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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流动类型划分与返迁儿童特征研究

2024-03-06梁海艳

人口与社会 2024年1期
关键词:户籍地流入地流动人口

梁海艳

(曲靖师范学院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曲靖 65501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中国人口迁移流动越来越频繁,流动人口规模迅速扩大。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的流动人口数量只有657万[1]。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人户分离人口达到492 762 506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 945 747人,流动人口为375 816 759人,跨省流动人口为124 837 15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50 979 606人。(1)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七号),https://www.stats.gov.cn/sj/tjgb/rkpcgb/qgrkpcgb/202302/t20230206_1902007.html流动人口数量大约占全国总常住人口数的26.6%,是当前中国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流动人口规模扩大,与流动人口密切关联的群体也受到了关注,如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城市随迁老人以及新生代流动人口等。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后代的相关研究主要聚焦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城市随迁子女等。关于“二代流动人口”的研究从2002年才开始,截至2022年1月,在中国知网数据库(CNKI)中检索篇名中含有“二代流动人口”的相关文献仅20余篇,其中关于二代流动人口回流的研究文献数量更少,比较有代表性的相关研究成果如下:有研究指出,曾随作为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过义务教育的13~18岁的第二代农村流动人口,目前已陆续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他们的成长与出路问题需引起足够的重视[2]。另有研究认为,“二代流动人口”是指在父母流入地出生,并随父母在流入地生活的群体[3]。也有研究使用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提出测量二代流动儿童回流的新方法,并从个体特征、家庭因素以及地区差异等方面分析了0~17岁二代流动人口的回流状况及其影响因素[4]。二代流动人口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出生在流入地并随父母在流入地生活和成长的群体。但目前学术界忽略了出生在流入地城市,但是因各种原因被送回户籍地(老家)抚养的群体。鉴于此,本研究拟对此群体进行分析并展开讨论。

国内对“二代流动人口”的研究主要受国外“二代移民”研究的影响。二代移民是指跨国迁移人口,而二代流动人口则指在中国境内流动的人口,虽然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二者同样都是受父母迁移流动影响的后代。因此“二代移民”相关理论可以为“二代流动人口”研究提供借鉴。国外相关研究认为,移民通过多个代际的努力,最终会抛弃本土文化,融入迁移目的地主流社会[5],少数族裔最终都会与主流群体通婚[6]。后来有学者对社会融合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和推广[7]。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传统的社会融合理论受到了一定挑战,有研究者提出新的理论解释,如有研究者在20 世纪90 年代提出了移民“区隔融合理论”,认为二代移民的社会融合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平行融合、反向融合、移民文化形成[8]。不同的社会融合模式主要由个人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因素相互作用而造成。“区隔融合理论”认为东道主社会对于不同移民提供的机会是不一样的,一些群体可以得到充足的机会,而另一些群体得到的社会经济资源非常稀少。由此,一些群体经历了传统意义上的同化与向上流动,而另一些群体在经济竞争中失败,导致向下流动。因此移民并不是一个同质化的群体,而是复杂的社会分层群体。区隔融合理论也遭到了一些质疑[9],被认为在解释二代移民现象时存在局限性。

经过文献梳理后发现,社会融合与区隔融合等相关理论为我国流动儿童在流入地的社会融合问题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本文在上述理论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流动人口子女的出生地、居住地、户籍地的相关信息,将其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并提出“返迁儿童”这一概念,对流动人口子女已有研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一、数据与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卫健委2016年和2018年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该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PPS方法,按照随机原则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流入地抽取样本点,开展问卷调查。2016年的调查样本量为16.9万人,涉及流动人口家庭成员共计约45万人。2018年调查总样本量约为15.2万人,涉及流动人口家庭成员共计约40万人。调查对象为在调查时点前一个月来本地(流入地)居住、非本区(县、市) 户口且年龄在15周岁及以上的流入人口。

本文利用上述数据中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出生地、户籍地以及现居住地的相关信息筛选出流动人口子女相关信息,并选择年龄在18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作为研究对象。2016 年和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是少有的可以用来研究返迁儿童的大型调查数据。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可以较为精准地估计留守和流动儿童数量,但是人口普查数据没有返迁儿童的相关数据信息。选择2016年和2018年的调查数据主要因为只有这两年同时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出生地、居住地、户籍地进行了调查,而其他年份如2017年的相关调查无流动人口子女出生信息,2010—2015年的相关调查数据只有流动人口子女出生地和居住地信息,缺少户籍地信息。

