进行了考古调查[1],并于次年春对其进行了考古发掘[2]。后因遗址遭受伊通河河水侵蚀,破坏严重,亟待保护性考古发掘。2015年8月至10月,由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春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和农安县文物管理所组成联合考古队,对该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本次实际发掘面积共计485 m2,发现新石器时代的左家山下层文化、左家山上层文化和辽金时期三个阶段的遗存,包括灰坑6个、灰沟3条、墓葬2座、灶等遗迹,出土了一定数量的陶器、石器、骨器等遗物,并发现了人骨、猪、马等动物骨骼遗存[3]。这批动物遗存为探究新石器时代左家山先民对于动物资源的利用方式以及辽金时期北方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和生业模式提供了重要资料。

此次发掘共出土动物骨骼340件,其中可鉴定标本数194件,占出土骨骼的57.06%。大部分动物骨骼出土于辽金时期墓葬填土,新石器时代左家山上、下层文化动物骨骼遗存出土较少(表1)。本工作的动物骨骼种属鉴定主要参照吉林大学生物考古实验室现生动物骨骼标本、考古发掘出土的古代标本以及各类中英动物骨骼图谱[4];骨骼测量主要参考冯登德里施的《考古遗址出土动物骨骼测量指南》[5]一书;使用可鉴定标本数(NISP)和最小个体数(MNI)对出土的动物骨骼进行量化分析;依据骨骺愈合和牙齿磨耗程度对出土动物遗存进行死亡年龄鉴定,骨骺愈合以及牙齿萌出主要参考Silver[6]的标准,对于牙齿的磨耗主要参考国际通用的格兰特(Grant)[7]方法。

表1 左家山遗址2015年出土的各时期动物遗存的NISP、NISP%和MNI、MNI%

1 动物种属及统计

2015年左家山遗址出土的动物遗存包括淡水类、鸟类、哺乳类,涵盖3纲、8科、共12种动物,具体种属信息见表2,骨骼如图1所示。

1.马股骨左2.牛髋骨右3.牛尺骨右4.牛股骨左5.马股骨右6.马第三指/趾骨右7.猪下颌骨右8.猪跟骨右9.猪肱骨右10.猪肱骨左11.马胫骨右12.猪下颌骨13.猪尺骨右14.猪肩胛骨右15.野猪雄性左侧下犬齿16.狗头骨-顶骨17.狗头骨(鼓泡)18.山羊下颌骨右19.狗上颌骨20.狗下颌骨21.犬科股骨右22.猪桡骨右23.环颈雉肱骨右24.东北鼢鼠股骨右25.东北鼢鼠左右髋骨26.狗肩胛骨、尺骨右27.狗桡骨右28.狗肱骨29.背角无齿蚌30.圆顶珠蚌右壳31.狗胫骨32.狗肋骨33.狗股骨34.狗髋骨

表2 左家山遗址2015年出土的动物种属

1.1 新石器时代动物遗存

2015年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迹主要集中于发掘区的东部,文化遗存主要包括地层、灰坑、灶址(Z1),出土少量陶器、骨器以及石器等遗物,根据出土的器物特征将其分为左家山下层文化和左家山上层文化。动物遗存主要出土于地层内,共出土动物骨骼29件,动物种属包括猪、环颈雉、家犬、獐、东北鼢鼠5类(图2)。因两个文化时期出土的动物遗存数量少,分开讨论会使得讨论结果出现误差,故本研究拟将其统一归入新石器时代进行研究。

图2 左家山遗址出土新石器时代动物种属比例

猪的骨骼在遗址中出土数量较多,包括肩胛骨、桡骨、髋骨、股骨等12件(可代表最小个体数为2个),均为肢骨(未发现头骨和牙齿),多数从中间断裂,应是人类敲骨吸髓所致,部分骨骼表面有烧烤痕迹,这种同时存在两种人为作用的痕迹,可能是在人类取食行为过程中产生的结果。

