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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对商业银行的作用机制
——基于技术创新预算软约束视角的实证检验

2024-03-04王小彩

科技管理研究 2024年2期
关键词:研发部门约束商业银行

王小彩,杨 涛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 100027;2.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北京 100084;3.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北京 100710)

0 引言

稳妥发展金融科技是“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应对需求端数字化偏好增加、供给端跨界竞争压力加大、互联网平台整治等一系列变革,我国商业银行对内建立前中后台密切协作、母子公司合作研发的组织架构,对外与科技公司开展市场化合作,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银行系公司”)是近年来商业银行重要的研发组织变革形式,是商业银行提高技术创新效率的重要手段。笔者根据公开资料收集得到,截至2022 年年底,我国共有21家银行系公司,参与主体覆盖大中小各类商业银行,成为我国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中的重要主体。银行系公司以服务母行数字化转型为首要目标,依赖母行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持续的业务资源,加之金融监管政策不明确、技术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赋能机制复杂,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商业银行成立银行系公司的实际效果还未形成一致的观点。

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基于技术创新预算软约束理论,探讨商业银行成立银行系公司的理论动因,分析银行系公司对商业银行的作用机制,检验银行系公司的成立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为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决策和监管机构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1 技术创新预算软约束理论及作用机制分析

1.1 已有研究基础

银行系公司是一个较新的创新主体。国外学者重点研究商业银行通过风险投资、收购等市场化方式控制或拥有金融科技公司的部分股权,将其拥有的技术、渠道、数据等资源整合到银行业务中的优缺点,并与商业银行与科技公司其他合作模式进行比较,如Drasch 等[1]、Romanova 等的研究[2]。国内有关研究普遍认为银行系公司是商业银行金融科技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能够促进金融系统与科技系统的有机结合[3],摆脱传统银行体制机制的束缚,创新职级体系、晋升机制和薪酬制度[4]。此外,李岩玉等[5]、吴广涵[6]等学者还认为,银行系公司能够避免内部自主研发产生的技术研发周期长、成本高、见效慢等诸多问题。与市场化金融科技公司相比,银行系公司在业务、品牌、监管等方面具有优势,在同业技术输出方面竞争力较强[7]。周月秋[8]、侯鑫等[9]认为,与银行内部研发部门相比,银行系公司对于创新项目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加大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够较好实现权责利统一。李国立[10]、黄静等[11]的研究初步证实了商业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公司能够促进数字化创新的质量,并在服务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和公司特色业务场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实践来看,银行系公司存在短期盈利较难、投入产出比不高等问题[12]。银行系公司本质是商业银行研发组织变革的一种形式。从实践来看,商业银行研发组织变革有4 种类型: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设立数字化委员会、增设新型科技部门、新设数字业务部门、成立科技子公司[13]。有研究证实了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通过影响员工和高管权力结构、知识分权降低商业银行代理成本,以此说明银行业扁平化组织变革[14]。但整体来看,国内外商业银行研发组织变革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综上,国内外研究普遍认可银行系公司在服务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重要作用,但对于银行系公司背后的经济金融理论、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等问题研究较少,尤其是对其反映的银行研发组织创新问题缺少深入分析。

1.2 理论分析

1.2.1 预算软约束理论

Kornai[15]最早提出“预算软约束”这一概念,主要指社会主义国家中央政府无法承诺不对国有企业进行事后干预,与市场机制中的“硬预算约束”相对应。后续研究将预算软约束这一概念拓展到计划经济之外的各类市场组织,并和厂商理论、MM定理、研发创新、经济增长理论等联系在一起[16]。根据已有研究,预算软约束与传统优胜劣汰的硬预算约束机制对应,即劣项目、劣企业、劣银行等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被淘汰。“劣”的具体判断标准包括入不敷出、高风险、低盈利等。

基于预算软约束理论,企业为了筛选和应对研发项目的不确定性,主要有两种筛选机制:官僚筛选机制(事前筛选)和市场筛选机制(事后筛选)。与研发项目相关的不确定性可以在项目实施时减少,因此事后筛选比事前筛选更有效。但是,事后筛选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承诺一个低质量项目会被及时终止[17]。谢作诗等[18]认为企业难以在事前甄别出好项目或甄别的成本过高,从而导致企业投资坏项目的可能性非常大。对于高科技和高风险领域不确定性较大的创新项目,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能够解决预算软约束带来的效率低下问题。大型企业在研发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事后筛选机制,更重视与降低成本有关的创新[19];同时,研发活动限制在不确定性和新颖性较低的领域,因此大型垄断企业反而不利于技术创新,如Jewkes 等[20]、Keachie[21]的研究所述。黄海洲等[22]提出由多家商业银行对同一个科研项目进行融资,即采用合资模式会使得技术研发受到硬预算约束。许成钢[23]认为尽管大型企业在市场运作过程中受到硬预算约束,但是内部创新活动的核心机制依然是预算软约束。因此从商业银行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预算软约束指商业银行传统研发部门投资低质量项目,商业银行持续给予资金支持,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事前筛选机制无效率,内部研发部门缺少事后筛选机制而无法及时终止低质量研发项目。

