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研究
2024-03-08钱婷,庄雪
钱 婷,庄 雪
(北京工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 100124)
一、问题提出
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中国当前加速改造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战略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中国《“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0%”。在此背景下,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势在必行[1-2]。然而,从宏观方面来看,当前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仍存在着关键领域创新不足、数字鸿沟未弥合与数据资源价值潜力未得到充分释放等问题;从微观方面来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大量企业仍面临着“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现实困境[3-4],制约了数字化转型的落地。
相比于民营企业,推进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不仅在于通过加快自身转型升级,赋能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5],而且对于化解当前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化转型中现存的宏观问题也有重要价值[6]。然而,从实践情况来看,虽然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总体呈稳步推进态势,但仍处于初级阶段,且与期望目标存在一定差距[7]。根据浪潮集团的调研数据,2020年仍有94.7%的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尚处于初级或中级阶段。基于上述背景,如何推进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成为重要议题。由于国有企业与其他性质企业存在差异化的管理情境[8],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在驱动力、价值目标和行为逻辑方面也与其他企业有着显著区别[9],所以有必要就如何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进行专项研究。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已经成为实践中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可选方案。从大样本实证证据来看,非国有资本参股对推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与战略变革都有着显著效果[10-13]。那么非国有资本参股是否也同样能够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呢?从个案来看,中国联通引入百度和阿里等带有数字化背景的非国有资本作为企业参股股东,在提升用户数量和优化财务报表的同时更好地推进了联通的数字化转型,成为被学者们反复推崇的“最佳实践”[14-15]。格力电器选择引入高瓴资本参股,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高瓴资本拥有成功推动被投资企业电商化和数字化的成功经验,期许高瓴资本所投资的线上销售平台也能支持格力电器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16]。但是上述案例是否具有普适意义呢?这就需要基于大样本进行实证检验,发现更为可靠的实证证据。
为回答上述研究问题,首先,本文分析国有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的现实困境,归纳较之非国有企业造成国有企业“不愿转”“不敢转”和“不会转”的情境式原因,并从理论角度提出非国有资本参股通过化解上述困境从而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研究假设。其次,使用2007—2020年上市国有企业数据,进行一系列实证检验。结果表明,非国有资本参股能够通过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激发高管的企业家精神以及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等路径,发挥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对利用式和探索式数字化转型的双元性影响的正向作用。再次,从国有企业特征、非国有资本特征与外部环境的异质性出发,分析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的作用条件;从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检验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济后果。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政策建议。
本文可能的贡献有:首先,从所有权变革视角探究非国有资本参股对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从剖析国有企业较之非国有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的情境式困境出发,系统地研究非国有资本参股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的有效性、可替代性与作用范围,为如何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直接的建设性建议。同时,本文结论也对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下持续深化国资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设思路提供启示。其次,本文创新性地将企业数字化转型分类为探索式数字化转型和利用式数字化转型两类转型而非同质化行为,为从双元视角拓展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前因与效果研究提供了新思路,为细化发展数字经济政策提供了洞见。最后,本文从国有企业特征、非国有资本特征和外部环境特征三个角度,对非国有资本参股效果进行异质性分析,为探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差异化效果提供更为系统的检验思路。
二、文献回顾
(一)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转型是指企业通过将先进数字技术引入生产管理、组织运营和研发创新等环节[17],更新产品、服务、流程、模式、组织等不同要素[18],从而增强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动态性与未来不确定性的感知和应对能力[19]。