在家猪和野猪的判断标准方面,国内外已有学者进行过详细的论述[8],遗址内出土的猪骨均为肢骨,呈残破状,无法对其进行测量并与现生标本进行比对,因而形态学观察在此难以运用。这里主要从死亡年龄结构方面进行分析,通过骨骺愈合推断,2个个体的年龄分别大于42月龄和大于12月龄。通常家猪生长到1~2岁时,其体形和肉量不会再有很明显的增长,因而先民选择在这一时间段将其屠宰,以获得最佳肉食资源,据此推测2个个体分别为野猪和家猪。1985年陈全家[9]对左家山遗址新石器时代的动物遗存进行过研究,发现遗址内野猪的老年个体占比达71.4%,而家猪的少年个体占比达80%,并指出这一时期猪已是驯养动物。但是通过骨骺愈合确定动物死亡年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而仅作为参考,具体的家野性质等待后续的稳定同位素验证。

犬的骨骼在遗址中出土数量少,仅有股骨和掌跖骨共4件,可代表最小个体数为2个。标本2015NZT1306④:3,右侧股骨,骨干中部残断,保留大转子、股骨头和部分骨干,骨骼整体纤细,近端骨骺愈合,推测其年龄大于18月龄。根据武庄[10]的研究,史前时期家犬的辅助狩猎功能大于提供肉食资源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尽管遗址中家犬的出土数量并不占优势(MNI%≤20%),仍不能否定该遗址出现了家犬饲养,据此推测左家山遗址的犬科动物遗存可能为家犬。1985年左家山遗址出土的家犬骨骼也仅有6件,说明家犬在先民的肉食资源中并非占据主要地位,其主要作用为帮助先民狩猎,以获取更多食物。

环颈雉的骨骼在遗址中出土数量极少,仅发现1件右侧肱骨(图1中23),骨体弯曲,肱骨头残缺,残长59.97 mm。

獐,可鉴定标本1件,为犬齿,牙齿表面疑似存在打磨痕迹,无穿孔现象。

东北鼢鼠骨骼出土数量较多,包括头骨、下颌骨、髋骨等11件,根据同侧股骨出现2次,可代表最小个体数为2个。

1.2 辽金时期动物遗存

辽金时期动物骨骼主要出土于地层、灰坑以及墓葬填土,共出土动物骨骼可鉴定标本165件(表3),动物种属丰富——包括鹿、野猪等野生动物,猪、马、牛、羊、狗等家养动物,以及圆顶珠蚌和背角无齿蚌等淡水类生物。哺乳动物可鉴定标本138件,可代表最小个体数为11个;淡水类生物可鉴定标本27件,最小个体数为16个。

表3 左家山2015年出土辽金时期动物遗存的NISP、NISP%和MNII、MNI%

地层和灰坑中出土的动物骨骼遗存少,可鉴定标本14件,动物种属为猪、牛、羊、鹿以及东北鼢鼠。猪的可鉴定标本4件,包括左侧肱骨,距骨,第1、2指/趾骨,根据肱骨远端骨骺愈合状况,推测其年龄大于24个月,最小个体数为1个;羊、牛的可鉴定标本共4件,为肱骨、桡骨的骨干部分,无法推断其年龄;鹿的可鉴定标本5件,为右侧股骨、腕跗骨、第1指/趾骨,最小个体数为1个。东北鼢鼠的可鉴定标本1件,为左侧胫骨,可代表最小个体数为1个。墓葬填土中的动物骨骼后续单独分析,在此不做论述。

2 骨骼表面痕迹分析

动物骨骼在埋藏过程中会在骨骼表面产生风化作用痕迹、动物啃咬痕迹等非人工痕迹以及砍斫、切割、烧烤等人工痕迹,骨骼表面痕迹可以提供有关古代人类活动和骨骼埋藏相关环境的信息。通过对左家山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表面痕迹的观察与分析,可以确定骨骼表面遗留的痕迹是由于自然作用、动物啃咬及人工作用而形成的(图3)。

1.砍斫痕迹、食肉动物啃咬痕迹、切割痕迹;2.骨质增生;3.砍斫痕迹;4.食肉动物啃咬痕迹;5.食肉动物啃咬痕迹;6.食肉动物啃咬痕迹;7.砍斫痕迹;8.砍斫痕迹、啮齿动物啃咬痕迹;9.切割痕迹;10.龋齿;11.烧痕;12.烧痕;13.烧痕;14.剥皮痕迹;15.开蚌痕迹;16.砍斫痕迹