1.2.2 金融科技背景下商业银行研发部门技术创新预算软约束问题凸显

建立高效运行的研发组织、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商业银行内部委托代理关系众多,技术创新主要涉及商业银行研发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的技术研发服务于业务发展,在组织形式中表现为研发部门服务业务部门或管理层,即研发部门的主要职能是为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在实践中,一般由业务部门提出项目需求、管理层决定研发任务,研发部门不具有完全的决策权。随着业务与技术的融合程度逐渐加深,商业银行将研发创新和技术应用提高到战略高度,传统研发组织形式存在的技术创新预算软约束问题显现出来(见图1)。具体而言,一是业务部门和研发部门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业务部门提出的技术需求价值过低或难度过高,从而造成研发资源的浪费和科研活动的无效率;二是由于人员、技术、资金等限制,研发部门无法满足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提出的所有研发需求,主要依靠管理层或部门负责人进行事前筛选,当出现低质量项目时,研发部门很难及时终止损失;三是研发部门成本分离,现有的绩效考核机制难以对研发部门的综合绩效进行评价,导致研发部门技术创新动力不足或技术风险偏好加大;四是与市场化科技公司相比,商业银行现有的技术人员薪酬体系和晋升机制难以吸引高水平技术人员,导致研发部门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1.2.3 银行系公司有助于硬化商业银行技术创新预算约束

与传统内部研发部门相比,银行系公司受到的预算约束程度明显提高。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银行系公司在发展初期以服务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为主要目标,承担了一部分或者大部分技术研发职能,与银行研发部门形成“甲方”和“乙方”的合同关系。目前银行系公司在银行新技术系统改进和设备更新、智慧平台建设等方面发力,如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金科”)为建设银行“新一代”核心系统、区块链贸易金融平台、智慧城市政务平台、农业供应链平台、数字展馆云平台等系统和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银行系公司具有研发自主权,能够及时终止低质量项目,提高研发效率。在我国专利审核制度下,专利能够反映商业银行高质量研发项目情况。商业银行和银行系公司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申请专利,专利数量越多表明商业银行内部止损机制越健全,投资到高质量项目的概率越大。目前建信金科、上海壹账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壹账通”)、工银科技有限公司、民生科技有限公司、兴业数字金融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数金”)等银行系公司独立申请或合作申请的知识产权专利数量显著增加(见表1)。

表1 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及其银行系公司专利申请数量 单位:件

表1 (续)

三是银行系公司作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在科技人才招聘、项目研发、业务拓展、技术输出、外部合作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商业银行可对其经营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四是银行系公司除了服务母行数字化转型之外,还可以对外输出较为成熟的产品和服务,不仅能够开拓业务范围、提高持续经营能力,还通过参与市场化竞争,利用大量“生死”机制提高技术创新效率。在实践中,兴业数金、金融壹账通等银行系公司开始对外输出产品和服务,逐渐赋能金融同业、政府和企业数字化建设。

基于此,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在生效阶段,银行系公司的设立显著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提高。

H2:现阶段银行系公司通过硬化预算约束促进技术创新,进而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产生影响。

2 银行系公司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检验

2.1 基础回归模型

首先构建银行系公司对商业银行影响的基础回归模型如下:

研究样本包括在国内成立银行系公司满3 年的10 家商业银行及其他连续发布2010—2020 年年度报告的44 家商业银行,由此构成了一个54 家商业银行共10 期的平衡面板数据。各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其中,除百分比变量之外,其余变量均取对数,消除有可能存在的异方差等问题。使用全要素生产率衡量商业银行经营效率(投入产出效率),利用Malmquist 综合生产率指数,将存款余额、员工人数、固定资产净值作为主要投入指标,将贷款余额、税前净利润、信用风险作为主要产出指标。其中,贷款规模和税前净利润是“好”的产出,信用风险是“坏”的产出,这是已有研究比较常见的做法。在数据处理过程中,使用MaxDEA 软件直接将“坏产出”作为负值测算全要素生产率1)。具体数据基于BankFocus 数据库、商业银行公布的年度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官网等公开资料汇总所得。

