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4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24-03-0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东奇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东奇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紧紧依靠全体代表,担当作为、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 次、主任会议20 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5 件,修改法规10 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 项,开展执法检查6 次、专题询问1 次,组织(含委托)代表专题调研、视察37 次,依法审结代表议案25 件、督办答复代表建议925件,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实见效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安排。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委会及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建立并落实学习、问题、调研和创新举措“四张清单”,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论述,通过举办学习班、辅导讲座、集中研讨等方式,组织引导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著作,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努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修订完善常委会及机关规章制度20 余项,制定并落实推动主题教育常态长效的工作措施,着力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同志提出的“理论学习再提升、调查研究再深入、推动发展再加力、检视整改再抓实、责任落实再强化”要求,积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员干部在经常性教育中持续感悟思想伟力、汲取奋进动力。
(二)扎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用以指导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工作制度,完善“建立台账、督办落实、定期报告、跟踪问效”的全链条落实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落实方案,推动各项任务和责任分工落细落实。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黄河保护法、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意见方案,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顺利承办2023 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赵乐际委员长出席座谈会并在山东调研,对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给予肯定。
(三)认真落实省委工作安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制定实施常委会2023 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科学编制地方立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规划,使人大工作的思路举措与省委中心工作同向同步。贯彻落实2023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统筹抓好相关立法、监督工作,支持和引导代表发挥优势、贡献力量。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就预算调整、建立友好省州关系等作出决议决定5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3 人次。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的程序和内容,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常委会认真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突出山东特色,扎实推进立法修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1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山东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张晓蓬/摄)
(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出台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明确监督重点内容,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对生态保护修复、河口治理、湿地保护等作出规范,筑牢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法治屏障。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依法破解市场准入限制、融资难融资贵、公共服务滞后等问题,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出台食品安全条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依法规范网络食品经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农村供水条例,坚持公益属性导向,明确用地保障措施、定价补贴方式、优惠政策等,保障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全方位细化制度措施,强化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设定,健全对困境、留守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制度。修改职业教育条例,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拓宽学生深造发展路径,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突出山东地域特点,在全国率先从陆海统筹角度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初次审议了黄河保护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立足实际加强制度设计,着力增强有效法规制度供给。
(二)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机制。依据新修改的立法法,及时修改地方立法条例,出台并实施立法调研工作规范、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办法、优化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若干规定等制度,推动立法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要求。创新推进立法工作专班建设,充分发挥专班的协调把关作用,积极破解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争议问题。注重发挥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专家顾问对地方立法的智力支持作用,打造高水平立法智库。加强和改进立法听证工作,将立法听证会开进中小企业、开到基层立法联系点,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听证会首次邀请未成年人参加。编制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 年地方立法规划,科学合理安排法规项目,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多措并举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常委会负责同志深入联系点征求意见,立法规划计划和每件法规草案都通过联系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建成开通山东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持续做好法规新闻发布、法规草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努力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依法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法规47 件,推动各地加强“小切口”、精细化立法。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济南出台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淄博制定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威海推进精致城市建设系列立法,滨州制定社会心理服务条例,菏泽出台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青岛制定全民健身条例,东营出台爱国卫生条例,临沂、德州开展供水供热方面的立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烟台、潍坊出台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法规,济宁制定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日照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规,聊城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围绕特色产业发展,枣庄制定锂电产业促进专项法规,泰安通过立法促进新型工业化。扎实推进协同立法,“黄河水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协同立法”被评为“山东省改革品牌”。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立法规划实施等工作,凝聚立法共识与合力。举办全省地方立法培训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不断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的法治需求。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
常委会准确把握人大监督职责定位,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着力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聚焦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加强监督。制定推动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重点工作方案,明确4个方面11 项具体措施,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扎实推动黄河保护法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举行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15 位常委会委员现场询问,省发展改革委等15 个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同时邀请省纪委监委、省审计厅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促进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联动;及时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办理,依法督促有关方面抓好重点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工作。认真开展南四湖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各级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加强南四湖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组织开展我省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现状专题调研,提出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压实修复治理责任等意见建议。
(二)聚焦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监督。听取审议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政策供给、扩大市场需求、加快动能转换、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对地方金融运行的常态化监督,创新“财政运行月度分析+经济运行季度分析”工作机制,科学研判全省经济发展形势,更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围绕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听取审议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科技进步法、专利“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依法推动各级加大协同力度,营造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良好环境。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深层次问题。组织开展海洋牧场、美丽海湾建设等专题调研,积极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听取审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专项报告,组织开展畜牧业、农村金融专题调研,督促支持有关方面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档升级。
(三)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加强监督。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着眼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加强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推进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听取审议体育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全省体育事业发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坚持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统筹省和部分市县乡人大工作力量,“四级联动”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监督。组织开展民族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华侨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依法推动民族、侨务、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报告。(张晓蓬/摄)
(四)聚焦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监督。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听取审议预算决算审计有关报告,审查批准省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开展文旅、农业等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首次听取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强化政府债务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督,推动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出台加强省属企业资本类事项重大决策管理监督的措施,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督评价试点。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首次开展跟踪监督“回头看”,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省人大预算国资联网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