2.1 风化痕迹

骨骼表面的风化程度可以反映古人肉食消费以后,对骨骼处置的一些行为特征(如肉食消费结束之后,骨骼是随意丢弃还是就地掩埋)。通过风化试验研究,Behrensmeyer[11]将骨骼表面状态划分为6个级别,研究显示骨骼表面最多不超过4年即可达到第1等级的风化程度。经观察分析,左家山遗址2015年出土的动物骨骼处于1级风化程度的标本共计148件(新石器时代的23件,辽金时期的125件)。辽金时期的动物骨骼多出土于墓葬填土和灰坑中,相对封闭的保存环境能够有效地抑制骨骼风化,所以其风化周期较长;而新石器时代的动物骨骼主要出土于地层,说明其暴露在地表的时间可能在1年以上,表明当时的人们在肉食行为结束后并未将骨骼及时掩埋。

2.2 动物痕迹

动物啃咬的痕迹主要包括食肉动物以及啮齿动物啃咬产生的痕迹,其啃咬目的除了啮齿动物生理性“磨牙”外,还包括犬科等食肉动物从骨骼中汲取营养物质,左家山遗址出土的动物啃咬痕迹均出土于辽金时期墓葬填土内。带有食肉动物啃咬痕迹的标本7件,占标本总数的3.61%,其啃咬状态呈点状、凹坑状,还有爪子留下的线性痕迹和沟状痕,啃咬部位主要为猪、马、牛的股骨、肱骨等近、远端骨骺处,这些部位更容易附着人类消费后肉类残渣,结合骨骼表面存在砍斫痕迹、切割痕等人工痕迹,猜测犬科存在二次消费;啮齿动物啃咬者3件,啃咬部位为骨干较致密处(如猪胫骨骨干以及肩胛骨肩胛颈等部位),这些部位较为坚硬,与其磨牙习性有关。

2.3 人工痕迹

人工痕迹可以反映先民对于动物资源的利用方式以及肢解技术等内容,左家山遗址2015年出土的动物遗存带有人工痕迹共有47件,标本总数的24.23%,痕迹的类型包括砍斫痕迹、切割痕迹、烧烤痕迹、开蚌痕迹四种,部分骨骼同时呈现多种痕迹,例如某一骨骼表面既有砍斫痕迹又有烧烤痕迹。如图4所示,新石器时代人工痕迹数量较少,以切割痕迹为主,集中分布于猪的桡骨、肩胛骨与指骨/趾骨,痕迹呈短小、平行状,显示当时先民肢解技术较为熟练;烧烤痕迹3件,其中1件为东北鼢鼠的肱骨,呈通体烧黑状,另有2件为野猪的股骨与跟骨处,呈局部烧黑状,推测为烧烤食物过程中留下的痕迹。

图4 左家山遗址动物骨骼表面人工痕迹类型和数量

辽金时期人工痕迹共计42件:蚌壳表面带有人工痕迹的标本共计11件,圆顶珠蚌壳后缘外侧有呈锯齿状、L状、宽V形的痕迹(图3中15),推测是在先民开蚌过程中产生的;砍斫痕迹16件(图3中1、3、7、8和16),在骨骼断茬处呈深U形、阶梯状,主要分布在牛、猪、马的肱骨、股骨以及下颌骨处,依据痕迹分布位置推测其目的可能为肌腱分离与吸取骨髓;切割痕迹4件(图3中1、9),主要分布在猪、马、牛的跟骨、股骨、寰椎等部位处,痕迹多呈成组排列,显示当时先民肢解技术较为熟练,另外一些不可鉴定种属的头骨碎片表面有细长的切割痕迹,说明先民可能采用剥皮屠宰技术(图3中14);烧烤痕迹11件(图3中11、12、13),羊的蹄骨,牛的下颌骨、跖骨等呈通体烧黑状,推测与丧葬习俗有关。