从转型效果来看,现有研究结论并不统一。一方面,大量实证研究证实了数字化转型的积极作用。除了发现其直接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20-21]、生产效率[22-24]和运营效率[25-26]外,数字化转型还有提高企业供应链质量[27]与国际化质量[28-30]、增加资本市场积极反馈[31]、对企业机会主义行为产生治理效应[32]、提升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33]等效果。另一方面,部分学者发现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并不显著[34-35],与企业效率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3]。
从对数字化转型的前因研究来看,现有大样本实证研究已证实,企业组织层面如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的存在[36]和高管的学术经历[37],技术层面如董事长的研发背景[38],以及环境层面如税收激励[39]、知识产权保护[40]、政府创新补贴[41]、供应链金融发展程度的提高[42]、利率市场化[4]、区位导向政策[43]等因素都可以促进企业的数字化转型。
同时,现有研究指出所有制差异造成的数字化转型异质性。从数字化转型的效果来看,已有大样本研究发现,相较于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在提高非国有企业的国际化广度[30]和对过度金融化的抑制作用[32]等方面都有着更出色的表现。从数字化转型前因来看,不少研究都是从数字化转型面临融资约束问题角度切入。而这一切入点显然并不适用于资金资源相对充足、信贷能力较强的国有企业。因此,有必要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进行情境化分析,才能真正理解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困境并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二)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
部分学者针对国有企业这一特定企业类型的数字化转型展开研究,并具体从以下几个研究主题切入。第一是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内外部环境分析。金晓燕和任广乾(2022)讨论了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机遇、挑战与体制机制障碍[44]。第二是国有企业数字化变革的模式与路径。戚聿东等(2021)将国有企业数字化变革模式区分为市场导向型、能力导向型和公共导向型[5];焦豪(2022)基于“双碳”目标总结出低碳产品优化型、低碳流程变革型、数据资源主导型和数字生态导向型等国有企业数字化战略变革模式[6];张哲等(2023)将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总结为数字技术驱动型、战略领导带动型、数字能力培育型等多种路径[9]。第三是分析经济后果,已有研究发现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显著提高其市场竞争力[45]。
基于对现有文献与国有企业实践资料(1)开展大样本实证研究之前,基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把手谈数字化转型”改革专栏(http://www. sasac.gov.cn/n4470048/n13461446/n15927611/index.html),对涉及的48家国有企业在推进数字化转型中的问题与下步工作重点进行梳理,从而从实践角度全面了解造成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不足的原因。的梳理,本文从“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三个维度,分析造成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不足的主要原因(详见表1)。
表1 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困境对比
第一,不愿转。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更容易陷入对已有资源与工作惯例的依赖,创新动力不足[46]。数字化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并非仅仅是引进一个信息系统。要实现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势必会对现有组织构架、工作流程与相关机制提出优化要求[17-18],这些恰恰是国有企业难以主动突破或轻易突破的,从而降低了国有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主动意愿。
第二,不敢转。国有企业高管并非企业所有者,从而倾向于进行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47]。国有企业高管人事更迭频繁,导致短视行为严重,而管理者的短视主义会显著抑制企业的数字化转型[48]。当面对严格的任期考核,国有企业高管更有可能会对那些在任期内能见到明确效果的创新项目加大投入,而放弃那些见效更慢的项目[49]。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恰恰存在转型阵痛期,其投入可能无法实现立竿见影的效果[3]。甚至当投资金额巨大但最终没有取得实效时,存在被追究责任的风险。
第三,不会转。企业数字化转型离不开高水平的数字化专业人才[50]。相较于非国有企业能提供更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与灵活的股权激励,国有企业面临工资总额的约束,内部薪酬分配更注重公平性[13]。对员工层面开展股权激励也仍在试点探索阶段,激励制度不够健全,对专业人才吸引力较弱。尤其对于数字经济相关从业人员,高薪与股权激励非常普遍。如果仍沿用原有人才激励机制而缺乏相应改革,国有企业既无法吸引专业人才也无法留住专业人才,在面临数字化转型时就会存在“不会改”的困境。
(三)非国有资本参股的相关研究
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深化改革阶段的重要战略举措,为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提供了制度合理性[51]。
根据现有研究,在影响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企业的前置因素方面,要素市场整合[52]、政府放权意愿[53]、董事会治理规范化[54]等因素会产生正向作用,而地方政府的政绩压力则会抑制辖区内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55]。