表2 基础回归分析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首先使用Hausman 检验判断回归模型研究方法。通过检验,Prob>chi2 的值较小,需要拒绝原假设,使用固定效应模型。此外,从应用角度来看,由于商业银行的样本数量有限且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因而也更适合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如表3 所示。整体来看,使用广义最小二乘法(GLS)随机效应模型和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两种方法的回归结果差别不大。在银行系公司成立之后,TFPit显著提高了0.145 个百分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显著提高;而NPLit和Profitit的系数均不显著,表明银行系公司的成立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控制和盈利水平提高还未产生显著的影响。

表3 银行系公司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基础模型回归结果

2.2 稳健性检验

基础回归模型能够验证银行系公司成立后商业银行产出与风险的变化,但无法证明这一变化是由银行系公司成立带来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使用双重差分法(DID)进行稳健性检验。由于商业银行成立银行系公司可能具有内生性问题,因此将其作为一个准自然实验并不合适,但是双重差分法能够反映银行系公司成立后的综合影响,即反映实验组银行和对照组银行的差异及银行系公司成立前后商业银行的差异,故使用该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

2.2.1 基于倾向评分匹配法的研究样本选择

为了解决商业银行成立银行系公司的内生性问题,参考Rosenbaum 等[24]提出的倾向评分匹配法(PSM),从资本充足率、贷款拨备率、资产负债率、不良贷款率、存贷比、贷款规模和资本收益率等可观测变量进行匹配,为每一家成立金融科技公司的商业银行挑选可供比较的银行。将10 家成立金融科技公司满两年的商业银行作为实验组,37 家资产规模较大、还未成立银行系公司的商业银行作为对照组,基于贷款拨备率、资产负债率、资本充足率和存贷比等4 个可观测变量进行1 ∶1 最近邻匹配。由于商业银行成立银行系公司发生在不同的时期,对于多期面板数据可以采用代表期匹配、混合匹配、逐期匹配等方法,但由于混合匹配法可能存在自匹配等问题,因此本研究主要使用代表期匹配和逐期匹配两种方法。

首先使用代表期匹配法进行匹配。参考何靖[25]关于延付高管薪酬政策的研究,将2014 年作为可观测变量的数值进行观察,假设2014 年实验组和对照组成立金融科技公司的概率相同,利用Stata 软件计算得到平衡性检验结果如表4 所示。通过筛选,确定了10 个实验组银行和10 个对照组银行,从各项指标的均值来看,只有贷款拨备率标准偏差减少幅度超过20%,存贷比标准偏差减小幅度较小,资产负债率和资本充足率标准偏差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根据Rosenbaum 等[24]对于20%匹配效果的要求,代表期匹配法无法满足要求。

表4 代表期匹配法平衡性检验结果

借鉴Blundell 等[26]的研究,使用逐期匹配法将实验组银行分别在2015—2021 年进行匹配,在同期的对照组个体中寻找最合适的匹配。各年的匹配样本情况见表5,与代表期匹配法相比,采用逐期匹配法4 个指标的标准整体偏差均减少,且贷款拨备率和资产负债率标准偏差的减少幅度超过20%;此外,t统计量均不显著,表明实验组和对照组不存在显著的差异。

表5 逐期匹配法平衡性检验结果

综上可知,在不考虑资产规模的情况下,逐期匹配法平衡性检验结果较好,故主要采取逐期匹配法的结果进行分析。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6。

表6 逐期匹配法平衡性检验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2.2.2 双重差分法模型构建

检验银行系公司成立对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和风险承担的综合影响,构建如下模型:

式(2)中:treatedi代表个体虚拟变量,若第i家商业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公司即为实验组银行,取值为1,若未成立金融科技公司即为对照组银行,则为0;ti为时间虚拟变量,若在成立银行系公司之前ti为0,若在成立银行系公司之后则ti为1;交互项titreatedi用来检验成立银行系公司的实际效果,其系数是重点观察和分析的对象;Xit为控制变量。

由于商业银行成立银行系公司并不在同一个时间点上,是一个多期面板数据,因此分别设置时间虚拟变量、个体虚拟变量和交叉变量存在一定的共线性问题,因此参考Beck 等[27]的做法,利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解决不同商业银行的差异性及随时间变化的差异。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的表达形式如下:

式(3)中:ui为不随时间改变的个体固定效应;为不因个体改变的时间固定效应。

考虑到商业银行生产函数,加入个体虚拟变量和时间虚拟变量交叉项,得到最终的回归模型为:

2.2.3 平行趋势假设检验

平行趋势假设意味着,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没有受到冲击的时候面临相同的环境会作出相同的选择。参照Beck 等[27]的方法,采用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进行平行趋势假设检验。首先建立回归模型如下:

式(5)中:Reformi(t-j)代表第i家商业银行在第t~j期是否设立了银行系公司,若设立则取值为1,否则为0;M和N分别代表银行系公司设立前和设立后的期数,若设立当期j=0,若成立前1 期j=-1,若成立后1 期j=1,以此类推。

图2 实验组和对照组平行趋势对比

2.2.4 回归结果分析

基于实验组和对照组数据,银行系公司成立对商业银行影响的回归结果见表7。titreatedi对TFPit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银行系公司的成立显著提高了商业银行的投入产出效率,且成立银行系公司之后,商业银行投入产出效率显著提高了0.130个百分点,但是,银行系公司的成立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和净利润的影响不显著。这一回归结果与基础回归模型得到的结论一致。

表7 银行系公司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PSM-DID 模型回归结果

3 银行系公司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影响机制分析

3.1 技术创新两阶段模型构建及变量说明

现阶段银行系公司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一个典型的两阶段模型,即“银行研发组织变革→硬化技术创新嵌入性预算约束、提高技术创新→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假设A(Tit)代表银行系公司成立导致的研发组织创新;RDit表示商业银行技术创新,商业银行原来的技术创新生产函数为且受到上一期技术创新的影响。

第一阶段,商业银行成立银行系公司,研发组织创新对技术创新函数产生了整体影响,故可以表示为:

第二阶段,RDit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影响商业银行生产函数,可以表示为:

式(7)中:Loanit为商业银行贷款规模;Riskit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

为了分析简单,假设商业银行生产函数是柯布-道格拉斯函数形式,A(Tit)为幂函数。经过代入、取对数等整理,得到技术创新两阶段模型为: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本部分将技术创新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直接放入商业银行生产函数中,主要是因为:一是现阶段银行系公司对存款、劳动力、固定资产等生产要素的影响较小;二是假设技术创新可以影响其他生产要素。最终,银行系公司技术创新两阶段模型分别为:

分别使用商业银行申请的专利数量(Patentit)及商业银行单位研发投入创造的专利数量(PRDit)衡量商业银行技术创新能力并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样本与基础模型一致,各变量的具体信息见表8。

表8 技术创新两阶段分析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3.2 第一阶段回归结果及分析

首先使用Hausman 检验判断回归模型研究方法。通过检验,Prob>chi2 的值较小,需要拒绝原假设,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见表9,可以发现在银行系公司成立之后,商业银行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申请的专利数量大幅提升,且每单位研发投入创造的专利数量明显提高,由于专利代表商业银行研发成功的项目,两个核心解释变量能够反映商业银行对研发项目的事前筛选和事后止损机制,证实了银行系公司成立显著硬化商业银行技术创新预算约束;Labourit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商业银行总体员工数量的增长不利于商业银行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而应当进一步关注金融科技人才的培养;GDPit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国家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时,商业银行希望通过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获得新的竞争优势。

表9 银行系公司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

3.3 第二阶段回归结果及分析

第二阶段回归结果见表10:Patentit和PRDit的系数均显著为正,且商业银行专利数量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投入产出效率增加0.001 个百分点;商业银行单位科研投入创造的专利数量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投入产出效率增加0.005 个百分点,说明商业银行技术创新确实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

表10 银行系公司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第二阶段回归结果

3.4 稳健性检验

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一是更改样本银行,去掉7 家农村商业银行,新的样本包括47 家商业银行,适用于第一和第二阶段;二是使用新的被解释变量计算方法,使用当年投入产出效率变动率代替投入产出效率累计值,主要适用于第二阶段。得到的回归结果分别见表11、表12,与以上所得结果基本一致,表明本研究的结论具有稳健性。

表11 第一阶段回归模型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12 第二阶段回归模型稳健性检验结果

4 结论及建议

从作用机制来看,银行系公司是硬化技术创新预算约束的直接手段,显著提高了商业银行自主研发能力和经营效率,是推动数字化转型的长期最优选择。从实证检验来看,银行系公司显著提高商业银行的投入产出效率,且主要通过硬化商业银行技术创新预算约束影响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基于此,主要提出如下3 点建议:第一,监管机构鼓励并规范银行系公司发展,适时引入金融科技子公司牌照管理,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自主创新和内部协同创新,进一步降低商业银行技术研发和技术应用风险;第二,在具体设计银行系公司的运作模式时,商业银行需要结合自身战略定位和资源禀赋,在银行系公司股东、科研、组建、人员等方面进行合理制度设计并深入探讨,构建业务部门与研发部门之间的硬预算约束机制;第三,银行系公司可以通过规范关联交易业务、拓展同业技术输出业务、打造特色服务模式等手段,聚焦技术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逐步提高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注释:

1)限于文章篇幅,具体测算过程备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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