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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参股能改善民营企业ESG表现吗

2024-03-13陈晓芳博士生导师

财会月刊 2024年5期
关键词:民营企业绿色企业

陈晓芳(博士生导师),成 杨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美丽中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远景目标。在这一大政方针的引导下,中国经济的发展翻开了新的历史篇章,即实现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一举成为世界上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为进一步响应《巴黎协定》的号召、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中国的“双碳”目标,即在2030 年之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 年之前实现“碳中和”。

企业既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在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科学和全面地评估企业的发展状况,成为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至关重要的一步。ESG(Environment,Social&Governance)作为综合考量企业环境责任、社会价值以及治理能力的指标,多维度地刻画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评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水平的可行标准之一,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中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2022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指引》,明确提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中应包括“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2022年5月,国务院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要求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 报告,并于2023年实现ESG专项报告全覆盖。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转型,企业ESG表现的重要性逐渐彰显。

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国有企业在“爬坡过坎”,民营企业也面临着重大的机遇与挑战。国有资本作为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兼具“政治性”和“经济性”双重目标,在追求保值增值的同时,也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陈建林,2015)。随着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的治理目标也逐渐融入民营企业的发展之中,提升了民营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的协同性,进而提升了企业主动承担社会、环境责任的意愿。因此,本文从ESG 视角出发,探讨国有资本参股对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助力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本文基于2010 ~2021 年A 股民营上市公司的数据,探究国有资本参股对民营企业ESG表现的影响及其中的作用机制。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当前ESG 相关领域主要关注的是ESG 的经济后果,较少有文献探讨ESG 的影响因素,致使理论脱离实践,难以“落地”,本文将重点放在ESG 的影响因素上,拓展了ESG影响因素研究。二是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研究的主要视角是企业财务指标,鲜少关注到其对企业非财务指标的影响。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揭示:衡量企业价值的标准应统筹兼顾企业的环境责任和社会价值,因此本文将研究聚焦于综合考量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的非财务指标,丰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三是深入探讨了在“双碳”目标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大背景下国有资本能否起到旁推侧引的作用,改善企业ESG 表现,为实现异质性股权优势互补、推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中国经济处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不再单纯追求经济总量的增长,而是更加注重经济结构的优化、创新能力的提升、环境可持续性和社会公平的实现。在这一背景下,单一考量企业规模和财务指标并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价值。ESG 作为一种从环境责任、社会价值与公司治理多维综合考量企业发展的指标,与下一阶段的中国经济发展目标高度契合。根据能力的层次结构,高阶能力通过提供卓越的价值直接影响公司绩效,而低阶能力则需要通过这些高阶能力间接影响公司绩效(Benitez等,2018),因此国有资本参股作为一种低阶能力,并不能直接影响企业ESG表现。鉴于此,本文尝试将绿色创新能力、信息透明度、委托代理问题作为切入点,分析国有资本参股是如何影响民营企业ESG表现的。

(一)国有资本参股、绿色创新能力与民营企业ESG表现

绿色创新是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最为重要的途径之一。我国民营企业在绿色创新发展中存在动力不足与能力不足的双重困境(肖仁桥等,2022)。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国有资本兼具“政治性”和“经济性”双重目标,在追求保值增值的同时,也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陈建林,2015)。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一方面能够发挥“资源效应”,降低其融资成本,使其获得更多的政府补贴资源,从而有效降低民营企业创新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毛宁等,2023),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创新能力的提升(毛志宏和魏延鹏,2023;Hu等,2023);另一方面可以发挥“治理效应”,通过提升企业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水平,提高民营企业绿色创新意愿及战略协同性,进而对民营企业绿色创新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王彩萍等,2023)。

伴随着企业绿色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的ESG 表现将会得到显著改善(郑元桢等,2023;Zheng等,2022)。国有资本参股所推动的企业绿色创新活动有助于企业夯实技术基础,推动企业治理环境改善和社会责任履行,同时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培育独特的绿色竞争优势,从而提升企业ESG 表现(刘晓静等,2023)。当民营企业获得国有资本的参股后,其企业性质由纯民营转变为国有和民营的混合,在经营中融合了国有资本的治理目标,在“资源效应”与“治理效应”的双重影响下,企业绿色创新意愿与能力均得到提升,从而有助于改善企业ESG表现。