(二)研究方法

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描述统计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法。前者利用全国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基于SPSS统计分析软件平台,运用描述统计分析方法对流动人口子女基本特征进行描述和分析;比较研究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划分流动人口子女流动类型后进行横向比较,二是对2016年、2018年各类流动人口子女的变化进行纵向比较。通过比较可以更加全面地认识流动人口子女群体的基本特征。在对不同类型流动儿童进行比较分析时,主要使用列联表交叉分析方法,并通过计算卡方值对其显著性差异进行检验。

二、结果与分析

(一)流动人口子女流动类型划分与概念界定

在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中,流动人口的子女包括成年和未成年子女。关于流动人口成年子女也就是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研究成果已经非常多。本研究主要针对流动人口的未成年子女,筛选出截至调查时点未满18周岁的群体,其中2016年的样本量为121 254人,2018年的样本量为109 015人。

根据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中流动人口子女出生地、居住地、户籍地信息,对流动人口子女的类型进行识别和划分。具体操作办法如图1所示。

图1 流动人口子女类型划分及甄别方法

因中国人口迁移流动具有方向性、地域性和不彻底性,导致流动人口的生活场域具有多重性,有流出地、流入地,且不同时期的流入地可能是不同城市。所以,根据地域特征可以将流动人口子女的出生地分为流出地和流入地两类。流动人口生活地域的二重性,决定了流动人口未成年子女居住地存在不确定性,流动人口父母可以选择将孩子留在流出地或者带入流入地。因此,流动人口子女出生地和居住地交叉组合分成了四类,具体如下:

留守儿童(Ⅰ类)。“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被留在父母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的儿童。具体到“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出,被留在父母户籍所在的农村地区,因此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的儿童[10]。

本文主要利用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问卷中的流动人口子女出生地信息和居住地信息进行甄别。首先,提取流动人口的户籍信息,选择流动人口的户籍信息为“农业户籍”的样本;然后根据其子女的出生地和居住地信息的匹配情况进行识别,将出生地和居住地都在父母原户籍地(老家)的儿童界定为“农村留守儿童”(Ⅰ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比较普遍,尤其在劳动力输出规模较大的中西部地区更为多见。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相关的问题早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目前关于留守儿童的研究成果也非常丰富。

随迁儿童(Ⅱ类)。“随迁儿童”指在流出地出生并随着父母一起到流入地生活的儿童。目前,学术界对随迁儿童的研究不多,仅有少量研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如有研究利用重庆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男孩和学龄前儿童随迁的可能性更大,母亲流动状况对子女是否随迁具有关键作用;从户籍地的特征来看,居住条件较差的家庭更可能携带子女外出流动[11];相比于留守儿童,随迁儿童父母的受教育程度更高[12]。儿童随迁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实现家庭化的关键,有助于流动人口稳定发展,也更有助于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以上两类儿童在其父母外出流动之前就出生了,但是随着中国流动人口的代际更替,年轻化趋势非常明显,越来越多未婚未育的年轻劳动人口加入到流动人口大军中,他(她)们在流动过程中结婚生育的情况更加普遍[13]。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选择在流入地生育孩子,这些孩子要么在流入地与父母一起生活,要么返回父母户籍地或者其他地方生活,这里的“其他地方”主要是指外祖父母的居住地。

二代流动儿童(Ⅲ类)。二代流动儿童是指在父母流入地出生,并随着父母在流入地长期生活、学习的儿童群体。目前,关于二代流动儿童的研究还非常少,有研究指出户籍制度是导致二代流动儿童回流的重要原因[14]。另外,过去的高考户籍限制制度(异地不能参加高考)也导致大部分二代流动儿童不得不返回原户籍地[15]。当然,随着中国各省市逐渐实行异地高考的制度,二代流动儿童因此返回户籍地的数量将会减少。二代流动儿童回流是流动人口家庭迁移决策的一个重要部分,流动儿童能否在流入地城市稳定居住是流动人口家庭化和家庭发展的核心环节[16]。二代流动人口有着独特的代际特征[17]。出生且生长在城市的二代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度直接关系到城镇化高质量建设。以户籍为代表的制度嵌入和以文化风俗为代表的文化嵌入显著阻碍二代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水平,以受教育水平为代表的认知嵌入和以社会网络为代表的网络嵌入则对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水平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18]。虽然二代流动儿童早已经进入学术界的研究视野,但是目前相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进一步深入和拓宽。