从改革效果研究来看,非国有资本参股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现金持有水平[56]、产能利用率[57]、生产力水平[58]、改善经济效益[59-61]、提高高管薪酬水平[62]、促进企业创新[10-11]、加快资本结构调整速度[63]、提升投资效率[64]、有效降低国有企业的股价崩盘风险[65]、维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66]等,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企业都开展了大量研究。然而,当前研究中,针对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专项研究数量并不多,对制约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区别于非国有企业的原因与相应解决方案关注不足。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虽然成果丰富,但是尚无研究将其与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联系在一起,探讨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作用路径和条件。基于此,本文拟考察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并验证其中的内在作用机制,以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首先,非国有资本参股有助于增强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增强企业内部对数字化转型引起系统性变革的容忍度,从而转变国有企业“不愿转”的守旧思路。非国有资本被引进后,通过发挥股权制衡效应成为推进国有企业创新的“外力”,将改善国有企业长久以来的创新不足问题[67]。并且,所引进的非国有资本通过带来业务发展上的新资源与管理上的新思想[15],帮助国有企业各层级进一步转变意识,理解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更好地达成共识,增强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动力。
其次,非国有资本参股有助于激发高管企业家精神,提升国有企业转型决策中的合理性,从而改变国有企业“不敢转”的保守倾向。过往研究指出,引入非国有资本能使国有企业的创新决策更为合理[68-69]。一方面,通过更为有效的内部治理,提升对高管业绩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能将正常经营试错与国有资产流失区分开来,使得高管更敢于尝试数字化转型,改变国有企业高管在自身任期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短视主义倾向,更大程度地发挥企业家精神。另一方面,新引入的非国有资本可能会带来开展数字化转型的相关经验与资源,缓解高管对开展数字化转型的风险认知,增强了高管对推进数字化转型的信心,使其更乐于承担因数字化转型带来的经营风险。
最后,非国有资本参股有助于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帮助国有企业吸引和留住更多数字化转型所需的专业人才,从而化解国有企业“不会转”的能力困境。非国有资本参股将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制度与分配制度改革[13,63];而国有企业高管激励机制的优化又会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的创新[70]。所以,通过非国有资本的介入,能帮助突破现有国有企业体制机制的限制,制定更为灵活的薪酬与分配制度,从而加大对数字化转型所需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使国有企业更有能力推进数字化转型。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有正向的促进作用。
本文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基于数字化转型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2007—2020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考虑到数据的有效性,本文对数据做了以下处理:第一,删除当年为特殊处理、金融企业、隶属政府层级无法明确、前十大股东情况披露不完整或所有权性质无法确认的样本;第二,删除国有实控人所拥有的控制权比例小于三分之一的样本。最终,共获得观测数据8 529条。数据来源于深圳希施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CSMAR中国经济金融研究数据库。为了提高数据质量,还对所有样本内的连续变量采取1%的缩尾处理,削弱异常值可能造成的干扰。
图1 非国有资本参股影响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理论模型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数字化转型(DT)。借鉴戚聿东和蔡呈伟(2020)[34]以及吴非等(2021)[31]的做法,本文采用数字化转型在年报中的总词频来衡量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该数据来源于CSMAR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数据库,涵盖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技术应用等多个细分领域。同时,本文进一步将数字化转型区分为探索式数字化转型和利用式数字化转型。如果企业数字化转型是在新的技术领域内进行转型,标识为探索式转型,否则标识为利用式转型。通过加总新技术领域内的转型词频数以及已有技术领域内的转型词频数,分别获得企业探索式数字化转型的程度(Exploration)和利用式数字化转型的程度(Exploitation)。由于以上数据具有显著的右偏性,所以采用加一取自然对数的方法以消除影响。
2.解释变量
非国有资本参股(Mix)。参考程承坪和陈志(2021)[70]以及熊爱华等(2021)[71]的研究,采用前十大股东中非国有股东持股占比来衡量非国有资本参股的程度。
3.控制变量
本文主要对以下变量进行了控制,包括经营现金流(Cash)、企业隶属政府层级(Level)、企业规模(Size)、集团化管理(Group)、负债水平(Leverage)、企业年龄(Age)和所处地区(Region)。此外,本文还控制了行业(Industry)和年份(Year)固定效应。
本文的变量定义与测量见表2。
表2 变量定义与测量
(三)模型设定
为验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的影响,本文采用如下基准模型对其进行回归检验:
Digital=α0+α1Mix+∑αControls+Year+Industry+ε1
(1)
为验证中介效应,参考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72]的方法,构建如下中介效应回归模型,与模型(1)形成递归模型:
Mediator=β0+β1Mix+∑βControls+Year+Industry+ε2
(2)
Digital=γ0+γ1Mix+γ2Mediator+∑γControls+Year+Industry+ε3
(3)