(二)国有资本参股、信息透明度与民营企业ESG表现

信息透明是客观评价企业社会价值的重要前提。企业所披露的信息是投资者判断企业价值与企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Ning 和Lin(2023)将盈余管理作为衡量企业信息操纵行为的代理变量,研究发现信息操纵行为削弱了企业的创新能力,采取信息操纵行为的企业被认为是不值得信赖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信息操纵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市场价值被充分挖掘出来。具有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企业不仅可以获得更高的社会认可度,还可以扩大外部资源渠道、提升市场定价效率(Madhavan,1996)及全要素生产率(盛明泉等,2022),同时对于提升企业价值(谢获宝和王大禹,2021)、促进技术创新(王可第,2021)、缓解融资约束(郭嘉琦等,2019)等多方面均产生积极影响。

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可以提升其信息透明度。一方面,国有资本通过发挥“治理效应”提升民营企业的制度规范性和内部控制能力(Boubaker和Sami,2011),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升会直接提升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翟淑萍等,2021);另一方面,国有资本参股能够吸引更多的媒体、投资者与分析师关注(何德旭等,2022),推动其发挥重要的信息挖掘与监督作用,对企业提升信息透明度产生积极影响。有鉴于此,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能通过提升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的社会价值、促使其ESG表现的提升。

(三)国有资本参股、委托代理问题与民营企业ESG表现

委托代理问题是企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高水平的公司治理有利于企业合法性管理以及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Liu 和Zhang,2016)。当企业的股权集中度较高时,容易出现大股东掏空行为,致使资金占用问题出现,减少企业绿色创新的资金来源(周艳坤等,2021),抑制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以及企业价值的提升,对企业ESG表现产生负面影响。已有文献指出,相较于国有企业,对于委托代理问题严重、外部治理较差的非国有企业而言,公司治理能力的优化对企业ESG表现的提升发挥的作用更加显著(林子昂和钱婧涵,2023)。

民营企业引入异质性股权,可以与原控股股东形成制衡的治理结构(齐绍洲等,2018),对企业缓解委托代理问题、提升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产生积极影响。基于“资源效应”,国有资本更容易获得超越持股比例的话语权,因此能够有效缓解民营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优化公司治理、提升企业价值、促进民营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余汉等,2022)、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创新(毛志宏和魏延鹏,2023)及绿色低碳转型,更好地平衡企业、环境与社会间的关系,进而提升企业ESG表现。

综合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国有资本参股能有效改善民营企业ESG表现。

三、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0 ~2021 年A 股民营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为保证样本的有效性,对样本做了如下筛选处理:①剔除ST、*ST以及金融类公司;②剔除样本期内主要变量存在缺失值的公司;③剔除样本期内企业性质发生改变的公司。最终,得到2419 家公司的15563 个观测值。其中,股东性质数据手工收集于上市公司年报和互联网,企业ESG表现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内部控制指数来自迪博数据库,其他数据来源于CSMAR 数据库。为排除极端值的干扰,本文对所有连续型变量进行了上下1%的缩尾处理。

(二)变量定义

1.解释变量。参考王彩萍等(2022)的做法,本文将民营企业前十大股东中国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之和作为国有资本参股水平(State)的衡量指标。

2.被解释变量。综合考虑适用期间与覆盖范围,本文参考方先明和胡丁(2023)的做法,选取华证ESG 评级作为企业ESG 表现(hzESG)的代理变量。华证ESG 评级从低到高共分为9档,根据评级C ~AAA采用赋值法依次赋值为1 ~9。

3.控制变量。参考何德旭等(2022)的做法,本文使用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盈利能力(ROA)、现金流(Cashflow)、企业成长性(Growth)、独立董事比例(Indep)、是否两职合一(Dual)和公司年限(ListAge)作为控制变量。同时,控制年度(Year)和行业(Industry)固定效应。变量代码与定义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