(五)聚焦法治山东建设加强监督。认真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紧盯涉诈风险环节,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坚决遏制电信诈骗高发多发态势,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受到群众普遍好评。组织开展监察工作专题调研,督促支持监察机关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听取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提升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社会化水平。组织开展律师法贯彻实施和律师队伍管理情况专题调研,积极推进全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优化升级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接收报备并审查规范性文件83 件,依法督促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3件,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创新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一)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机制。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体代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依法提出25件议案和925件建议。常委会坚持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及时精准交付处理;强化重点建议督办,推动承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完善办理机制、提升办理效果。代表所提议案均依法审结,其中涉及的4个立法项目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代表所提建议全部得到办理答复,其中常委会重点督办的39 件建议办结率、满意度均为100%。研究制定代表意见建议处理规定,规范处理代表参加相关活动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方面转交并认真督办,实现代表意见建议即提即转即办。完善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明确“直通”的内容要求、报送渠道和办理流程,更好发挥代表建议助力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
(二)协助代表提高履职实效。总结往届代表编组经验,改进编组方式,组建19 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58 个省人大代表小组,实现代表全员编入小组参加活动,同时组建5个全国人大代表专业小组、22个省人大代表专业小组,为闭会期间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举办两期新任省人大代表学习班,精选代表履职必需内容,采用专题讲授、经验交流、线上教学等方式,600多名代表参加学习,基本实现新任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全覆盖,并邀请136个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学习。集中组织新一届我省全国人大代表会前学习,服务保障5期76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初任学习。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海洋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开展专题调研,并首次与中直代表小组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贯通起来,提出一批有价值的对策建议,调研成效做法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指导各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协同,选准调研重点,组织开展省人大代表跨选举单位专题调研。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为代表出席大会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了充分准备。
(三)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工作。坚持把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着力提升“两个联系”的广度深度。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直接联系110 名全国人大代表、444 名省人大代表,实现常委会联系基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全覆盖。根据年度工作方案,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现职省级领导干部深入到原选举单位走访代表、联系群众。召开全省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作座谈会,积极发挥现有7500 多个代表联络站(点)作用,指导各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规范性文件,推动代表联络站建设提档升级。五级人大代表常态化进站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省人大代表高菊红、王淑香、王宏艳(自左至右)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邵昱嘉/摄)
五、深入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常委会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修订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调整补充议事内容,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建立机关党建联学联促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增强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制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看品德、看业绩、看表现选拔使用干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中把好意识形态关,巩固人大意识形态阵地。创新人大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用好人大报刊网微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代表故事。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联系广泛、专业突出的优势,发挥常委会机关各工作机构综合协调、服务保障作用,凝聚工作整体合力。出台专家顾问选聘及服务管理办法,聘请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83 人,强化人大工作专业支撑。举办“人大讲坛”3 期、常委会专题讲座3 次、机关干部专题培训辅导9次,推动人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常态化。召开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年会,调整研究会部分人员,确定一批重点研究课题,推动人大理论研究多出成果。大兴调查研究,落实“四下基层”要求,结合主题教育确定的25 项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决策参考。编制实施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三年发展规划(2023—2025),扎实推进“数字人大”建设,不断提升常委会和机关工作高效运转的保障能力。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修订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措施,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整治,研究制定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严守精文减会硬杠杠,进一步统筹规范执法检查、调研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常委会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制定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有关社会活动管理规定,推动人大干部严守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常态化邀请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常委会专家顾问、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常委会会议,健全座谈交流机制,广泛听取代表和基层同志的意见建议。出台华侨团体负责人列席省人代会办法,制定实施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细则,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直接联系。
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一年来组团2 批次出访6 个国家,接待5 个国家或地区的议会代表团8批次,积极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各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各级人大忠实履职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支持配合的结果,是省政协、驻鲁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中央驻鲁单位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差距,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需要加大力度;监督工作的指向性、着力点不够精准,协同监督、跟踪监督、连续监督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工作不够精细,代表发挥作用的载体渠道需要拓宽;常委会自身建设仍有薄弱环节,机关工作整体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等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解决。
2024年的主要任务
2024 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供法治保障、贡献人大力量。
省人大代表宫福祝(左)与杨杰(右)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邵昱嘉/摄)
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着力在把握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上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地用以统揽和指导人大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统筹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常态化、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理论学习机制,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切实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工作能力的提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乡村全面振兴、海洋强省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找准抓实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发力点,支持和督促有关方面抓实抓细省委工作安排。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按照省委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各项工作方向正确、扎实有力。
二、依法有效履行各项职责
牢固树立为民造福的政绩观,紧扣全省工作大局,围绕塑造“十个新优势”,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责,积极推进方式方法、工作机制创新,以高质量人大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制定修订黄河保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进制造业、科学技术进步、开发区、湿地保护、快递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院前急救、社区矫正、家庭教育、退役军人保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法规,统筹抓好“大块头”“小快灵”立法,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全面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积极促进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拓展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发展海洋经济、政府债务管理、现代水网建设、保障粮食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整改等工作,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做好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工作,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监督。对文物保护、特种设备安全“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地名管理等专题调研。继续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领域,完善监督工作闭环,推动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性,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加强和改进决定、任免工作。继续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围绕强省建设的实践需要,及时讨论、依法作出有关决议决定,确保相关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完善选举任免工作程序,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省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积极探索和改进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方式,依法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三、支持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我们要尊重代表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持续健全“两个联系”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组织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原选举单位、省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认真做好代表联系群众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支持推动代表常态化联系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努力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实现代表常进、群众常来、联络常有、效果常见。深化代表参加常委会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活动,更好发挥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作用,进一步畅通和扩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流机制,探索建立代表议案预提交机制,积极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更好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现代化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牢记“三个务必”,坚持自我革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确保人大工作经得起检查、经得起巡视、经得起审计。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数字人大建设,为依法履行职责、高效推进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围绕庆祝全国和我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 周年,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加强人大理论和实践研究,着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人大宣传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广泛宣传代表履职和人大工作情况,营造推动人大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深化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络,主动争取工作指导,密切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交流,积极探索构建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工作机制,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扬帆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东省委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实干担当,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山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