其中,被解释变量组Digital具体包括数字化转型(DT)以及探索式数字化转型(Exploration)和利用式数字化转型(Exploitation)三个变量。解释变量为非国有资本参股(Mix),控制变量组Controls包含前述控制变量,ε为随机误差项。中介变量组Mediator包括企业研发投入(R&D)、管理者短视主义(Myopia)、前三名高管薪酬(Salary)以及股权激励(Stock)。为提升回归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同时控制了年份和行业的虚拟变量。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3。其中,数字化转型的均值为0.609,标准差为1.006,最大值为3.970;探索式数字化转型的均值为0.148,标准差为0.407,最大值为2.079;利用式数字化转型的均值为0.495,标准差为0.965,最大值为3.932。以上三个变量的最小值均为0,表明中国国有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存在差异,各企业间数字化水平发展程度不一致。非国有资本参股的均值为0.147,标准差为0.121,最小值为0.009,最大值为0.526,同样表明非国有资本参股在中国国有企业中具有一定的异质性。此外,控制变量也存在较大差异。
(二)相关性分析
根据相关性分析的结果可知,非国有资本参股与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符合理论预期;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5。本文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变量选取合理(2)限于篇幅,相关性结果未在正文汇报,备索。。
(三)主效应检验
表4报告了非国有资本参股与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关系的基准回归检验结果。其中,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为0.303且通过了1%水平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对探索式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为0.087且通过了5%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对利用式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为0.220且通过了1%水平的统计显著性检验。整体来看,非国有资本参股比例越高,越能提升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程度,二者之间呈正相关关系。由此,假设H1得到支持。
(四)机制检验
基于前述理论分析,本文从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激发高管企业家精神以及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三方面探究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作用机理。
1.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容忍系统性变革,化解“不愿转”
首先,以非国有资本参股为解释变量,企业的创新动力为中介变量,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为被解释变量。回归结果见表5。其中,创新动力用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衡量。与基准回归模型结果一致,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促进作用。其次,表明了非国有资本参股会提升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最后,将解释变量与中介变量均纳入模型进行回归,非国有资本参股和企业研发投入占比的系数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创新动力的中介效应成立。以上结果表明,非国有资本参股能够增强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并且,当国有企业更具创新动力时,表明其更容易摆脱对已有资源与工作惯例的依赖,提升国有企业对数字化转型中涉及对组织构架、工作流程与相关机制进行系统性优化[17-18]的变革容忍度,从而化解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中“不愿转”困境。
表5 创新动力对数字化转型的中介作用
2.激发高管企业家精神,优化转型决策,化解“不敢转”
首先,以非国有资本参股为解释变量,以管理者短视主义倾向(Myopia)为中介变量,以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为被解释变量,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其中,管理者短视主义倾向数据来源于文构财经文本数据平台的公开数据(3)数据来源:http://www.wingodata.com。,其根据企业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A)中披露的“短期视域”词汇总词频占比获得[73]。回归结果见表6。与前文一致,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促进作用。其次,表明了非国有资本参股会抑制管理者短视主义。最后,将自变量与中介变量均纳入模型进行回归,非国有资本参股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管理者短视主义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中介效应成立,非国有资本参股通过抑制管理者短视主义进而促进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结果表明,非国有资本参股能够改变国有企业高管在任期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短视主义倾向;当管理者短视主义得到改善时,会将目光放在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业务上,在面对高投入且结果不确定的数字化转型时勇于承担风险,优化转型决策,从而化解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中“不敢转”困境。
3.促进激励机制改革,吸引并留住专业人才,化解“不会转”
为检验“非国有资本参股—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这一路径,以非国有资本参股为解释变量,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为被解释变量,企业前三名高管薪酬(Salary)和以企业是否有股权激励计划(Stock)为中介变量。
回归结果见表7和表8。可以看到,首先,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探索式和利用式数字化转型的系数仍然显著。其次,表明了非国有资本参股会提升企业前三名高管的薪酬水平。最后,将解释变量与中介变量都放入模型进行回归,前三名高管薪酬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这一中介效应成立,即非国有资本参股可以通过变革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来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同样从表8中也可以看到,股权激励在非国有资本参股与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即非国有资本参股促进企业推行股权激励计划,从而促进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由以上可知,非国有资本参股能够促进国有企业人才激励机制的改革;并且,当人才激励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推行股权激励,有利于为企业吸引和留住数字化专业人才,从而有效化解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中“不会转”困境,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