(三)回归模型设计

为检验国有资本参股对民营企业ESG 表现的影响,本文构建如下固定效应回归模型。同时,为避免ESG 研究中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关系,对于因变量hzESG取t+1期处理,自变量和控制变量均取t期。此外,为避免模型构建时产生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在构建回归模型时进一步聚类到了公司层面。模型(1)具体如下: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 呈现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由表2 可知:国有资本参股水平(State)的均值仅为0.028,标准差为0.059,表明在民营企业中国有资本参股水平并不高。这一结果与以往研究相符(何德旭等,2022)。企业ESG表现(hzESG)的均值为4.121,可以看出民营企业ESG 表现有待提升;其标准差为1.086,最大值(6)与最小值(1)相差5,说明企业的ESG表现存在较大差异。

表2 描述性统计

(二)回归结果分析

本文对模型(1)进行逐步回归以检验国有资本参股对民营企业ESG的影响,结果如表3所示。在列(2)~(3)中逐步加入控制变量以及控制行业和年份效应后国有资本参股水平(State)的显著性逐渐增强,其中列(2)国有资本参股水平(State)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国有资本参股可以显著提升民营企业的ESG 表现,研究假设得以初步验证。同时,在经济意义上,列(3)中State的回归系数为0.785,表明国有资本参股比例每变动1个标准差,企业ESG表现将平均提升0.785个标准差。

表3 基准回归结果

五、内生性及稳健性检验

(一)PSM法

为克服处理组和对照组之间的系统性差异,提升内部有效性,本文采用PSM 法(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内生性检验。首先,根据前十大股东中是否存在国有股东,分别赋值为1或0。其次,运用Logit模型估算倾向得分,接着,采用1∶1最近邻匹配法为实验组选取合适的对照组。图1反映了协变量的匹配效果。在匹配前,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如下协变量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代表变量的点分布远离标准误为0的竖线位置,而在匹配后,数据点更加集中在竖线附近,表明匹配后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

图1 实验组和处理组匹配前后的标准偏误(%)

PSM检验的回归结果如表4列(1)所示。对协变量重新匹配后,国有资本参股水平(State)对民营企业ESG 表现(hzESG)的影响系数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国有资本参股能够有效改善民营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表现,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稳健性。

表4 内生性及稳健性检验

(二)工具变量法

本文参考王彩萍等(2022)的做法,将同年度、同地区和同行业的平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IV_State)作为工具变量,该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期同地区同行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愿与程度,满足相关性要求,且其不太可能影响当期某一企业的ESG 表现,因此满足外生性要求。本文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内生性检验。表4 列(2)、(3)为采用两阶段回归的检验结果。其中,列(2)为以国有资本参股水平(State)为被解释变量、引入工具变量(IV_State)作为解释变量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可以看出IV_State 对State 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表明当期同年度、同地区和同行业的平均国有资本参股水平会正向影响民营企业的国有资本持股比例。第二阶段回归结果如表4列(3)所示。State的回归系数依旧显著为正,表明本文的主要结论具有稳健性。该工具变量通过了不可识别检验(Kleibergen-Paaprk LM的p 值为0.000)和弱工具变量检验(Kleibergen-Paaprk Wald F统计值为466.892)

(三)Heckman两阶段法

为进一步解决样本选择偏误问题,本研究采用了Heckman 两阶段回归法进行稳健性检验。首先,通过Probit模型在第一阶段估计上市公司受到观测的概率,并计算出逆米尔斯比率(Inverse Mill's Ratio,IMR)。其次,在第二阶段将IMR 引入回归模型(1)中,以消除样本选择偏误,并进行回归分析,修正后的回归结果如表4 列(4)所示。与基准回归结果相比,虽然显著性有所下降,但加入IMR 消除样本选择偏误后的结果仍然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本文研究结论依旧稳健,且不存在严重的样本选择问题。

(四)遗漏变量法

由于东西部地区存在不同的支柱型产业,在经济基础、产业结构和环境污染等方面存在地区差异,ESG表现也会存在地区差异。本文对东部发达地区进行单独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 列(5)所示。国有资本参股水平(State)的回归系数为0.678,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进一步验证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六、机制检验

前文验证了国有资本参股能够促进民营企业ESG表现的提升,那么其中的具体作用机制是什么?在理论分析中,本文演绎了国有资本参股影响民营企业ESG 表现的几种可能路径如下:

(一)提高绿色创新能力

本文参考刘剑民等(2022)的研究,选用绿色专利授权数加1取自然对数作为衡量企业绿色创新能力(GTI)的指标。将绿色创新能力(GTI)作为被解释变量代入模型(1)中进行回归,其余变量同模型(1),回归结果如表5列(1)所示。State 对于GTI 的相关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国有资本参股能够显著提升民营企业的绿色创新能力,从而改善企业ESG表现,与前文预期一致。

表5 机制检验

(二)提高信息透明度

本文借鉴王亚平等(2009)的研究,使用会计盈余来衡量信息透明度。采用修正琼斯模型估计操控性应计项目,用过去三年操控性应计项目绝对值之和来衡量公司信息透明度(Opaque)。Opaque的值越大,表示公司越有可能进行盈余操纵,信息透明度越低。本文将信息透明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对模型(1)进行重新回归,结果见表5 列(2)。State 对Opaque 的回归系数为负数,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意味着国有资本参股对于提升民营企业信息透明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缓解委托代理问题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企业主要面临两类代理问题:第一类主要体现为公司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第二类主要体现为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中国企业的股权结构较为集中,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有动机和权力控制上市公司为其谋取私利,掏空公司价值或者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国有股权可以获得超越持股比例的话语权(余汉等,2022),可以与大股东形成制衡,从而减少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因此,本文重点研究国有资本参股情况下民营企业“大股东—小股东”之间存在的代理问题,即第二类代理问题。本文参考刘少波和马超(2016)的研究,采用其他应收款的年度增量除以总资产来衡量第二类代理问题(AS),其值越高意味着第二类代理问题越严重。

回归结果如表5列(3)所示,State对AS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国有资本参股可以显著缓解民营企业的第二类代理问题,从而改善民营企业ESG 表现,结果与前文理论分析所预期的一致。

七、异质性检验

(一)融资约束异质性

我国的民营企业普遍面临不同程度的融资约束问题(曾敏等,2022)。资源基础理论认为企业是资源的集合体,企业竞争力的差异在于其能够拥有、控制和配置各种异质性资源的能力(Barneyjb 等,2021)。国有资本作为异质性股东进入民营企业,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一种隐性信用担保,让债权人更倾向为这类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债务契约条款以及更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高磊和赵雨笛,2023),同时可以提升其社会声誉、减轻其面临的“统计偏见”、优化其信息质量等,多管齐下地改善其融资约束问题(何德旭等,2022)。

相较于融资约束较低的民营企业,高融资约束的企业更有动机通过引入国有资本来缓解其面临的融资困境。国有资本也能发挥出更好的“资源效应”。有鉴于此,本文预期国有资本参股发挥的“资源效应”存在异质性,在高融资约束的民营企业中,国有资本参股对其ESG表现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本文选用SA 指数(SA)作为衡量企业融资约束的指标,并根据中位数将其分为融资约束高组和融资约束低组进行分组检验。组间系数检验结果显示,两组之间存在至少5%水平的显著差异,回归结果如表6 列(1)、(2)所示。融资约束高组State 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融资约束低组State 的系数不显著。从经济意义上分析,这意味着国有资本参股对于存在强融资约束民营企业ESG表现的提升作用远远大于弱融资约束企业,与预期结果一致。

表6 异质性检验

(二)内部控制能力异质性

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能力的体现,对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方方面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基于国有资本的特质,国有股东更容易获得超越持股比例的话语权(余汉等,2022),进而对优化民营企业股权结构、提升民营企业制度规范性和内部控制质量(Boubaker和Sami,2011)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相较于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的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对内部控制能力弱的企业往往能够发挥出更好的“治理效应”。

因此,本文预期在内部控制能力较弱的民营企业中,国有资本参股对其ESG表现的促进效果将更加显著。本文使用迪博数据库中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除以100作为衡量企业内部控制能力(DB_index)的指标,并按照中位数将样本分为内部控制能力高组和内部控制能力低组进行分组检验。组间系数检验结果显示,两组之间存在至少1%水平的显著差异,回归结果如表6列(3)、(4)所示。内部控制能力低组State 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内部控制能力高组的回归结果并不显著,表明国有资本参股对于内部控制能力低的民营企业ESG表现的改善作用远远大于内部控制能力高的企业,与预期结果一致。