3 墓葬殉牲习俗分析

左家山遗址2015年共发掘辽金时期的墓葬2座,其中发现有随葬动物的墓1座。墓葬M2为呈东北—西南向的竖穴土坑墓,墓口、墓底近椭圆形,墓壁斜弧,墓底中部有一圆形小坑,墓底有一颅骨,面向东,仅保存左右顶骨和枕骨,推测墓主为一名20岁左右的男性。出土泥质灰陶、骨簪、铜俑坠饰、铜簪、铜片、铁镞、动物骨骼等遗物,依据出土器物推测其年代应不早于辽道宗时期或可至辽金之际[12]。通过对该墓葬出土的随葬动物遗存分析,探讨辽金时期松花江流域先民的丧葬行为和生业模式。

3.1 殉牲种类及死亡年龄

墓葬内殉牲主要出土于墓葬填土,并无明显的摆放规律,共出土动物遗存150件。殉牲种类包括家养动物、野生动物、淡水类生物三类,其中:家养动物种类为辽金时期常见的猪、马、牛、羊、狗5类;野生动物数量少,仅发现1件雄性野猪的犬齿;淡水类生物出土数量较多,包括圆顶珠蚌和背角无齿蚌两类。殉牲仅发现1只完整的殉狗,其余均为部分肢骨以及头骨。详细信息见表4。

表4 左家山遗址2015年发掘辽金时期墓葬M2随葬动物信息

3.2 随葬动物的性质

辽金时期的吉林省农安县被称为“黄龙府”,为多民族杂居之地。《辽史》记载“女真侵边,发黄龙府铁骊军拒之”“黄龙府女真部长术乃木率部民内附”等内容[13],反映了该地确实民族众多,民族风俗和文化也别具一格。黄龙府在当时是重要的经济贸易地,各族人在此经商,据《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中记载的“凡聚会处,诸国人语言不能相通晓,则各以汉语为证,方能辩之”[14]可以看出黄龙府当时各族杂处,语言不通,各民族以汉语为通用语进行交流,反映了汉文化在东北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广泛传播。女真、契丹等少数民族均有土葬习俗,左家山遗址墓葬M2中出土的随葬器物并无明显的民族特色,缺少相关的证据,无法将其归入具体的族属,因而对后续墓葬中随葬的殉牲进行统一性研究。

北方少数民族的埋葬有其特殊性质,火焚在埋葬中被普遍使用,表现形式有烧物葬和烧葬两种。烧物葬最早见于王沈《魏书》记载的乌丸(桓)葬俗——“肥养犬,以采绳婴牵,并取亡者所乘马、衣物、生时服饰,皆烧以送至之”[15]。这种习俗通过各种形式的传播,普遍且持久地保留在北方少数游牧民族社会中,逐渐演变为“烧饭”习俗。

墓葬殉葬和烧饭所使用的动物牺牲具有不同的含义,烧饭中的动物具有祭祀作用。刘浦江[16]从目的、内容和时间三个方面指出殉葬和烧饭之间的差异:烧饭是以祭祀亡者为目的,其所烧牛马不一定是死者生前所拥有的,这种习俗属于吉礼,一般在死者下葬之后举行。烧饭习俗在北方少数民族中均存在,如郝经《续后汉书·北狄传》记载匈奴葬俗:“杀马、牛、羊祭而食之,焚其骨,谓之‘烧饭’[17]。”《契丹国志》建官制度条称:“……既死,则设大穹庐,铸金为像,朔、望、节、辰忌日辄致祭,筑台高丈余,以盆焚食,谓之‘烧饭’[18]。”《三朝北盟会编》则记载女真习俗:“女真死者,埋之无棺椁。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所有祭祀饮食等物尽焚之,谓之‘烧饭’[19]。”以上文献记载均表明烧饭致祭在各少数民族之间形式虽不同,但其表达的含义相同,均为祭奠亡者所举行的仪式活动,且马、牛、羊等动物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文献中也记载了由于烧饭习俗中较多宰杀牛、马等动物用以祭祀,统治者不得不采取相关措施,如辽圣宗和辽兴宗时期曾多次颁布诏令禁杀牲以祭祀——“禁丧葬礼杀马”“禁丧葬礼杀牛马及藏珍宝”“诏示选宰相、节度使族属及身为节度使之家,许葬用银器,仍禁杀牲以祭”[20],但效果并不显著,可见杀牲祭祀的行为在当时较为常见。左家山遗址墓葬M2中发现有红烧土和木炭等火烧痕迹,还发现带有烧痕的猪骨、马骨、牛骨、圆顶珠蚌等动物牺牲,应为在烧饭祭祀过程中所遗留的,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焚烧动物遗存以祭祀悼念亡者。