返迁儿童(Ⅳ类)。目前,学术界尚未对“返迁儿童”这一概念进行界定,更缺乏对这一群体的关注。本文提出的“返迁儿童”与学术界已经提出的“二代流动儿童”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也存在本质的差别。“二代流动儿童”具体指出生在流入地,并随父母在流入地生活和成长的群体,在流动过程中,二代流动儿童并未与其父母分离,但是返迁儿童在父母流动的过程中与父母不在一起居住。鉴于此,本文将“返迁儿童”界定为出生在流入地,但出生一段时间后被送回父母户籍地或者其他地方长期生活和成长的未成年群体。根据返迁地的不同,又可以将返迁儿童分为返迁户籍地儿童和返迁外地儿童。这里的“外地”是指除了调查时点儿童父母的流入地和户籍地以外的地方。

本文之所以将此类儿童的流动行为称之为“返迁”,是因为其父母一代通过努力已经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的跨越,但是可能因为社会制度存在壁垒或父母的经济能力有限等原因,二代流动儿童并不能在城市随父母长期居住和生活,因此向父母的户籍地或者其他地方回迁。“返迁”可以理解为儿童的逆向社会化流动,对返迁儿童本身及其家庭都可能产生巨大的影响,不仅存在返迁儿童与父母面临亲子分离的问题,还存在返迁儿童回乡后可能对地域环境、文化和生活习俗不适应的问题。返迁儿童与留守儿、童随迁儿童和二代流动儿童同样需要引起社会各界高度的关注。

相比于二代流动儿童,返迁儿童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但他们面临的困难可能比其他三类儿童更多。由于返迁儿童相关数据非常缺乏,因此目前对这一群体的关注也非常少。李巧和梁在使用了2016 年全国流动人口监测数据,提出了二代流动儿童回流这一现象,并对二代流动儿童的回流状况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论述,但并未就回流儿童群体的特征及其变化情况进行阐述。为此,本文将利用2016年和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对上述四类群体的基本特征及其变化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

(二)四类儿童的基本特征及相关变化情况

1.四类儿童的占比及其变化趋势

根据2016年和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统计结果,四类流动人口子女中的留守儿童和随迁儿童比例都在降低。2016年留守儿童占比26.11%,2018年略微降低(25.94%);随迁儿童占比由2016年的43.75%降低到2018年的38.43%。而二代流动儿童和返迁儿童的占比在此期间都在增加。2016年二代流动儿童占流动人口子女总数的比例约为28.02%,2018年增至32.87%;返迁儿童的占比也从2.12%增至2.80%。由此可见,二代流动儿童和返迁儿童值得关注,他(她)们出生在流入地且在流动人口子女中的占比逐渐提升。四类儿童的占比及变化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2016和2018年流动人口子女流动类型构成及变化

表1统计结果显示,在四类流动人口子女中,随迁儿童占比最高,其次为二代流动儿童、留守儿童,返迁儿童占比明显比其他三类低。虽然返迁儿童占比不到3%,但不能忽略了这些儿童的生存、教育和发展等问题。

2.四类儿童的性别构成及变化情况

性别构成反映人口性别的均衡程度。如图2所示,四类儿童中,留守儿童和随迁儿童的性别比较高,二代流动儿童与返迁儿童的性别比基本处于均衡水平(人口学界认为性别比在107左右比较均衡)。四类儿童性别比表现出如此特征,可能与儿童出生地的生育观念和文化有关。因为留守儿童和随迁儿童的出生地多为农村地区,“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存在,男孩偏好明显;二代流动儿童与返迁儿童的出生地均为流入地城市,城市性别偏好相对不明显,因此这些孩子的性别结构总体上比较均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城市文化对流动人口的影响,人口在流迁过程中,生育数量、性别偏好甚至生育时间安排都受到了影响,逐渐与城市居民的生育文化趋同。