八、进一步研究

(一)媒体关注的调节效应

根据合法性理论,“战略合法性”强调合法性是一种通过企业战略获得的资源(Tornikoski 和Newbert,2007),并强调企业的能动性在合法性获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企业通常可以采用两种经营战略获取合法性,即:第一,优化关系网络,以改善企业的制度环境;第二,改进自身形象和经营模式(解学梅和朱琪玮,2021)。因此,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获取合法性地位,企业通常会对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等多方面进行合法性管理(范子英和王倩,2019)。媒体作为企业塑造公众形象及获取合法性地位的重要载体,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对于企业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优化内部治理均产生重要影响。正面和中性的媒体报道会激励企业维护良好的企业声誉,促使企业更加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负面报道会增加企业的合法性压力,迫使企业不得不履行社会与环境责任(夏芸等,2023)。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信号传递是缓解信息不对称、填补信息鸿沟的重要方式,媒体关注作为信号传递的重要途径,在缓解企业信息不对称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企业受到较高的媒体关注时,将会面临更低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而信号强度差异往往会导致不同的经济后果(谭瑾和徐光伟,2023)。

相较于媒体关注度较低的企业,媒体关注度较高的企业一方面面临着更大的合法性压力、更低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与更高的信息操纵成本,另一方面更能被市场充分认识,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所发挥的“资源效应”与“治理效应”也更加容易被识别。因此,国有资本参股对民营企业ESG表现的影响会因媒体关注度的不同而产生差异。

本文参考李慧云等(2016)的研究,将媒体关注(med)定义为媒体对企业的报道次数,即意味着媒体报道次数越多的企业受到媒体关注的程度越高。为预防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对国有资本参股(State)与媒体关注(med)进行中心化处理后,构建了两者的交互项State×med,并将State×med 与med 一同代入模型(1)中进行回归,其余变量保持不变。

表7 列(1)报告了媒体关注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med和State×med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表明媒体关注正向调节了国有资本参股对民营企业ESG表现的影响。

表7 媒体关注的调节效应检验及经济后果检验

(二)国有资本参股改善民营企业ESG表现的经济后果检验

既然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能改善其ESG 表现,那么国有资本参股能否通过改善民营企业ESG表现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扩大其市场势力呢?为了检验这个问题,本文通过构建模型(2)来检验国有资本参股与民营企业ESG 表现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中发挥的协同作用。参考Cicchiello 等(2023)的研究,采用勒纳指数(Lerner_index)度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其他变量同模型(1)。除此之外,为消除共线性的影响,对State 与hzESG进行了中心化处理。

回归结果见表7 列(2),交互项State×hzESG 的相关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国有资本参股通过提升民营企业ESG 表现扩大了民营企业的市场势力,从而对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

九、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以2010 ~2021 年我国A 股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国有资本参股与民营企业ESG 表现之间的关系,得到如下主要结论:①国有资本参股可以显著改善民营企业的ESG 表现;②机制检验发现,国有资本参股通过提升民营企业绿色创新能力、提高民营企业信息透明度、缓解民营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等多措并举地改善了其ESG 表现;③在融资约束严重及内部控制差的民营企业中,国有资本参股对民营企业ESG 表现的作用更显著;④媒体关注在国有资本参股与民营企业ESG 表现之间起到正向调节作用;⑤国有资本参股通过改善民营企业ESG 表现增加了其市场竞争力,有效地实现了两种所有制资本“1+1>2”的协同效应。

(二)政策启示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研究具有如下启示:

1.国有资本参股可以提升企业的战略协同性。国有资本作为携带国家战略信息的重要稀缺资源,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资本在发挥“资源效应”的同时,其治理理念也融入民营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引导民营企业进行绿色低碳转型,进而推动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为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2.异质性股权交叉融合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发展绝不是“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的零和博弈,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可以发挥扶持作用,与民营企业实现协同互补。两者不仅是股权的融合,也是经营理念的融合、资源的融合与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融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实现利益一体化、推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协同发展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3.深化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须构建更加完善的机制。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深耕阶段”,需要建立和完善更加适应市场发展的机制,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协同作用,使国有资本的社会经济效应得到真正的体现,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4.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应了下一阶段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过程中,国有资本依旧发挥着“压舱石”的作用,引导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仍可以作为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发挥国有资本的扶持作用,实现民营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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