墓葬中殉牲应该是为死者在冥界提供肉食资源或作为象征财富而随葬的。考古发现一定数量辽代契丹族有殉牲的墓葬(殉牲主要是作为死者的食用品或财富而殉葬的),如天津蓟县营房村辽墓小龛中内置羊头骨和蹄骨[21]、辽宁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炮手RM1辽墓墓道中发现羊骨架一具[22]、内蒙古库伦旗一号墓发现有马骨、野猪骨和兔骨等[23]。左家山遗址墓葬M2随葬的牛马倾向于选择肢骨,猪为头骨和肢骨,而羊和狗则以下颌骨和蹄骨为主,这种在墓葬中随葬头骨和蹄骨的习俗早期商周之际就已出现,用头蹄代表全牲,具有象征意义,墓葬内还随葬数量较多的圆顶珠蚌。

完整个体的殉犬具有守卫死者灵魂与护送魂灵的作用。王沈《魏书》记载乌丸(桓)葬俗:“肥养犬,以采绳婴牵,……。特属累犬,使护死者神灵归乎赤山。”乌桓人认为,人死后灵魂要归于赤山,因而宰杀犬以护卫死者灵魂。祭羊在契丹族中也较为盛行,是为死者送终并有护送灵魂之意,通常不将其埋入墓穴,而是在半路将其宰杀,如文献《辽史·国语解》谓:“大行出殡,群臣以羖羊祭于路,名曰食羖之次。”其作用为恭送死者灵魂归“黑山”,被称为“送终羊”,通常不埋于墓穴中。以上可见少数民族有埋葬或宰杀动物作为守卫、护送死者灵魂的习俗。左家山遗址墓葬M2中出土有完整殉犬,年龄在4~5月,为幼犬,推测其作用为守卫和护送亡者的灵魂,而随葬头骨、蹄骨的羊和狗则是作为财富象征被放置于墓葬中,不具有护送和守卫灵魂的作用。

3.3 随葬动物所反映的生业模式

辽金时期的吉林省农安县为多民族杂居之地,其丧葬习俗、资源利用情况可以反映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文化融合,通过墓葬中出土的动物骨骼,进一步了解辽金时期左家山遗址先民的家畜饲养情况、生活方式以及对动物资源的利用情况等。然而墓葬中随葬的动物不能完全反映和展示当时的家畜饲养和生业模式,只能作为一个参考。

经鉴定,左家山遗址墓葬M2中出土的动物种属主要有家犬、黄牛、马、山羊、猪和圆顶珠蚌,结合历史背景和文献记载,除圆顶珠蚌外,其余动物均为家畜,具有一定的养殖规模,推测家畜饲养业为辽金时期左家山遗址先民获取动物资源的主要方式。

作为“六畜”之一的家猪,其饲养需要有剩余的粮食以及较为稳定的圈养环境,墓葬中出土有猪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辽金时期左家山遗址的先民过着定居和农耕经济的生活,该墓家猪的死亡年龄分别为12~18月龄和18~24月龄,说明该地先民养猪的主要目的为获取肉食资源。狗和野猪的存在说明当时的狩猎活动可能依然存在,辽代墓葬壁画中描述有契丹人带狗捕猎的场景,墓葬中狗主要以未成年个体为主,推测当时年龄较大的狗充当猎犬角色,因而宰杀年龄较小的狗用于随葬。