表7 前三名高管薪酬对数字化转型的中介作用
表8 股权激励对数字化转型的中介作用
(五)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处理
首先,采用工具变量法,对基准普通最小二乘(OLS)模型进行检验。借鉴冯璐等(2021)[74]的研究,选取同行业平均非国有资本参股情况为工具变量,即采用去除焦点企业的同行业非国有股东持股占十大股东的比例来衡量。从相关性来看,同一个行业内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空间基本一致,焦点企业与同行业其他国有企业的非国有资本参股水平存在极大的相似性。从外生性来看,焦点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与其他企业的非国有资本参股无直接影响。因此,工具变量符合相关性和外生性的设定要求。豪斯曼(Hausman)内生性检验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解释变量非国有资本参股不是外生的”这一原假设。在第一阶段回归中,工具变量系数联合显著性的F统计量大于10,表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的问题。使用工具变量检验以后,系数仍然显著。
其次,采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方法,依据非国有资本参股的中位数作为区分标准,划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并采用一对一匹配法。匹配后,平均处理效应(ATT)为3.01,t值均大于1.96,即PSM方法的假设也得到支持。检验匹配结果,每个匹配变量在匹配后,各匹配变量的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其标准化误差小于10%,说明匹配的平衡性可以接受。同时,本文采用匹配后的样本,对假设重新进行回归检验。结果显示,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仍然具有正向作用。这表明在考虑样本选择偏差的情况下,结论仍然成立。
再次,本文通过索贝尔(Sobel)检验对机制检验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结论依然成立。
经过上述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处理,非国有资本参股能够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结论依旧未发生任何改变,再次验证了本文结论的可靠性。
六、进一步研究
(一)异质性分析
1.基于国有企业特征的异质性分析
第一,隶属政府层级。根据国有企业的隶属政府层级,对基准模型进行分组回归。表9的结果显示,地方国有企业子样子和中央企业子样本非国有资本参股对数字化转型总体以及利用式转型均有促进作用。然而,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地方国有企业子样本探索式数字化转型具有促进效果,但对中央企业子样本的效果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对于央企,非国有资本参股的价值更体现在促进央企对已有数字技术的应用上。可能的原因在于,相较于利用式数字化转型,探索式数字化转型带来的业绩不确定性更高,中央企业子公司有着非常严密的国资监管,即使引进非国有资本参股,“不敢转”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对促进探索式数字化转型的效果有限。
表9 基于隶属政府层级的异质性作用分析
第二,企业规模的大小。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对基准模型进行分组回归。表10的结果显示,除主效应的系数依然显著外,两个子样本结果有着以下差异。首先,在企业规模较大的子样本中,非国有资本参股与利用式数字化转型呈正相关,但对探索式转型效果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大型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价值体现在对已有数字技术的应用。其次,在企业规模较小的子样本中,非国有资本参股与探索式数字化转型呈正相关,但对利用式转型效果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非国有资本参股对中小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价值体现在引入新型数字技术上。可能的原因在于,探索式数字化转型需要承担的决策风险更大,“不敢转”的困境更为明显。非国有资本进入中小国有企业后能带来相关资源,开阔管理视野,有效化解中小国有企业中“不敢转”问题;大型国有企业本就资源相对丰富、管理视野相对开阔,因此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大型国有企业的探索式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相对有限。
表10 基于企业规模的异质性作用分析
2.基于非国有资本特征的异质性分析
本处重点考察非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是否为相同产业背景并进行异质性检验。基于天眼查数据,分别获取非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所在行业。如果非国有资本与该国有企业的行业相同,则标记非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产业背景同质,否则为异质。根据表11的数据可知,当非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产业背景同质时,非国有资本参股对数字化转型的系数显著为负;当非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产业背景异质时,非国有资本参股对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均为正。这表明当所引进的非国有资本与焦点国有企业产业背景异质时,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正向影响更强。其原因在于,当非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产业背景不同时,更有可能为国有企业带来差异化的视野与新鲜的思想,从而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
表11 基于非国有资本产业背景的异质性作用分析
3.基于外部环境的异质性分析