图2 四类儿童的性别比情况

进一步比较四类儿童的性别比,发现在2016—2018年期间,除了随迁儿童的性别比有所降低,其他三类儿童的性别比都出现了提升趋势。

3.四类儿童的年龄构成及变化情况

根据2016年和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统计结果,四类儿童的年龄结构存在明显的差异。留守儿童、随迁儿童的年龄整体偏大,人口金字塔大致呈“矩形”结构;二代流动儿童、返迁儿童的年龄整体偏小,人口金字塔大致呈“正三角形”的结构。2016—2018年期间,四类儿童的年龄结构变化不大,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四类儿童的年龄构成情况如图3a至3d所示。

图3a 留守儿童年龄结构

图3b 随迁儿童年龄结构

图3c 二代流动儿童年龄结构

图3d 返迁儿童年龄结构

前文分析了四类儿童各自占流动人口子女总数的比例,以及四类儿童年龄、性别结构等基本特征。那么这四类儿童呈现的相关特点是否与其父母所具特征有关?可以从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和流动范围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4.儿童流动类型与父母受教育程度之间的关系

父母受教育程度不同,抚育孩子的观念和行为选择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在父母迁移流动过程中,未成年子女是留守还是流动更多取决于父母。父母的受教育水平在其迁移决策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儿童流动类型与父母受教育程度之间的关系如表2所示。

表2 儿童流动类型与父母受教育程度之间的关系 %

通过对儿童流动类型与父母受教育程度的列联表交叉分析,发现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与其子女的流动类型具有显著相关性。表2的统计结果检验显示: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孩子留守在老家(留守儿童)的比例越低,在流入地出生并随着父母在流入地一起生活的群体(二代流动儿童)占比越高。因为受教育程度高的流动人口更重视孩子的教育,更有可能让孩子在流入地城市入学。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流动人口父母更可能将孩子留在流出地,因此留守儿童的比例较高。

5.儿童流动类型与父母流动地域范围之间的关系

迁移流动是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重要决策行为,父母从农村流入城市居住和工作,需要付出较大的心理成本和经济成本,如果将孩子带在身边会加大迁移流动成本。通常人口迁移流动成本与流动地理距离、范围成正比。迁移流动距离越近、地域范围越小,迁移成本越小;相反则迁移成本更大。因此,从迁移成本来看,父母流动地域范围越小,越有可能将孩子带在身边抚育照顾;迁移流动范围越大,父母更倾向于将孩子留在老家。本研究结果可以证明这一观点:随着人口流动范围的扩大,流动人口子女中留守儿童比例提高。从2018年相关数据来看,市内跨县流动人口子女中,留守的比例为13.93%;省内跨市流动人口子女中,留守的比例为17.22%;跨省流动人口子女中,留守儿童占比高达29.21%。2016年的数据也呈现类似的变化特征。

随着流动人口流动范围的扩大,随迁儿童比例逐渐降低。2018年市内跨县流动人口子女中,随迁儿童的比例达到39.90%;省内跨市流动人口子女中,随迁儿童的比例为39.66%;跨省流动人口子女中,随迁儿童的比例为32.64%。2016年数据呈现的相关差异更加明显。

随着流动范围的扩大,二代流动儿童的比例逐渐降低。2018年市内跨县流动人口子女为二代流动儿童的占比达到43.96%;省内跨市流动人口子女为二代流动儿童的占比为40.69%;跨省流动人口子女为二代流动儿童的占比降至33.78%。随着流动范围的扩大,返迁儿童的占比也呈现了增加趋势。

通过对儿童流动类型与父母流动地域范围的列联表交叉分析,发现儿童流动类型与父母流动地域范围也有显著的相关性。父母流动地域范围越大,孩子留守在老家的可能性越大,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儿童流动类型与父母流动地域范围之间的关系 %

6.流动人口子女分化原因

流动人口是中国特殊户籍制度的产物,流动人口子女则是人口流动的重要关联群体,流动人口对其子女的安置方式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教育、生活、健康和发展等。