畜牧业在少数民族社会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他们依靠马、牛、羊等牲畜提供丰富的肉食来源和副产品。墓葬内出土的山羊根据牙齿萌出和磨蚀推测其年龄为2~3岁,符合以获取肉食资源为目的的家羊屠宰模式。马、牛牲畜除了提供肉食,还为先民的骑猎、出行、农业活动等提供畜力。墓葬内出土马和牛的骨骼部位主要以肢骨为主,牙齿发现数量少,且多已残破,无法依据牙齿萌出与磨蚀来推断其死亡年龄。马通过股骨远端骨骺愈合,推测其年龄大于3.5岁,骨骼表面也没有观察到病理痕迹,一般马在4岁左右才达到性成熟,而且过早服役对马有所损伤,故而推测,墓葬中出土的这匹马其未经过使役或使役的时间较短。黄牛通过肱骨近端愈合,推测其年龄大于4岁,且牙齿M1有龋齿现象,龋齿的出现与摄入淀粉含量较高的食物有关,反映该地居民用饲料精心喂养;此外,通过观察发现其跖骨近端关节面存在致密小孔,且在尺骨、第1指/趾骨上存在骨质增生病理。牛的畜力利用一般分为载重和牵引,前者可能会在椎骨上产生病变,后者则可能会在肩胛骨、掌跖骨、指/趾骨上产生病理。墓葬内牛的尺骨、趾骨表面有病理现象,推测是在拉犁、拉车或拉磨时产生的。

墓葬内出土数量较多的软体动物圆顶珠蚌和背角无齿蚌,推测辽金时期先民的生产活动中存在一定的渔猎活动。渔猎是北方少数民族早期主要的生活习俗。辽金时期,契丹人和女真人相继建立政权,生业模式受汉人影响转化为以农耕为主,渔猎业虽然处于从属地位,但一直被作为习俗得到保留。

尽管以上的动物遗存均出土于墓葬,但结合先民“事死如事生”的观念,可窥探辽金时期左家山遗址先民生产生活的一角。墓葬中出土的动物种属多为猪、牛、马等家养动物,当地居民生活中可能农牧业经济活动并存,而野猪、圆顶珠蚌、背角无齿蚌的出土,反映了先民的日常生活中有少量的渔猎成分。总体而言,伊通河流域的先民可能过着较为稳定的定居生活,生业模式以畜牧业和农业为主,同时伴有较少的渔猎活动。

4 新石器时代先民的生业模式

左家山遗址2015年出土的新石器时代动物遗存,除了猪和狗为家养动物之外,其余均为野生动物(野猪、獐、环颈雉和东北鼢鼠),狩猎在先民的生活中占有主要地位,但是出土的动物遗存较少,无法全面反映新石器时代左家山遗址先民的生业模式,故而结合1985年出土的动物遗存进行综合分析。

陈全家先生[9]鉴定和分析了1985年出土的动物骨骼(包含软体动物、鱼类、爬行类、鸟类、哺乳动物五类):哺乳动物中家猪和狗为家养动物,其余均为野生动物,如马鹿、梅花鹿、狍子、野猪等;软体动物有圆顶珠蚌、背角无齿蚌和剑状矛蚌;鱼类有鲤鱼和鲶鱼。可见遗址内淡水类生物和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先民生活中以狩猎野生动物和捕捞鱼类、软体动物为主。此外,遗址内未发现用于农业生产的工具,主要为狩猎、捕捞工具,文化层堆积较薄,遗址内遗迹数量稀少,推测该遗址可能为一处季节性居址,依据鹿类动物的死亡时间,推测左家山遗址为夏秋季节性居址。

综上所述,1985年和2015年两个年份出土的野生动物比重均大于家养动物(图5),可见新石器时代左家山先民的生业模式以狩猎和捕捞为主,同时饲养少量家畜。

图5 左家山遗址1985年和2015年出土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比例

5 结 论

经过对2015年左家山遗址出土动物骨骼的量化统计、年龄结构等系统性的分析与研究,发现新石器时代左家山遗址先民的生业模式以狩猎和捕捞为主,同时饲养少量家畜;从野生动物种属来看,遗址附近有沼泽、湖泊、草丛以及茂密的森林,生态环境良好,适宜人类生存。通过对辽金时期墓葬出土的随葬动物遗存分析,可见“烧饭祭”“殉牲”“殉犬护送灵魂”“头蹄葬”等少数民族丧葬文化,这反映了先民们“事死如事生”的观念,也为北方各少数民族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提供了证据;同时,出土的动物种属一定程度上展示了先民过着稳定的农牧业结合的生活方式,日常生活中伴有渔猎活动,体现游牧人群在受到中原汉人的同化后生业模式上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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