第一,地理区位。根据国有企业是否位于东部地区划分样本,对基准模型进行分组回归。根据表12中的结果可知,在东部地区的国有企业样本中,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作用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在中西部地区的国有企业样本中,非国有资本参股能提升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造成上述结果的原因可能在于,东部地区数字经济较为发达,数字基础设施更完备,国有企业对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有着更强的共识,引入非国有资本这个“外力”进行推动的效果就会相对有限。
表12 基于国有企业地理区位的异质性作用分析
第二,外部环境的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外部环境的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采用了与焦点企业同省份的非国有企业占比来衡量。根据表13结果可知,当同省份非国有经济占比更高时,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促进效果。其原因可能在于,当国有企业所处环境为非国有经济占主导时,其在与非国有资本合作的过程中相对不容易产生由企业文化、工作惯例、价值观差异而导致的协同困难,从而有效提升混改质量。
表13 基于所处环境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的异质性作用分析
(二)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济后果
前文分析了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系、中介路径以及作用条件,但并未就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济后果展开研究。其中,本文选取常见的财务绩效(ROA、ROE)、反映市场价值的托宾Q值以及反映资本回报的经济增加值(EVA)来衡量经济后果。以上被解释变量滞后于解释变量数字化转型(DT)与控制变量一期。表14的结果显示,数字化转型能够有效促进国有企业多维度的绩效提升,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实现国有企业与国有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表14 数字化转型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回归结果
七、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基于2007—2020年国有上市公司数据,本文实证分析非国有资本参股与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系、内在机制与作用条件,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第一,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探索式数字化转型和利用式数字化转型均存在正向影响,验证了非国有资本参股能有效且多维度地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
第二,非国有资本参股通过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激发高管企业家精神与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针对性地化解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中“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情境式困境,从而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了促进效果。
第三,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效果会因国有企业特征、非国有资本特征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而言,当企业处于中西部地区、外部环境非国有经济比例较高以及引进的非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的产业背景异质时,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效果更强。对于中央企业或者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非国有资本参股对于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利用式转型维度上;而对于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非国有资本参股的促进效果主要体现在探索式转型维度上。
第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能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的财务绩效、市场价值与经济增加值,从而助力国有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为导向,鼓励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作为参股方,加深合作、优势互补。尤其是当国有企业处于中西部地区、外部环境非国有经济比例较高时,更应积极尝试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助推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以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为目的时,建议引导国有企业选择与自身产业背景有一定差异的非国有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如果国有企业出于其他目的需引进相同产业背景的非国有资本,建议通过引入其他行业背景的外部董事、增加跨行业交流等多种方式,扩展对数字化转型的跨行业洞见。
第二,在深化国资国有企业改革中,以加强企业创新导向、激发高管企业家精神以及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作为其中的改革重点。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方案的推进,以改革“三项制度”为核心的体制机制改革大有进展。当然,体制机制的转变非一日之功,弘扬企业家精神更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议未来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引导国有企业根据自身核心竞争力塑造与发挥社会价值所需,将体制机制变革以及与其他资本的合作融合作为常态化的管理事项,持续推动变革。
第三,应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助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必要从深化既有技术应用与引入新兴技术两个方向入手,细化现有数字化转型在国有企业层面的推进政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