流动人口子女之所以会出现不同类型分化,除了户籍制度因素外,还可能与两个方面的因素有关。一是流入地的经济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不能充分、高质量地配置各项公共服务资源,使得流动人口及其子女不能充分享有和流入地户籍人口一样的公共服务、获取相应资源;二是流动人口家庭经济能力一般。首先,流动人口就业质量不尽如人意,较长的工作时间以及较差的工作环境导致他们无法把孩子长期留在身边生活和接受教育;其次,流动人口家庭总体收入一般比留在户籍地的家庭高,但与流入地户籍人口家庭收入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19]。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如较高的房价、房租、孩子教育培训费用等)必然导致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子女不能留在城市,因而出现了留守儿童和返迁儿童(这两部分儿童约占流动人口子女总数的20%左右)。

目前,城乡融合发展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随着城市社会经济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城市包容性也在不断提高,随迁儿童、二代流动儿童占比越来越高。社会融合理论不能很好地解释本研究提出的“返迁儿童”这一群体的逆向流动现象,而前文提及的区隔融合理论可以为我国流动人口内部的社会经济分化研究提供解释,移民并不是一个同质化的群体,而是复杂的社会分层群体,所以流动人口子女在其父母流动的过程中,除了受相关制度和社会政策的影响,也因为得到的机会和获取的社会经济资源不同,出现了分层或分化。

三、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随着中国流动人口规模急剧扩大、结构深度分化,流动人口及其后代出现了许多新的特征。本文在国外“二代移民”和国内“二代流动儿童”等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返迁儿童”的概念,并把流动人口子女划分为留守儿童、随迁儿童、二代流动儿童和返迁儿童,并利用国家卫健委2016年和2018年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四类儿童的基本特征和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

研究发现四类流动人口子女中,占比从大到小依次为随迁儿童、二代流动儿童、留守儿童、返迁儿童;四类儿童中,留守儿童和随迁儿童的性别比偏高,二代流动儿童与返迁儿童的性别结构比较均衡;四类儿童年龄结构存在明显差异,留守儿童、随迁儿童的年龄整体偏大,二代流动儿童、返迁儿童的年龄整体偏小;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与其子女的流动类型存在相关性,父母受教育程度越高,孩子留守在老家(留守儿童)的比例越低,二代流动儿童的比例越高;父母流动范围与其子女的流动类型也存在相关性,随着父母流动范围的扩大,随迁儿童和二代流动儿童的比例也逐渐降低,留守儿童和返迁儿童比例逐渐提高。

(二)思考与建议

为了更好地推动二代流动人口相关问题研究,在本研究基础上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议:

一是研究数据方面的建议。为了更加深入全面地研究二代流动人口群体,丰富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内容,并实现调查数据的可持续性,建议持续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出生信息开展调查,避免出现年度调查数据中断的情况。同时,在调查内容方面,建议未来相关调查补充完善流动人口子女的其他信息,比如受教育情况、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等,为二代流动人口科学研究提供更加详实的数据基础。

二是研究内容方面的建议。目前学术界关于流动人口子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留守儿童、随迁儿童两个群体,而关于二代流动儿童的研究才起步,对返迁儿童的研究更少。未来可以对这两个群体加强研究,拓展流动人口子女研究领域,具体可以从返迁儿童的返迁原因、返迁对其心理、生活学习的影响及相关对策等方面展开研究。

三是政策建议。本研究分析发现,随迁儿童和二代流动儿童是流动人口子女的主体。因此,流入地城市在吸引青壮年劳动力流动人口就业时,相关部门亟需考虑承接流动人口子女的任务,做好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教育公平发展。未来流动人口子女可能出现两种反向分化:一是在城市流入地出生的二代流动儿童增加,二是返迁儿童也在增加。对于前者,流入地城市卫生健康部门需要相应做好流动育龄妇女的健康监测、孕产检服务等;对于后者,流出地家庭需要做好返迁儿童的监护工作,社区层面可以为相关家庭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沟通机制,促进返迁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是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本研究利用2016年和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提取流动人口子女的出生地、居住地和户籍地信息,将流动人口子女划分为四种类型,并提出了“返迁儿童”这一概念。但是由于本研究可利用的数据资源比较有限,可比较的年限间隔时间较短,所以对四类儿童的变化情况进行研究时,得到的变化趋势不是特别明显,而且这些变化可能具有不稳定性,到底是一种偶然的波动还是趋势性的变化还有待后续的相关研究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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